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红楼梦》中林黛玉惜“古史中有才色的女子”的寄慨之作。林黛玉自谓:“曾见古史中有才色的女子,终身遭际令人可欣、可羡、可悲、可叹者甚多,……胡乱凑几首诗,以寄感慨。”恰好被贾宝玉翻见,将这组诗题为《五美吟》。《五美吟·红拂》就是其中之一。
组诗中所写的人事其实并非都据史实。如东施效颦出自《庄子》,带有寓言性质;《西京杂记》中所写王昭君不肯贿赂画工以致不为汉元帝所知而被诏使出塞的情节只是传说;至于出自《虬髯客传》的红拂形象则更经传奇作者的艺术加工。
这首诗中的议论原本是借古讽今,为现实感受而发。林黛玉钦佩红拂卓识敢为,能不受相府权势和封建礼教的“羁縻”,更突出地表现了她大胆追求自由幸福的生活的理想。
诗中所咏与小说情节的某种照应关系,这是可以研究的问题。《五美吟》写的都是关于死亡或别离的内容,有的还涉及事败或者获罪被拘系,这就不是偶然的了。在现存材料很少的条件下,要确切地阐明作者的意图还是不容易的。在《红楼梦》戚序本与甲辰本上有一条早期批语说:“《五美吟》与后《十独吟》对照。”《十独吟》在后四十回续书中没有,当是已散失的后半部原稿中薛宝钗或史湘云所写的诗。从诗题看,大概是借古史上十个独处的女子如寡妇、弃妇、尼姑和离别丈夫的妇女等的愁怨,来写书中人物的现实感触的。所谓“对照”当也不仅仅限指诗题。
“匝路亭亭艳,非时裛裛香。”一开头就奇峰突起,呈现异彩。裛裛,香气盛貌。虽然梅树亭亭直立,花容清丽,无奈傍路而开,长得不是地方。虽然梅花囊哀清芬,香气沁人,可是梅花过早地在十一月中旬开放,便显得很不适时宜。这正是“情以物迁,辞以情发”,作者的感情通过咏梅来表达。作者的品格才华,恰好正像梅花的“亭亭艳”、“裛裛香”。作者牵涉到牛李党争中去,从而受到排挤,以及长期在过漂泊的游幕生活,也正是处非其地。
“素娥惟与月,青女不饶霜。”二句清怨凄楚,别开意境。同是月下赏梅,作者没有发出“月明林下美人来”的赞叹,把梅花比作风姿姣好的美人;也没有抒写“月中霜里斗婵娟”(《霜月》)一类的颂词,赞美梅花傲霜的品格;而是手眼独出,先是埋怨“素娥”的“惟与月”,继而又指责“青女”的“不饶霜”。原来在作者眼里,嫦娥让月亮放出清光,并不是真的要给梅花增添姿色,就是没有梅花,她也会让月色皎洁的。嫦娥只是赞助月亮,并不袒佑梅花的。青女不是要使梅花显出傲霜品格才下霜的,而是想用霜冻来摧折梅花,所以她决不会因为梅花开放而宽恕一点,少下些霜。一种难言的怨恨,淡淡吐出,正与作者身世感受相映照。
写到这里,作者的感情已达到饱和。突然笔锋一转,对着梅花,怀念起朋友来了:“赠远虚盈手,伤离适断肠。”想折一把梅花来赠给远方的朋友,可是仕途坎坷,故友日疏,即使折得满把的梅花也没有什么用。连寄一枝梅花都办不到,更觉得和朋友离别的可悲,所以就哀伤欲绝,愁肠寸断了。“伤离”句一语双关,既含和朋友离别而断肠,又含跟梅花离别而断肠,这就更加蕴蓄隽永。
“为谁成早秀?不待作年芳。”,在这里表达了他对梅花的悲痛,这种悲痛正是对自身遭遇的悲痛。联系到诗人很早就以文才著名,所以受到王茂元的赏识,请他到幕府里去,把女儿嫁给他。王茂元属于李德裕党,这就触怒了牛僧孺党。在牛党得势时,他就受到排斥,不能够进入朝廷,贡献他的才学,这正像梅花未能等到春的到来而过早开放一样。这一结,就把自伤身世的感情同开头呼应,加强了全篇的感情力量。咏物诗的最高境界是“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意思是依照事物的形貌来描绘,委婉地再现其形象;同时,也曲折地传达出内心的感情。这首诗正是这样。梅花是一定时空中盛开的梅花,移用别处不得。与之同时,又将诗人的身世从侧面描绘出来。两者融合得纹丝合缝,看不出一点拼凑的痕迹,是作者深厚功力的表现。
《国风·召南·小星》是西周现实主义诗集《诗经》里的一首。为先秦时代的民歌,体现了当时社会环境下的役夫之悲。全诗二章,每章五句,每章的前两句主要是写景,但景中有情;后三句主要是言情,但情中也复叙事,所谓情景交融说的就是这个。
第一章之前两句云:“嚖彼小星,三五在东。”姚际恒所谓:“山川原隰之间,仰头见星,东西历历可指,所谓戴星而行也。”
征人奔走,为赶行程,凌晨上道。忽见小星,三五在天,睡眼惺忪,初亦不知其星何名也。言在东者,东字与公、同趁韵,不必定指东方。第二章云:“嚖彼小星,维参与昴。”征人睡梦才醒,故初见晨星,不知何名。继而察以时日,然后知其为参星与昴星。第一章只言小星,三五在东,不言星名;第二章既说小星,又说乃参乃柳,这就是诗分章次的道理。诗虽写景,而情亦隐见其中。
诗之每章后三句主要言情者,第一章云:“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寔命不同。”“夙夜”旧释“早夜”,“日未出,夜未尽,曰早夜”。夙夜或早夜都不是两字平列,而是上字形容下字的偏正结构。征人天不明即行,可见其不暇启处,忙于王事。《北山》诗云:“或燕燕居息,或尽瘁事国;或息偃在床,或不已于行;或不知叫号,或惨惨劬劳;或栖迟偃仰,或王事鞅掌;……”可见同为“王臣”,同为“职司”,工作并不相等,遭遇并不相同。第二章后三句云:“肃肃宵征,抱衾与裯,寔命不犹。”改第一章的“夙夜在公”为“抱衾与裯”。又改“同”为“犹”。改“同”为“犹”者换字叶韵。改言“抱衾与裯”者,则由于上章之“夙夜在公”,凌晨上道,弃室家之好,“抛衾与裯”也。“夙夜在公”是“抛衾与裯”之因,“抛衾与裯”是“夙夜在公”之果。文心极细,章序分明。征人之“不已于行”,较之“息偃在床”者,是“寔命不犹”。写役夫之悲,真是词情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