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莺传》中有莺莺复张生信,文词并茂,早已脍炙人口,却将元稹先赠莺莺之诗略而未录。文中只略称:“明年文战不胜,遂止于京因贻书于崔,以广其意。”而此诗被大多学者视为《莺莺传》之张本。
首句“半欲天明半未明”,写两情如胶似漆,不料却又天将拂晓,幽期密约恨短;次句“醉闻花气睡闻莺”,写醉梦温柔乡,花气馥郁,莺啼娇啭,缠绵悱恻难舍。“醉闻”句互文连属,犹言醉而卧,闻到花香,听见莺啼,妙语双关。
第三句“𤞇儿撼起钟声动”,写的是黄色小犬撼动寺钟,划破寂静的夜空;结句“二十年前晓寺情的“寺”,正是《莺莺传》中所谓:“张生游于蒲,蒲之东十馀里,有僧舍曰‘普救寺’。”为张生寓居所在。“晓寺情”正是诗的前三句所叙的情与事。同时也合于《莺莺传》叙张生、崔莺莺合欢之词,即“有顷,寺钟鸣,天将晓,红娘促去……及明,睹妆在肩,香在衣。”二十年前山寺如约幽期那销魂的春日拂晓,令人难忘。此结尾含蕴深长。
陈寅恪先生说,明乎此,则知《春晓》所写一段难忘的恋情,实即诗人元稹与双文(即莺莺)缱绻之情。说这首诗是《莺莺传》之张本,实不过分。结句“晓寺情”又照应题目,渲染题旨,含蓄深蕴,耐人寻味。无论是内容与形式、体裁与风格,都达到了和谐与统一。
此诗表达丈夫悼念亡妻的深长感情。由衣而联想到治丝,惋惜亡妻治家的能干。想到亡妻的贤德,“我思古人,俾无訧兮,”正是俗话所言,家有贤妻,夫无横祸。描写细腻,情感丰富。构思巧妙,由外入里,层层生发。衣裳多色见于外,衣裳之丝见于内。再由“治”丝条理,联想办事的条理,才使“无訧”,讲而深入到身心内部,体肤由而凉爽,再到“实获我心”的情感深处,若断若续,含蓄委婉,缠绵悱恻。
这首诗有四章,也采用了重章叠句的手法。鉴赏之时,要四章结合起来看,才能体味到包含在诗中的深厚感情,及诗人创作此诗时的情况。
第一章说:“绿兮衣兮,绿衣黄里。”表明诗人把故妻所作的衣服拿起来翻里翻面地看,诗人的心情是十分忧伤的。
第二章“绿衣黄裳”与“绿衣黄里”相对为文,是说诗人把衣和裳都翻里翻面细心看。妻子活着时的一些情景是他所永远不能忘记的,所以他的忧愁也是永远摆不脱的。
第三章写诗人细心看着衣服上的一针一线(丝线与衣料同色)。他感到,每一针都反映着妻子对他的深切的关心和爱。由此,他想到妻子平时对他在一些事情上的规劝,使他避免了不少过失。这当中包含着非常深厚的感情。第四章说到天气寒冷之时,还穿着夏天的衣服。妻子活着的时候,四季换衣都是妻子为他操心,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妻子去世后,自己还没有养成自己关心自己的习惯。到实在忍受不住萧瑟秋风的侵袭,才自己寻找衣服,便勾起他失去贤妻的无限悲恸。“绿衣黄里”是说的夹衣,为秋天所穿;“絺兮绤兮”则是指夏衣而言。这首诗应作于秋季。诗中写诗人反覆看的,是才取出的秋天的夹衣。人已逝而为他缝制的衣服尚在。衣服的合身,针线的细密,使他深深觉得妻子事事合于自己的心意,这是其他任何人也代替不了的。所以,他对妻子的思念,他失去妻子的悲伤,都将是无穷尽的。“天长地久有尽时,此恨绵绵无绝期”(白居易《长恨歌》),诗是写得十分感人的。
高适在仕途辉煌时,曾官至淮南、西川节度使,封渤海县侯,诗名远播。一些优秀的边塞诗赞扬了边防将士的斗志,歌颂了他们以身殉国杀敌立功的豪情,不仅形象生动而且充满了乐观情绪和爱国主义精神,表现出高适的为国“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的政治抱负。但是他在少年时,相当落魄,其诗歌大多感慨怀才不遇,仕途失意。这首诗则写于未入仕途之时。
