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写鹦鹉洲,开篇便从鹦鹉入手,“鹦鹉”二字一出,便顿觉颇难收束,只好一气贯注,旋转而下,到了第四句才略略顿住,然而诗已过了半篇。鹦鹉洲是江夏的名胜,原在湖北武汉市武昌城外江中。相传由东汉末年祢衡在黄祖的长子黄射大会宾客时,即席挥笔写就一篇“锵锵振金玉,句句欲飞鸣”(李白《望鹦鹉洲怀祢衡》)的《鹦鹉赋》而得名。后祢衡被黄祖杀害,亦葬于洲上。历代诗人临江夏,大都描写鹦鹉洲。此洲在明朝末年逐渐沉没。现在汉阳拦江堤外的鹦鹉洲,系清乾隆年间新淤的一洲,曾名“补得洲”,嘉庆年间改名鹦鹉洲。这鹦鹉洲是因为祢衡的一篇《鹦鹉赋》而得名,并不是因鹦鹉来过而得名。那么李白诗开篇的“鹦鹉”看似实写,其实乃是代指祢衡,“江上洲传鹦鹉名”,主要是指《鹦鹉赋》,而不是专指这里来过鹦鹉,至少是一语双关,虚实并用。接下第三句还是一语双关,它化用祢衡《鹦鹉赋》中“命虞人于陇坻,诏伯益于流沙。跨昆仑而播弋,冠云霓而张罗”的句子,说鹦鹉已西飞而去。相传鹦鹉生长于陕西、甘肃两省交界处的陇山一带,如今,洲上已不见鹦鹉,那么,定是飞回陇山去了。言外之意是说祢衡在这里被杀。因此,诗人感到非常的惋惜:鹦鹉曾来过这里,为此留下了一个美丽的名字,然而又西飞而去。鹦鹉飞走了,不在了,可那芳洲之上还碧树青青。情韵幽深,余味无穷,表现了诗人对祢衡的无限怀念。这四句诗气势流转自如,而又一唱三叹,绝不是对崔颢《黄鹤楼》的简单摹仿,它是诗人的艺术创造。其中字面的点染,双关语的运用,词语的重叠出现,设问的语重心长,同崔诗比较,既有异曲同工之妙,又有别具匠心之处。
五六两句诗意开始转折,转的过程中,又同第四句藕断丝连,接“何青青”三字,生动地描绘了鹦鹉洲上明媚的春光:远远望去,鹦鹉洲上,花团锦簇,水气缭绕,花之浓艳似云蒸霞蔚,轻烟笼罩;水之蒸腾成雾气上升,迷濛缥缈。烟花水雾,似花似雾,即花即雾,彼此迷离一片。一阵春风拂过,鹦鹉洲上如帷幕轻轻拉开,淡烟薄雾逐渐散去,可见洲上那嫩绿的兰叶、葳蕤纷披,在微风中摇曳生姿,融融丽日、阵阵馨香,令人陶醉而感受到春天的温暖。正是阳春三月的季节,江洲两岸的树树桃花临水盛开,如同朵朵红云,互相簇拥着、升腾着,像是被江岸和洲岸夹束在一起似的。微风中,桃花落英缤纷。飘荡在倒映着枝枝繁花的水面上。水中的,水上的,倒映的,飘落的,艳丽的桃花将晶莹明澈的江水染得像一匹绚烂夺目的锦缎,随着江波的起伏,一浪一浪地涌向岸边。然而,景色尽管明丽,却丝毫撩拨不起诗人的欢快之情,他依然沉浸在孤寂和悲苦之中。此时,诗人毕竟还是一位被流放过的“迁客”,眼前这一切生机勃勃的良辰美景跟他内心的索寞痛苦恰恰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大好时光,烟花美景,都只是徒有。自己一生流离困顿,晚年蒙冤遭流放,更趋穷困,尽管内心还存在一种奋起搏击的暮年壮志,但终不免落花流水,悲愁难驱。面对如此芳洲,此时此地只不过是徒然纵目而已。“烟开兰叶香风暖,岸夹桃花锦浪生”的景色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他所注望的仍是“鹦鹉”,是那位和自己有着相似遭遇的祢衡。据陆游《入蜀记》载:“鹦鹉洲上有茂林神祠,远望如小山,洲盖祢正平被杀处。”诗人问道:如今,祢衡长眠地下,而长洲之上那一轮徘徊的孤月,又将清辉投射给谁呢?
