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描写了作者生活环境的幽静美丽和退居后的安舒闲逸,脱去常人惜花伤春的窠臼,生动地描绘了暮春时庭园的种种佳景,尤其末二句则在宁静、喜悦感受的抒写中,又隐约地透露了世罕知音的淡淡哀愁。
起首二句至为奇妙,寥寥十字,摹尽春色的变化,显示了一幅绿肥红瘦的景象。陈衍说起二句本于唐人“绿阴清润似花时”,但安石的两句含义却深厚得多,感情色彩浓烈得多,韵味也胜过许多。常人写红花凋谢,会有惋惜之情,而使诗歌染上一层淡淡的哀愁。此诗却不然,诗人以积极的人生态度来表达,所以在他笔下展现的是欣欣喜人的景象。春风是无法“取”将花去的,但若没有这个“取”字,就不能形象地表现自然景象之变换;春风也不会“酬”与清阴,但若没有这个“酬”字,就不能体现作者欣然自得的情怀。若无此二字,诗人的达观,春风的和煦,就不能跃然纸上了。
春风慷慨赐与清阴,诗人于是尽情去欣赏。所以三、四句以“清阴”为本,稍作敷展。“翳翳”,是形容树木茂密的状貌,“交交”,则是形容树木相互覆盖交加的样子。只见那小路沿着山坡在茂密的树林中蜿蜒曲折,伸向远处,一片静谧,在葱茏的深处,园屋隐约可见。这两句写静,略有唐人常建“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题破山寺后禅院》)的风味。然而常建的诗是禅寂之静,此诗用了“翳翳”、“交交”,显得更有生意。
五六句笔锋一转,顺势推出主体形象。床敷,即安置坐具,杖履,指扶杖漫步。二句截取两个生活片断来刻画半山园主人的风神。或居家凭几小憩,或寻幽拄杖独行。两者虽是一静一动,但同样表现了诗人恬淡安宁而又欣然自乐的心境。
在此宁谧的氛围里,突然传来阵阵清脆悦耳之声,抬头看去,原是北山一鸟,掠飞而过,留下一片“好音”。这两句极富韵味。北山即钟山,六朝时周颙曾隐居于此。此时的北山,除了诗人独步寻幽之外,杳无人迹,只有声声鸟鸣,偶尔来慰其岑寂。诗人在平夷冲淡的外表下,怀孤往之志、举世无人相知的感慨显示于言外。
这首词是他歌咏隐逸生活之作,表达了他的高洁情操和高远志趣。上片写清远之景,下片抒隐逸之情。水塘潋滟,烟雨空濛,水色清浅,倒影涵空。生活在这般如画如诗的自然环境中,词人自然感到宠辱皆忘,心淡神远。全词写得空灵隽永,飘逸潇洒,读其词如见其人。
上片写秋江独钓。西风飒飒,秋江澄碧,细雨使天地间一片朦胧。渔翁拔蓑独坐船头,凝成一座塑像,开头三句展现了一幅清新的图景。歇拍“柳条带雨穿双鲤”一句,刻画细致真切,栩栩如生,渔夫取得劳动果实的兴奋心情昭然若揭。
下片写怀才不遇的主人公品尝新鲜的鲤鱼,痛饮美酒,一醉方休。渔翁的生活有快乐,也有忧愁,最大的遗憾是自己的才能没有得到施展的机会。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情绪低沉,一蹶不振。听,他悠扬的笛声在青山白云间萦绕。“脍落”句写切鱼的细节。“霜刀”是那么锋利,鱼又是那么新鲜。这里“霜刀”之银白与鱼肉之鲜红互相映照,画面色彩鲜明,生动逼真。结拍“醉来”句写醉态,最能体现渔翁的潇洒与旷逸。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根据理解,结合注释46及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第二句“俳优”应为“俳谐”。
曲学,乡曲简陋的学问。虚荒,虚假荒谬。小说,无足轻重之说。欺,欺人骗世。
