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一共可以分为三段。第一段引述白居易文章中的相关语句,表明自己的心态。第二段以江州山水之美与邢州环境作比较,体现了自己的感情波澜起伏。第三段具体写自己住处的恶劣环境和以书史自娱的心境。全文合理运用对比的方式,摹仿白居易的笔触,通过将自己与白居易作对比来表达了自己内心压抑的情感以及不满的情绪。
第一段的开头有如神来之笔,引出唐代曾被贬为江州司马的白居易,作者正是读了他的《江州司马厅记》。这一段的文字是不动感情的,但“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潜在意思已经不言而喻了。第一段引述白居易文章中的相关语句,说明自己主管的马政是无所事事、独奉文移的闲职。并用“司马之职尽去”之语,点明了自己的处境与千年前的江州司马何其相似。
第二段是以江州山水之美与邢州环境作比较,说明自己所处的自然环境“犹有赵之风”,不类江州之佳山水,所以也不能和江州司马那样“养志忘名”,只能心仪其“襟怀夷旷,能自适”。第二段感情波澜起伏。白居易谪居江州,犹有匡庐江湖之佳境可供养志忘名,可自己却是什么也没有,与之相比处境更差。但是,白居易虽然是个迁谪者却没有无聊不平之意,胸怀夷旷,能怡然自得,是归有光所赞同的。因此,“虽微江州,其有不自得哉”一语,既是说自居易,也是在说作者自己。
第三段具体写自己住处的恶劣环境和以书史自娱的心境,实是以干载之下江州司马白居易的同志自居而自表心迹而已。结尾处点睛之笔说得很明白:儒家的“乐天知命”的思想,是白居易和归有光所共有的。
唐诗中,固多深刻反映社会现实的不朽篇章,然也不乏写上层士大夫宴饮、赠妓之作。这类作品,一般思想性不高,在艺术上却偶尔有可取之处。万楚的《五日观妓》,可以说就是这样的一篇诗作。
此诗首先写乐伎的美妙动人。“西施谩道浣春纱,碧玉今时斗丽华”,一落笔便别有风情。在越溪边浣纱的西施,是古来公认的美女。诗人刚刚提到西施,又用“谩道”二字将她撇过一边。这样,既触发起了以美人比美人的联想,又顺势转到了眼前这位美女的身上。但仍不直说而故作迂曲。诗人让西施、碧玉、丽华三个美女一路上迤逦行来,借传统形象比拟所要描写的对象,省却了许多笔墨,却使描写对象轻易地步入了美人的行列之中。
“眉黛夺将萱草色,红裙妒杀石榴花”,两句采用了一种十分独特的夸张而兼拟人的表现方法。上句用了表示动作的“夺将”,下句用了表示情感的“妒杀”,从而分别赋予眉黛、萱草、红裙、榴花以生命,极尽对眉黛、红裙渲染之能事。萱草和石榴都是诗人眼前景物。况端午时节,萱草正绿,榴花正红,又都切合所写时令。随手拈来,为美人写照,既见巧思,又极自然。
写罢形貌之后,又接写歌舞:“新歌一曲令人艳,醉舞双草敛鬓斜。”写出观赏者对乐伎的艳羡,并点出“双草”,更使乐伎形象光彩照人,充分渲染了其勾魂摄魄的力量。
以上四句对乐伎的描绘,从对形貌的静态描绘开始,进而在动态中加以刻画,写她的歌舞。一静一动,由形及神,展示了乐伎的色艺俱佳。
最后诗人深情激动地说:“谁道五丝能续命,却知今日死君家。”“死君家”与“彩丝线”密切关合,奇巧而自然,充分见出诗人动情之深。
此诗人物形象鲜明生动,秾艳流丽,光彩照人,是以诗写人的成功之作。特别“眉黛”二句表现手法独特,富有艺术个性,成为脍炙人口的佳句。
