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安史之乱后,张继途经寒山寺时写下这首羁旅诗。此诗精确而细腻地描述了一个客船夜泊者对江南深秋夜景的观察和感受,勾画了月落乌啼、霜天寒夜、江枫渔火、孤舟客子等景象,有景有情有声有色。此外,这首诗也将作者羁旅之思,家国之忧,以及身处乱世尚无归宿的顾虑充分地表现出来,是写愁的代表作。全诗句句形象鲜明,可感可画,句与句之间逻辑关系又非常清晰合理,内容晓畅易解。
这首七绝以一“愁”字统起。前二句意象密集:落月、啼乌、满天霜、江枫、渔火、不眠人,造成一种意韵浓郁的审美情境。后两句意象疏宕:城、寺、船、钟声,是一种空灵旷远的意境。江畔秋夜渔火点点,羁旅客子卧闻静夜钟声。所有景物的挑选都独具慧眼:一静一动、一明一暗、江边岸上,景物的搭配与人物的心情达到了高度的默契与交融,共同形成了这个成为后世典范的艺术境界。
全诗抓住一个“愁”字展开。如果说“月落乌啼霜满天”多少透示着凄清悲凉,那么“江枫渔火”难道不给诗人一点光明与温暖吗?然而,“对愁眠”却凸现在人们面前。旅途的孤独、寂寞,牵起诗人的满怀愁绪,更遇上残月衔山、乌鸦悲啼,满目寒霜洒遍江天,一个迷茫、凄清、寂寥的背景已经形成,奠定了全诗以“愁”为中心的基调。人在逆境中(从诗的字里行间可以品味出来),最忌的是景物伤怀,诗人泊船于枫桥之下,本来心情就已凄恻,却偏逢残月。外出旅游者(也许作者不是旅游家)往往会对家人无限牵挂,可谓归心似箭,盼望与家人团圆,然而,他却客舟孤苦、愁怀难遣。残月也许已给诗人一丝莫名的预示,更兼乌鸦悲鸣的不祥之兆!(听到乌鸦啼叫,人们都会将其与不详联系)满天的飞霜又怎能不令诗人一阵阵心寒?
“江枫渔火对愁眠”。经霜后鲜红似火的枫叶与渔船上星星点点的灯火,在霜天夜晚呈现出一种朦胧美,给这幅秋江月夜图平添几分悦目赏心的风姿,绘景已达到美得无瑕的境界!然而,作者着力渲染秋江月夜的美景时,笔束一顿便绘出一个“愁”字来。作者为什么愁?有几多愁?景愈美则情(愁)愈烈。诗人面对美景,却没有半点的欢乐,愁得辗转反侧,这是为什么?我们回顾前文“月落”、“乌啼”、“霜满天”,俗话说天黑怕鬼,诗人心中的“鬼”是什么?是他的仕途得失、宦海沉浮?还是家事索怀、亲朋离散?诗中没说,不得而知。但诗人无心欣赏夜景、孤独难眠,我们不难想象他心中之愁。郁结难抒,确实不是言语说得清的。从他害怕乌啼,我们可以觉察他心中一定有什么事(或人)令他担心,以至乌鸦的啼叫声也令他心烦意乱。霜,是诗人描绘的这幅秋江月夜图的组成部分。玉屑般的飞霜给人一种素雅高洁的美感,然而和“乌啼”“愁眠”联系起来理解,这霜就有点“不妙”了。既然诗人听到乌啼已感意乱,那么飞霜岂不是令他心寒吗?意乱心烦自是他“愁眠”之因了。“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夜,静得可怕,静得令人难以入睡。
诗的前幅布景密度很大,十四个字写了六种景象,后幅却特别疏朗,两句诗只写了一件事:卧闻山寺夜钟。这是因为,诗人在枫桥夜泊中所得到的最鲜明深刻、最具诗意美的感觉印象,就是这寒山寺的夜半钟声。月落乌啼、霜天寒夜、江枫渔火、孤舟客子等景象,固然已从各方面显示出枫桥夜泊的特征,但还不足以尽传它的神韵。在暗夜中,人的听觉升居为对外界事物景象感受的首位。而静夜钟声,给予人的印象又特别强烈。这样,“夜半钟声”就不但衬托出了夜的静谧,而且揭示了夜的深永和清寥,而诗人卧听疏钟时的种种难以言传的感受也就尽在不言中了。
