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曾在偏远的南方过了一个长时期的贬谪生活;这首诗可能作于贬所,因秋风起、雁南飞而触动了孤客之心。诗的内容,其实就是江淹《休上人怨别》诗开头两句所说的“西北秋风至,楚客心悠哉”;但诗人没有在客心上多费笔墨,而在秋风上驰骋诗思。
诗以“秋风”为题;首句“何处秋风至”,就题发问,摇曳生姿,而通过这一起势突兀、下笔飘忽的问句,也显示了秋风的不知其来、忽然而至的特征。如果进一步推寻它的弦外之音,这一问,可能还暗含怨秋的意思,与李白《春思》诗“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句有异曲同工之处。当然,秋风之来,既无影无迹,又无所不在,它从何处来、来到何处,本是无可究诘的。这里虽以问语出之,而诗人的真意原不在追根究底,接下来就宕开诗笔,以“萧萧送雁群”一句写耳所闻的风来萧萧之声和目所见的随风而来的雁群。这样,就化无形之风为可闻可见的景象,从而把不知何处至的秋风绘声绘影地写入诗篇。
前两句诗,合起来看,可能脱胎于屈原《九歌》“风飒飒兮木萧萧”和汉武帝《秋风辞》“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而可以与这两句诗合参的有韦应物的《闻雁》诗:“故园渺何处?归思方悠哉。淮南秋雨夜,高斋闻雁来。”但韦诗是以我感物,以情会景,先写“归思”,后写“闻雁”。沈德潜在《唐诗别裁集》中指出,这样写,“其情自深”,如果“倒转说”,就成了一般人都写得出的普通作品了。但是,诗无定法,不能执一而论。这首《秋风引》前两句所写的秋风始至、鸿雁南来,正是韦诗后两句的内容,恰恰是把韦诗倒转过来说的。它是远处落想,空际运笔,从闻雁思归之人的对面写起,就秋风送雁构思造境。至于韦诗前两句的内容,是留到篇末再写的。
“朝来入庭树,孤客最先闻”,把笔触从秋空中的“雁群”移向地面上的“庭树”,再集中到独在异乡、“归思方悠哉”的“楚客”,由远而近,步步换景。“朝来”句既承接首句的“秋风至”,又承接次句的“萧萧”声,不是回答又似回答了篇端的发问。它说明秋风的来去虽然无处可寻,却又附着它物而随处存在,此刻风动庭树,木叶萧萧,则无形的秋风分明已经近在庭院、来到耳边了。
“孤客最先闻”诗写到这里,写足了作为诗题的“秋风”,诗中之人还没有露面,景中之情还没有点出。"孤客最先闻。”才画龙点睛,说秋风已为“孤客”所“闻”。这里,如果联系作者的另一首《始闻秋风》诗,其中“五夜飕飗枕前觉,一年颜状镜中来”两句,倒可以作“闻”的补充说明。当然,作为“孤客”,他不仅会因颜状改变而为岁月流逝兴悲,其羁旅之情和思归之心更是可想而知的。
这首诗主要要表达的,其实正是这羁旅之情和思归之心,但妙在不从正面着笔,始终只就秋风做文章,在篇末虽然推出了“孤客”,也只写到他“闻”秋风而止。至于他的旅情归思是以“最先”两字来暗示的。如照说,秋风吹到庭树,每个人都可以同时听到,不应当有先后之分。而惟独孤客“最先”听到,可以想见,他对时序、物候有特殊的敏感。而他如此敏感的原因。这就是对“最先闻”的解释。这些评语都称赞这一结句曲折见意,含蓄不尽,为读者留有可寻味的深度。从全诗看来,却必须说“不可闻”,才与它的苍凉慷慨的意境、高亢劲健的风格相融浃。两个结句,内容相似,一用曲笔,一用直笔,却各尽其妙。对照之下,可悟诗法。
这首诗借景抒情,主要表达的其实是这羁旅之情和思归之心,它说明秋风的来去虽然无处可寻,却又附着它物随处存在,风吹树动,萧萧木叶,那无形的秋风分明已经近在庭院、来到耳边了。
李白素有远大的抱负,他立志要“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但在很长时间里都没有得到实现的机会。后他得到唐玄宗召他入京的诏书,异常兴奋。满以为实现自己政治理想的时机到了,立刻回到南陵,(今属安徽)家中,与儿女告别,并写下了这首激情洋溢的七言古诗。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开头两句是说,白酒刚刚酿熟时我从山中归来,黄鸡在啄着谷粒秋天长得正肥。
诗的一开始就描绘出一派丰收的景象。不仅点明了归家的时间是秋熟季节,而且白酒新熟,黄鸡啄黍,显示一种欢快的气氛,衬托出诗人兴高采烈的情绪,为下面的描写作了铺垫。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这两句是说,喊着童仆给我炖黄鸡斟上白酒,孩子们嬉笑吵闹牵扯我的衣服。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这两句是说,放情高歌求醉想以此自我安慰,醉而起舞与秋日夕阳争夺光辉。
