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歌自始至终以“龙”比喻晋文公,以蛇比喻追随晋文公的臣子。前四句为第一部分,以龙飞天下,喻指晋文公前后十九年的流亡生活;以五蛇追随辅佐,喻指其追随者的情况。据《史记》,重耳流亡,足迹遍及于狄、卫、齐、曹、宋、郑、楚、秦等国,其追随者中最著名的是赵衰、咎犯、贾佗、先轸、魏武子等五位贤士,《左传》所述五人与此有出入。
后六句为此歌的后一部分,说重耳返晋,即位后的事。歌中以龙施露雨于四蛇,喻指五贤士中四人得其封赏;羞于封赏而槁死于中野的“一蛇”,则是指介之推。按之《史记》与《左传》,介之推都不在五人之中;这是先秦系统的《龙蛇歌》与史书记载的一点重大差别。至于介之推“羞之”的原因,《左传》与《史记》中都是说得很清楚的。介之推认为,重耳之得以回国立为晋君,乃是天意,而赵衰、魏武子等人“贪天之功以为己力”而竟获得封赏,这是“上(指晋文公)下(指赵衰等人)相蒙”,对于这样的君臣,是很难与他们和谐相处的。可见所谓“羞之”,也就是羞于与这些人为伍。故归隐绵山,至死不出。
从自全名节、洁身自好的角度说,介之推确实算得上是中国历史上清高之士的一个典型。我国古代相传至今的寒食节——清明前一日禁火,有一种说法认为即是为纪念介之推被焚而设,足见介之推在后人心目中的地位。至于文公的封赏,从历史记载看来,大体上是做到了论功行赏且是甚得民心的,故《史记》说:“晋人闻之,皆说(悦)。”介之推全盘否定文公的封赏,并由此而宁死也不愿为其效力,平心而论,其看法与做法都是过于偏激、并不可取的。
这首《龙蛇歌》的特色是通篇用比。古代诗法“赋、比、兴”中的“比”,在近代修辞学中可以大别为“比喻”与“比拟”两大类。“比喻”,即打比方,以甲物比乙物;“比拟”,则是将物拟人(简称拟人)或将人拟物(简称拟物)。“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苏轼《海棠》),把红海棠花说成“红妆”(穿红衣服的女子),是拟人;“姑山半峰雪,瑶水一枝莲”(白居易《女道士》),把肌肤白皙、穿着素净的女道士比成半峰白雪、一枝白莲,是拟物。《龙蛇歌》以龙蛇比君臣,也是属于拟物一类。“比拟”的写法较之直言的“赋”体,从消极一面说,可以避免过分的直露;从积极一面说,则是可以更加婉转曲达自己深刻的内心体验。值得特别提出的是,《龙蛇歌》中的“拟物”,与一篇中部分采用拟物的手法有很大的不同。它不只是作为一种手法存在,而且已成了全篇的一种基本构思。因而,作品不仅在具体字句上具有比喻性,而且在全篇文意上具有象征性——在这看似新奇的童话般的动物世界里,真正在上演的乃是一幕幕风云变幻的人间的活剧。至于此诗的语言风格,与绝大多数早期古诗一样,显得相当平浅朴实;但由于所述内容关系到一个有名的君臣关系的故事,且延伸及于有关民情风俗的“寒食”节,所以虽只短短十句诗,仍是颇为耐读、颇让人寻味的。
作者对军阀所进行的战争持否定批判的态度,对遭受战争之苦的人民怀着深厚的同情。这首诗描写了遭战火洗劫后江边江面荒凉破败的景象。
在这首诗描绘的画面中有两组镜头:一是兵火过后只剩下几户人家的穷村;一是拂晓之时,在残月余辉笼罩之下无人争渡的冷清的江面。诗一开始便点出了给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兵火”。“有余烬“三字,说明这场“兵火”刚刚烧过。这首诗的第二句具体的表现了兵火烧过之后的景象,兵火给人们带来的后果。平时,村落虽然贫穷,但不会只有“数家”。战争夺去了无数人的生命,使无数人流离失所,逃往他乡,“贫村”才剩下了“数家”,是战争造的罪孽。一个“才”字表现了诗人痛恨战争的感情,也表现了战争给人们带来灾难深重的程度。这首诗的第二组镜头境界开阔,但情调凄凉悲苦。平时,一在拂晓之时,江面上是百舸争流,游人争渡的景象,而此时,在兵火过后,江面上没有了“争渡”的情景,只有那兵火无法烧到的“残月”落向那兵火烧不着“寒沙”。这些描写,蕴含着人民的苦难,深寓着诗人的感情。
这首诗主要的艺术特点就是由两组画面烘托出凄清冷寂的意境。反战的主题,诗人对此争及战争发动者的憎恨和对人民的同情都是从这里表现出来的。由于在诗中诗人以客观抒情诗人的姿态出现,故而使人更加感到诗境、诗情具有冷静的客观真实性,从而加强了诗歌的感染力。这首诗语言通顺流畅,短短四句小诗,描绘出众多的形象,语言的概括力是很强的。
《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如托名宋尤袤《全唐诗话》就有“投木报琼,义将安在”的记载),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可是论传诵程度还是《木瓜》更高,它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按,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意见与之相同。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这体现了宋代《诗》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通论》云:“以(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因此诗主旨说法多不同,而“木瓜”作为文学意象也就被赋予了多种不同的象征意义。其中“臣子思报忠于君主”“爱人定情坚于金玉”“友人馈赠礼轻情重”三种意象逐渐成为“木瓜”意象的主流内涵。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琚(瑶、玖);我以琼琚(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清牛运震《诗志》评此数语云:“惠有大于木瓜者,却以木瓜为言,是降一格衬托法;琼瑶足以报矣,却说匪报,是进一层翻剥法。”他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但将木瓜、琼瑶之类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实,其他解此诗者似也有此病。实际上,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从这一点上说,后来汉代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尽管说的是“投金报玉”。其意义实也与“投木报琼”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