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大体可分为三层,开头六句叙述离长安西行情景;中间十六句叙述路遇宇文判官情景,最后八句叙述夜宿陇山情景。
诗的开头从离京西上军起。一开始就写浑骑的飞奔。“一驿过一驿”写路程的遥远,也透露着行进的迅速;“驿骑如星流”,写行进的迅速,包包含着路程的遥远。“如星流”这一比喻把飞驰的驿骑写得很形象。接着用“平明发咸阳,暮到陇山头”,对路程的遥远和行进的急切加以补充。以上四句从奔赴边关的急切方面写。以下两句则从奔赴边关的悲愁方面写:“陇水不可听,呜咽令人愁”写抵达陇山及产生的感受。关于陇水,《陇头歌辞》说:“陇头流水,鸣声呜咽,遥望秦川,心肝断绝。”诗人途经陇山,自然要产生古今相通的行役之情和思乡之感。如诗人在《经陇头分水》中写到的:“陇水何年有,潺潺道路傍,东西流不歇,曾断几人肠”。这正是“愁”的内容。以上点出题目“初过陇山”,写总的感受,以急迫而悲慨的情调引起全诗。
以下十六句写途中遇字文判官及双方交谈所得边地情景。诗中先以“沙尘扑马汗,雾露凝貂裘”来勾划出一个餐风宿露、鞍马风尘的骑者形像,为“谁家子”的出现蓄势;紧接着又用“西来谁家子”一向来强调,然后以“自道新封侯”来点明骑者的身份与心理。“沙尘”、“雾露”两句可见旅途之艰辛,而“自道”一句却又见骑者的兴奋与自豪,在上层“呜咽令人愁”的基础上,格调为之一转。“前月发安西”以下八句是骑者即字文判官叙述沿途情景。先以四句写路途的遥远,又以两句写天气的恶劣,再以两句写道路的坎坷艰难,从各个方面极写“塞垣苦”,描绘极为真切。边塞如此艰辛而逼出的却是极高昂的情调:“万里奉王事,一身无所求,也知塞垣苦,岂为妻子谋。”这就直接揭示出骑者的内心世界,以身许国,公而忘私。这样,上面对边塞苦寒的极力铺写,就成为了突出骑者的必要铺垫。建安诗人曹植曾在《白马篇》中描写了一个“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名在壮士籍,哪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赴边战士的形象。在两诗的比较中可以看到,这种以身报国的爱国精神,是古今相遇的。这些诗句,为“西来”的骑者所“自道”,是戍边将土坦率真诚的表白,也是诗人对他们的赞许,其中也表现了诗人的胸襟。
诗的最后八句又收笔写陇山夜景和诗人心境。诗人以“山口月”写所见,以“溪流与松风”写所闻,构成苍凉荒寒的陇山夜景,用它来牵动、来烘托诗人的“离忧”。“别家赖归梦,山塞多高忧”承上两句夜景写愁怀,诗的情调为之一抑,真切传达出远离家乡的诗人的情怀,而最后两句:“与子且携手,不愁前路修”,情调顿时一扬,扣应题目“呈”字,以昂扬情调结束全诗。
全诗写初过陇山途中情景,时而有急促的行进,时而有深沉的乡思,时而有边塞的艰辛,时而有昂扬的斗志,使诗的情调如波浪汹涌,充分表达了初赴边塞的诗人复杂的情怀;而以“呜咽令人愁”开头,以“不愁前路修”结束,说明“万里奉王事,一身无所求。”这种慷慨昂扬的格调乃是作品的主旋律。由于有深刻的切身体验,诗中写景写事写情都极为真切,生动地展现了当时戍边将士的生活图景和精神世界。
本诗中的“劝”起着统领全篇的作用。“劝”解释为“勉励”的意思。
“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这是诗人用切身体会告戒年轻人的经验之谈,说明人生易老,学问难成,因而必须爱惜光阴。因其“易老”、故“不可轻”,可见惜时之重要。说明应该珍惜自己美好的年华,努力学习,切莫让可贵的时光从身边白白地溜走。
“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诗人以敏锐、细腻的笔触,借用前人诗句中的优美形象,结合自己对“少年易老学难成”的深切感受,把时间快过,岁月易逝的程度,用梦未觉,梧叶秋声来比喻,十分贴切,备增劝勉的力量;从而使“一寸光阴不可轻”的题旨得以更鲜明的体现,给读者留下深刻难忘的印象。
