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中的抒情主人公(“我”,不一定是作者),是一个久在异乡的人,忽然遇上来自故乡的旧友,首先激起的自然是强烈的乡思,是急欲了解故乡风物、人事的心情。
开头两句,正是以一种不加修饰、接近于生活的自然状态的形式,传神地表达了“我”的这种感情。“故乡”一词迭见,正表现出乡思之:“应知”表现出了解乡事之情的急切,透露出一种儿童式的天真与亲切。纯用白描记言,却简洁地将“我”在特定情形下的感情、心理、神态、口吻等表现得栩栩如生,这其实是很省俭的笔墨。
关于“故乡事”,那是可以开一张长长的问题清单的。初唐的王绩写过一篇《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从朋旧童孩、宗族弟侄、旧园新树、茅斋宽窄、柳行疏密一直问到院果林花,仍然意犹未尽,“羁心只欲问”;而这首诗中的“我”却撇开这些,独问对方: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仿佛故乡是值得怀念,就在窗前那株寒梅。这就很有些出乎常情。但又绝非故作姿态。
一个人对故乡的怀念,总是和那些与自己过去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人、事、物联结在一起。所谓“乡思”,完全是一种“形象思维”,浮现在思乡者脑海中的,都是一个个具体的形象或画面。故乡的亲朋故旧、山川景物、风土人情,都值得怀念。但引起亲切怀想的,有时往往是一些看来很平常、很细小的情事,这窗前的寒梅便是一例。它可能蕴含着当年家居生活亲切有趣的情事。因此,这株寒梅,就不再是一般的自然物,而成了故乡的一种象征。它已经被诗化、典型化了。因此这株寒梅也自然成了“我”的思乡之情的集中寄托。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独问“寒梅著花未”是完全符合生活逻辑的。
古代诗歌中常有这种质朴平淡而诗味浓郁的作品。它质朴到似乎不用任何技巧,实际上却包含着最高级的技巧。象这首诗中的独问寒梅,就不妨看成一种通过特殊体现一般的典型化技巧,而这种技巧却是用一种平淡质朴得如叙家常的形式来体现的。这正是所谓寓巧于朴。王绩的那首《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朴质的程度也许超过这首诗,但它那一连串的发问,其艺术力量却远远抵不上王维的这一问。其中消息,不是正可深长思之的吗?
《李鄠县丈人胡马行》的作者是杜甫,被选入《全唐诗》的第217卷第27首。仇兆鳌《杜诗详注》评注此诗:“丈人骏马名胡骝,前年避贼过金牛。回鞭却走见天子,朝饮汉水暮灵州。”首言马行迅捷。从乱禽颠沛说起,便有奇气。过金牛,扈从明皇也。见天子,趋谒肃宗也。却走,退走也。
“自矜胡骡奇绝代,乘出千人万人爱。一闻说尽急难才,转益愁向驾骀辈。”此见其济难之功。赵注:急难才,如刘备的颅跃过檀溪以免刘表之追,刘牢之马跳五丈涧,以脱慕容之逼。此处指避胡一事言。愁向驾胎,自叹所乘者皆疲马也。
“头上锐耳批秋竹,脚下高蹄削寒玉。始知神龙别有种,不比俗马空多肉。”此写其神骏之姿。耳锐蹄坚,筋胜于肉,此良马之相也。
“洛阳大道时再清,累日喜得俱东行。凤臆龙鬐未易识,侧身注目长风生。”末言同行见马,结归李丈。凤臆龙鬐,一时未易测识,但见侧身注目,足下风生,果是绝尘之骥矣。《杜臆》:马不易识,以况相士之难。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记载了穆叔与范宣子论何者为“不朽”的一段名言。范宣子以世禄为不朽,穆叔却认为世禄不能称为不朽。他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欧阳修这篇文章里所说的“修之于身”、“施之于事”、“见之于言”,就是指立德、立功、立言。全文用了一半篇幅,论三者之所以为不朽。并将“修之于身”(立德)放在最高地位,“见之于言”(立言)排在第三,这自然不无重道轻文的意思。但这篇文章的主旨,又不在权衡文道之孰重孰轻,而另有其深意在。
文章重点在第三段——论立言之不可恃。细读这段文字,会发现文章在立论上有一个矛盾。前面说,圣贤是不同于草木、鸟兽、众人的,这种人“虽死而不朽,愈远而弥存”。他们之所以被人尊为圣贤,长存不朽,是由于他们曾经立德、立功、立言。这里指明立言为三不朽之一。而第三段又说:“文章丽矣,言语工矣。无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之过耳也。”这是说,立言之士,与草木鸟兽之必然速朽没有区别。下文说得更明显:著作之士“卒与三者(指草木、鸟兽、众人)同归于泯灭”,是前后矛盾。
再三涵泳这段文字,就会悟出这里面有含而未申之意。这含而未申之意,正是该文的主旨之所在。第一,古人留下的著作,大多数仅在《汉书·艺文志》诸书中著录其书名、篇目,具体的作品则“百不一二存”。这说明,历史对立言之士的著作进行了无情的淘汰。那“百不一二存”的传世之作,是大浪淘沙剩下来的金子,是经受过时代的严格考验的,其余的早就湮没不存了。于此可见,文章难工,传世不易。后之视今,亦如今之视昔。这是作者的慨叹,既以自勉,也以之勉徐无党。其次,前两段把“修之于身”、“施之于事”、“见之于言”三者并列为“不朽”,是阐述古代经传中论道之言,反映的是书本上的人生价值观念。第三段论立言之不可恃,将与鸟兽众人同归于泯灭,是欧阳修读史自悟之理。所谓言之不可恃。就是文章著述不重于人的委婉说法。这是从历史事实中总结出来的。反映了实践中呈现的另一种价值观念。书本上的价值观念与实践中的价值观念如此不同,遂使古今无数文士为之荷笔彷徨。作者自己一生的体验,便是明证。因此,文章结尾用“亦以自警焉”,暗暗透出个中消息。由此可见,这篇文章还表明了自古以来文章之士共同的悲哀,因以之警徐无党。
