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咏牡丹》是宋代大臣王溥的作品。这首诗一反人们对牡丹一向喜爱赞美的心态。诗人先拿枣桑来示例:枣花虽小,秋后有枣儿甜脆可口;桑叶很柔弱,能养蚕结丝,美艳的绫罗由桑叶生成。而牡丹是没有实用价值的虚妄的外在美。
题目用“咏”,先顺从人众的普遍心理定势,先诱导读者,诗人可没说牡丹的坏话,是要歌咏它。读者乍一看,心理必然想着,歌咏牡丹者多矣,王溥难以说出什么新的东西。这样想着,就好奇地往下读,结果却读出了对牡丹的说三道四。虽然有些生气,但细品,诗人的审美情思落在了两个点上——外表美和实用美。诗人担心人们不服气,先拿枣桑来示例:枣花虽小,秋后有枣儿甜脆可口;桑叶很柔弱,他能养蚕结丝,美艳的绫罗由桑叶生成。还有,她的美艳,她的光彩,耀人眼目,让人心荡神怡,诗人是知道的,但他有意无视这些,因为,这些都是没有实用价值的虚妄的外在美,仅此一点,牡丹不值一提。值得一提的是,她一旦开完美艳的花,就花去枝空,空空如也,没有什么好赞美的。诗人用诗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至于读者读不读,读懂读不懂,认同不认同就不是诗人的事了。
这篇寓言讲述养猴子的人残酷剥削猴子,猴子觉醒后群起反抗的故事,揭示了靠权术奴役百姓而不讲法度的人迟早要遭到反抗并必然灭亡的道理。全文语言简练古朴,与主题相映生辉,耐人寻味。作为寓言,《楚人养狙》包括寓言故事和教训两个部分。
这篇寓言故事分三个层面。
第一层写狙公对猴子的剥削和压迫:“赋什一以自奉。”这是不劳而获,亦即剥削行为。“鞭箠”则是压迫。在这种情况下,猴子们都害怕狙公,虽以摘取果实为苦事,但不敢不依从。这是压迫的表面效果。
第二层交代故事的发展。这一层逻辑十分谨严,小猴子提出的第一、二两个问题可谓前提,第三个问题属于结论。前提和结论之间,有着合理而又深刻的同一性和必然性。作者故意让小猴子提出问题,一方面寄寓着老猴子麻木不仁、因循保守,小猴子思维敏捷、无所顾忌的用意;另一方面,又暗含着对于残剥削和压迫,连入世不深的小猴子也认识得一清二楚的内涵。这两个方面,相反相成,互为补充。作者在这一层中,着重从揭露剥削的角度进行思辨和启迪,从而增加了故事内涵的深刻性。
第三层叙述故事的结果:众狙相携入山不返,狙公卒饿死。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在刘基的笔下众狙不再盲从,并非愚昧,它们有了自己的思索与追求。作品的第一层交代的“弗敢违也”,实际上并不是压迫和剥削的必然后果,而是暂时现象。被剥削、被压迫者一旦觉醒,就必然会产生像第三层所叙述的反抗行动。
这则寓言给予统治者的教训是深刻的,它不是一般的哲学道理和道德理念,而是带有锋芒的政治主张。寓言的实质是刘基赋予了“人之所以为人”的地位与价值,体现了刘基对人的尊重,对自我的尊重。作为元王朝残酷统治的目击者,刘基的这则寓言,带有极大的现实针对性。它实际上变成了元王朝覆灭的预言。
就形式而言,《楚人养狙》中的寓言故事有三个特点。
其一是通俗生动,新鲜活泼。寓言实际上是一种比喻,而寓言故事则是比喻中的喻体。因为蛮横无理地奴役百姓,势必激起反抗的道理比较抽象,直接陈说又很可能遭到封建统治者的镇压,所以作者引譬设喻,用拟人化的修辞手法,虚构了猴子造反的故事,给抽象的道理描绘了一幅形象的图画。
其二是故事简短紧凑,纯用作者的叙述和议论,不作细致的描绘,也没有直接的抒情。俄国寓言作家陀罗雪维支曾经说:“寓言是穿着外衣的真理。”真理犹如人体,作为外衣的故事必须合身。又因它旨在解剖和评判生活,所以并不需要对形象作细致描绘。
其三是作品紧紧抓住生活的特征,把它放大,进行艺术的夸张。生活中存在着压迫就有反抗的真理,作者就设计了一群受压迫的猴子,这些猴子有组织,会说话,能思考,甚至还会出谋划策,采取巧妙的报复行动。这是拟人的写法,艺术的夸张。但这样的夸张又完全符合现实人生的情理。
上片描述词人与友人王定国在南都不期而遇的欢快情景。“银筝旋品。不用缠头千尺锦”,词人自己拨动起银筝的调音“品”,确定音位后,便弹起乐曲来,用不着请歌舞艺人来表演送她们千尺锦帛作“缠头”装饰了。“妙思如泉。一洗闲愁十五年。”筝曲发出的奇妙乐响,有如泉水淙淙流淌的畅快思绪,一下子把两人相别十五年的闲愁全部冲洗干净了。
