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用简短朴实的四句话,展现了虽为一父之子,但哥哥却不肯照顾年幼的弟弟这样有违情理的生活片断,反映了残酷的社会现实。全诗语言明白如话,情节跳跃,给人留下了颇多的想象余地。
此诗写的是这样一个小小的镜头:有人坐车从里中经过,看见有两个或数个小儿在啼哭,看长相像是同父亲兄弟,因为小儿哭得太悲伤了,所以乘车的人走了过去又不能不回过车来,询问小儿哭的原因。听了小儿悲惨遭遇的诉说,他悲叹不止。
孤儿的悲啼,是汉乐府民歌反映人民生活的一个方面,这首诗和《孤儿行》等篇一样,表现了对被抛弃蹂躏的孤儿的深切同情,有助于人们认识当时的社会现实。《上留田行》没有《孤儿行》那么多的细节描写,诗人只用简短朴实的四句话,展现了虽为一父之子,但作为兄长的哥哥却不肯照顾年幼的弟弟这样一个有违情理的生活片断。从幼弟的哭泣和路人的感叹中,兄虐其弟的情境,使人自然领悟。
这首诗歌构思颇为新颖,开头两句从乘者眼中写啼儿,不蔓不枝又似在目前。后两句一问一悲,含无限情节于言语文字之外。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中指出:“啼儿答语,更不揭出,语极含蓄。”不仅啼儿答语未揭出,作者已完全将啼儿抛置一边,只写问者之悲,他给读者留下的想象天地是无限的。王粲《七哀诗》云:“路有饥妇人,抱子弃草间。顾闻号泣声,挥涕独不还。‘未知身死处,何能两相完?’驱马弃之去,不忍听此言。”在写法上,显然受《上留田行》的影响又有发展。两诗相比,王粲诗激情有余而含蓄不足。
余冠英《乐府诗选》认为此诗“不是全章”。按照叙事诗的要求,它确实需要补出许多内容。但汉乐府的叙事,常常不拘于事件首尾的叙述,而挑选最富有表现力的一点去集中描绘,这是一种成功的笔法,也是这首诗的艺术特色。再加上任何内容,都会成为画蛇添足,破坏这首诗的简洁和含蓄美。全诗语言明白如话,情节跳跃,给人留下了颇多的想象余地,当与《孤儿行》比照阅读。
该诗是杜甫往牛头山拜访鹤林禅师后,下山回望的记述。
“牛头见鹤林,梯径绕幽林。”诗人拜见禅师后,感觉到禅机深奥高妙,犹如上山来的山经,盘旋曲折,穿云绕雾,难见真面目。描写牛头寺的景色,表示诗人对禅居生活及心境的向往。
“春色浮天外,天河宿殿阴。”待诗人更上一层楼,顿觉所要寻者,原来睹面就是。浮动在远山上的春景、晚上的银河,无一不是。在这里,衲子们不舍夜昼,布道传灯,向往那黄金敷地的琉璃世界。至此,诗人法喜充满,禅悦遍布。
“传灯无白日,布地有黄金。”诗人接着感叹传播佛法并不容易,但禅师仍然慈悲传法。
“休作狂歌老,回看不住心。”理解到此,诗人对佛法与鹤林禅师充满了尊敬和感激之情,但也不执着于此,所以说“回看不住心”。是啊,如此清修净境,诗人很向往之。诗人年纪也大了,不适合再作狂吟之事了,是该收收心,静心下来好好修心养性了。其实,收住自己的妄心而安住清凉界也会更加自在。
杜甫写有禅诗数十首,中多论禅礼佛之句。从此可看出杜甫于佛法确有所得,领会《金刚经》“应无所往,而生其心”的义理。从他的一生虽困苦不堪,但始终“哀而不伤”的中庸境界来看,诗人的确是从佛法中得到了利益,同时也表现出诗人心系禅悦的心迹。
宗武是诗人的幼子,诗人曾多次提到并称赞他,在《忆幼子》诗中说:“骥子春犹隔,莺歌暖正繁。别离惊节换,聪慧与谁论。”在《遣兴》中说:“骥子好男儿,前年学语时:问知人客姓,诵得老夫诗。”说明宗武聪慧有才,可惜没有诗传下来。杜甫死后,是由宗武的儿子嗣业安葬的,并请元稹作墓志铭,人称不坠家声。
首句的意思是:何时看到小子的诞生,高秋的今天正是呱呱坠地之时,点名宗武生日的时间。次句“自从都邑语,已伴老夫名。”回想昔日写诗赞宗武懂事乖巧,宗武也随着诗文的传播而被人熟知,字里行间透着些许自豪。“诗是吾家事,人传世上情。”杜甫的远祖杜恕、杜预是汉、晋时的名臣名儒,祖父杜审言更是初唐著名诗人,诗人自己更是以诗著称于世,故勖勉宗武:诗是我家祖辈相传的事业,要继承和发扬,不仅是一般的世间亲情而已。“熟精文选理,休觅彩衣轻”。杜甫自己得力于《文选》,所以勉励儿子熟读精研,继承父志,不要像古代的老莱子,七十岁时穿着彩衣在父母面前嬉戏,以娱乐父母。最后两句说自己以衰病之躯,还在为小儿子的生日开筵祝贺一番,父子深情,跃然纸上,字里行间也透出些许悲凉,适逢乱世,国破家离,不知何时才能相见,即使分隔两地,拖着病体也要为儿子摆生日宴席,写诗勉励宗武,此情可叹。