诗人在这首诗里咏叹的是松树,但它不是纯粹的咏物诗,而是借咏物抒情咏怀,明写松树,暗喻人才,句句写松,却句句落实到人。诗的前四句指出,松树在幼小时,并没有很特别的地方,它和其他小树苗一样,常常淹没在杂草丛中,不为人们所注意。人们不知道它有远大的发展前景,也不了解它的笼罩云气的壮志和傲霜斗雪的风骨。这既是诗人的自喻和自况,表明自己像松树那样具有远大的理想和坚贞的节操,是一个“好苗子”,但“为草所没”,未被发现和看重;同时也是要求当权者“慧眼识人”,要善于识别和发现人才。“弱干见摧残,纤茎易陵忽”两句,指出松树的成长有一个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过程,特别在它幼小的时候,容易被摧残、被伤害,只有精心地培育它,爱护它、保护它,它才能茁壮成长,长成参天大树。这两句诗,有诗人寻求庇护的意图。诗人自荐多才,仕途不济,后因私撰《齐春秋》而遭受打击,长久失意,希望得到王桂阳的援助和保护。以上六句诗,深刻揭示了人才成长的规律,即不仅要善于识别和发现人才,还要注意培养和爱护人才,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人才的健康成长,不然的话,人才是很容易被埋没、被损害的。诗的最后两句,诗人保证说:当幼松一旦长成数千尺的大树,一定不会辜负主人的知遇之恩,要建功立业,庇护众生,有所作为。
此诗通篇采用比体,情意委婉,笔意含蓄,与当时南朝华靡艳丽的诗风相比,此诗显得清新挺拔,别具一格。从结构上看,全篇首尾呼应,章法整饰,一气贯注,中两联为对仗,已有一些唐人律诗的体貌。
这首诗很像戏剧的独白。它能使人想象到比诗句本身更多的情景:女主人公大约刚刚翻检过衣箱,发现一件敝旧的罗衣,牵惹起对往事的回忆,不禁黯然神伤,开始了诗中所写的感叹。
第一句中的“罗衣裳”,既暗示了主人公宫女的身份,又寓有她青春岁月的一段经历。封建宫廷的宫女因歌舞博得君王一晌欢心,常获赐衣物。第二句说衣裳是“秦王在时”所作,这意味着“秦王”已故,又可见衣物非新。唐诗中常以“汉宫”泛指宫廷,这里的“秦王”也是泛指帝王。后两句紧承前两句之意作感慨。第三句说罗衣曾伴随过宫女青春时光,几多歌舞;第四句语意陡然一转,说眼前秋凉,罗衣再不能穿,久被冷落。两句对比鲜明,构成唱叹语调。“不堪”二字,语意沉痛。表面看来是叹“衣不如新”,但对于宫中舞女,一件春衣算不了什么,向来是“汗沾粉污不再著,曳土踏泥无惜心”(白居易《缭绫》)。可见这里有许多潜台词的。刘禹锡的《秋扇词》,可以作这两句诗的注脚:“莫道恩情无重来,人间荣谢递相催。当时初入君怀袖,岂念寒炉有死灰!”可见诗中对罗衣的悼惜,句句是宫女的自伤。“春”、“秋”不止指季候,又分明暗示年华的变换。“为舞春风多”包含着宫女对青春岁月的回忆。“秋来不堪著”,则暗示其后来的凄凉。“为”字下得十分巧妙,意谓:正因为有昨日宠召的频繁,久而生厌,才有今朝的冷遇。初看这二者并无因果关系,细味其中却含有“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李白《妾薄命》)之意,“为”字便写出宫女如此遭遇的必然性。
这首诗句句惜衣,而旨在惜人,运用的是比兴手法。衣和人之间是“隐喻”关系。这是此诗的艺术特点。罗衣与人,本是不相同的两种事物,此诗的作者却抓住罗衣“秋来不堪著”,与宫女见弃这种好景不长、朝不保夕的遭遇的类似之处,构成确切的比喻。以物喻人,揭示了封建制度下宫女丧失了作人权利这一极不合理的现象,这就触及到问题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