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描述了宦官一步步把持朝政、危害政权的具体过程,从而警告后世君王不要渐积养祸。当然,作者把“乱国”的根源归咎于宦官、女祸,这种观点也不是全面的。全文首尾照应,结构清晰,分析细密,说理层层递进,体现了作者写作的深厚功力。
宦祸的形成,从宦者的工作性质说,他接近皇帝,熟悉皇帝的生活习惯与思想志趣;从宦者本人说,不过是皇帝的家奴,又因为是阉者,无亲属羽翼,无道德、学术素养与从政经验,本来势孤力单,难得众心。但一旦弄权,为确立威望,就特别专横残忍,排除异己,不遗余力。文章在总括宦者的特质之后,即随之层层铺衍。这类人也极其机灵,见风使舵。他们先以“小善”、“小信”来固人主之心,求得君主的信赖;一遇君主信任之后,即时进谗言,用祸福之事吓唬君主,离间重臣,以达到把持君主之目的。这样一来,就必然形成君主对终日侍奉左右的宦者“日益亲”,对朝中的忠臣硕士“日益疏”,而人主之势也就“日益孤”了。出现了这种不正常的政治局面,君主对朝中重臣就难以信任,他自己的惧祸之心就“日益切”,宦者对君主的把持也就“日益牢”了。于是,国家的安危就取决于宦者的喜怒,亡国的祸患就潜伏在廷帷之间。往日君主所依靠的重臣,现在反而变成将要为患的对象。正所谓是于颠倒,黑白莫辨。等到皇帝清醒过来,发觉养祸已深,想与已被疏远的朝臣一道清除为于乱政的宦者,但如果进行缓慢,则养祸日深,难以铲除;若操之过急,谋划不周,那宦者就要先行一步,挟持君主作为人质,使得君主与朝臣无法共图义举。即使付诸实施,也必然是两败俱伤,甚至弄得“亡国”、“亡身”,使奸豪得以借口乘机而起,尽诛宦者而取代国政。这就是汉唐宦者乱人之国的惨痛历史教训。
篇末,作者再从人主角度宕开一笔,引入深层思考。作为君王,主观上总想使国家长治久安,至于亲左右,疏贤臣,也原于其本意。但为什么终于出现宦祸这一现象呢?这就是前面所提到的宦者处于近侍的有利条件,若人主稍不警觉,那渐集之势就会酿成大祸。这样一提,就更加引起后世君主的警惕了。文章的结尾,又重提女祸之害,再一次与宦者之害作对照,以强调宦者之祸“深于女祸”的论点,并与开篇相呼应。
全文就前代宦者乱国的史实,条分缕析,层层演进,从中得出宦官得以乱国的根本原因。文中又采用一宾一主的衬照手法,事显而意明,情深而理切,足为后世当国者戒。连同传文在内,堪称卓荦千古之文。
此诗意在描写打猎人的本领和美德。其人带着猎犬出猎,品德仁慈,卷发美髯,具有长者之相。作者是以羡慕的眼光,对猎人的外在英姿和内在美德进行夸赞。
打猎是古代农牧社会习以为常的事。猎者除获得生活所需之物外,还有健身习武的好处。古人认为,国家要强盛,离不开文治武功。体魄强健,好勇善战,体现了国人的尚武精神。仁爱慈善,足智多谋,体现了国人的文明精神。因此,文武并崇,刚柔兼济,在古代形成一种风尚,一种共识。在这种风气影响下,人们往往把是否能文能武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有出息的重要标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常常以这种标准与眼光来衡量和观察各种人物,一旦有这样的人物出现,就倍加赞赏,此诗中的猎者就是其中一例。作者选取狩猎这一常见习俗,对猎人的善良、勇敢、能干和美姿进行赞誉,既是情理中事,又是诗人审美眼光独到之处。
此诗采用了由犬及人、由实到虚的写法。全诗共三章,每章的第一句均以实写手法写犬;每章的第二句均以虚写手法写人。
“即物指人,意态可掬”(陈震《读诗识小录》)。“令令”“重环”“重鋂”,是写犬,不仅描绘其貌,而且描摹其声。由此可以想见当时的情景:黑犬在猎人跟前的受宠貌和兴奋貌,猎犬在跑动中套环发出的响声等等,这就从一个侧面烘托出狩猎时的气氛。未见其人,先闻其“卢令令”之声。后面才走出诗中的主人公。“美且仁”“美且鬈”“美且偲”,则是写人,在夸赞猎人英姿的同时,又夸赞猎人的善良、勇敢和才干。这样看来,诗中所赞美的猎人,是个文武双全、才貌出众的人物,以致引起旁观者(包括作者)的羡慕、敬仰和爱戴。从感情的角度看是真实的,从当时所崇尚的民风看,也是可信的。
全诗仅二十四字,就勾勒出一个壮美、仁爱、勇武、多才的年青猎人带着心爱的猎犬打猎的情景,文字简练,形象生动。
此诗以民歌形式,三章六句分述三个并不相关的内容,通过对比手法讽刺时局,矛头直指最高统治阶级,鞭笞了皇帝的种种罪行,道出了人民的强烈呼声。
《捕渔谣》共三章六句,分述三个并不相关的内容,用两种方式组合:一是不同内容的排比,拓宽外延;二是同一内容的对比,深化内涵,并集中在一个焦点(主题)曝光。丰茸其辞而凝炼其意,正是民间歌谣的普遍特色。远者汉桓灵时童谣:“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黾。”近者如民歌:“种田郎,吃米糠;纺织娘,没衣裳;卖盐的老婆喝淡汤,编凉席的睡光床。”其语虽浅显,事虽明了,作者仅仅作客观叙写,不加褒贬,而事实提供的强烈对比,却表达了深刻的思想内容与鲜明的憎爱态度。