下片写舞蹈,诚如《淮南子·本经训》所云:“心和欲则乐,乐斯动,动斯蹈,蹈斯荡,荡斯歌,歌斯舞。”下片从上片的音乐快感过渡到欢歌狂舞,既自然,又真实,目睹着二人在相遇欢宴中种种心花怒放的冲动过程:“为公少止。起舞属公公莫起。风里银山。摆十鱼龙我自闲。”大家为了国家朝廷整年的忙忙碌碌,不妨少事休息,相嘱一起来跳舞。于是,欣然跳起了“公莫舞”,两人手执着珍异动物模型摇摆踏跳,似乎幻觉在风里的三神山上,好像鱼龙变化、嗷水作雾,霎时化成八丈黄龙,出水遨游,炫耀着日光。……在这般神仙境界中,他们内心的什么烦恼都忘怀了。“我自闲”,尤其是词人自己,全身心感到无比闲适、轻松、惬意、自在,他已完全放开了。有如他在知密州任时的“放意肆志”韵“超然”态度,所谓“凭君借取《法界观》,一洗人间万事非”。
这首词全篇非常乐观、旷达、自适、自在的情趣抒写,并毫无物累、压抑、疲惫、伤感的格调韵致者,其实,正是词人“野性犹同纵壑鱼”的放逸个性的突出表现。
这是一篇史评,评论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释死刑囚犯,犯人被释归家后又全部按时返回,从而赦免他们的史实。 文章开门见山,警拔有力。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说起,定下了全文的基调,标出全文的主旨。接着从唐太宗纵放死囚的史实,以君子与小人相比较,反复论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违反法度,只不过是借此邀取名誉的一种手段。议论纵横,深刻入髓。“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而不是什么“施恩德”“知信义”,揭露得可谓明快酣畅。因此,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不可以作为“天下之常法”,而应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文章据史立论,层层辨析,论证充分,结论高远,警醒人心也。
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曾于632年(贞观六年)下令把等待执行的死囚三百余人放回家中,令与家人团聚,并约定返回狱中的日期。其后三百余人均如期返回,朝廷遂赦免其罪。在欧阳修以前,一般的都把这件事传为“美谈”,认为唐太宗能“施恩德”,囚犯“知信义”。作者独能力排众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这种敢于创新的精神本身就是可贵的。
《纵囚论》最大的特点是逻辑性强,结构严密。全文基本上可以分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部分。在提出问题时,作者肯定地指出,纵囚一事本身就不近人情,这就为下文的展开定下了基调。在分析问题时,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纯粹是为了沽名钓誉。文章从唐太宗、囚犯的不同的心理活动中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不过是上演了一场“上下交相贼”的闹剧。同时,他还从唐太宗登基六年来并没有消弭小人犯极恶大罪的事实,证明了偶尔的纵囚也解决不了问题。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笔法,确实犀利无比。在解决问题时,作者旗帜鲜明地亮出了自己的观点:不管从事何种工作,“必本子人情”。全文浑然一体,无懈可击。
《纵囚论》的反问句较多,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说服力。第二段中采取问答的形式来论证,又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所有这些,都值得认真揣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