《枫桥夜泊》是一首情与景交织在一起的古诗,全诗除了“对愁眠”外,其余都是刻意绘景。它不是直抒胸臆,而是通过描绘秋江月夜的美景,间接而自然地把诗人旅途寂寞的郁结愁思寄托于景物而抒发出来。欲抒情,先绘景,情随景发,是这首古诗显著的艺术特点。由此可见,在借景抒情的古诗中,作者的情感是通过所描绘的景物来抒发的。在教学这类古诗时,我们既要欣赏作者描绘的景物,更重要的是理解他凭借景物巧妙抒情的技巧,这样才能真正地读懂了古诗。
这是一首送别词,作于作者的诗友欲赴九华走马上任之际。九华:地名,在今安徽省。
词的上阕从送别时的天气、时节写起,借早春的残梅加以发挥,谓梅花不肯轻落,是有意要等待这位品格清逸的诗翁,为他送行。下阕借早春的杨柳抒发自己对友人的挽留惜别之情。河桥的杨柳尚未绽芽吐绿,所以不能留人,若以赠别,徒留伤心,只能等到对方归来之 时,长条千缕,方能留得住他。
“霭芳阴未解,乍天气,过元宵。讶客袖犹寒,吟窗易晓,春色无聊。”开头几句写词人与诗友吟诗至晓,时值送别,既伤感又无绪。词人开篇渲染送别时的清冷无绪,为下文梅的出现作好了铺垫。
“梅梢,尚留顾藉,滞东风,未肯雪轻飘。知道诗翁欲去,递香要送兰桡。”这几句由“春色无聊”骤然而写到“未肯雪轻飘”的早梅,给人以眼前一亮的感觉,并以梅的等待和相送,赞美了友人品格文采之高迈。
“清标,会上丛霄。千里阻,九华遥。料今朝别后,他时有梦,应梦今朝。”这几句先承赞颂之意,然后又抒发对友人的依依惜别之情。这几句直接抒怀,表达对朋友的敬重和对分别的伤感,对别后的设想则更细腻地抒发了自己对友谊的珍惜。
“河桥,柳愁未醒,赠行人,又恐越魂销。留取归来系马,翠长千缕柔条。”这几句借柳抒怀,表达对友人的惜别挽留之意。这几句表意细腻而委婉,充分利用“柳”和“留”的谐音,把一腔离情抒发得淋漓尽致而又耐人寻味。
在中国古典诗歌的传统中,梅花是品格的象征,柳枝是感情的象征。词人以梅花颂人,写残梅有心;以柳条送客,写早柳未发,故无法留住远行之人。既切合刚过元宵的早春时节,为送别实见之景,又巧妙地托物为喻,传达出自己的思想感情。总体来说,词人将一个送别的传统题材寄托于对梅柳的刻画中,可以说是别具一格,清雅脱俗。
“道是梨花不是。道是杏花不是。”发端二句飘然而至,虽明白如话,但决非一览无味,须细加玩味。词人连用梨花、杏花比拟,可知所咏之物为花。道是梨花——却不是,道是杏花——也不是,则此花乍一看去,极易被误认为梨花,又极易被误认为杏花。仔细一看,却并非梨花,也并非杏花。因此可知此花之色,有如梨花之白,又有如杏花之红。
“白白与红红”紧承发端二句,点明此花之为红、白二色。连下两组状色的叠字,极简炼、极传神地写出繁花似锦、二色并妍的风采,也暗指它风韵别具一格,既有梨花之白,又有杏花之红,白中带红,如佳人冰雪肌肤微露红晕,有娇羞之态。 “白白”、“红红”两组叠字,简练、传神,使人如亲眼目睹红粉交错、繁花满枝的娇妍景致。
“别是东风情味”上句才略从正面点明花色,此句词笔却又轻灵地宕开,不再从正面著笔,而从唱叹之音赞美此花之风韵独具一格,超拔于春天众芳之上。实在少此一笔不得。可是,这究竟是一种什么花呢?
