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摄取瞬间快景避开直接描写,用生动形象的“穿林”响声和贴切的比喻,用老者的眼光开掘稚子的情趣。
一、二句“稚子金盆脱晓冰,彩丝穿取当银钲”。金盆,古时把金属的东西统称作金,这里指铜盆。脱,脱离,取出。晓,清晨。钲(读zhēng),锣。说清晨起来,儿童从铜盆里取出夜间冻好的冰块,用彩色丝线穿上当作银锣。天寒才能结冰,冰块又是很凉的,儿童却早早起来去玩它,写出儿童不怕冷;一块凉凉的冰有什么好玩的呢?有的,可以穿上丝线当锣敲。这是只有儿童才想得出的,而且是“彩”线,“银”锣,又很美。说明这个儿童既顽皮,又聪明精灵。
第三句“敲成玉磬穿林响”,磬(读qìng),乐器名,古时常用玉石雕成。悬于架上,以物敲击。这句详细描写儿童提着银锣似的冰块玩耍的情景。说他手提“银锣”在树林里边敲边跑,“银锣”发出玉磬般美妙的乐声。无疑,这声音清脆悦耳,传得很远。“穿”字,有人在林间奔跑的意思,也有声音的传播。诗句将儿童得到“银锣”,兴高采烈的情态传神地描绘出来,让人想见他那狂喜的身影。
第四句“忽作玻璃碎地声”。意外的情况发生了,诗的发展出现了波折。玻璃,古时指天然的玉类美石。碎地,落在地上摔碎。意思是;儿童手里的冰块忽然掉在地上,摔碎了,那声音就像美玉落地摔碎一样。儿童的心情怎样呢?诗人没有写,但可以想象出,一定是感到突然,有些遗憾,先是呆呆地站在那里望着地上碎裂的冰块。几乎同时送到耳朵的声响竟是那样优美,又ー个意想不到,也许他会瞬间转忧为喜,高兴得又蹦又跳了。这最后一句,意外,又合情理。沉甸甸的冰块,用丝线提着,掉下是很自然的冬天地面冻得很硬,冰块又硬又脆,落地摔碎也很容易。但儿童不考虑这些,只顾高兴地跑呀,敲呀,结果摔碎了。活画出儿童天真可爱的形象,而且情趣横生,余味无穷,给人以美的享受。
诗中孩子弄冰的场景,充满了乐趣:心态上,寒天“弄冰”,童心炽热;色泽上,“金”盘“彩”丝串“银”冰;形态上,是用“金盘”脱出的“银铮”,圆形;声音上,有 “玉罄穿林响”的高亢,忽又转 作“玻璃碎地声”的清脆。全诗形色兼具以感目,声意俱美以悦耳赏心,绘声绘色地表现出儿童以冰为钲、自得其乐的盎然意趣。
全诗突出一个“稚”字。稚气和乐趣能使儿童忘却严冬的寒冷,保持他一如既往的活力和快乐。孩童与老人在心理特征上有诸多的相通之处,唯其如此,孩童的“脱冰作戏”的场景在老人的眼里才有依依情趣。
正是以这种老少相通的心理特征为审美基点,杨万里通过“以稚为老”的手法使童趣化为诗趣,一方面从稚子的心理出发,描写“脱冰”的动作细节;另一方面基于世人的心理去感受,欣赏其行为细节,这样孩童的稚气与老人的“天真”相映成趣,融为形之于笔端的盎然诗意。诗人发自内心地尊重儿童的天真,才能把孩子玩冰的情趣描绘得如此真切酣畅。
这首令词,是作者前期的作品。李珣共有《南乡子》词17首,描绘南国水乡的风土人情,具有鲜明的地方色彩、强烈的生活气息和浓厚的民歌风味。这是其中的一首,写的是南国水乡少女的一个生活片断,写春女游莲塘,触景生情,相与戏谑,煞是动人。
前三句:“乘彩舫,过莲塘,棹歌惊起睡鸳鸯。”写春女漫游莲塘。
春日里,芰荷满塘,碧水渌波,晴空夕照,景色融融。一群少女乘坐着彩饰华丽的游船,悠然地荡着桨儿,信船而游。她们陶然自乐,和棹而歌,一派优雅静谧的气象,令人沉醉。无意之中,那悠扬的歌声惊动了莲叶间沉睡的鸳鸯。这一来,则打破了那宁静的局面,勾起了春女们的绮思遐想,逗出无限情趣,引出了下文。
常言道:哪个少女不怀春!后三句正是游女们触景生情、敞露春心之态。