诗写鹦鹉洲,实际上是在吊古伤今,怀祢衡而抒发自己的沉痛感慨。诗人晚年的不幸遭遇和处境,会使他自然地将自己和祢衡联系起来,况且他平生倾慕祢衡,常以祢衡自比:“误学书剑,薄游人间。紫薇九重,碧山万里。有才无命,甘于后时。刘表不用于祢衡,暂来江夏;贺循喜逢于张翰,且乐船中。”(《暮春江夏送张祖监丞之东都序》)好友杜甫也曾以“处士祢衡俊,诸生原宪贫”(《寄李十二白二十韵》)的诗句来称美他的才华。他在诗中也曾多次写到祢衡:“顾惭祢处士,虚对鹦鹉洲。”(《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愿扫鹦鹉洲,与君醉百场。”(《自汉阳病酒归寄王明府》)并有一首《望鹦鹉洲怀祢衡》。《望鹦鹉洲怀祢衡》与《鹦鹉洲》两首诗的思想感情是一致的。而《望鹦鹉洲怀祢衡》表现得比较平直、明朗;《鹦鹉洲》则深沉、含蓄。
前人评诗认为李白这首诗同另一首《登金陵凤凰台》是与崔颢《黄鹤楼》争高下的。清人方东树在《昭昧詹言》中曾对此说过这样一段话:崔颢《黄鹤楼》,千古擅名之作。只是以文笔行之,一气转折。五六虽断写景,而气亦直下喷溢。收亦然,所以奇贵。太白《鹦鹉洲》格律工力悉敌,风格逼肖。未尝有意学之而自似。方氏所论还是比较切合实际。艺术不乏相互影响,但无论如何,像《鹦鹉洲》这样感情深沉,意境浑融的作品断不会是摹仿所能得到的。
李白这首诗属于拗体七律,它前两联不合律,后两联合律。汪师韩在《诗学纂闻》中曾说:李白《鹦鹉洲》一章乃庚韵而押青字,此诗《文粹》编入七古,后人编入七律,其体亦可古可今,要皆出韵也。
正是它未完全合律,前人曾将此诗看作七古:“李白《鹦鹉洲》诗,调既急迅,而多复字,兼离唐韵,当是七言古风耳。”(毛先舒《辩坻诗》)李白现存七律共十二首,且大都如此,同整个创作比较,七律诗比较少。关于这个问题的原因,前人多有论述,或认为李白不善和不愿作七律:“李太白不作七言律……古人立名之意甚坚,每不肯以其拙示人。”(贺贻孙《诗筏》)“他所以只有很少几首律诗,不是不善写,而是不愿写。”(王运熙、李宝均《李白》)“他是不耐烦在形式上和字句上下推敲工夫的。”(王瑶《李白》)或认为李白反对作七律:“太白之论曰:‘寄兴深微,五言不如四言,七言又其靡也’……所谓七言之靡,殆专指七律言耳。故其七律不工。”(翁方纲《石洲诗话》)这种种评价都缺乏公允,实际情况应该说是当时七律的发展现状决定的。李白所处的时代,七律尚未定型,因此创作难免不合律且数量少,不仅李白,其他人也多是如此。赵翼在《瓯北诗话》中对此曾有一段中肯的论述:
就有唐而论,其始也,尚多习用古诗,不乐束缚于规行矩步中,即用律亦多五言,而七言犹少,七言亦多绝句,而律诗犹少。故李太白集七律仅三首,孟浩然集七律仅二首,尚不专以此见长也。自高、岑、王、杜等《早朝》诸作,敲金戛玉,研练精切。杜寄高、岑诗,所谓“遥知属对忙”,可见是时求工律体也。格式既定,更如一朝令甲,莫不就其范围。然犹多写景,而未及于指事言情,引用典故。少陵以穷愁寂寞之身,藉诗遣日,于是七律益尽其变,不惟写景,兼复言情,不惟言情,兼复使典,七律之蹊径,至是益大开。其后刘长卿、李义山、温飞卿诸人,愈工雕琢,尽其才于五十六字中,而七律遂为高下通行之具,如日用饮食之不可离矣。
由此可知,七律的成熟是在李白之后。这样,《鹦鹉洲》诸作不合律也就很自然了。
