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宝玉的诗中间二联可以看作对薛宝钗、林黛玉的评价和态度。薛宝钗曾被贾宝玉比喻为杨贵妃,则“冰作影”正写出了服用“冷香丸”的“雪”姑娘其内心冷漠无情恰如“冰”人。“病如西子胜三分”的林黛玉以“玉为魂”,恰说明了宝玉心中的林妹妹纤瑕不染,分外清高。从宝玉对二人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中可以知道,宝玉心中只有黛玉才是志同道合的知心人。“晓风结愁”,“宿雨添泪”,表面上是在写海棠,实际却是写黛玉寄人篱下的愁苦心境,以至最终的芳华早逝。“独倚画栏”,“清砧怨笛”是写宝玉在黛玉死后的孤苦心境,是对这份凄美爱情的祭奠。
特别值得读者注意的是,这些诗多半都“寄兴寓情”,而作者擅用隐语,往往让诗与人物的情感,故事的背景,甚至是最终的归宿都密切相关。凡此种种,要使每一首诗都多方关合、左右逢源,必须经作者惨澹经营、匠心独运,才能臻于完美的境地。
这是苏轼晚年回答其侄女婿王庠问学的一封书信。这封书信文笔简练,语气谦逊,循循善诱,表达了作者对年轻人的殷切期望,也表现了作者的长者风范。
苏轼在信中用语十分谦虚虚,对王庠的赞语认为“过当”,“岂堪英俊如此责望邪?”谈自己的看法时用“卑意”一词,最后又用“可笑可笑”作结。苏轼是欧阳修以后的北宋文坛的第一人,他不但对宋代散文的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就,而且在诗词,绘画、书法等方面也有卓越的成就。这样的一个文坛巨匠,在青年学子面前却如此谦虚,完全是一个谦谦君子,表达了他对年轻人的殷切期望,也表现了他的长者风范。
苏轼在信中就读书方法谈了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是反对死记硬背。苏轼认为“少年科目时,记录名数、沿革及题目等不值一提,自应举时的“节目文字“亦无用。这就从另一方面反映了苏轼的作文原则,他主张作文“大略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表达了崇尚自然反对雕琢的文艺主张。
二是认为求学无捷径,“积学数年,自有可得之道”。青年人往往急于求成,希望走捷径,惟有靠勤奋努力,坚持不懈,在实践中摸索求学之道。
三是求学要讲究方法。这其中又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指出求学不能贪多。苏轼认为“书富如入海,百货皆有,人之精力,不能兼收尽取,但得其所欲求者尔“。他告诉王庠读书不能贪多,而应围绕”所欲求“的目的,也就是要有所选择。第二层指出读书要钻研得深。苏轼认为“少年为学者,每一书皆作数过尽之”,“每次作一意求之“,即书要读多遍,每读一遍要能集中研究一个问题。“勿生余念”,研究其他问题也是这样,这不是浏览速成的读书法所能奏效的。这些读书方法是苏轼一生治学的经验之谈,在后世仍然有它的积极意义,值得借鉴。
按照战争的起因、发展和结局,文章可分为三个部分。由开头至“秦师遂东”为第一部分,主要写卜偃传命、杞子密报、蹇叔哭师三个情节,这是战争的酝酿阶段。从“三十三年春”至“灭滑而还”为第二部分,包括王孙满观师、弦高犒师、皇武子辞客三个情节,主要写秦军的骄纵无礼及袭郑未遂的情况。从“晋原轸曰”到篇末为第三部分,包括先轸论战、秦军败师崤山、文赢请三帅、先轸怒唾于朝、孟明谢赐、穆公悔过等情节,主要写崤之战的爆发和结局。这篇文章善于通过对话和行动塑造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外交辞令也写得委婉含蓄,表面上谦恭有礼,实则暗寓讥讽,意在言外。
由开头至“秦师遂东”为第一部分,主要写卜偃传命、杞子密报、蹇叔哭师三个情节,这是战争的酝酿阶段。文章以晋文公出殡开端,卜偃假借晋文公的神灵告诫晋国大夫: “君命大事,将有西师过轶我,击之.必大捷焉。”这表明秦晋两国争霸的矛盾已十分尖锐,这是觳之战爆发的根本原因。文章故意颠倒事件发展顺序,次写秦国决策,而把卜偃的预见放到最前面,对于揭示战争起因、渲染战争气氛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所谓“柩有声如牛”,以卜筮之官的预言说明秦要伐晋,使文章一起笔就充满怪诞神秘的色彩,这也是《左传》叙事的常用手法。