“曾记。曾记。人在武陵微醉。”结笔仍是空际著笔,不过,虽未直接点出花名,却已作了不管之答。“曾记。曾记”,二语甚妙,不但引起读者的注意,呼唤起读者的记忆,且暗将词境推远。“人在武陵微醉”,武陵二字,暗示出此花之名。陶渊明《桃花源记》云:武陵渔人曾“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华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终于来到世外桃源。原来,此花属桃源之花,花名就是桃花。句中“醉”之一字,写出此花之为人所迷恋的感受。词境以桃花源结穴,馀味颇为深长。它可能意味着女词人的身份(宋词习以桃溪、桃源指妓女居处),也可能有取于桃花源凌越世俗之意。
此词所咏为红白桃花,这是桃花的一种,“桃品甚多……其花有红、紫、白、千叶、二色之殊。”(明李时珍《本草纲目·果部》)红白桃花,就是同树花分二色的桃花。北宋邵雍有《二色桃》诗:“施朱施粉色俱好,倾城倾国艳不同。疑是蕊宫双姊妹,一时携手嫁东风。”诗虽不及严蕊此词含蕴,但可借作为此词的一个极好注脚。
此词绝不同于一般滞于物象的咏物词,它纯然从空际著笔,空灵荡漾,不即不离,写出红白桃花之高标逸韵,境界愈推愈高远,令人玩味无极而神为之一旺。就艺术而言,可以说是词中之逸品。
这组曲子由两首小令曲组成。下面是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周啸天先生对这组曲的赏析。
令曲与传统诗词中的绝句与令词,有韵味相近者,有韵味全殊者。这两首怀古的令曲,前一首便与诗词相近,后一首则与诗词相远。
第一首曲子开头先用三个典故。一是秦始皇在骊山建阿房宫行乐,二是西晋富豪石崇筑金谷园行乐,三是隋炀帝沿运河南巡江都游乐。这三个典故都是穷奢极欲而不免败亡的典型。但这组仅仅典出事情的发端而不说其结局。“不堪回首”四字约略寓慨,遂结以景语:“东风还又,野花开暮春时候。”这是诗词中常用的以“兴”终篇的写法,同时,春意阑珊的凄清景象和前三句所写的繁华盛事形成鲜明对照,一热一冷,一兴一衰,一有一无,一乐一哀,真可兴发无限感慨。这与刘禹锡的七绝《乌衣巷》“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有异曲同工之妙。而这首曲子的长短参差,奇偶间出,更近于令词。不过,一开篇就是鼎足对的形式,所列三事不在一时、不在一地且不必关联(但相类属),这是它与向来的“登临”怀古诗词有所不同之处。
相比较而言,第二首更有新意。这首在手法上似乎与前首相同,也是列举三事:一是霸王别姬的故事,二是吴蜀破曹的故事,三是班超从戎的故事。看起来这些事彼此毫无逻辑联系,拼凑不伦。然而紧接两句却是“伤心秦汉,生民涂炭”,说到了世世代代做牛做马做牺牲的普通老百姓,可见前三句所写的也有共通的内容。那便是英雄美人或轰烈或哀艳的事迹,多见于载籍,但遍翻二十四史,根本就没有普通老百姓的地位。这一来,作者揭示了一个严酷的现实,即不管哪个封建朝代,民生疾苦更甚于末路穷途的英雄美人。在这种对比上,最后激发直呼的“读书人一声长叹”,也就惊心动魄了。这个结尾句意义深刻且耐人回味。“读书人”可泛指当时有文化的人,也可特指作者本人,他含蓄地要表达这样的含义:其一,用文化人的口吻去感慨历史与现实,寄寓着丰富的感情,有对“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叹惋,有对“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责难,有对“争强争弱,天丧天亡,都一枕梦黄梁”的感伤。其二,用文化人的思想眼光去理解看待历史与现实,能加深作品的思想深度,显得真实准确。最后的“叹”字含义丰富,一是叹国家遭难,二是叹百姓遭殃,三是叹读书人无可奈何。在语言风格上,此曲与前曲的偏于典雅不同,更多运用口语乃至俗语,尤其是最后一句的写法,更是传统诗词中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这种将用典用事的修辞,与俚俗的语言结合,便形成一种所谓的“蒜酪味儿”和“蛤蜊风致”,去诗词韵味远甚。两首相比,这一首是更为本色的元曲小令。
这两首怀古元曲,在内容上极富于人民性,无论是抨击社会现实,还是审视历史,都称得上是佳作。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