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魂》一文的作者,历史上有不同说法。司马迁认为是屈原的作品,他在《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称:“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王逸在《楚辞章句》里认为是宋玉的作品:
“《招魂》者,宋玉之所作也。宋玉怜哀屈原,忠而斥弃,愁懑山泽,魂魄放佚,厥命将落。故作《招魂》,欲以复其精神,延其年寿,外陈四方之恶,内崇楚国之美,以讽谏怀王,冀其觉悟而还之也。”
令人多少有点奇怪的是,长期以来,汉唐魏晋宋的文人大多接受王逸的说法。直至明代学者黄文焕在《楚辞听直·听二招》中,才明确批驳了王逸的说法,并首次提出《招魂》系屈原自招其魂的观点。此后,清人林云铭的《楚辞灯》、今人游国恩的《屈原》等著作,均支持黄文焕的观点,认为《招魂》乃屈原自招其魂。
游国恩指出,古代有招自己生魂的事例,谢灵运《山居赋》“招惊魂于殆化,收危形于将阑”,杜甫《彭衙行》“剪纸招我魂”,即其例。此外,少数民族亦流传招活人魂的习俗,《文献通考》卷330引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今本无)记有当地风俗:“家人远而归者,止于三十里外。家遣巫提竹篮迓,脱归人贴身衣贮之篮,以前导还家。言为行人收魂归也。”(其实,这种迎接归人的习俗,在客观上具有减少返乡者把传染性疫病从外地传入的功能)。
此外,也有人认为《招魂》一文,是宋玉为招死去的楚顷襄王魂而作,或认为是宋玉为重病的楚顷襄王招魂。与此同时,在沅湘民间,至今仍然流传着,宋玉、景差在屈原死去一年之际,来到汨罗江,为屈原招魂的故事。
其实,宋玉、景差曾经为屈原招魂,宋玉或景差曾经为楚顷襄王招魂,屈原曾经为自己招魂,屈原曾经为楚怀王招魂,都可能发生过,而他们的这些作品可能都以《招魂》为名。但是,具体到流传至今的《楚辞·招魂》一文,则应当是屈原为楚怀王招魂时所作。
首先,司马迁在《史记》中明确指出屈原作品有《招魂》一篇。其次,招魂是一项严肃的活动,一般来说都是奉命而作,招魂的对象是死者或重病将死者。据此可知,《招魂》是屈原奉命为楚怀王招魂而创作,它是屈原任职三闾大夫期间所写的最后一篇职务作品。再者,《招魂》描述的主人公生活,不符合屈原的身份和实际情况,而是符合楚王的身份。
我们知道,公元前329年,楚威王死,在位11年,楚威王之子熊槐继位,是为怀王。公元前328年,为楚怀王元年。公元前299年,楚怀王入秦被扣留,在位30年;楚立太子横,是为顷襄王。公元前296年,楚怀王客死于秦。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逸周书·谥法解》,周公旦和太公望制定谥法,在君王、诸侯、大夫死后,子孙们要立庙举行隆重的祭祀活动,并根据死者生前的事迹和遭遇,对其评定一个称号,该称号叫做谥号。楚怀王即楚王熊槐死后得到的谥号,它是顷襄王与群臣根据熊槐在位事迹和遭遇而选定的,表示同情和怀念的意思。怀,本意是指胸前,引申为怀藏、想念、心意、归向、安抚、环绕、来到;对楚王熊槐谥号“怀王”,应当是寓意对熊槐客死秦国的悲惨遭遇的安抚。
这就充分表明,楚怀王客死秦国后,楚国曾为其举行过相应的正规的祭祀活动,《招魂》即官方祭祀活动的一部分。由于楚怀王被骗入秦,孤身滞留秦国三年之久,并最终客死秦国,他的遭遇曾令楚人举国哀之。因此,为楚怀王招魂的活动,可能进行过多次,而最隆重的招魂仪式应当是在楚怀王刚刚死去的时候,也就是说《招魂》应写于此时。
我国古代没有前身、后世的观念,也没有天堂、地狱的观念,只有灵魂不死和神鬼观念。中国古代所说的幽都与地狱的性质本不相同,幽都指地下空间的世界,而地狱则是灵魂接受审判、处罚并转世重新发配的地方。事实上,《招魂》描述天上有虎豹九关、地下有土伯九约,均没有天堂和地狱的概念。不过,在佛教传入中国后,幽都逐渐被赋予了地狱的功能,天上也有了玉皇大帝和天宫。
