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时袁枚往广东肇庆探望弟弟袁树,途经峡江寺。
峡江寺在广东清远县城北中宿峡后峡山上,建于南朝梁武帝时,初名正德寺。又传轩辕黄帝二庶子太禺与仲阳化为神人,将安徽舒城上元延祚寺在一个风雨之夜飞携此处,故又名飞来寺。寺后有飞泉亭。亭临水崖,疏槛面江,众木蓊郁,游人稀少。
游记最忌平均用笔,拉杂而书,犹如流水帐、日程表、好的游记善于发掘景色独特之处,从主观上去认识与适应客观世界,使读者相会于心。峡山飞泉,正如袁枚文中所说,没有什么奇特,难与天台、雁荡瀑布比肩。但袁枚通过自己的感受,从“游趣”出发,挖掘平淡中的奇异,舍瀑布而记亭,逐一展示亭的好处:先写亭能遮阴,得从客观瀑;接写亭的环境,以景物衬托亭的幽雅;再写亭子本身,“闭窗瀑闻,开窗瀑至”,可自由自在地在亭内休憩赏玩,从而又引出在亭内下棋、吟诗之悠闲容与。这样,全文通灵活透,完美地把风景的秀丽与游人的心理结合消融在一起。宣扬了以逸待劳,以旁观的态度欣赏风云变幻,而又愿把自己与天地同化的思想,有丰富的哲理。
此诗两章开篇都以“能兰”枝叶起兴,描述女诗人眼中“童子”的年幼无知。因为能兰的荚实与觽都是锥形,很相像,故诗人触景生情,产生联想。这位女诗人与诗中的“童子”,可能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关系非常亲密。可是,自从“童子”佩带觽、套上韘以来,对自己的态度却冷淡了。觽本是解结的用具,男子佩觽并没有严格年龄限制,与行冠礼不同。据《礼记·内则》记载:“子事父母,左佩小觽,右佩大觽。”《说苑·修文篇》也说“能治烦决乱者佩觽”,故毛传谓觽是“成人之佩”,佩韘则表示“能射御”。当时,贵族男子佩觽佩韘标志着对内已有能力主家,侍奉父母;对外已有能力从政,治事习武。正因为如此,所以诗中的“童子”一旦佩觽佩韘,便觉得自己是真正男子汉了,一下子稳重老成了许多。这本来是很正常的,可是这一变化,在那多情的女诗人眼里,不过是装模作样假正经罢了,实际他还是以前那个“顽童”。最使她恼怒的是,本来他们在一起无拘无束,亲昵得很,而现在他却对自己疏远了,冷落了。因而“童子”的日常言行举止乃至垂下的腰带,无一不惹她生气,看了极不顺眼,甚而觉得这一切都是故意做给她看的。尽管他“容兮遂兮”,处处显示出一副成熟男子的模样,而她偏要口口声声唤他“童子”。“童子”的称呼,正包含着她似娇还嗔的情态,从这一嘲讽揶揄中不难察觉她“怨”中寓“爱”的绵绵情意。
全诗两章重叠,实际只有三个字不同,寥寥数语,就把“童子”态度的变化及姑娘的恼怒心理描摹出来了。这是诗经中惯用的复沓的手法,用以强调本意,诉说“童子”的不解风情。每章前四句一韵,后两句一韵,从乐歌的角度考察,后两句大约是附歌。
这是赵孟頫因送客城东,适见郊外春光明媚,心有所感而作的一首小诗。
诗人以自然清新的语言,描绘了郊野春色的美丽,抒写了他偶见春光的真切感受。 诗的前两句,是着意描写郊野春色。“野店”、“陌头”,是用村野小店、田间小路,点明此乃郊外。“红粉姿”,是用女子的姿色,来形容桃花。“红粉”,即胭脂和铅粉,因其皆为女子的化妆品,故引申而指女子。“绿烟丝”,是用绿色的轻烟,来形容嫩绿的杨柳细枝。这两句写得集中概括,如描如绘。春光种种,自难以一一道尽,故而诗人仅选择那最醒目的红的桃花、绿的杨柳以概括之。这样写,不仅大省笔墨,而且能突出诗人放野郊野的第一印象,还能以鲜明的色泽,唤起人们对春日郊野生机勃勃的种种美好联想。真是一以当十之笔法。
诗的后两句,是巧妙抒写偶见春光之感受。“却”,犹“了”。“过却春光”是“春光过却”之倒置。这两句,语极浅显,而充满真情,并且很有点哲理意味。其中,固然包含有时光易逝的感慨,而更多的却是得见春光的喜悦。试想,一个久居城中之人,整日琐事缠身,何以得见春色?一旦来到郊外,突然发现那艳丽的春光,怎能不欣喜万分?怎能不产生一种差点错过之感?何况,诗人得见这美丽而易逝的春光,乃是因为送客城东这样一个偶然的机缘。那种不期而获的惊喜和侥幸之情,怎能不荡溢心间?本因送客而伤感,不想得遇此机缘,很有点因祸得福的味道了。
此诗,虽无惊人之语,也谈不到什么重大的思想意义,但它却写得绘景如画,抒情真切,于自然流畅的语言中,传达出一种偶然得见郊野春光的真实感受,仍不失为一首精巧的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