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支小令的题目在诗词里很少见,此曲也不是名篇,但短短三十九字,有故事,有情节,有悬念,堪称妙绝。寥寥几笔,悬念迭起,笔落才发现原来之前全部皆是由美人脸上的一颗痣的联想。
此曲体物细微、尖新奇警。作者在表现“黑痣”时,不是直接介绍它是如何如何样的特征,而是寓形象于比喻。使用比喻也非开门见山,而是借用故事,迂回深入。首先用两句惊异语开头,突出这位佳人之美:“疑是杨妃在,怎脱马嵬灾?”杨贵妃在马嵬坡遭到不幸,是人所共知的历史,作者设想她脱险了,至今犹“在”,这种想象是非常大胆新奇的。杨贵妃天生丽质,容貌倾国倾城,这又是人所共知的常识,作者将曲中的女子比作杨妃,题中的“佳人”二字就得到了证实。这一比喻显示了她的美貌,又是为她脸上黑痣的美中不足寻找开脱,可见作者对此题的咏写,是以爱怜为前提的。
大诗人李白在唐玄宗天宝初曾入长安宫廷三年,相传受到隆重的宠遇,写文章时,曾由杨贵妃捧砚,内臣高力士脱靴(后者见于史书,前者则出于传说)。据此,“曾与明皇捧砚来”该作“曾与太白捧砚来”才是,但因李白是奉唐明皇之命写诗的,所以换个说法,其实际意思是曾代唐明皇捧砚,供李白挥毫。这样就使得皇帝和贵妃世俗化、平民化了,并使得杨贵妃向黑痣靠近了一步。“美脸风流杀。”这么一个绝代佳人捧着砚台在旁边伺候着,李白禁不住走了神,饱蘸浓墨,笔头一歪,向她的脸上挥去,“觑着娇态,洒松烟点破桃腮”,这才留下了一颗黑痣。容华绝代的美人的粉面上长着一颗才华横溢的诗人点染而成的黑痣,相互映衬,益增娇态。作者并不把李白写作好色之徒,却借着他的举动,为佳人的黑痣“增重身价”,同时也婉曲地表现出脸部黑痣的特征。“叵奈”二字,兼有惋惜与无奈的意味,这再次说明诗人选上这个题目是为了显露新巧的构思,而没有轻薄嘲弄的用意。
白朴此曲,以一个“疑”字引出,悬念,情节,心理,寥寥几笔,全浮于纸上。其艺术手法主要是采用想象和夸张手法,以一个故事的形式来表现事物,生动活泼,逸趣横生,反映了作者富艳的才情。
宋朝程颢曾把《论语》的文章比做玉,《孟子》的文章比做水晶,认为前者温润,而后者明锐。一般说来,李白的诗偏于明锐而有锋芒的一路,但这首诗却气息温润,节奏和缓,真正做到了“大雅”的风度。
开首二句“大雅久不作,吾衰竟谁陈”,是全诗的纲领,第一句统摄“王风委蔓草”到“绮丽不足珍”,第二句统摄“圣代复元古”到最后“绝笔于获麟”。这样开门见山,分写两扇,完全是堂堂正正的笔仗。这两句虽则只有十个字,可是感慨无穷。这里的“大雅”并不是指诗经中的《大雅》,而是泛指雅正之声。雅声久矣不起,这是正面的意思,是一层。然则谁能兴起呢?“当今之世,舍我其谁?”落出“吾”字,表出诗人的抱负,这是第二层。可是诗人这时候,已非少壮,而是如孔子自叹一样“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即使能施展抱负,也已来日无多了,这是第三层。何况茫茫天壤,知我者谁?这一腔抱负,究竟向谁展示、呈献呢?这是第四层。这四层转折,一层深一层,一唱三叹,感慨苍凉,而语气却又浑然闲雅,不露郁勃牢骚,确是五言古诗的正统风度。
首两句点明正意以后,第三句起,就抒写“大雅久不作”了。春秋而后,以关雎麟趾王者之风为代表的诗三百篇已委弃于草莽之中,到了战国,蔓草更发展为遍地荆棘。三家分晋,七雄争强,虎斗龙争直到狂秦。四句一路顺叙下来,托出首句的“久”字,但如再顺叙下去,文气就未免平衍了,所以“正声何微茫”一句,用顿宕的问叹,转一口气。“正声”即是“大雅”,“何微茫”即是“久不作”,一面回应上文,一面反跌下句的”哀怨起骚人”。《诗经》本有“哀而不伤,怨而不怒”的说法,这里把屈原宋玉,归之于哀怨,言外之意,还是留正声于微茫一脉之中。