这首诗是排斥俳谐怒骂的不良习气,体现元好问尚雅的旨趣。我国自古就有“诗庄”的传统,语言庄重而优雅是古典诗歌的特色。诙谐游戏和詈骂的文字被认为难登大雅之堂的。把文章当作游戏、调笑的工具,初见杜甫《戏作俳谐体遣闷》、李商隐《俳谐》,到晚唐时仿效的人便多起来。严羽《沧浪诗话》称宋诗“其末流甚者,叫嚣怒张,殊乖忠厚之风,殆以骂詈为诗”。黄庭坚《答洪驹父书》“东坡文章妙天下,其短处在好骂,慎勿袭其轨也”。苏轼却认为嬉笑怒骂可成文章,《续资治通鉴》卷八十六云:“轼与弟辙,师父洵为文,常自谓文章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虽嬉笑怒骂之辞,皆可书而诵之。”
但是元好问尊奉的是儒家的“温柔敦厚”、“思无邪”、“发乎情,止乎礼仪”的诗教理论,要求语言符合雅正的标准。因此,元好问不同意苏轼的观点,批评了“俳谐怒骂”的语言风格。元好问认为“曲学虚荒”,“小说欺”,谨奉儒家诗教,这也体现了他保守的一面。
咏物诗词,义兼比兴,讲求气象,自然容易受到好评。苏轼是咏物能手,他的诗词中既有托讽深远的名篇,也有刻画精工的妙制,像这首咏橘词,可谓“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文心雕龙·物色》),巧言切状,体物细微,虽无深刻的思想内容,却饱有余味。
作者借咏橘之题材以抒发自己清新高洁之性情。上片借写菊与荷经受不住寒霜的摧残,写出橘树耐寒的品性和它在尾前屋后生长的繁盛景况。下片写出品尝新橘的情状和橘果的清照,一个‘“惊”字,一个“怯”字,用得十分巧妙精当,颇能传出品尝者的神态,结句更以“三日手犹照”来夸张、突出橘果之照。
“菊暗荷枯一夜霜”,先布置环境。咏物词,特别是咏小物的词,往往由于题材狭窄,难以展开,低手为之,易成枯窘。东坡才大,先在题前落笔,下文便有余地抒发。唐人皮日休《石榴歌》首句“蝉噪秋枝槐叶黄”,同此手段。“菊暗荷枯”四字,是东坡《赠刘景文》诗“荷尽已无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的概括。“一夜霜”,经霜之后,橘始变黄而味愈美。晋王羲之帖:“奉橘三百枚,霜未降,未易多得。”又白居易《拣贡橘书情》诗:“琼浆气味得霜成。”皆可参证。
“新苞”句,轻轻点出题目。橘有皮包裹,故称新苞。又因橘树常绿,凌寒不凋。《楚辞·橘颂》:“绿叶素荣,纷其可嘉兮。”沈约《橘》诗:“绿叶迎露滋,朱苞待霜润。”东坡用“新苞绿叶”四字,描写自然,再以“照林光”描绘之,可谓得橘之神了。“竹篱茅舍出青黄”,好在一“出”字。竹篱茅舍,掩映于青黄相间的橘林之中,可见橘树生长之盛,人家环境之美,一年好景,正当此时。上片三句,纯是赋体,不杂一点抒情成分,然词人对橘的喜爱之情自见于字里行间。
过片二句,写尝橘的情状。擘开橘皮,芳照的油腺如雾般喷溅;初尝新橘,汁水在齿舌间如泉般流淌。“照雾”、“清泉”之喻,大概是东坡颇为得意的,他的《食柑》诗也有“清泉簌簌先流齿,照雾霏霏欲噀人”之句,后来南宋诗人曾几更把它压缩为“流泉喷雾真宜酒”(《曾宏甫分饷洞庭柑》)一语了。此词中“惊”、“怯”二字,活画出女子尝橘时的娇态。惊,是惊于橘皮迸裂时照雾溅人,怯,是怯于橘汁的凉冷和酸味。末句点出“吴姬”,实际也点明新橘的产地。吴中产橘,尤以太湖中东西两洞庭山所产者为最著,洞庭橘在唐宋时为贡物。词中谓“三日手犹照”,着意夸张。以此作结,余音不绝,亦自有“三日绕梁”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