进一步考察,《捕渔谣》所列举三端,非同泛泛。首句写农桑为立国之本,废于征战;人才为兴邦之道,囿于偏见;夫妇为人伦之先,乱由上作。天子所好虽不过尔尔,其影响却至巨至大。诚如司马迁言:“其称文小,而所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屈原列传》)即以冯唐而论,冯唐向以不遇于时作为典故人物流传,在汉时尚数次有人举荐,如今竟至于荐引无人,可悲可叹。曹邺对晚唐社会的病态症结作了深刻揭露,既具有针对的时事性,又有深厚的历史感。
至于题作《捕渔谣》,而诗却无相关内容,或以为怪异。盖民歌民谣向有特殊调名,如近世“杨柳青”“马灯调”“莲花落”“无锡景”可以推知;起先可能抒写直接内容,后来渐渐失去联系。水路山歌,渔夫樵子,“牧笛无心信口吹”,只取其自由洒脱。文人词原亦由民间词发展而来。其词调最初大抵有来历,尔后创作渐多,遂与内容分离;犹如时新名酒仍以百年老窖陈酿作商标,示其古朴醇正而已。顺便再说一说章法,前两章如正形方阵,纵横悉成对衬;第三章奇数陡起,便觉欹兀,戛然而止,锐其锋芒。
此文是苏辙19岁时写给韩琦的信。选自《栾城集》卷二十二。枢密韩太尉(即韩琦),当时任枢密使(掌管军事大权)。“太尉”,秦、汉时官名,掌兵权。枢密使相当于太尉,所以称韩琦为太尉。 作者写这封信的目的,是希望得到韩琦的接见。一个是刚刚考取进士的青年,一个是掌管全国军权的大官,怎么开口下笔呢?
首先是称谓问题。为了表示尊重,不直呼对方,而称“太尉执事”。“执事”,左右的人。这是表示谦谨的说法。
正文分为四段。
第一段,先从作文当有养气之功谈起,明确提出:“以为文者,气之所形”,文章是“气”的表现。气,指人的修养、气质、精神力量。接着提出总领全文的“养气”说。“气可以养而致”:“气”,可以通过加强修养而得到。在具体阐述“养气”说的时候,作者引古人事例作了说明。一是孟子的“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浩然之气”:即博大刚正之气。作者认为,孟子的文章,内容宽厚宏博,并且充溢在天地之中,正是跟他的“气”的大小相称。这实际上强调的是内在修养问题。二是司马迁。作者认为司马迁遍游天下,知多见广,所以他的文章风格疏放潇洒,跌宕多姿,颇有奇气。这实际上是强调外在阅历问题。最后,作者总结道,孟子、司马迁二人的文章,都不是学出来的,而是因为“气”充满在他们心中。这段论述很周严。
第二段,就自身经历进一步对“养气”说展开论述。作者有前后不同的两种学习经历。第一种是交游不广、见闻不博,只学古人陈旧过时的东西。第二种是“求天下奇闻壮观,以知天地之广大”。作者在谈到第二种学习经历时,列举了四个事实:一是经过秦汉故都,尽情观赏;二是眺望黄河,想像着古时的英雄人物;三是到了京城,饱览一切,知道了天地的广阔、美丽;四是谒见了欧阳公,知道天下的好文章都汇集在这里。归纳起来,实际上是游览天下名山大川 ,广交天下的文人学士。而这两样,实际上说的都是外在的阅历,可见,苏辙是更重视外在的阅历的。
写信的目的是想要求韩琦接见,文章至此,却还只字未提。
第三段:由上文欧阳公,自然引出韩琦。这一段主要是颂扬韩琦。表明欲见之意。“才略冠天下”,才能谋略位居天下第一。“入则周公、召公,出则方叔、召虎”,是说韩琦在内政方面有如周、召二公之贤,在领兵方面就像方叔、召虎那样能干。“不志其大”:志,有志于。这段最后“故愿得观贤人之光耀,闻一言以自壮,然后可以尽天下之大观而无憾者矣”,明确求见之意。
第四段,再次自明志气,再次表明求见之意。“益治”:进一步钻研。“且学为政”,并且学习治理政事。“辱教”,屈尊指教。这一段特别申明入京师“非有取于斗升之禄”,可见其志向宏大。
最后对此文谈几点意见:
1.“养气说”有值得借鉴处。作者在论述“气可以养而致”的时候,特别强调了客观阅历的重要,这实际上是强调了生活体验对一个作家的重要作用。今天看来,这个观点也是正确的。但文中所说“文不可以学而能”的观点,是有片面性的。同“气可以养而致”也相矛盾。郭绍虞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对这句话也有微词。他说:“……子由上不能如子瞻之入化境,而下又不敢有作文之意,不欲求工于言语句读以为奇,此所以谓‘文不可以学而能’。”
2.写作手法上比较新颖、巧妙。先离开主旨,纵论其他,到了第三段“太尉以才略冠天下”,笔意才收拢来,扣紧题目,读来不但没有离题万里之感,而且仔细体味,前面所述,正是烘托下文。特别是第四段,从另一角度申述非求“斗升之禄”,而以“益治其文”为其志,来进一步说明求见韩琦的原因。这样的文章,在构思上是需要功力的。
3.即使从写法上看,也不能说没有作态的意味。信中流露出的当时社会所流行的浮夸阿谀的风气,更是不能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