全诗通过梦未醒、梧叶已落来比喻光阴转瞬即逝,告诫青年人珍视光阴,努力向学,用以劝人,亦用于自警。告诫人们要珍惜光阴,追求学业,感叹人生苦短,要抓紧时间学习,将来才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蹉跎人生。青春的日子容易逝去,学问却很难成功,所以每一寸光阴都要珍惜,不能轻易放过。还没从美丽的春色中一梦醒来,台阶前的梧桐树叶就已经在秋风里沙沙作响了。《偶成》南宋朱熹的一首七言绝句。告诉我们青春易逝,学问难成,且珍惜这年少光阴,莫轻易错过。
这是一首诗、画、音完美结合的五言律诗。其特色有三:其一,构思精巧,移步换形;其二,首尾呼应,承转分明,篇法圆紧;其三,四联八句全合律,颔联颈联对仗工整而又毫无斧凿之痕。李白近体诗每有不合律处。这首青年时代写的五律又是一个证据,证明李白非不谙声律,而是不屑自缚于声律。
“群峭碧摩天”,逍遥不记年从大处落笔,起势不凡。“峭”壮群峰之势,“碧”绘其色,补以“摩天”二字,壮观的景象全出。这是些雍尊师隐居所在。下句“逍遥”二字赞美雍尊师超尘拔俗的人生态度;“不记年”则为补足“逍遥”之意,远离尘嚣,连岁月的流逝都不屑去计算了。上句写景,下句写人,写景也为写人,人景浑然一体,显得崇高、挺拔、永恒。
“拨云寻古道,倚石听流泉”紧扣诗题,着意写“寻”。“拨”与“寻”二字绝妙,生动地再现了寻者攀登的举止和情态。诗人穿过雾隐云横的丹岩翠壁奋力攀登之后,斜靠在长藤古树之上,一览众山景色,倾听流泉欢歌。上句从视觉着笔,写行寻的艰难和乐趣;下句则从听觉落墨,流泉叮咚,沁心悦耳。
“花暖青牛卧,松高白鹤眠”以五彩交辉的浓笔,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地描绘了雍尊师居所优美、静谧、仙境般的环境。用青牛、白鹤来点缀隐居处,又用花和松做烘托,“卧”与“眠”清幽、安谧、静美的境界活脱而出。
“语来江色暮,独自下寒烟”以素冷的色调,泼墨挥洒出一幅清幽隽永的画面。上句“语来”二字,省去了诗人与雍尊师的高谈阔论的细节,但可以想象他们感情之融洽,谈吐之投机。开怀畅饮,不觉已是黄昏,只好分手。诗人独自从寒烟笼罩的摩天碧峰上走下来。“下”字不仅与首句呼应,还别有情趣,与“暮”“独”“寒”三字在一联中连用,使人顿生寒气扑面而至之感。
此诗通过作者入山造访之所见所感,浓笔重彩地描绘了深山幽谷的瑰丽景物。首联点明雍尊师所居之处高远非凡,处林泉伴日月,遗世独居,自在逍遥;颔联写林壑幽深,寻访不易,以加浓气氛;颈联使用道家典故,以“青牛卧”“白鹤眠”颂扬雍尊师道行高深,境界非凡;尾联写诗人在暮色苍茫,寒烟四合中独上归程。全诗再现了李白洒脱矫健、豪爽多情的神态风姿,同时也表明他在艺术上已经达到挥笔落纸如云烟的境地。
这篇文章议论了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一秦。文章首先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前因后果,然后作者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直言曹沫成功而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文章写得平正从容,论理犀利精警,是翻案文章中的佳作。
前三句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原因和目的。荆轲之所以“函匕首入秦劫始皇”,是因为他“感燕丹之义”,目的是为了“存燕霸诸侯”,其结果却是“秦不成”。行刺秦件由激动人心的秘密策划开头,到令人沮丧的失败告终,整个过程是由高亢到低沉,而作者在叙述这个过程时,语调却有促有缓,有起有伏。急促激昂,到“秦虽不成”一句转为低缓,但因为句中使用了让步连词“虽”,就为下一句蓄积了气势。“然亦壮士也”重又翻起,而笔锋一转,“借其智谋不足以知变识机”又带着深深的叹惋,毕竟有勇无谋、秦败身裂。语调的高低起伏,使文章显得错落有致,极顿挫反侧之势。