诗人接着摄取了几个似乎是特写的“镜头”,进一步渲染欢愉之情。李白素爱饮酒,这时更是酒兴勃然,为了欢庆奉诏,一进家门就“呼童烹鸡酌白酒”,神情飞扬。显然,诗人的情绪也感染了家人,“儿女嬉笑牵人衣”,此情此态真切动人。饮酒似乎还不足以表现兴奋之情,所以一边痛饮,一边高歌,表达快慰之情。酒酣兴浓,起身舞剑,剑光闪闪与落日争辉。这样通过儿女嬉笑,开怀痛饮,高歌起舞几个典型场景,把诗人喜悦的心情表现得活灵活现。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描写自己的内心世界。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这两句是说,游说万乘之君已苦于时间不早,快马加鞭奋起直追开始奔远道。这里诗人用了跌宕的表现手法,用“苦不早”反衬诗人欢乐的心情,同时在喜悦之时,又有“苦不早”之感,正是诗人曲折复杂的心情的真实反映。正因为恨不在更早的时候见到皇帝,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所以跨马扬鞭巴不得一下跑完遥远的路程。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会稽愚妇看不起贫穷的朱买臣,如今我也辞家去长安而西入秦。诗人又很自然的联想到晚年得志的朱买臣。据《汉书·朱买臣传》记载:朱买臣,会稽人,早年家贫,以卖柴为生,常常担柴走路时还念书。他的妻子嫌他贫贱,离开了他。后来朱买臣得到汉武帝的赏识,做了会稽太守。诗中的“会稽愚妇”就是指朱买臣的妻子。李白把那些目光短浅轻视自己的世俗小人比作“会稽愚妇”,而自比朱买臣,以为像朱买臣一样,西去长安就可以青云直上了。真是得意之态溢于言表!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末二句是说,仰面朝天纵声大笑着走出门去,我怎么会是长期身处草野之人?诗情经过一层层的推演,至此感情的波澜涌向高潮。“仰天大笑”,多么得意的神态;“岂是蓬蒿人”,何等自负的心理,诗人踌躇满志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
这首诗因为描写了李白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了解李白的生活经历和思想感情具有特殊的意义。正因为诗人自负甚高,其后的失望也就越大。此诗在艺术表现上也有其特点,诗善于在叙事中抒情。诗人描写从归家到离家,有头有尾,全篇用的是直陈其事的赋体,又兼采比兴有正面描写,又有烘托。通过匠心独运一层层把感情推向顶点,最后喷发而出,全诗跌宕多姿,把感情表现得真挚而鲜明。
这首诗开头两句列举了古代两位著名刺客高渐离、专诸的事迹;第三句赞扬了这两名刺客的豪壮义气:为了报答知遇之恩,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末句阐明了这些壮士、也是作者自己的生死观,用司马迁的话,说明为知己而死,死得其所。全诗虽只有短短四句,但观点明确,慷慨激昂。
此诗起句“燕南壮士”,指高渐离;“吴门豪”指专诸。这里突出了他们最感人的精神力量:他们是壮士,他们有豪情。这两个词语的搭配,正好使专诸和高渐离的生命重新闪耀着奇异的光彩。这里“燕南”和“吴门”两个方位词也用得恰到好处。专诸刺杀吴王僚在吴王宫中,所以称“吴门”;而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士皆瞋目,怒发冲冠,则发生在易水送别之时,易水在燕之南界,因此称“燕南”。这两个看似不经意的词语,在广阔的背景上使壮志豪情笼罩四野,使他们的英声侠气无处不存,无处不在。
“筑中置铅鱼隐刀”句,为第一句作必要的补充与说明。他们两人的壮志豪情正是通过这两件惊天动地富于传奇色彩的大事而被历史所确认。这两句诗各以对称排比的结构相连接,重新唤起读者对这两位侠士的向往与崇敬。
“感君恩重许君命”句是全诗的主旨,是诗人要着重表达的一种信念,一个原则。诗人指出高渐离、专诸之所以置个人生死于不顾,以命相许是为了实践“士为知己者死”的人生信条。因此,这里的“恩”,不是“恩惠”,不是珍宝珠玉、车骑美女等物质的赐予,而是一种超越功利计较的“知遇之恩”,是一种对自我价值的理解和人格的尊重。这里的“许”,也不单是“报答”,更不是人身依附,而是一种自觉的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格力量的自我完成。
最后一句“太山一掷轻鸿毛”化用太史公司马迁《报任安书》的话“人固有一死,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来表明自己的生死观,指出生命应该像“泰山”那样重,而不能像“鸿毛”那样轻。
这首诗,可以看作是李白读《刺客列传》后所作的咏史诗;也可以看作是李白顿悟生命价值即兴抒发的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