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上片写词人到妻子墓地祭扫悼亡时的见闻和感伤情绪。
“松门石路秋风扫,似不许,飞尘到。”开头两句,写墓地的环境:苍松两排,挺立如门,青石铺路,平平展展,秋风吹扫,不染飞尘。洁静、尘幽,犹如冷寂的仙境。这既写出了墓地的特点,又点出了死者在词人心目中所占的位置。正是由于这位置的重要和非同一般,词人才把她的安息地描绘得如此幽静和庄严肃穆,显示了词人对死者的崇敬与哀伤。
“双携纤手别烟萝,红粉尘泉相照。”这两句写词人在墓地的情绪和心态。面对墓丘,睹物思人,极度悲苦,过份痛伤,使词人的情绪进入了似梦非梦,似幻非幻的状态。他好像又和妻子双手相牵,告别了那烟雾迷蒙,萝蔓丛生的墓地,在尘澈的泉水边去映照红润粉嫩的面庞。这里所写的情状,均是生前生活的写照。两人的感情是那样浓郁、真挚、深厚,依依难舍,如胶似漆。正因为生前有如此之深情,悼亡时才会出现如此之幻觉。看似浪漫,实则真实,读来十分感人。
“几声歌管,正须陶写,翻作伤心调。”写乐声惊醒幻梦之后的感情。前边两个分句是倒装的。“双携纤手”两句,写的本是幻觉。幻觉中出现男女团聚愉悦的景况,实在是“正须陶写”的。“陶写”即陶冶性情,排除忧闷。“写”者“泄”也。在幻觉中,词人的痛苦和忧闷正要得到排除和发泄,突然之间,远处传来了笙、箫、笛等“歌管”演奏的声音,这声音使词人如梦方醒,从幻境回到了现实。于是,重又堕入了痛苦和忧闷的深渊之中。上片全写在东山墓地悼亡时所见所感,心潮起伏变化,达情委婉曲折,蕴涵丰厚,耐人寻味。
下片写东山周围的景物,进一步抒发失去妻子之后无法忘怀的忧苦。
“岩阴暝色归云悄,恨易失,千金笑。”东山的山岩、峰峦慢慢地暝色四合,云雾聚集,夜幕悄悄地就要到来了。很自然地,随着时间的推移,悼亡者就要离开东山,突然之间,一阵痛苦再次袭上心头,他尘醒地懂得,这魂牵梦绕,挥之不去的悲痛,皆因失去“千金笑”所致。
外景外物,对悼亡者都有尖锐的刺激,揉搓着他敏感的神经,再不知“更逢何物可忘忧”了。此时抬头四望,映入眼帘的是茫茫无际、肥嫩丰茂、绿遍江南的芳草。芳草赏心悦目,芳草陶情娱人;芳草是春的使者,美的象征。面对多姿多情的芳草,词人只能“为谢”。“谢”为“辞谢”之谢。“为谢江南芳草”,是因为美好景物非但不能解除或减轻胸中的恨和忧,往往反而加重它的份量。这与杜甫《春望》中“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极为相似,不过手法更为曲折隐晦罢了。
“断桥孤驿,冷云黄叶,相见长安道。”最后三句,点破题目,落到了“别东山”上。“断桥”、“孤驿”、“冷云”、“黄叶”,都是东山墓地周围的景物,何其寂寞,何其孤冷,何其颓败,何其萧瑟。这固然是对景物的客观描绘,更多的则是词人的主观感受。即将离开坟场,最后这一眼,叫人目不忍睹了。“相见长安道”既是对往昔生活的回忆又是对亡灵进行安慰。
这首诗用“借古讽今”的写法,把南宋继承北宋,比作东汉继承西汉,把在金人统治者扶持下出现的伪楚、伪齐傀儡政权比作王莽的新室。并且表示,只有东汉继继承的西汉,南宋继承北宋才是正统政权,而对于一切傀儡政权坚决不予承认。对于反对司马氏篡魏的嵇康,给予热情的赞颂。这些都表现了作者的爱国主义感情。
善于用典一向是李清照的特点,在这首诗里,李清照用王莽的新朝比喻当时的伪齐、伪楚政权。用嵇康与山涛绝交之事来贬低那些苟且偷生之辈。读起来有丈夫之气,当真巾帼不让须眉。
诗人的大女儿要出嫁,他的心情异常复杂,遂写了此诗。此诗是父女情的白描,是真性情的流露,令人读来感伤不已。
女儿即将远行,父亲心有不舍,却情难敌义。开头点明女儿将出嫁之事:女儿要嫁往夫家路途很遥远。念及女儿幼年丧母,自己一身兼父母之慈爱,当此离别之际,心中甚为不忍。然而女大当嫁是天经地义的事。诗人忍痛告诫女儿到了夫家,要遵从礼仪孝道,要勤俭持家,这是对女儿的一片殷殷期望。
这是一首送女出嫁的好诗。送女出行,万千叮咛;怜其无恃,反复诫训。诗人早年丧妻,因为对亡妻的思念,对幼女自然更加怜爱。在长女出嫁之时,自然临别而生感伤之情。诗中说幼女与长女“两别泣不休”,其实父女之间也是如此。作者没有多写自己的直观感受,而是把更多的笔墨用于谆谆教导和万般叮咛:“自小阙内训,事姑贻我忧。赖兹托令门,任恤庶无尤。贫俭诚所尚,资从岂待周。孝恭遵妇道,容止顺其猷。”强忍住泪水说完这些,送走女儿才发现自己还是控制不了自己,只能与幼女相对而泣。一个情感复杂、无可奈何的慈父形象由此跃然纸上。
全诗情真语挚,至性至诚。慈父之爱,骨肉深情,令人感动。“贫俭诚所尚,资从岂待周”两句,可作为嫁妆的千秋典范。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