所谓灵魂不死,意思是灵魂可以脱离肉体而独立存在,凡是人睡眠时、重病昏迷时,以及死去时,都被解释为灵魂出窍,即灵魂脱离了肉体,要想让人活过来,就需要把灵魂重新招回到肉体之中。所谓神鬼观念,原本指人死去后的灵魂,好的灵魂就是神,坏的灵魂就是鬼(最初,鬼并无坏意,而是指祖先灵魂)。此外,除了人有灵魂外,其它自然物也有灵魂,例如山有山神、水有水神。大约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从原始的鬼神观念,又演绎出神仙观念。
在我国云南纳西族的习俗里,每家都悬挂着一个存放家庭成员灵魂的竹篓,姑娘出嫁到婆家,要进行灵魂从娘家转接入婆家的巫术仪式,只有这样才表示新人真的到了婆家,在当地的观念里该仪式甚至比转户口还重要。当有人去世时,则要为其举行招魂仪式,这时招魂的目的不再是让灵魂返回肉体,而是指引灵魂返回祖先居住的地方,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叶落归根。为此,纳西族的东巴(巫师),专门绘有“神路图”,上面写着本族迁徙路上经过的地名,这些地名往往多达一二百个,招魂时东巴要面朝死者的灵柩,倒退着一边走一边按顺序依次高声念出。台湾学者李霖灿先生(原台湾故宫博物院副院长)曾考察过纳西族的神路图,发现地名都是真实的,而且晚近时期迁徙经过的地名仍然能辨认出来。
屈原所处时代的楚国招魂习俗,不一定与今日纳西族完全一样。但是,招魂的基本文化内涵应当是相同的,即引导死者的灵魂回归故里家乡。这在《招魂》中是非常明确的,例如“魂兮归来,入修门些。工祝招君,背行先些。秦篝齐缕,郑锦络些。招具该备,永啸呼些。魂兮归来,反故居些。”描述的正是巫师倒退着,拿着盛放灵魂的竹篓,引导灵魂返归家乡的场景。
值得注意的是,《招魂》最后一句话“魂兮归来,哀江南”。这是因为,楚国本来就地处江南,因此特别强调死者灵魂回归江南,也就意味着死者不是在楚国境内去世的。据此可知,《招魂》所招之魂,只能是客死秦国的楚怀王之魂。事实上,《招魂》全文长达282句,在屈原的作品中仅次于《离骚》和《天问》,显然这是在为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举行招魂时所作,而其人非楚怀王莫属。
《招魂》全文可分为三个段落,第一段是序篇,第二段是正文,第三段是尾声。
序篇首先描述死者灵魂的哭诉,其中“长离殃而愁苦”,或以为是指屈原遭到放逐,其实是指楚怀王客死秦国。接下来描述,上帝同情楚怀王的不幸遭遇,命令巫阳为其招魂。然后描述巫阳以自己的职责是占梦解梦为理由,而勉强接受上帝的命令。
这种开场白,不能不让人怀疑其中藏有某种玄机,或许这是屈原在用巫阳暗指自己。我们知道,古代巫术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知识体系,其内容包罗万象,因此巫师也要有所分工,以便各司其职,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然而,由于屈原与楚怀王有着不寻常的君臣关系,因此屈原勉为其难,决定亲自为楚怀王招魂。为此,屈原借怀王托梦上帝,再由上帝命令巫阳的过程,实现由自己来为怀王招魂的目的。事实上,在《九歌》里,招魂、收魂的工作是由大司命承担的,这应当是楚国的传统习俗。但是,屈原曾长期担任三闾大夫之职,他同时又是一个具有创新精神的巫师、学者和政治家,因此他才有可能革新招魂仪式,改由“巫阳”实施招魂。
正文的内容可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描述东南西北、天上地下各有其害,呼吁灵魂不要到那些地方去,而是要返回故居。其二描述巫师引导灵魂返归故里的场景,特别渲染死者生前在故居生活的豪华舒适,诸如“九侯淑女”、“实满宫些”,显然是君王才会有的生活。
尾声描述主持招魂者,回忆当年春天自己曾与怀王到南方狩猎的欢快场景;紧接着对比今日,道路已被荒草遮掩,遥望千里之外的远方(应指怀王客死在秦国之地),伤春之心油然而生,并衷心发出“魂兮归来,哀江南”的呼唤。