“游女带香偎伴笑”一句,紧承“惊起睡鸳鸯”而来,工笔绘出一幅少女喜春图。游女们惊动了结伴而居的鸳鸯,而鸳鸯又震颤了少女的春心,憧憬着幸福的爱情。“带香”也者,给人以“含辞未吐,气若幽兰”的感受,是对妙龄少女的真实写照。她们看看眼前偶居不离的鸳鸯,想着心上的人儿,彼此心照不宣,只是依偎在女伴身上出神,凭借着嫣然倩笑,流露出心底里的柔情蜜意,散发出少女的幽香,沁人肺腑。
沉浸在追味甜美爱情之中的少女们,一个比一个地娇羞艳丽,在一首短短的小词中,不允许逐个描状。亏作者想得出“争窈窕”一句,尽写出怀春少女的娇美。给读者留下无穷想象,
少女们的异样情态,可能引起了其他游人的注目,觉得难以为情。她们羞中生智,急忙从水中采摘下一片圆圆的荷叶,以遮挡夕阳的照射为防身,避开游人的围观,只自己消受那向往爱情的甜蜜滋味儿。“竞折团荷遮晚照”一句,既刻画出少女们活泼的举止,也揭示出她们害羞的神态。灿烂的阳光、绽绿的团荷与羞红的脸庞构成了一幅鲜亮美妙的画面。
这首小令,绘出一幅活泼俏丽的风俗画,卷面绚丽而明快,状景则景致秀美,状人则形神兼备,更兼妙语传神,丽而不妖,艳而能质,颇得民歌韵味。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临歧徘徊,执手相送,构成了送别诗的基本情调。要在这同一基调上奏出不落窠臼、自成体格的送别曲,确非易事,张籍《送远曲》就是个中唐佳品。
“戏马台南山簇簇,山边饮酒歌别曲。”戏马台,在今江苏铜山县,相传即是项羽掠马台。南朝刘裕曾在此大宴群僚,饮酒赋诗,由是著名,遂成胜迹。起首点明事由、地点:戏马台南,送别友人。看似语意平平,内中却含深意。“戏马台”三字并非信手拈来、率尔下笔。遥想当年,霸王灭秦,叱咤风云;刘裕伐胡,气吞山河。而今旧迹依然、昔人何在?站在历史悠远的名胜古迹旁,顿感宇宙之永恒、人生之短暂。而匆匆人生,聚少离多,愈加难以为情。送别惆怅,古迹旁送别更为惆怅,诗歌借名胜给送别增添了一层感伤色彩。“行人醉后起登车,席上回尊向僮仆。”行人既醉,则设宴送别的主人自然不会清醒。诗人对面落笔,暗点其人醉倒,下语含蓄。下句述敬酒僮仆,则攒足上句,写出醉态可掬。主仆之间,等级森严。主仆不可能平等同桌,主人更不可能向僮仆劝酒。而今居然事出反常,可见主人醉意醺然。然而醉酒只是表面现象,求醉的目的在于离愁浓郁,无以排遣,这才不择对象,以醉自遁。诗人以反常举止,写出正常心绪,角度新颖,写形得神。与王维之“孤客亲僮仆”(《宿郑州》)有异曲同工之妙。
前半部分赋事已尽,后半部分转入抒情。“青天漫漫复长路,远游无家安得住。”行人去去渐远,主人目送不已。由眼前别离预想别后行程,选材自出新意。诗人慨叹友人只身飘零、行踪难止,无复室家温馨,只有羁旅困顿,以室家反衬行役,其苦愈明。下一“复”字,由“覆盖”之意,强调空间狭隘见出心情压抑,又符合青天长路、交于一点的眼前实景,造语精致却又浑成。篇末结句,更加出人意外。“愿君到处自题名,他日知君从此去。”题名,唐人习俗,行旅之中,每有所感,无论野寺村店、断壁颓垣,即时赋诗题名。一般送别诗,经常以景作结,止于伫立凝目,远送行人。如李白《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中“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中“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张籍突破藩篱,不仅写出别离当时,更悬设别离之后,寻踪追忆。从眼前到未来,精心延展了时间长度,否定了“人间别久不成悲”,以突出友情之真挚深沉,此其一也。行人上路,远游无家,固是一悲,张籍他日追寻题名,则本身也难免远游,更是一悲。诗人两面落笔,绾合人我,将送人之悲融入自行之悲,离愁别恨,顿时倍加浓郁,此其二也。全诗力避俗套,自造新意,足见其思深语精。清人沈德潜评此诗曰:“从前送远诗,此意未曾写到。”此评点出了这首诗的独到之处。