屈宋都是七雄中楚国的诗人,论时代在秦以前,这里逆插一句,作为补叙,文势不平。于是再用顺叙谈到汉朝,“扬马激颓波,开流荡无垠”,说明扬雄、司马相如,继楚辞之后,在文风颓靡之中,激起中流,可是流弊所及,正如班固《汉书·艺文志·诗赋略》中所说:“竞为侈靡闳衍之辞,没其风喻之义”,和梁刘勰《文心雕龙·辨骚篇》所说“扬马沿波而得奇”一样,荡而不返,开出无边的末流。诗人写到这里,不能象帐册一般一笔一笔开列下去了。于是概括性地总束一下,“废兴虽万变,宪章亦已沦”,说明以后的变化虽多,但文章法度,总已沦丧。尤其“自从建安来”,三曹七子之后,更是“绮丽不足珍”,这与《文心雕龙·明诗篇》所说:“晋世群才,稍入轻绮”,“采缛于正始,力柔于建安”,大意相近。诗人反对绮丽侈靡,崇尚清真自然的文艺主张是显而易见的。诗写到这里,自从春秋战国直到陈隋,去古不可谓不远,写足了“大雅久不作”句中的“久”字,于是掉转笔来,发挥“吾衰竟谁陈”了。
“圣代复元古,垂衣贵清真,群才属休明,乘运共跃鳞,文质相炳焕,众星罗秋旻”,这六句铺叙唐代的文运,诗人故弄狡狯,其实半是假话。唐代是近体律绝诗新兴的时代,未尝有所谓“复元古”。唐太宗以马上得天下,高宗、中、睿之间,历经武后、韦后之变,也不尝有所谓垂衣裳无为而治天下。王、杨、卢、骆、沈、宋的诗,虽各有胜处,但用“清真”两字,也只是李白个人的说法,而不足以代表初盛唐的风格。文才处休明之世,乘时运而飞跃,有如鲤鱼踊跃于龙门,繁星罗布于秋天。这里写唐代的进士科,比较真实,但唐代主要以诗赋取士,文胜于质,也未尝有所谓“文质相炳焕”。这些还是枝节的问题,如果唐朝统治者真能如李白这六句诗所写的那样,李白应该早就复兴“大雅”,重振“正声”,也不至于“吾衰竟谁陈”了。这六句与“吾衰竟谁陈”之间的矛盾,说明了诗人这六句是故布疑局,故意地正反相形的。所以下文从“众星”中跃出“吾”来,用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话,申说自己已无创作之意,只有把“废兴万变”之中的那些作品,像孔子删诗一般,把它整理一下,去芜存菁罢了,这样庶几还可以“垂辉映千春”。可是孔子毕竟不是仅仅删述而已,赞周易、删诗书、定礼乐之外,最后还是作了流传千载的《春秋》,直到哀公十四年猎获麒麟时才绝笔。诗人的抱负,亦正是如此。最后两句,从“吾衰竟谁陈”,“我志在删述”的较消沉的想法,又一跃而起,以“希圣如有立,绝笔于获麟”的斩截之辞,来反振全诗,表示愿意尽有生之年,努力在文学上有所建树。诗人以开创一代诗风为己任,自比孔子,正说明他对自己期许很高。这一“立”字又遥遥与起句的“作”字呼应,气足神完,于是乎“大雅”又“作”了。
由于这首诗的主意在复振大雅之声,所以诗人在写作时,其胸襟风度,也一味的大雅君子之风,不能骏发飘逸,也不能郁勃牢骚,完全用中锋正笔。因此,即使在“吾衰竟谁陈”的慨叹之中,对当代有所不满,而只能以“圣代复元古”等六句正面颂扬之辞,来微露矛盾之意,这并非诗人故作违心之论,而是写这首诗的立场使然。千古以来,对此诗都是顺口随便读过,未尝抉出其矛盾之处的用心所在,未免辜负了诗人当时以此诗冠全集卷首的苦心了。
全诗一韵到底,音节安雅中和。最后两句,由于立意的坚决,音调也不自觉地紧急起来,“立”、“绝”、“笔”三个入声字,凑巧排列在一起,无意中声意相配,构成了斩钉截铁的压轴。
这是一首写好友老年时离别伤情的诗,是一首别具一格的送别诗。
写送别,既不写送别的时间和地点,又不通过写景抒情达意,而是从年轻时的分别写起,用一“易”字,说年轻时不把离别当成一回事,总觉得再会是很容易的。这里既是对从前分别的追忆,又是对过去把离别不当成一回事的追悔。