用“杂诗”做题名,开始于建安时期。《文选》李善注解释这一题名说:“杂者,不拘流例,遇物即言,故云杂也。”也就是说,触物兴感,随兴寓言,总杂不类。所以,题为“杂诗",等于是无题,赋物言情,都是比较自由的。曹丕这两首杂诗则是抒写他乡游子的情怀。
建安时期风气之一,是诗人喜作代言体诗。即揣摩客观人物的情怀代其抒情。曹丕是其中突出一个,如他的《于清河见挽船士新婚与妻别》是代新婚者抒情,《寡妇诗》是代阮璃的遗孀抒情,《代刘勋妻王氏杂诗》是代弃妇抒情。《杂诗二首》也属于这一类,不过是代游子抒怀而已。它的高妙在于能真切地抒写出他乡游子的情怀与心境,其中自不妨有作者自身的感受,却并不限于作者一身,这是与自抒己情的抒情诗不尽相同的。
第一首的主要特色在善用赋笔,也就是善用白描的手法写情。诗人先不点明主题,开篇用了整整十二句诗,即占全诗三分之二的篇幅,着意描写主人公夜不安席、徒倚彷徨的情态。诗人将主人公置于秋夜的大背景中,用环境的丰富拓开一介广阔的描写空间,得以从容落笔,淋漓写情,整个画面情景相生,气氛浓郁。
诗从季节、辰侯发端。 “古诗云:“愁多知夜长”。思心愁绪满怀的人最不耐长夜的煎熬,而飒飒秋风自又分外增一层凄凉之感。首二句表面看来纯系景语,实际其中已隐含一愁人在,与三、四二句水乳交融,这是行笔入神的地方。人未见而神已出,全在诗句中酝酿的一种气氛,妙在虽不明言,却真切可感。三、四两句接着写出主人公心神不定,辗转难眠。五、六两句写主人公的思怀太深沉了,太专一了,竟然感觉不出时光的流逝,不知已徘徊了许久时间,露水都把衣衫沾湿了。虽只两何诗,却极传深思痴想之神。他低头游目,只有清澄的池水在月色下滚动鳞鳞的波光;仰头纵观,也无非明月当头,夜色深沉,银河已向西倾颓,寥廓的夜空上镶嵌一天星斗。第七至第十这四句诗笔笔写景,却笔笔无不关情。主人公那一种百无聊赖、寂寞孤独之感,直从字里行间泛溢出来,与开端两句同样具有以景传情之妙。“草虫鸣何悲,孤雁独南翔”,恰在此时此境,又是秋虫的阵阵悲鸣送入耳鼓,失群的南飞孤雁闯入眼帘,无不触物伤情,频增思怀愁绪。整个这一大段,以悠然的笔调一笔笔描来,情景如见,气氛愈酿愈浓。
经过上面这一段高妙笔墨的描述,主人公思深忧重的情态已如在眼前。这时诗人才将笔头轻轻掉入主题:“郁郁多悲思,绵绵思故乡。”二句便有千钧之重。这力量不是来自两句直述语本身,而是来自前面那一大段精采的铺垫描写。那深愁难遣、寝息不安、孤寂无聊的形象,已把乡思推到了极点,因而使这二句平淡的叙语具有了画龙点睛的妙用,与前面的情景相映益彰。由此也可以悟出古诗章法的奥妙。诗人并没有就此打住,继续从欲归不能这个侧面展拓一笔:“愿飞安得翼,欲济河无梁。”强烈的归乡愿望,更反衬出乡思的深浓。而还乡无望,把主人公推入更深的悲哀,因而只有向风长叹,肝肠断绝了,这个结尾余味悠然,余情袅袅,颇有余音绕梁之妙。
第二首诗与前一首虽然都是写游子题材,却截然不同。在艺术表现上,前一首多用赋笔,这一首则多用比兴。在思想内容上,前一首着重抒写他乡游子的缠绵深挚的思乡之情,这一首则着重表现游子身处异乡的不安之感。适应这一主题的需要,前六句运用比兴的手法突出揭示了游子身不自主流落他乡的情势。诗人将比兴运用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贴切传神,韵味浓郁。开端二句便奕奕有神:“西北有浮云,亭亭如车盖。”一朵飘摇不定的浮云本就与游子的处境极其切合,车是古人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浮云形似车盖,又分外增一层流移飘荡之感。下面每两句一层,层折而下,把游子流落他乡的遭际写得笔酣墨饱。“惜哉时不遇,适与飘风会",浮云本难滞定一方,却又命乖时舛,恰与突起的狂风遭遇。飘风,暴起之风。以浮云遭遇狂风表现游子为情势所迫不得不奔走他乡,可谓形景切合,情理自然。因受飘风鼓荡,一去便千里迢迢,远至东南的极点了:“吹我东南行,行行至吴会。”句中没有一个感叹字眼,却有千回百转无限伤怀之味,“行行至吴会",无字不含远飓怨尤之意。这六句诗笔在浮云,意在游子,形象鲜明,意蕴沉深,耐人玩味。古人说诗写得好,要“意象俱足”,这几笔足以当之。
