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片重在赞扬赵晦之不以个人升沉得失萦怀的胸襟和品德。开头一句“贤哉令尹”,赞颂之情溢于言表。接着以“三仕已之无喜愠”来加以申述。这里运用了出自《论语·公冶长》篇中的典故,概括了赵晦之出仕与罢官两方面的经历,以及赵晦之的忘怀得失的主观态度。在官位观念极重的封建时代,赵晦之这种超脱的态度是十分难得的,所以苏轼以“贤哉令尹”相许。苏轼这样措辞,表达了苏轼对失官的友人的理解、敬重和宽慰。后两句转到说苏轼自己,很有点自愧不如、自惭形秽的意思。这是苏轼的谦虚,而苏轼对赵晦之的推重以及惜才的心理,也见于言外了。
下片紧承上片,写自己归隐田园的愿望。“二顷良田”,用了《史记》中的典故,带有几分幽默感。:当初由于“良田”全无,才走到仕途上来的。可是出仕与归田相比,苏轼此时企图选择的还是归田,“不如归去”。然而说是归田,却是无田。这下,苏轼不知道怎么办,在结尾处,苏轼打趣说:还是回去吧,要等到有良田不知是何年何月呢。由此可见苏轼归田(实际是退隐)心情的迫切。这样写,表现了苏轼在出处之间徘徊的人生态度,但主要还是为了进一层淡化赵晦之的功名心理,消除可能因罢官而引起的失落感,表明自己是同道之人。在当时情境下,这是最得体也最有效的宽慰之辞。
全词,采用对比、用典的写作手法,以散文句法入词,引用《论语》中的语句,以及陶渊明《归去来辞》中的语句,表达了苏轼体贴慰勉的情意。
这是一首抒写伤春怀旧之情的作品。从全词看,充满着往事不堪回首的怨愁情思,应是李煜后期的作品,故也有人称其为是后主绝命词第二首。
此词追昔抚今,在对生机盎然、勃勃向上的春景中寄寓了作者的深沉怨痛,在对往昔的依恋怀念中也蕴含了作者不堪承受的痛悔之情。周汝昌评之曰:“沉痛而味厚,殊耐咀含。学文者细玩之,可以识多途,体深意,而不徒为叫嚣浮化之词所动。”
词的上片,写春景以引抒出对过去岁月的追忆。作者以景入情,用细腻的观察、清丽的语言极力刻画出了一幅生机勃勃的春光图。但“风回”一句也让读者隐约感到作者虽面对春色,心中却满是旧思的忧愤之情。“凭栏”句一出,词意渐明,“无言”中仿佛有千言万语。“依旧”是对往昔的怀恋,对现实的感慨。如果说上片还是清丽多于灰暗,春光胜于春愁的话,那么下片则是把上片原有的那一点点由回忆中升起的生机在现实的痛苦中消灭了。承接上片引出的对奢华生活的回忆更加深了对现实的不满和愁怨,“烛明”一句中孤独情思,到了“满鬓”一句无法自禁,哀怨至极。这是全词的点题之句,也是全词中最具情感震撼力的一句。
全词描写生动,笔触细致,情景融汇,由景见情,由情生景,借伤春以怀旧,借怀旧以发怨,借发怨以显痛苦,结构精妙,意象生动,在感情上十分挚烈,艺术手法上相当成熟,是一篇难得的佳作。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在《原道》中,韩愈开宗明义地提出了他对儒道的理解:“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为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以此为据,他批评了道家舍仁义而空谈道德的“道德”观。他回顾了先秦以来杨墨、佛老等异端思想侵害儒道,使仁义道德之说趋于混乱的历史,对儒道衰坏、佛老横行的现实深表忧虑。文章以上古以来社会历史的发展为证,表彰了圣人及其开创的儒道在历史发展中的巨大功绩,论证了儒家社会伦理学说的历史合理性,并以儒家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为对比,批评了佛老二家置天下国家于不顾的心性修养论的自私和悖理,揭示了它们对社会生产生活和纲常伦理的破坏作用,提出了“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明先王之道以道之,鳏寡孤独废疾者有养也”的具体措施。
《原道》最引人注目之处,在于提出了一个“道统”的授受体系。韩愈在重申了儒家的社会伦理学说后,总结说:“斯道也,何道也? 曰:斯吾所谓道也,非向所谓老与佛之道也。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宋儒所乐道的“道统”的形态即由此而来。关于韩愈的“道统”说,《原道》最直接的打击对象是佛老,韩愈所要诛的“民”,也是士农工贾四民之外的佛老二民,这已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原道》的指责显然是不合适的。韩愈从国计民生的角度指责佛老破坏了社会的生产和生活,这种基于现实功利的批判无疑是有力的。唐代的僧道不纳赋税,不服徭役,所以逃丁避罪者,并集于寺观,“至武宗会昌灭佛时,官度僧尼已达二十六万多人”。
《原道》强调“君君臣臣”的等级秩序,还隐隐地将矛头指向了另一个强大的对手,藩镇。对于这一点,陈寅恪先生在他的文章中已经揭示。他认为,韩愈在文章中屡申“夷夏之大防”,其中实包含着对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局面的深忧,因为安史是“西胡杂种,藩镇又是胡族或胡化的汉人”。此说虽有理,似略显迂。相比之下,倒是蒋凡先生之说更为显明。《原道》中说:“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臣不行君之令而致之民。则诛。”藩镇割据之地,朝廷政令不行,租赋不入,这样的乱臣贼子,正在可诛之列。只是由于当时藩镇势力正炽,才不得已以曲笔加以诛伐《原道》之作,实有着强烈的干预现实的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