《毛诗序》说此诗“刺幽王也,民人劳苦,孝子不得终养尔”,只有最后一句是中的之言,至于“刺幽王,民人劳苦”云云,正如欧阳修所说“非诗人本意”(《诗本义》),诗人所抒发的只是不能终养父母的痛极之情。
此诗六章,似是悼念父母的祭歌,分三层意思:首两章是第一层,写父母生养“我”辛苦劳累。头两句以比引出,诗人见蒿与蔚,却错当莪,于是心有所动,遂以为比。莪香美可食用,并且环根丛生,故又名抱娘蒿,喻人成材且孝顺;而蒿与蔚,皆散生,蒿粗恶不可食用,蔚既不能食用又结子,故称牡蒿,蒿、蔚喻不成材且不能尽孝。诗人有感于此,借以自责不成材又不能终养尽孝。后两句承此思言及父母养大自己不易,费心劳力,吃尽苦头。中间两章是第二层,写儿子失去双亲的痛苦和父母对儿子的深爱。第三章头两句以瓶喻父母,以罍喻子。因瓶从罍中汲水,瓶空是罍无储水可汲,所以为耻,用以比喻子无以赡养父母,没有尽到应有的孝心而感到羞耻。句中设喻是取瓶罍相资之意,非取大小之义。“鲜民”以下六句诉述失去父母后的孤身生活与感情折磨。汉乐府诗《孤儿行》说“居生不乐,不如早去从地下黄泉”,那是受到兄嫂虐待产生的想法,而此诗悲叹孤苦伶仃,无所依傍,痛不欲生,完全是出于对父母的亲情。诗人与父母相依为命,失去父母,没有了家庭的温暖,以至于有家好像无家。曹粹中说:“以无怙恃,故谓之鲜民。孝子出必告,反必面,今出而无所告,故衔恤。上堂人室而不见,故靡至也。”(转引自戴震《毛诗补传》)理解颇有参考价值。第四章前六句一一叙述父母对“我”的养育抚爱,这是把首两章说的“劬劳”、“劳瘁”具体化。诗人一连用了生、鞠、拊、畜、长、育、顾、复、腹九个动词和九个“我”字,语拙情真,言直意切,絮絮叨叨,不厌其烦,声促调急,确如哭诉一般。如果借现代京剧唱词“声声泪,字字血”来形容,那是最恰切不过了。这章最后两句,诗人因不得奉养父母,报大恩于万一,痛极而归咎于天,责其变化无常,夺去父母生命,致使“我”欲报不能!后两章第三层正承此而来,抒写遭遇不幸。头两句诗人以眼见的南山艰危难越,耳闻的飙风呼啸扑来起兴,创造了困厄危艰、肃杀悲凉的气氛,象征自己遭遇父母双亡的巨痛与凄凉,也是诗人悲怆伤痛心情的外化。四个入声字重叠:烈烈、发发、律律、弗弗,加重了哀思,读来如呜咽一般。后两句是无可奈何的怨嗟。
赋比兴交替使用是此诗写作一大特色。三种表现方法灵活运用,前后呼应,抒情起伏跌宕,回旋往复,传达孤子哀伤情思,可谓珠落玉盘,运转自如,艺术感染力强烈。《晋书·孝友传》载王裒因痛父无罪处死,隐居教授,“及读《诗》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未尝不三复流涕,门人受业者并废《蓼莪》之篇”;又《齐书·高逸传》载顾欢在天台山授徒,因“早孤,每读《诗》至‘哀哀父母’,辄执书恸泣,学者由是废《蓼莪》”,类似记载尚有,不必枚举。子女赡养父母,孝敬父母,本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实际也应该是人类社会的道德义务,而此诗则是以充沛情感表现这一美德最早的文学作品,对后世影响极大,不仅在诗文赋中常有引用,甚至在朝廷下的诏书中也屡屡言及。《诗经》这部典籍对民族心理、民族精神形成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