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咏物诗写一只黄莺在深秋时节还未南飞避寒,劝其不要在此处留恋,应当尽快南归,表现出李煜对残酷的政治斗争的惧怕和对自己处境的担优。全诗托物言志,纯用“赋体”,不事雕琢,以简驭繁,以明白晓畅的诗句表现了生活的苦楚,让人产生无限的同情悲悯,教人神思黯然。
黄莺在春天啼叫,鸣声清亮婉转,悦耳动听,如自言,如对语,唤起人的遐想,送之巧名为“百舌”,视为春天的象征,是诗词文赋中常见的歌咏对象。李煜的大臣韩熙载就有奉令之作《御制游春长句》曰:“黄莺历历啼红树,紫燕关关语画梁。”但是,李煜这首诗,不取诗人习常之路,掉转而去咏叹秋天的黄莺,立意不同,情思不同。秋来气象肃杀,草木凋零,黄莺已过歌唱的生命而面临着严冬的枯索,结合李煜的处境,病体衰微的状况,都会使人想到,这首诗名为咏莺,实为自咏。
此诗一开篇便点出歌咏的对象黄莺,却称其为“残莺”,用词深刻。这是一只由春历夏而入秋的黄莺,歌唱过春天的繁花,栖身过夏日的浓阴,如今秋已至,冬将临,竟然还在林间独自飞。所谓“残”,是说这只黄莺年齡已老,体力已衰,是说这只黄莺躲过天灾人祸的劫难而存留到今天,还是说这只黄莺的伙伴都已不在而只剩下独自的生活。诗人不言,读者自可体会。看这黄莺在林间孤独地穿飞,诗人心中涌起无限的怜惜:“残莺何事不知秋,横过幽林尚独游。”写林而用“幽”,强调林间的昏暗幽深,吉凶不明,黄莺的前途难说。“独游”二字更见出幽暗中独自穿飞的孤苦。于是叹其“不知秋”:不知秋天已至,冬天在即,前面的命运会更加严酷,依然在这林间飞来飞去,究竟还在寻觅着什么。写鸟写林都折射出诗人的生活。
次联以“倾耳听”“入烟流”写诗人对这只黄莺的关注,承接上联的怜惜与感叹。莺既“残”,经历多,自然是“老舌”。而“老舌百般”叫不休,到底在说些什么:感伤时光的流逝,哀叹生的不永,诉说经历的悲欢,讲述独游的寂寞。诗人多么想明白黄莺的啼叫,于是倾耳凝听,追随着它的声音,然而黄莺却渐渐飞向远方,注视之中,“深黄一点入烟流”,消失在天边的薄云雾薯里,留下佇立的诗人,身影单薄。这时,询问带出的感慨便喷涌而出,诗由前二联的叙说而转入后两联的议论抒情。
第三联连用两个典故,借对莺啼的猜想解释来抒写自己的怀抱。“栖迟背世”说人与莺的生存状态,同样地孤独,同样地艰难莺是失群无伴而“独游”,人是国亡家破而素居,因此而同有“悲鲁”的哀痛,其痛之深,就像孔子当年对鲁国的悲哀。“在缑”用王子晋的故事,不仅贴切,也意味深长。王子晋善吹笙,与莺啼相关;王子晋是西周大子,身份则与诗人相关。而王子晋放弃王位,修道成仙,当其化身白鹤,显身缑氏山头而与家人作别之时,则仍有未曾放下的情感。诗人用“碎”来形容那“浏亮如笙”的音声,强调这音声乃是诀别之音,多少凄凉感伤在其中,听来心碎。而这心碎之声,既是故事中王子晋的乐声,又是此刻那黄莺的啼声,更是诗人自己的心声。
末联二句,借莺而劝导自己,这样的生活没什么值得留恋的。过去已经令人心悲神丧,而将来会更加凄凉:“露华凄冷蓼花愁。”不说将来如何,只说这眼前,露珠虽美,却是凝霜之前的最后一现,蓼花正开,却是冬日将至的最后的美丽。一切的美好,或者已经逝去,或者将要逝去,经历劫难的黄莺已入“烟流”,自己对这人世已没有什么眷恋。但是这种生命的绝望并没有直接说出,只用“露华蓼花”的秋景作描绘,点出“凄冷”与“愁”,让读者去细细体会。
这首诗就标题而言,是一首咏物诗,但却打破了传统的咏物诗不可直道其物的写法。李煜不仅在诗中明白地点出“莺”字,而且,还用“残”“老”“独”来形容黄莺,刻意描绘秋莺的凄凉状态,全不理睬传统咏物诗的忌讳。他的这首诗,可以说开咏物诗的又一路数,将黄莺作为自己的化身,通过感慨黄莺在秋天的最后穿飞来抒写自己的命运哀伤。这种抒情方式仍然是委婉的,含蓄的,但不是借物抒情,而是构成了象征,带着一种寓言的意味,有如《诗经》中的《豳风·鸱鸮》。
《富贵不能淫》的内容是孟子批驳景春关于大丈夫的错误言论。我们首先来看文章批驳的“靶子”,即景春的观点。
景春认为公孙衍、张仪之流是大丈夫,为此,他用反问句向孟子询问说:“公孙衍、张仪岂不诚大丈夫哉?”公孙衍和张仪难道不是真正的大丈夫吗?言外之意就是说,公孙衍和张仪是真正的大丈夫。景春提出这个观点的依据是,公孙衍、张仪能够左右诸侯,“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他们发起怒来,诸侯们都会害怕,安静下来,天下就会平安无事,他们威风八面,权倾天下,能够左右时局。
针对景春的“论点”和“论据”,孟子先破后立,先批驳景春的错误观点,再阐述什么是真正的大丈夫。
首先,孟子针锋相对地用了一个反问句:“是焉得为大丈夫乎?”这个怎么能够叫大丈夫呢?对景春的观点给予直接的否定。
其次,孟子进行了分析,回答了“公孙衍、张仪之流”为什么不能称为大丈夫。
孟子的说法含蓄而幽默,只是通过言“礼”来说明女子嫁时母亲的嘱咐,由此得出“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这里值得 我们注意的是,古人认为,妻道如臣道。臣对于君,当然也应该顺从,但顺从的原则是以正义为标准,如果君行不义,臣就应该 劝谏。妻子对丈夫也是这样,妻子固然应当顺从丈夫,但是,夫 君有过,妻也就当劝说补正。应该是“和而不同”。只有太监小老婆婢女之流,才是不问是非,以一味顺从为原则,实际上,也就是没有了任何原则。“妾妇之道”还不能一般性地理解为妇人之道,而实实在在就是“小老婆之道”。
孟子的挖苦是深刻而尖锐的,对公孙衍、张仪之流可以说是 深恶痛绝了。遗憾的是,虽然孟子对这种“以顺为正”的妾妇之道已如此 痛恨,但两千多年来,这样的“妾妇”却一直生生不已,层出不穷。时至今日,一夫一妻已受法律保护,“妾妇”难存,但“妾妇说”却未必不存,甚或还在大行其道哩。
孟子的办法是针锋相对地提出真正的大丈夫之道。这就是他 那流传千古的名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怎样做到? 那就得“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就 还是回到儒学所一贯倡导的仁义礼智上去了。这样做了以后,再 抱以“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的立身处世态度,也就 是孔子所谓“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论语述而》)或孟子在 另外的地方所说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尽心上》那就能够成为真正的堂堂正正的大丈夫了。
孟子关于“大丈夫”的这段名言,句句闪耀着思想和人格力量的光辉,在历史上曾鼓励了不少志士仁人,成为他们不畏强暴, 坚持正义的座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