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前八句概述刘邦起义到据有天下的过程,之后四句写刘邦和项羽关系的转变过程,最后六句点明刘邦战胜西楚霸王夺取天下的缘由。全篇一气呵就,造语雄健,神采飞动,如行云流水,自然浑成而感情充沛。
此诗用平声真韵,一韵到底,杂以偶句,是一首典型的五言古诗。起笔二句高度概括了刘邦自沛县起义至登上显赫地位的情形。“跃鳞”二字,比喻形象生动,用得极妙。
接着二句写刘邦手提“三尺剑”,率军攻入武关,占据威阳,使秦二世投降,消灭了无道的秦朝。再接着四句写群雄并起灭秦,后刘邦任用群英,用五年时间击败项羽,取得了楚汉战争的胜利。其威势刚猛,震动天下,使诸侯宾服,登上了皇位。
“五星三”三字尤妙,既是吉祥语,又是新巧比喻,暗示了刘邦必然得志,贵有天下民。之后四句揭示刘邦和项羽的关系:始而联合灭秦,后而分裂对抗。
前二句言二人共同抗秦,曾“约为兄弟”;后二句言刘邦在楚汉争斗中两次遇险:一是刘邦赴鸿门宴,差点被范増、项庄谋害;二是荥阳之役,汉军被围,刘邦乘间逃遁。此二例选材典型,见出刘邦愈挫愈奋,在紧要关头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转败为胜,最终获得胜利。
最后六句揭示刘邦战胜西楚霸王夺取天下的缘由:一是将士征战的苦辛,二是善于驱使韩信、彭越等爪牙,三是善用张良、陈平等谋士。其中,最后的“赫赫西楚国,化为丘与榛”二句以批判的眼光总结朝代废替,兴亡感慨之叹喷涌而出,并以此告诫统治者以前朝为鉴,有一定的现实指向性。
全诗用传体将汉高祖一生重大经历浓缩入诗,以创业之艰难烘托其建立西汉王朝的伟大功绩,同先唐其他诗作感情基调一致,而全用史事,选材典型,简练概括,寓慨良深。
楚灵王乃是春秋后期一位极富争议的君主,乃楚庄王的孙子,楚共王的次子,楚康王的弟弟。楚康王死后,其幼子即位为君,当时担任执政官(令荡)的灵王趁国君生病,亲手勒死了国君,自立为王。楚国历史上一直有王子弑君自立的传统:成王杀兄自立,穆王杀父自立,灵王则杀侄自立,三者都获得了大臣的承认,坐稳了江山;但是在《春秋》上,仍然不免被讥讽为乱臣贼子。
自从楚共王以来,楚国霸业日益衰落,晋国占据优势,吴国也强大起来。灵王即位后,与吴国多次交战,先后灭了陈、蔡两个华夏诸侯国,又修筑了东西不羹两座大城以威慑中原,终于在会盟中压倒晋国,重新成为霸主。从这个角度看,灵王可谓中兴之主。但是他的霸业完全依靠武力和威压,而不像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当年那样威德并用,中原诸侯大多心中不服,楚国国内也有大量不稳定因素。灵王不思采用怀柔手段稳固政权基础,反而再次出兵与吴国争夺徐国(今徐州一带),《子革对灵王》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时。
灵王率军驻扎在离徐国不远的乾溪,以狩猎为名,炫耀武力。看看他穿着的服装:皮毛做的帽子(皮冠),秦国赠送的羽衣(秦复陶),翠鸟羽毛做成的披风(翠被),豹皮做的鞋子(豹舄),手中还拿着鞭子。以上服饰极尽奢华,有楚国本土的特产,还有别的诸侯进献的宝物,充分显示了楚王作为霸主的威严。灵王一直以好大喜功著名,郑国名臣子产就曾指出此人虚荣心太强,未来难以善终。狩猎归来,大臣子革进见,灵王遂摘下帽子,脱下披风,放下鞭子,以示对大臣的尊敬。
这个子革是何许人也?不是楚国本土的大臣,而是从郑国来楚国“政治避难”的公子,原名郑丹,子革是他的字。春秋时代列国人才流动频繁,“楚材晋用”的例子很多,中原人才逃往楚国的也不少。子革作为一个落魄的公子,能够做到执政官的助手(右荡),显示了楚国任用人才的不拘一格。灵王接下来与子革的对话,则显示了对子革这一外国人的充分信任。
灵王对子革的问话很长,但精髓很简单:想要这个,想要那个,什么都想要,贪心不足而已。灵王首先回顾了自己的祖先对周王朝的巨大功勋(其实楚国在西周乃是不到百里的小国,远没有灵王吹的那么伟大),然后耿耿于怀地指出,齐国、晋国、鲁国、卫国都得到了周天子赐予的礼器,楚国却没有。如果现在派人向周天子索取礼器,天子会不会给?