“杜陵叟,杜陵居,岁种薄田一顷余。”杜陵,地名,即汉宣帝陵,在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南的少陵原上。白居易这首新乐府诗的主角是一位家住在长安市郊的土生土长的农民,他世世代代以种地为业,守着一顷多的薄田,过着衣食不继的日子。中国文人的诗歌中,少不了风花雪月,也有的是闲情雅致,但是有意识地不但以农民作为作品的主人公,而且真正站在劳苦大众的立场上,为他们鸣冤叫屈、打抱不平的作品,还是不多见的。在这一点上,白居易可以说是做得非常突出的一位了。他所以能够在诗歌中大声疾呼地为民请命,并不是想在题材上猎奇出新,而是源于他对朝廷政治前景和国计民生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作者一再把视角投向生活在最底层的群众,他们的生活过得十分悲惨,而且向来是无人过问的。这位不知姓甚名谁的杜陵叟处在水深火热的困境中而不能自拔。
“三月无雨旱风起,麦苗不秀多黄死。九月降霜秋早寒,禾穗未熟皆青乾。”三月无雨,并不是指的农历三月整整一个月不下雨,而是说从808年冬天到第二年春天连续三个月没有下雪和下雨。据史料记载,这一年直到闰三月才下了一场像样的雨,为此,白居易还专门写了一首《贺雨》诗表达他当时喜悦的心情。在靠天吃饭的日子里,长安市郊的“杜陵叟”去年秋天辛辛苦苦播下的冬小麦,从下种到返青就没有一滴雨水的滋润,结果还没有到秀穗的时候大多已经干黄枯死了。夏粮既然没有收成,只有指望秋粮了,可是农民们万万没有想到,秋天九月一场早来的霜降,却使得“杜陵叟”可怜的愿望又一次成为了泡影,地里的秋庄稼还没有成熟就都被冻死而干枯了。两季粮食几乎颗粒无收,这就是白居易在序中所交待的“农夫之困”,也是“天灾之困”。
“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征求考课。”长吏,泛指上级长官,这里是指的杜陵所在地的地方官。考课,指古代考查官员政绩的好坏,以此作为升降的标准。原来这位地方官大人明知手下的“农夫”受了天灾,却不向上方报告灾情,而是愈发加紧横征暴敛,强行收取租税。他要造成一个“大灾之年不减税收”的政绩,以取悦上方,给朝廷留下一个称职的印象,为他以后的加官晋爵打下基础。
“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如何?”这两句诗是说,“杜陵叟”在大荒之年,遇上这样不顾百姓死活的“长吏”,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理,只好忍痛把家中仅有的几棵桑树典当出去,可是仍然不够缴纳“官租”,迫不得已,再把赖以为生的土地卖了来纳税完粮。可是桑树典了,“薄田”卖了,到时候连“男耕女织”的本钱都没有,第二年的生计也没有办法了。这种来自“长吏”的人祸,让“农夫之困”愈发雪上加霜。
看到“杜陵叟”面对的“人祸之困”比“天灾之困”更加无情、更加残酷时,白居易的心情再也无法平静了。本来从诗歌的一开始,他是以第三人称的面目出现的,可是写到这里,他义愤填膺,转而以第一人称的身份出场控诉起来,“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意思是:“典了桑树,卖了薄田,织不了布,种不上地,到时候没吃没穿,我们怎么生活啊?”这种由第三人称到第一人称的转换,实际上是作者内心感情的真实流露,他已经全然忘记了他是朝中大夫的尊贵身份,而自觉地站在了无依无靠的“杜陵叟”一边,这对于一个封建文人来说,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在著名的汉乐府《陌上桑》中有这样的诗句:“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那也是站在诗中主人公同一立场的第一人称的口吻,不过,因为那首诗本来就是乐府民歌,所以不足为奇,它所表达的是劳动人民对他们这个阶级的优秀女子的由衷自豪与热爱,可白居易并不是穷苦百姓中的一员,而是一位名符其实的士大夫,所以这种感情角色的自然换位,对于封建社会的官僚阶层的绝大多数成员来说,是根本不可想像的,而白居易这种古道热肠、侠肝义胆,完全是“诗圣”杜甫“民胞物予”精神的直接继承,而且这也是他能在后来接过杜甫现实主义诗歌的优良传统,发起新乐府运动的重要主观因素。