这样就见出该文的第一个特点:题旨深隐。欧阳修在其《论尹师鲁墓志》一文中提出:写作应该力求“文简而意深”,并说:“春秋之义,痛之益至,则其辞益深。……诗人之志,责之愈切,则其言愈缓。”他这篇《送徐无党南归序》,无愧于文简意深、爱深言切的典范之作。
全文立意,既重在表明文之难工与立言之不足恃,抒发包括自己在内的千古文章之士共同的悲慨,写来便情真语切,感慨深沉,这是该文的另一个特点。自古文士,留下来的篇章已仅“百不一二”,其余都“散亡磨灭”,是事之一可悲。留传下来的文章,“文字丽矣,语言工矣”,又“无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之过耳”,是事之二可悲。这些人士活着的时候,“汲汲营营”,辛苦忙碌、呕心沥血地进行写作,才达到文丽语工的境地;而当其“忽焉以死”,仍然免不了“同归于泯灭”,是事之三可悲。末了写到“今之学者”,穷其一生精力,孜孜于文字著作,结果是“皆可悲也”。这段文字,饱含深情,既哀人亦复自哀。那种苍茫万古之意,发而为声,则抑扬唱叹,慷慨苍凉。试诵读第三段,先用“百不一二存焉”,“无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之过耳也”,发出深沉的咏叹;次用“汲汲营营”一个反问句抒发感慨;再用“夫言之不可恃也盖如此”一收一顿;最后用“皆可悲也”放声长吁:语调吞吐抑扬,声情契合,不仅足以“摧其(徐无党)盛气”,也足以引起后之文士读此文者无限悲怆。事之不平,积为愤懑。全篇无一愤语,却饱含愤意于笔端。
这篇文章在艺术上还有一个特点:结构非常紧凑,前呼后应,针线绵密,因此读来气势流贯,又回环往复,现出一种感情上的涡流。人手一句,先提出“草木”、“鸟兽”、“众人”三者都无法逃避同归灭亡的自然规律,然后从“众人”中引入“圣贤”,说他们独异于草木、鸟兽、众人。六字扣紧首句,文境稳步推开。接下去论圣贤之所以不朽在于修身、施事、见言,将三者平列。继以比较法层层筛选,步步推出中心。首则拿“施事”与“见言”比,论见之于言者不如施之于事;再拿“施事”、“见言”与“修身”比,引孔子的弟子宰我、子贡善于言语,冉有、季路长于政事,都比不上能修身立德而并不长于言语、政事的颜回,突出修身为首要之道,立言居三者之末,渐渐过渡到第三段论立言之不足恃,文意暗暗逗出,又层层推进。到第三段,先说“予窃悲其人,文章丽矣,言语工矣”,束以“无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之过耳也”,“荣华”紧承“丽”字,“好音”紧承“工”字,接榫紧密。又加上“方其用心与力之劳,亦何异众人之汲汲营营”,使草木、鸟兽、众人汇齐,与篇首第一句“草木鸟兽之为物,众人之为人”桴鼓相应。复承以“而卒三者同归于泯灭”、“今之学者,莫不慕古圣贤之不朽”,再提“泯灭”、“不朽”,首尾回环,遥相顾盼,使这篇短文在畅达中有一种遒练逆折的劲气。这些地方,都见出作者为文炼气的功力和缜密的文心。
这杂记散文,短短不到二百字,通过一件生活小事,验证了渡船工说的“徐行尚开,速进则阖”的这个欲速则不达的道理。这种小中见大的手法是非常高明的。作者选择的事件表面看来似乎是不合逻辑的,但实际上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古人说:“欲速则不达。”凡事操之过急,后果往往是适得其反。
这篇散文写法上的主要特点是中心突出,文字精炼。作者只记下从小港到蛟川南西这一段途中情况,在此之前与之后的事全部删削;这两里路途中又只记“小奚仆”一件事。末尾说明道理,也只概括为一句话。这样,就能给人以非常深刻的印象。
文章中心突出,文字精练,寓大道理于小事件当中,读后能留下深刻的印象。
这首诗意在说明书法重在“寓意”,不必死学古人,斤斤计较于“法度”。
苏轼《石苍舒醉墨堂》诗:“自言其中有至乐,适意无异逍遥游。……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他把书法艺术作为写意、乐心、游息的一种手段,不计工拙,唯在自由挥洒耳。
苏轼曾自我剖示道:“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 这种追求自我精神的遨游,信手遣兴,不计工拙,也遭到当时一些士大夫的讽刺,有人说苏轼的书法多病笔,“作‘戈’多成病,又腕著而笔卧,故左秀而右枯”等等。黄庭坚辩曰:“此又见其管中窥豹,不识大体。殊不知西子捧心而颦,虽其病处,乃自成妍。”
苏轼提倡“浩然听笔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论书》)。胸中有浩然之气,便能发之于胸,应之以手,便能听笔之所至。苏轼的书艺神而化之,法意互得,无意于佳而自佳,达到自然天成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