第二个情节写杞子给秦送密报。杞子等三人是秦穆公在郑国的内线,他们骗取了郑国信任、掌管了郑都北门的锁钥,以为袭郑时机已经成熟,就派人给秦穆公送信。信中提出“若潜师以来,国可得也”,暗示秦穆公尽快出兵、夺下郑国。这个情节虽然只有一句话,却是导致觳之战的直接原因。
紧接着写蹇叔对秦穆公的劝阻。蹇叔是秦国元老,在秦国享有很高威信。秦穆公“访诸蹇叔”,问他袭郑与否。蹇叔坚决反对,指出: “劳师以袭远,非所闻也:”秦军长途跋涉,疲惫不堪,郑国对秦国潜师偷袭的意图必然得知而有所准备,内线密报的准备就等于白白浪费。“且行千里,其谁不知”,指出晋国必然密切注视秦军态势。蹇叔深谋远虑,他的战略分析鞭辟入里,颇中肯綮。但穆公野心膨胀,拒绝劝告,一意孤行,悍然出师。
“蹇叔哭师”的场面描写尤为生动深沉。怀着拳拳忧国之心.这位近百岁的老人痛哭流涕地送秦师于东门。他先对孟明说: “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人也。”明确地指出秦军必丧。“尔何知?中寿,尔墓之木拱矣!”秦穆公傲慢无礼的回答让他伤心不已,于是他哭送随军出征的儿子,更是老泪纵横:“晋人御师必于彀……必死是间,余收尔骨焉!”不仅表达了父子诀别的悲痛,更从地理形势、敌我部署等方面对秦军必败的预言作了,具体说明:此后战争的进程和结局,完全是按照他的预言发展的。可见,蹇叔哭师的情节在全篇起着提纲挈领的作用。
从“三十三年春”至“灭滑而还”为第二部分,包括王孙满观师、弦高犒师、皇武子辞客三个情节,主要写秦军的骄纵无礼及袭郑未遂的情况。
按照礼节,各国军队经过周都洛邑北门时,将士应该下车步行而过,以表示对天子的恭敬。但是秦军却只是摘掉头盔,并不脱甲,也不收兵器,好多人刚刚下车,马上又跳回去,十分轻佻放肆。这恰好被王孙满看见了。王孙满年龄虽小,但透过秦军气势汹汹、不可一世的表面现象,却看到了他们纪律涣散、骄横傲慢的本质,得出了“秦师轻而无礼,必败”的正确结论。这与蹇叔的看法不谋而合,是从另一方面说明秦师必败的原因。
郑周商人弦高,在去周都经商的路上碰到袭郑的秦军。这个机智的郑商,用四张熟牛皮、十二头牛作为礼物,以郑军使者的名义“犒劳”秦军,暗示郑围已有所准备。而这其实是在稳住秦军,派人回郑国报信,使郑同做好应战秦军的准备。郑穆公收到情报后,立即派人察看杞子等人,果然发现他们已捆束行装,磨砺兵器,喂足马匹,做好了内应的准备工作二于是郑穆公赶快派皇武子赶走了杞子、逢孙、扬孙三人。这同前面蹇叔所言“师之所为,郑必知之”相照应,说明了蹇叔的分析完全正确,也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从“晋原轸曰”到篇末为第三部分,包括先轸论战、秦军败师崤山、文赢请三帅、先轸怒唾于朝、孟明谢赐、穆公悔过等情节,主要写崤之战的爆发和结局。
晋在得知秦袭郑未成而还的情况下,讨论是否应该利用这一机会截击秦军。先轸以秦国劳民伤财、傲慢无礼为由,驳斥了,以栾枝为代表的反对意见,主张“必伐秦师”二晋国由于地理优势,又是以逸待劳,致使秦师全军溃败。骰之战的战争过程只以“夏四月辛巳,败秦师于骰,获百里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以归”一笔带过,言简意赅,交待了,交战的时间、地点和结局。至此,蹇叔的预言已全部应验,显示了他的远见卓识。
从文赢请三帅以下则是崤之战的尾声。秦穆公之女、晋文公夫人文赢请求将孟明等三位秦国主帅放归秦国,得到应允。先轸闻讯赶来,怒唾于朝,表现了一介武士的有胆有识、深谋远虑和对晋国的赤胆忠心,在文章结构上则引出了以下情节:晋国阳处父追孟明于河中,孟明巧妙地谢绝阳处父假托君命所赐的骏马,回到秦国。不过秦穆公并没有杀掉他们,而是勇于自责、悔改可见,最后两段的作用预示着秦国并没有彻底失败,秦晋争霸的新的战争又在酝酿之中。
全文并不重在描写战争过程,而是对秦晋役之战的起因、酝酿和结果作了细致入微的描绘,意在揭示秦国败绩的原因:一是出师错误,这在蹇叔哭师一节中有详细的原因分析;二是骄兵无礼,这是王孙满观师所说明的道理。因此,文章在反映秦晋争雄的同时,重点在对战争发展规律的揭示,为后人提供历史的借鉴。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