有意思的是,我国长沙子弹库楚墓出土有男子(灵魂)驭龙升天图,长沙陈家大山楚墓出土有龙凤导人(灵魂)升天图。长沙马王堆西汉墓出土的帛画,绘有天上世界、人间世界、地下世界等丰富内容。凡此种种,均表明在春秋战国以及秦汉时期,楚国楚地特别注重人死后灵魂归宿的问题,这也是诸子百家唯有楚国的文人学者会撰写《九歌》、《招魂》、《大招》的原因所在。
长沙是楚国首封之地,这里也是楚国先王的祖庙所在地。因此,楚怀王死后的灵魂,应当被引导到祖庙里。也就是说,为怀王招魂的仪式是在长沙举行的,屈原所作《招魂》也是在长沙脱稿的,而尾声中的睹物思情亦在情理之中。与此同时,楚怀王的遭遇、楚国的衰弱,也促使屈原对天命、对历史、对巫术产生了强烈的怀疑,《天问》的腹稿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起草。
首两句写诗人的“饶睡”,不只是由于春夜的短暂。三四两句进一步写“饶睡”的程度,直到黄昏还依稀未醒。五六两句才写出诗人昼眠不醒的缘由;梦中所见,其实正是现实的反映。结尾两句则是诗人醒来之后的愁思和愿望。诗人巧妙地借说昼梦,将自己晚年忧国思家的强烈感情抒发出来,于自然流转中凝聚深厚的意绪,很能表现杜甫晚年诗风沉郁苍茫的特色。此诗用比兴手法较多,末以议论作结,写得气势苍莽,在杜律中别开生面。
“二月饶睡”四句,解释昼寝入梦的缘由。冬至以后,白昼渐长,黑夜日短,二月桃花盛开,蜂蝶成群,暖意融融,催人昏昏欲睡。除此之外,前四句诗还说明一个问题,即诗人神志倦怠。造成这种倦怠的原因固然很多,而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操心焦虑,积劳成疾。杜甫平生忧念家国,身值乱离,忧思更深。诗人不说自己如何关怀时事,积劳成疾,反说自己如宰予一样碌碌无为,白日深睡,还推说“桃花气暖眼自醉”。但“不独”二字,却深婉曲折地透露了诗人忧劳积思的心态。这样,“不独”二字,就为下面记梦暗中留下伏笔。
“故乡门巷荆棘底,中原君臣豺虎边”,以梦的形式,表现了诗人的家国之思。俗云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白日成梦,可见思情之深。这两句所写梦景,荒凉萧瑟,与前四句所写春景看似不太协调,却真实地将诗人晚年心境刻画出来。一合上眼,诗人仿佛回到故园,自安史乱军掠夺烧杀后,那里已是荒凉冷落,加之回纥、吐蕃屡次侵犯,战火烧残了村庄,蒿草丛生,荆棘遍地,墙头门前除去栖鸦野狐,更无人迹。故国君臣前门拒狼,后门遇虎,唐王朝面临着种种困扰。这两句诗,用一“底”、一“边”字,将国家的危难、社会的灾难刻划得淋漓尽致,又一次抒发了诗人乱离伤痛的悲哀。
“安得务农息战斗,普天无吏横索钱”,这两句是梦醒后的议论,它紧承梦境写来:中原君臣处在虎狼之中,故国门巷为荆棘所蔽,国事凋零,民不聊生,唐王朝向何处去?诗人认为只有尽快结束战争,让农民回到土地上去安居乐业,普天之下没有骄横的官吏横征暴敛,唐王朝才会恢复“煌煌太宗业”。结尾两句诗,充分表达了诗人对战争的厌恶、对贪官污吏的憎恨,对人民的无限同情,以及对清明政治的向往。沉痛中渗透着希望。
全诗前后所写虽有景物气氛的不同,但丽景的描写,是为写心境愁惨服务的,诗人以对美好春光的描写反衬忧国忧民的心情。故贯穿全诗的感情是悲哀沉重的。诗人巧妙地借说昼梦,将自己晚年忧国思家的强烈感情抒发出来,于自然流转中凝聚深厚的意绪,很能表现杜甫晚年诗风沉郁苍茫的特色。
本首诗所要极力表现的是辋川的秋景。一联和三联写山水原野的深秋晚景,诗人选择富有季节和时间特征的景物:苍翠的寒山、缓缓的秋水、渡口的夕阳,墟里的炊烟,有声有色,动静结合,勾勒出一幅和谐幽静而又富有生机的田园山水画。诗的二联和四联写诗人与裴迪的闲居之乐。倚杖柴门,临风听蝉,把诗人安逸的神态,超然物外的情致,写得栩栩如生;醉酒狂歌,则把裴迪的狂士风度表现得淋漓尽致。全诗物我一体,情景交融,诗中有画,画中有诗。
此诗、画、音乐完美结合的五律。首联和颈联写景,描绘辋川附近山水田园的深秋暮色;颔联和尾联写人,刻画诗人和裴迪两个隐士的形象。风光人物,交替行文,相映成趣,形成物我一体、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抒写诗人的闲居之乐和对友人的真切情谊。
