“遥夜”交待时间,夜色未深,但也入夜有一段时间了。词人“信步”上着一个“闲”字,点染出一副随意举步、漫不经心的样子。“才过清明,渐觉伤春暮”是无理之语。按说“清明才过”,春光正好,词人却已经“伤春暮”了,看来“闲信步”当含有排遣内心某种积郁的用意。
上片最后两句是词人耳目所见,刚刚听到几点雨声,却被春风挡住而听不到了。天上的月亮因积有云层而朦胧不明。这两句写景,清新淡雅而又流转自然。
过片谓这时虽说已过了桃杏盛开的花期,但余香依稀可闻。人为淡月、微云、阵阵清风、数点微雨和依稀可闻到的桃杏花香的美景所感染,那“伤春暮”的情怀暂时退却了。此处白描手法运用得当。
下片二、三句词意陡转。词人遐想联翩之际,听到近处有妇女荡秋千的轻声笑语,她们说些什么听不清楚,但不断传来的莺语,对他来说是一番诱惑。
结尾两句,写词人因意中人不身边,以致常常魂牵梦萦。今夜出来漫步,便有可能出于排遣对意中人的相思之苦。举天地之大,竟无一处可以安排作者的愁绪,由此可见其徬徨、感伤与苦闷的程度之深。
上片感慨“往事”千留不住。集中表现主人公对于时光流逝、好景美事永远消泯的无奈和怅恨。首二句,言季节变换如此之快,春来又秋去,“往事”却不知到何处寻觅。叹日月不居,时序循环,时间流逝,前事难寻。“往事”(从下片所述可知,这是指去年今日黄叶西风之中与情人在酒宴上的欢会)不可追,伊人不再来。这已经暗伏本篇的抒情主旨在内。后二句,承“春来秋去”而来,言秋光将逝,眼见燕子往南飞,幽兰带露,像是因悲秋而哭泣,主人公也黯然神伤,从心底无数次地发出挽留秋光的呼唤,但是毫无用处。“燕子归飞兰泣露,光景千留不住”,燕子于秋而飞归了,兰叶上凝聚露珠如泣泪,美好的光景即使千百次的挽留也牵不住,主人公深切地怀念“往事”,或许是佳人见不得,“燕子归飞”形象的比喻;深情地挽留秋光,时光更是留不得。那份怅恨与无奈,仿佛跟“兰泣露”似的。挽留“秋光”,正是要留住“往事”,留住“燕子”,期盼再与佳人相会。然而这一切都成空,能不愁吗。
下片,定格于闲阶梧桐下独自感伤的抒情主人公的特写镜头,既写其感伤的形貌,亦托现其感伤的内心。前二句补足上片,由景入情,穷形尽相,写其孤独之状,徘徊之态。喝酒,是为了留住景光,消释哀伤,可是,酒阑人散后,更感到空虚和惆怅。后二句直探心灵深处,揭示其心事重重的原因——对景怀人。表现了词人心灵深处长久的忧伤,黄叶西风,年年如是,自然界代谢是必然的规律,对着无法挽回的事物,他体认到人生的无常了。“去年今日”,“黄叶西风”,以今比昔,平添几分厚重之感,颇有几分耐人寻味之处。
这首词抒写别愁。此词特写镜头:“酒阑人散忡忡,闲阶独倚梧桐。”酒宴已经结束,热闹的场面不复,令人忧愁不安,无可奈何地倚靠着台阶旁的梧桐树发呆。这一孤独情景,既感慨从酒宴上得到的暂时慰藉,竟如此快就没了,反而加重了愁怨;使自己忆起“往事”,陷于深深的忧虑不安之中。于是,结尾直接抒写:“记得去年今日,依前黄叶西风。”脑子里清楚地记得,也是去年的今日,依然是秋季,西风劲吹,黄叶凋零的时候,与佳人相会分别,点出“秋愁”——惆怅情怀,是因忆旧怀人的缘故。
上片即景生情。写嘉佑元年春苏轼赴京(今河南开封市)应试,路宿洛阳城的景物与由此引发的情感。“洛城春晚”,点明写词的地点“洛城”、时间晚春,颇有“春来幽谷水潺潺,的烁梅花草棘间”(《梅花二首》)的暮春寒意。“垂杨乱掩红楼半。小池轻浪纹如篆。”写眼前景物。 “乱掩”二字绘形绘色,“如篆”二字恰切传神。仿佛苏轼心灵上蒙上了一层层不完美的阴影,似有“人散曲终红楼静,半墙残月摇花影”(清代洪异《长生殿》)的孤独味。“烛下花前,曾醉离歌宴。”触景生情,即由眼前的“红楼”引出了与远在千里关山外的贤妻别离前之幽情。当年夫妻二人可谓同甘共苦,相濡以沫,刻骨铭心。上片五句27字,即景生情,体现了苏轼登高远眺、遥思爱妻的心态。
下片写苏轼思绪绵绵,神态痴呆,由情入景,情景交融。“自惜”二字统帅下片,一气贯通。“自惜风流云雨散。”写苏轼特别珍惜昔日的风韵美好动人的幽情:“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苏轼《亡妻王氏墓志铭》)她挑灯伴读,“终日不去”;苏轼偶有遗忘,她“辄能记之”并提醒;苏轼“问其他书”,她“皆略知之”。“关山有限情无限。”写苏轼与王弗的贞情。“待君重见寻芳伴。”写苏轼的幻情。 “为说相思,目断西楼燕。”写苏轼的相思深情所照应的景。天各一方,心愿难圆,情丝绵绵。下片五句30字,由情融景,将苏轼与妻子那恩恩爱爱,一往情深,注入字里行间,令人回味。
全词由景到情再到景,情景交融,构成一种结构的回环美。苏轼与妻子的情爱可谓牵肠挂肚,催人泪下。在封建社会里,这种爱情殊属难能可贵。它反映了苏轼的一种美好精神面貌、思想感情和心理状态,具有一定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现代意义上的爱情关系,在古代只是在官方社会以外才有。”苏轼的《一斛珠·洛城春晚》就提出了一个突破传统观念新的道德标准:他与妻子的爱是以“相爱者的互爱为前提的”,所以才“达到这样强烈和持久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