“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这是白居易站在“杜陵叟”的立场上,对那些统治阶级中,只管个人升官而不顾百姓死活的贪官污吏而进行的面对面的严厉痛斥,情急之中,竟把他们比喻成了“钩爪锯牙食人肉”的“豺狼”,而且采用了语气极为强烈的反问句式,激愤之情跃然纸上而溢于言表。作为一个衣食无忧的政府官吏,能够对“农夫之困”如此感同身受,能够如此直接激烈地为人民鸣不平,在当时实在是不多见的。
诗歌的前半部分,作者的内心是很沉痛的。而在诗歌后半部分的一开始,苦不堪言的“农夫”的命运似乎出现了一丝转机,“不知何人奏皇帝,帝心恻隐知人弊。白麻纸上放德音,京畿尽放今年税。”白麻纸,古时诏书用白纸颁布,到了674年——676年期间(唐高宗上元年间),因为白纸容易被虫蛀蚀,所以一律改用麻纸。放德音,宣布恩诏,即下文所言减免赋税的诏令。京畿,古时称国都周围的地区。杜陵所在地属国都长安的郊区。白居易在诗里只说了“不知何人”,其实这位关心民生疾苦、视民如子的“何人”,根据史料记载正是白居易“本人”,是他上书宪宗,痛陈灾情之重,才使深居九重的皇帝动了恻隐之心,大笔一挥,居然免去了京城灾区当年的赋税。读者看到这里,也会为颗粒无收的“杜陵叟”的命运松了一口气。可是令作者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切只不过是障眼法而已,不管皇帝的免税是否出于真心,但是官吏却是绝不肯照章办事的,因为这样一来,他们的政绩就要受到影响,他们的官路也会不再亨通。所以,他们自有一套阳奉阴违的“锦囊妙计”,那就是拖延不办,对此,白居易也是莫可奈何的了。
“昨日里胥方到门,手持尺牒榜乡村。”里胥是乡镇中的低级官吏;这里的“榜”是张贴的意思。皇帝的免税诏书才刚刚由那班“里胥”们神气活现地公布到家家户户,可这一切已经无济于事了,因为“十家租税九家毕,虚受吾君蠲免恩。”一直要到绝大多数人家都“典桑卖地”,纳完租税之后,才将已经成为“一纸空文”的“尺牒”在乡村中张贴公布,这已经没有意义了。“里胥”们原本是没有那么大的胆量,敢于欺上瞒下到如此地步的,其实是朝廷上下,沆瀣一气,朋比为奸。白居易对此心知肚明,吃苦的还是那些无依无靠的贫苦百姓。他们一苦天灾,二苦黑官,这正是“苛政猛于虎”。
这首诗体现了作者视民如子的情怀,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败。作者在《轻肥》诗中曾一针见血地控诉“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在这首《杜陵叟》中,他更写到“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白居易在义愤填膺地写下上述的控诉时,并没有意识到,他实际上已经触及了封建社会那人吃人的凶残野蛮的社会本质。事实上,每当灾荒严重之际,由皇帝下诏蠲免租税,而地方官照样加紧盘剥勒索,不过是封建社会经常上演的双簧戏而已。宋代诗人范成大就有一首《后催租行》中提到:“黄纸放尽白纸催,卖衣得钱都纳却。”说的也是一回事,在宋代,皇帝的诏书用黄纸写,而地方官的公文用白纸写,在封建社会中,能够对这种免的白免、催的照催的吃人双簧戏进行最早、最有力的批判的,正是唐代新乐府运动的旗手——白居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