子革回答:“肯定会给啊!我们楚国的祖先,勤劳勇敢那是没话说,可当时我们不是周天子的亲戚,天子就不拿我们当回事。今天可不一样了,周天子害怕我们,齐国、晋国、鲁国、卫国都服侍我们,大王您派人去要礼器,天子哪敢不给啊?”
这段回答很对灵王的胃口,于是他得寸进尺地继续问:许这个地方(即今天的许昌),原本是楚国祖先的伯父的封地(都过去一千多年的事情了,亏灵王还好意思拿出来说),后来郑国人占领了这片土地,不把它还给楚国。如果楚国现在派人去索取这片土地,郑国会不会给我们呢?
子革回答:“肯定会给啊!周天子都不敢不给我们礼器,郑国怎么敢不给我们土地啊?”
灵王听了这两个回答,简直是心花怒放,欲望继续膨胀,于是又问道:原先晋国称霸中原,是因为晋国离中原比较近,我们楚国离中原比较远。现在我们在中原建立了陈、蔡、东西不羹四座大城,都可以出动一千辆兵车,诸侯应该害怕我们了吧?
子革回答:“肯定会害怕啊!这四个城池的兵力足够威慑诸侯了,何况还有楚国本土的兵力呢?谁敢不害怕大王啊!”
至此,灵王的自信心和欲望已经膨胀到极点,幸亏工匠进来请求他去观看玉器的制作,否则真是难以想象,接下来他还会提出多么天真的问题。
灵王以上的问题,有许多失礼的地方。子革是郑国人,郑国是周朝的同姓,又是华夏诸侯。灵王不仅大大咧咧地问他割让郑国土地的问题,还公然提出要威逼周天子、镇压华夏诸侯,丝毫不顾及子革作为郑国人的感情,只能说明他已经被欲望蒙住了眼睛。楚国当时的国力强盛,可以做到威慑周朝和其他诸侯,但灵王提问的口吻如同想要糖果的小孩子,实在不是一个霸主应有的作风。汉朝的汲黯曾讽刺汉武帝“内多欲而外施仁义”,楚灵王则是赤裸裸的“外多欲”,连行仁义的幌子都懒得打一下。
灵王的欲望和子革的逢迎,果然引起了其他大臣的不满。大臣析父趁灵王不在,对子革抱怨道:“您是在我们楚国很有名望的人,现在大王问你话,你只知道唯唯诺诺,我们国家该怎么办啊?”子革胸有成竹地回答:“我刚才是在磨刀子呢,等一会大王出来,我的刀刃就要砍下来啦!”先秦时的思想家并不崇尚犯言直谏,而是崇尚温和委婉的讽谏,晏子、邹忌、孟子等均是讽谏的典型。可惜后世的谏官大多贪图名垂青史,以犯上为荣耀,以直谏为正道,已经远远偏离了孔子赞许的劝谏之道。
灵王从工匠那里出来了,这时,楚国的史官倚相正好经过。灵王就指着倚相说:“这是我们楚国的良史啊,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这些古书。”《三坟》《五典》是三皇五帝的书,《八索》是关于八卦占卜的书,《九丘》则是关于九州地理人情的书。灵王得意洋洋地引用这些书名,大概不是为了称赞倚相的博学,而是为了炫耀楚国的人才众多,间接说明自己这个国王的伟大。可这正好给了子革一个“下刀子”的机会。
子革不屑地说:“我曾经问倚相,周穆王在位的时候喜欢到处游玩,大臣祭公作了一首《祈招》之诗以克制穆王的欲望,结果穆王果然没有遭到祸乱,得到了善终;倚相居然不能背诵《祈招》,这算什么博学啊?”(其实子革只是找一个由头罢了,倚相并不一定就不会背诵那首诗)灵王一听,果然来了兴致,就要子革把《祈招》背诵给他听。子革就背诵道:
“司马祈招多么和悦安详啊,向人民传播大王的德音。想我们大王的德行,就像美玉,又像黄金。他有限度地使用民力,没有酒足饭饱之心。”
—— 这首诗的意思是,君主应该按照人民能够承担的限度来使用民力,不要用民力来满足自己的欲望,这样的君主才算是具备金玉一样的德行,他的德行才会被天下的人民传诵。“无醉饱之心”,与刚才灵王欲壑难填、贪求利益的心态相比,是多么格格不入啊!用孔子的话说,这首诗就讲了四个字:“克己复礼”。
楚灵王虽然被欲望冲昏了头脑,却不失为一个聪明人,很快理解了子革的意思。他向子革作揖表示感谢,回到休息的地方,当天就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我们知道,一个人克制欲望的时候,很容易出现这种心神不宁的情形,一个普通人克制一下烟瘾、酒瘾尚且如此,何况一国之君克制权力欲?结果很悲惨,虽然子革的谏言打动了灵王,灵王却无法克制自己。第二年,楚国内部就爆发了政变,穷兵黩武的灵王被废黜,其弟登基为王,众叛亲离的灵王最后在荒野自杀,这就是一代霸主的下场。
春秋时期的霸主,能够善终的不多,像灵王这样身死而为天下笑的却不少。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最后因为宠信佞臣,饿死在床上,死后齐国有五世之乱;秦穆公是秦国最贤明的君主,却因为利令智昏而多次败于晋国,子孙三百年不能出函谷关一步;晋厉公在鄢陵击败楚军,独霸中原,几年之后就被卿大夫杀死,只有一辆牛车陪葬;吴王夫差先后打败齐、晋、楚,却死在自己的手下败将越王勾践手里,吴国随之灭亡。《诗经》有之:“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不是说越到后面难度越大,而是说成功的人心态会有变化,一旦欲望膨胀起来,就算想保全身家性命都不容易,谈何建功立业?