“尚有绨袍赠,应怜范叔寒。”这两句歌咏历史上范睢的一段故事。诗中的“尚有”,还有;“绨袍”,用一种比绸子厚实、粗糙的纺织品做成的袍子。“范叔”,指范睢。范睢字叔,故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记载:战国时范睢事魏大夫须贾,因随须贾出使齐国,齐王赐他金十金和牛酒。须贾怀疑范睢通齐,告诉魏相。魏相派人凌辱范睢,几欲置之死地。范睢装死得以逃到秦国,游说秦昭王获得成功,被拜为相,封于应(今河南省宝丰西南),称“应侯”。“范睢既相秦,秦号曰‘张禄’,而魏不知,以为范睢已死久矣。魏闻秦且东伐韩、魏,魏使须贾于秦。范睢闻之,为微行,敝衣间步之邸,见须贾。须贾见之而惊曰:“范叔固无恙乎!”范睢曰:‘然。’须贾笑曰:‘范叔有说于秦邪?’曰:‘不也。睢前日得过于魏相,故亡逃至此,安敢说乎!’须贾曰:‘今叔何事?’范睢曰:‘臣为人庸赁。’须贾意哀之,留与坐饮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乃取其一绨袍以赐之。”后须贾知范睢已为秦相,前往谢罪,范睢没有处死他,说:“然公之所以得无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故释公。”放须贾回魏国。诗中的“寒”,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寒冷,而应有贫寒、穷困潦倒的意思;“尚有”与“应怜”相连接,说明须贾虽然曾得罪于范睢,差一点置范睢于死地,但他对故人还有一点同情、怜悯之心,这是非常可贵的。也就是这样的同情、怜悯之情,救了他的命。这说明,为人不可太势利,太刻薄,要宽容,要大度。
“不知天下士,犹作布衣看。”这两句写须贾并不知道范睢已贵为秦相,还把他当成平民看待。诗人在这里是在借题发挥,意在讽刺须贾徒有怜寒之意而无识才之眼,竟然把身为秦相,把天下所重的范睢看成是布衣寒士,实在可悲可叹。诗中的“天下士”,即国士,杰出的人才。“布衣”,代指平民。古时一般平民穿布衣。平心而论,这两句议论与须贾不识范睢为宰相相衔接,有些牵强附会。范睢被魏相羞辱、鞭挞后,世人都以为魂归地府了;须贾使齐,要拜见的是秦相张禄,不可能知道范睢改名换姓。范睢布衣往见须贾,装作一副穷酸相,没有人会把他与威风八面的秦相张禄联系在一起。因此,说须贾不识国士,不以国士待之,是有些强人所难;而须贾在那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他吃饭,赠以衣服,应当说是做得不错的,说明他的人性没有完全泯灭,这与他当初向魏相报告范睢受齐人之金,范睢受到凌辱,奄奄一息,而他不加丝毫劝阻相比,不知要胜过多少倍。也正因为如此,范睢才留他性命,让他回国。但是,诗人是有感而发,向诗人这两句中所说的现象,在当时的社会中比比皆是,诗人少年落魄,晚年才发迹,少年时虽然没有范睢那样的遭受奇耻大辱,但也没有少遭达官贵人的白眼和冷嘲热讽,没有人在他没有发迹的时候把他当作人才来看。因此诗人借范睢之事批判了这种糟蹋人才、埋没人才的社会现象;同时,也间接地表明,自己要做一个“天下士”,要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让世人刮目相看。
这首诗叙事和议论结合,充满情感。诗人在诗中发古之幽情,给人一种强烈的感受,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诗中几个连接词的运用也恰到好处,上两句的“尚有”、“应怜”,写出须贾赠袍时的那种怜悯心态,并不以为范睢能够发迹,更没有看出范睢已经发迹,看出须贾只是一个平庸之人;下两句的“不知”、“犹作”,看上去是心平气和借事说事,而实际上是充满激情,对这种把人不当人看待的社会现象深恶痛绝,同时心高气傲,让世人为之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