文章寥寥数语,概括交代了行刺秦件的经过,随即作者就直接对此秦发表议论。“始皇之道异于齐桓,曹沫功成,荆轲杀身,其所遭者然也”五句,是全文的中心所在。燕丹计划刺秦王前,曾对荆轲说:“诚得劫秦,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也。”作者指出,春秋时的齐桓公,所争取的是权,霸主不能不顾信义,故曹沫之秦行之有效。而秦始皇的政策是吞并诸侯,统一中国,所以曹沫的故秦不可能重演。曹沫成功,荆轲失败,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这就一语道破问题症结所在,可见作者识力之高。
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智谋不足”、不能“知变识机”的两个例子,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一是“欲促槛车,驾秦王以如燕”。儿童妇女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而荆轲却莽撞行秦,足见其“智谋不足”。二是对燕太子丹仅为报仇、而无深谋远虑的思想。燕太子为了报仇,“虽举燕国犹不顾”,其厚待荆轲,只不过是把他作为工具而已。可是由于时代不同,太子丹的计谋根本不可能实现,荆轲只能徒然成为牺牲品。可悲的是,荆轲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仅仅为了“感燕丹之义”就“函匕首,劫始皇”,作者冷峻而简洁地用一个“陋”字,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两个例子既说明了荆轲“智谋不足”的具体表现,又与文章开头相呼应,补足了“荆轲感燕丹之义”的内涵。
李翱学文于韩愈,得韩之一体,而能自成风格。此文写得精警透辟,而词气从容不迫,倍受古文家激赏,认为有“太史公神妙之境”,信不差矣。
这首诗是杜甫去从孙杜济家中受到杜济以米饭葵羹的招待,杜济可能露出勉强不耐烦的神情和举动,于是作者发出一阵牢骚和教训的话。全诗措辞委婉,语言幽默,虽是训示,却有情趣,显示了杜甫高超的诗歌艺术水平。
此诗在一定程度上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杜甫当时的日常生活情况。按照陈贻焮《杜甫评传》的说法,杜甫当时在长安经常挨饿。此诗起二句“平明跨驴出,未知适谁门”语本陶渊明《乞食》诗:“饥来驱我去,不知竟何之。行行至斯里,叩门拙言辞。”他来找杜济,的确有想叨扰一顿饭的意思。“权门多噂𠴲,且复寻诸孙”,是说达官贵人既然高攀不上,不得已,只好求助于族人。这四句写出了杜甫穷愁潦倒,走投无路的悲惨处境。
“诸孙贫无事”六句,表现了杜济的宅舍之景,可见杜济的境况也不太好。他看到杜甫这位“阿翁”来了,便忙着淘米做饭相待。这从“淘米少汲水”四句可以看出。诗人在这里还委婉地批评了杜济的待客态度。“阿翁懒惰久”以下又有明显的长辈教训晚辈的意思。这可能是杜济有什么地方冒犯了杜甫,因而引出了他的一番牢骚和教训来。杜甫明知杜济家境不宽裕,决不会因为杜济只有米饭葵羹招待而怪罪于他,这里的冒犯主要是杜济的态度。杜济见这位不速之客上门,碍于情面,只得勉强招待他,不过心里却老大不高兴,就随便对付他一顿粗茶淡饭,加上家里人手少,杜济平日又懒散,如今要他亲自汲水淘米、刈葵作羹,无疑会感到很窝火,于是就难免流露出不耐烦的神情,汲水将井水搅浑,刈葵放手乱砍一气。杜甫见了当会有所觉察,有所感慨,于是写出“淘米”四句加以点破。“阿翁懒惰久,觉儿行步奔”两句是以自己的懒散反讽杜济的行动匆忙、奔走不停。话说得委婉而幽默,讽意自明。
为了一顿饭,没想到自讨没趣,杜甫按捺不住了,便发话说:“所来为宗族,亦不为盘飧。小人利口实,薄俗难可论。勿受外嫌猜,同姓古所敦。”说来这里不是为了吃饭而是为了密切宗族情谊,显然是托辞。这几句也说明了杜甫居长安下杜城那段短暂时期,由于穷途落魄,常受乡里小儿、族间晚辈的凌辱、排揎、中伤和嫌弃,“朝廷故旧”冷落他,“乡里儿童”不容他,甚至连这个多少谙事的“从孙”招待一顿米饭葵羹也要给他颜色看,处此困境,他不禁感慨万千,悲愤欲绝。此诗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这种心情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