开篇这六句诗中饱含对命运的哀怨。这哀怨固然来自游子飘泊之感,然而在这首诗中尤其是来自他乡难以驻足的怨愤。这就成为下文写游子异乡不安之感的先行之神。诗歌运笔前文能成后文先行之神,便前后关锁紧密,境界浑融,意浓味足。因此下文落笔便较为轻易了:“吴会非我乡,安能久留滞“。吴郡、会稽这两个地方不是我的家乡,怎么能长久呆在这里!虽只是一种态度决绝的声音,这声音的背后却不知含有多少怨苦与愤懑。妙在千言万语已经涌到嘴边,却没有一宗宗倾诉出来,而只化为一句决绝的声音,表现出极其复杂的感情,饶有余味。末二句用了同样的手法:“弃置莫复陈,客子常畏人。”丢开不要说了,作客他乡是不能不“常畏人”的。游子驻足他乡,人地两生,孤立无援,落脚与谋生都不能不向人乞求,看人眼色。这极为复杂的感受只用“畏人”二字表现出来,有含蕴无穷之感。
异乡不安之感,也是游子歌咏的老主题。《诗经·王风·葛藟》说:“谓他人父,亦莫我顾。”“谓他人母,亦莫我有。”“谓他人昆,亦莫我闻。’’写尽了游子处他乡求告无门的境遇。汉乐府《艳歌行》中所写流宕在他县的兄弟几人要算遭遇较好的了,碰到个热情的女主人还为他们缝补破衣服,但已遭到男主人的猜忌与斜眼,害得他们不得不表白:“语卿且勿眄,水清石自见。”不过曹丕这一首没有像《诗经》、汉乐府那样,做某些细节的具体描绘,而是全用高度概括的笔墨,发挥虚笔的妙用。写得虚了,似乎说得少了,实际上概括得更深广,启人想象更多,包蕴的内容更丰富了。虚、实各有其妙用,艺术的辩证法总是如此。
这首诗很像戏剧的独白。它能使人想象到比诗句本身更多的情景:女主人公大约刚刚翻检过衣箱,发现一件敝旧的罗衣,牵惹起对往事的回忆,不禁黯然神伤,开始了诗中所写的感叹。
第一句中的“罗衣裳”,既暗示了主人公宫女的身份,又寓有她青春岁月的一段经历。封建宫廷的宫女因歌舞博得君王一晌欢心,常获赐衣物。第二句说衣裳是“秦王在时”所作,这意味着“秦王”已故,又可见衣物非新。唐诗中常以“汉宫”泛指宫廷,这里的“秦王”也是泛指帝王。后两句紧承前两句之意作感慨。第三句说罗衣曾伴随过宫女青春时光,几多歌舞;第四句语意陡然一转,说眼前秋凉,罗衣再不能穿,久被冷落。两句对比鲜明,构成唱叹语调。“不堪”二字,语意沉痛。表面看来是叹“衣不如新”,但对于宫中舞女,一件春衣算不了什么,向来是“汗沾粉污不再著,曳土踏泥无惜心”(白居易《缭绫》)。可见这里有许多潜台词的。刘禹锡的《秋扇词》,可以作这两句诗的注脚:“莫道恩情无重来,人间荣谢递相催。当时初入君怀袖,岂念寒炉有死灰!”可见诗中对罗衣的悼惜,句句是宫女的自伤。“春”、“秋”不止指季候,又分明暗示年华的变换。“为舞春风多”包含着宫女对青春岁月的回忆。“秋来不堪著”,则暗示其后来的凄凉。“为”字下得十分巧妙,意谓:正因为有昨日宠召的频繁,久而生厌,才有今朝的冷遇。初看这二者并无因果关系,细味其中却含有“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李白《妾薄命》)之意,“为”字便写出宫女如此遭遇的必然性。
这首诗句句惜衣,而旨在惜人,运用的是比兴手法。衣和人之间是“隐喻”关系。这是此诗的艺术特点。罗衣与人,本是不相同的两种事物,此诗的作者却抓住罗衣“秋来不堪著”,与宫女见弃这种好景不长、朝不保夕的遭遇的类似之处,构成确切的比喻。以物喻人,揭示了封建制度下宫女丧失了作人权利这一极不合理的现象,这就触及到问题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