孔子曰:“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克己,就是要克制自己的欲望;复礼,就是要符合周礼的规定。一旦能够做到克己复礼,则天下纷纷扰扰都归于自己的仁心,不再会有欲壑难填的苦恼,也不会再有自取灭亡的冲动。可惜后世的理学家把“克己复礼”四个字理解成了“存天理,遏人欲”,最终变成了片面空谈性理,消灭人的正常欲望,与孔子和先秦其他哲人的本意相去甚远。
这首小诗轻捷洒脱,寥寥数语,就在读者面前展示了一幅线条流畅,动态鲜明的舞台人物速写图。
“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诗的一二句写弹筝的女子纤手拨筝,正处于弹奏状态。筝是一种弦乐器。从唐诗中所描写的筝来看,筝是十三根弦,如:“花脸云鬟坐玉楼,十三弦里一时愁”(白居易《听崔七妓人筝》)。“大艑高船一百尺,清声促柱十三弦”(刘禹锡《夜闻商人船中筝》)。此诗是速写,当然必须抓住最能突出主题的部分。最引人注目的,首先便是弹筝者手中正在拨弄的乐器,特别是那绚丽华美,闪烁着点点金色光斑的弦柱。接着,诗人的目光又自然而然地落到那双正在琴弦上跳动的洁白如玉的纤手上,以及弹奏的环境。雅致的筝枕,自然别有一番情味。从画面上看,“金粟”、“素手”、“玉房”交相对比,色彩明丽而华贵,虽然是速写,却又施重彩,给人以极为强烈的印象。绘画毕竟是视觉的艺术,而鸣筝所成的乐曲则是作用于听觉的艺术。一、二两句诗所绘出的画面是绝妙的,读者从中瞥见了闪光的琴柱、白嫩的巧手、雅致的筝枕,但却没有听到琴声。也许是精湛的工艺、绰约的风姿使诗人过于全神贯注了。
“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诗人终于注意到弹奏出的乐曲本身。诗的前两句写女子正在弹筝,按此写法,接下去似乎应该描写女了的弹奏技艺,或者表现秦筝极富感染力的音乐形象,但出人意料的是,三、四句并不沿袭通常的写法,而是描写女子为了引起知音者的注意,故意错拨筝弦。相传三国时代的周瑜,别人奏曲有误,他就回头一看,此诗显然受到了这个故事的启发。“时时”说明这并非偶尔失手,也并非技艺低下,因为这失误明显地属于有意为之。有人将她的有意错弹理解为“妇人卖弄身份,巧于撩拨”(清·徐增《而庵说唐诗》),似乎弹筝女子的微妙心理,仅仅是一种邀宠之情;其实这种故意的失误是出于寻觅知音的苦心。她大约也是沦落风尘之人,对一般浪荡子弟,她的故意错弹饱含着对这班人的嘲弄和蔑视,但总会有一天,真正的知音——她的“周郎”会听出那曲中的深意,从而向她投去会心的一“顾”的。此处的“周郎”喻指听者,“欲得”就意味着当时坐在一旁的“周郎”没有看她。为什么不看她呢?大概听者已经完全陶醉在那美妙的筝声中了。本来这应该是演奏者最祈盼的效果,最欣慰的时刻,然而,这情景却不是这位女子此时最渴望的效果,因为她心中另有所思,思不在听者赏音,而在于一“顾”,怎么办呢?她灵机一动,故意不时地错拨一两个音,于是充满戏剧性的场景出现了:那不谐和的旋律,突然惊动了沉醉在音乐境界中的“周郎”,他下意识地眉头一皱,朝她一看,只见她非但没有丝毫“误拂”的遗憾和歉意,两眼反而闪烁出得意的眼神——原来是误非真误。为了所爱慕的人顾盼自己,便故意将弦拨错,弹筝女的可爱形象跃然纸上。这两句正面写出了弹者藏巧于拙,背面又暗示了听者以假当真,而这种巧与拙、假与真,又在那无言的一顾之中获得了奇妙的统一。它不仅说明弹者是高手,听者是知音,而且传神地表现出两者的心理神态,其意趣韵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