“生平少年日,分手易前期。”起句自然,平平叙来,而眼前依依不舍的感情隐含其间。“黯然伤魂者,唯别而已矣。”离别,毕竟是人生中伤痛的事情。“及尔同衰暮,非复别离时。”年轻时不在乎,因为来日方长,而年老时就不一样了,因为所剩日子无多,不能再轻易离别了。作者把老年时对待别离的感情和态度与年轻时相比,不但使诗意深入一层,而且把一别之后难得再见的痛苦而沉重的心情,充分表达出来。
“勿言”二句起承转作用,是从离别写到别时的酒宴。说明此次饯别,不同以往,眼前的一杯薄酒,不要再以为不算什么,因为到明日分别以后,恐怕再难于一起把杯共饮了。“一樽酒",形容其少。“难重持”,很难再一同共饮,而且是“明日”,就在眼前。这是多么令人心酸而又遗憾的事情。小小一杯酒,寄托了依依难舍之情以及极可珍惜的知己的无限情意,语调低沉,伤感不已。
最后,作者则驰骋丰富的想象,想到古人梦中寻友的动人事迹,他想模仿古人,在与范安成分别后,梦里去寻他以慰相思之苦。但是,梦中要迷失道路,好友是寻不见的,因而相思之苦仍消除不了。作者用了“何以慰相思”进行反问,把真挚的友情,“相见时难别亦难’’的酸楚的心理状态,精细地刻划了出来。这两句诗,把深厚的友情表达无余,把不忍离别之情推向高潮,是感情的升华,是痛苦的倾诉,含蓄蕴藉,有画龙点睛之妙。
这首诗在沈约的诗作中很有特色,不但句句言别,句句言友情、别情,气脉贯注,波澜起伏,而且通篇率尔直言,语言通畅流利,说话的语气,情感的表达均突出了老年人分别时的心理状态,依依留恋的深情厚意以及凄怆酸楚的痛苦心情。而感情的抒发,来自内心深处,毫无造作之感。另外,诗的风格朴素,气骨道劲,不事雕凿,不用对仗句子,有平易亲切之感。
这首诗作于搬家时,抒写对故居一草一木依恋难舍的深厚感情。
诗人采用拟人化的表现手法,创造了这一童话般的意境。诗中的一切,无不具有生命,带有情感。这是因为戎昱对湖上亭的一草一木是如此深情,以致在他眼里不只是自己不忍与柳条、藤蔓、黄莺作别,柳条、藤蔓、黄莺也象他一样无限痴情,难舍难分。他视花鸟为挚友,达到了物我交融、彼此两忘的地步,故能忧乐与共,灵犀相通,发而为诗,才能出语如此天真,诗趣这般盎然。
这首诗的用字,非常讲究情味。用“系”字抒写不忍离去之情,正好切合柳条、藤蔓修长的特点,又写出柳条藤蔓牵衣拉裾的动作,又符合春日和风拂拂的情景,表现它们依恋主人不忍主人离去的深情。用“啼”字既符合黄莺鸣叫的特点,又似殷殷挽留、凄凄惜别,让人联想到离别的眼泪。这种拟人化的写法也被后人广泛采用。“啼”字既指黄莺的啼叫,又似殷殷挽留、凄凄惜别,也容易使人联想到辞别时离人伤心的啼哭。一个“啼”字,兼言情景两面,而且体物传神,似有无穷笔力,正是斫轮老手的高妙之处。
这首诗写诗人在家中和子女的对话,表达诗人怀才不遇的愤慨。全诗采用侧面描写的手法,言近旨远,用贴近生活、朴实自然的语言抒发了作者心中对现实的忧虑和感愤。
诗人在这首诗中表示了自己对于成为诗人感到后悔。此时,他正在家中掌灯,与儿女围坐在桌旁。写作此诗时,他生有一女一子,他们还处于懵懂无知的年龄。当诗人一边敲韵一边思考诗句时,他的小儿女们见了,只是掩口而笑,并不理解他的行为。“窃笑”一词表现了小儿女们似懂非懂的表情,“频”字则突出了诗人思考诗句之久。
面对这种情景,诗人感到非常悲伤,他用一半责备一半自责的语气倾诉了自己内心的苦闷。“尔辈何知”,他对儿女们的窃笺行为感到责备,但同时也宽恕了他们,因为毕竟他们还太小,无法理解自己热衷于吟诗的真正意义。他转而自责,后悔自己写诗,并说“枉抛心力作诗人”。“枉抛”强调了自己精力白白浪费,没有任何价值。但实际上,诗人并不是真的后悔写诗,只是用“自悔”、“枉抛”这些词语来表达自己对于被埋没人才的黑暗政治的曲折抗议。
诗人在这首诗中喊出的,又不仅仅属于他所处的特定时代,而且也是历史上所有的怀才不遇的文人学士的共同心声。“英抛心力作词人”与“枉抛心力作诗人”之具有很大的感染力,原因也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