“寒山转苍翠,秋水日潺湲。”首联写山中秋景。时在水落石出的寒秋,山间泉水不停歇地潺潺作响;随着天色向晚,山色也变得更加苍翠。不待颔联说出“暮”字,已给人以时近黄昏的印象。“转”和“日”用得巧妙。转苍翠,表示山色愈来愈深,愈来愈浓;山是静止的,这一“转”字,便凭借颜色的渐变而写出它的动态。日潺湲,就是日日潺湲,每日每时都在喧响;水是流动的,用一“日”字,却令人感觉它始终如一的守恒。寥寥十字,勾勒出一幅有色彩,有音响,动静结合的画面。
“渡头余落日,墟里上孤烟。”颈联写原野暮色。夕阳欲落,炊烟初升,是田野黄昏的典型景象。渡头在水,墟里在陆;落日属自然,炊烟属人事:景物的选取是很见匠心的。“墟里上孤烟”,显系从陶潜“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归园田居之一》)点化而来。但陶句是拟人化的表现远处村落上方炊烟萦绕、不忍离去的情味,王句却是用白描手法表现黄昏第一缕炊烟袅袅升到半空的景象,各有各的形象,各有各的意境。这一联是王维修辞的名句,历来被人称道。“渡头余落日”,精确地剪取落日行将与水面相切的一瞬间,富有包孕地显示了落日的动态和趋向,在时间和空间上都为读者留下想象的余地。“墟里上孤烟”,写的也是富有包孕的片刻。“上”字,不仅写出炊烟悠然上升的动态,而且显示已经升到相当的高度。
首、颈两联,以寒山、秋水、落日、孤烟等富有季节和时间特征的景物,构成一幅和谐静谧的山水田园风景画。但这风景并非单纯的孤立的客观存在,而是画在人眼里,人在画图中,一景一物都经过诗人主观的过滤而带上了感情色彩。颔联:“倚杖柴门外,临风听暮蝉。”这就是诗人的形象。柴门,表现隐居生活和田园风味;倚杖,表现年事已高和意态安闲。柴门之外,倚杖临风,听晚树鸣蝉、寒山泉水,看渡头落日、墟里孤烟,那安逸的神态,潇洒的闲情,和“策扶老以流憩,时矫首而遐观”(《归去来辞》)的陶渊明有几分相似。
事实上,王维对那位“古今隐逸诗人之宗”,也是十分仰慕的,就在这首诗中,不仅仿效了陶的诗句,而且在尾联引用了陶的典故:“复值接舆醉,狂歌五柳前。”陶文《五柳先生传》的主人公,是一位忘怀得失、诗酒自娱的隐者,“宅边有五柳树,因以为号焉。”实则,生正是陶潜的自我写照;而王维自称五柳,就是以陶潜自况的。接舆,是春秋时代“凤歌笑孔丘”的楚国狂士,诗人把沉醉狂歌的裴迪与楚狂接舆相比,乃是对这位年轻朋友的赞许。陶潜与接舆──王维与裴迪,个性虽大不一样,但那超然物外的心迹却是相近相亲的。所以,“复值接舆醉”的复字,不表示又一次遇见裴迪,而是表示诗人情感的加倍和进层:既赏佳景,更遇良朋,辋川闲居之乐,至于此极啊!末联生动地刻画了裴迪的狂士形象,表明了诗人对他的由衷的好感和欢迎,诗题中的赠字,也便有了着落。
颔联和尾联,对两个人物形象的刻画,也不是孤立进行,而是和景物描写密切结合的。柴门、暮蝉、晚风、五柳,有形无形,有声无声,都是写景。五柳,虽是典故,但对王维说来,模仿陶渊明笔下的人物,植五柳于柴门之外,这是自然而然的。
词上片充满对友人的不舍之情,对友人之远行表示担忧。“落日古城角,把酒劝君留。”二句开篇点题,直接劝告友人不要远行。“长安路远,何事风雪敝貂裘。散尽黄金身世,不管秦楼人怨,归计狎沙鸥。”五句都是词人为友人感到担心,即言前路之艰难,又怕友人时运不济,像当年入秦的苏秦一样,最终落魄而归,招致亲戚朋友的冷落。用“归计狎沙鸥”的归隐山林之路,反衬追求功名利禄的道路上充满了艰难险阻。上片末句表达的是对友人一心向往功名富贵的感叹。
下片“诗书万卷,致身须到古伊周。”,肯定了友人杰出的才学,希望友人此行能够获得成功,像伊尹和周公一样成为国之栋梁。同时词人又说“莫学班超投笔,纵得封侯万里,憔悴老边州。”,劝慰友人不要一味为了功名富贵而像班超一样,有家难回。结尾处“何处依刘客,寂寞赋登楼。”,乃是作者联系自身的境遇,自比王桀,感叹自己身似浮萍,漂泊不定,空自思乡,落得孤独寂寞。
这首词充满了一种悲慨之情,通篇都是对友人求仕的劝解之辞,但实际上却是对朝廷不能重用人才,埋没人才,使友人和自己这样的有识之士壮志难酬,英雄无用武之地的讽刺与悲愤。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