窘步相仍:窘步,迈步迫促。相仍,相沿袭。这里指以诗唱和酬答时次韵诗受到别人诗韵脚的束缚,不能自由表抒己意。古人有用诗歌相互酬答唱和的传统。起初,和诗时只要和意即可,和诗的体式、韵脚都不用顾虑。但是后来,却发展为和诗必须用所和之诗的韵,这称为和韵。和韵有同韵与次韵之分,同韵,是韵同而前后次序不同;次韵,是韵同且前后次序也相同。这种方法源于元白,皮日修、陆龟蒙也这样写,到了宋代苏轼、黄庭坚后,和韵次韵盛行,成为诗的一种体式。
这首诗是批评诗歌酬唱中的和韵风气。由于这种次韵酬唱的诗往往受到原诗韵脚的拘束和词义的限制,使作者不能自由地抒发自己的心迹,反要俯仰随人,窘步相仍,因此,元好问对这种诗风给予了辛辣讽刺,指出其“亦可怜”。要求诗人应该象庾信那样“纵横自有凌云笔”,大胆自由抒发自己地真性情,不要做随在别人后面的亦步亦趋的可怜虫。
这首诗显示的是作者在大漠上行旅时所望见的景色和所产生的感觉。首句“黄沙碛里客行迷”,是写置身于荒漠中,不仅前路迷茫,不知何往,如韦应物《调啸词》所写的“东望西望路迷”;而且感到心情迷惘,无所归依,如韦庄《菩萨蛮·洛阳城里春光好》词所写的“此时心转迷”。句中的这个“迷”字,与作者的另一首《宿铁关西馆》诗“乡遥梦亦迷”句中的“迷”字一起来看,可能还含有回首万里、归路亦迷的意思在内。
第二句“四望云天直下低”,回应第一句,描写在广阔无限的沙漠中,四面远望,天地相接,云天低迷,而这一印象正引出和加重了行客的迷失心情。这个“低”,虽属视官的错觉,却是望中的实感。陆游《游修觉寺》诗中的“天向平芜尽处低”句,写的也是这样一个错觉和实感;而岑参所写的,是在西北高原上、浩翰沙漠中的特别鲜明、强烈的感受。
第三句“为言地尽天还尽”,又直承这第二句。正因远望中云天四垂,低与地连,所以进而觉得地到了尽头,天也到了尽头。诗人到达安西后,在《碛西头送李判官入京》诗中还写有“寻河愁地尽,过碛觉天低”两句。“寻河”是虚写,用汉使通西域典故(见《汉书·张骞传》;“过碛”是实写,记自身的历程。“地尽”、“天低”则重述了这一过碛时由直觉产生的印象。
末句“行到安西更向西”,宕开诗笔,另拓诗境,表现天地本自无边无涯,地外仍有地,天外仍有天,过了大漠还在向西方延伸,以见天地之末“尽”。这一收尾也许另有一层意思,如李益的《征人歌》所说:“塞外征行无尽日”,虽然已经抵达安西,征行还不会结束。
诗写诗人在一望无际的大沙漠上日夜西行时,眼前看到的景色、直觉中构成的印象、内心处触发的感受。岑参的边塞诗,常采用夸张的表现手法。这首绝句中所写的“云天直下低”、“地尽天还尽”,也带有夸张色彩。但这种夸张,不是对真实的歪曲,而是对真实的强化,更形象、更逼真可感地表现了诗人在那样一个独特环境中所看到的独特景色、所产生的独特感受。
有些边塞诗,往往经过高度概括,甚或出于凭空想象,所写的景物情事常常共性多,个性少,纵有典型意义,不免陈陈相因。岑参所写,则大都是实地见闻、亲身感受,以不同于一般边塞诗的面目出现,奇葩独放,异境别开,使人眼目为之一新。从这首绝句,也可尝鼎一脔,窥豹一斑。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这首词写相思之情。上阕记述一对恋人分别时的情景,下阕写男主人公对恋人的一往情深和无限盼望。诗人以凄切之情,发哀婉之调,寄寓着自己失意的心怀,全词意蕴悠长,情余言外。
开首二句写景。阳光明媚,春风和煦,湖波微起,荡漾涟漪,芳气郁郁,秀色青青,在这幅春景图中,慢慢地走出了一个漂亮的女子。“罗袜尘生步”是形容她步履的轻盈,也带出她体态的优美。见到恋人的到来,等候的男子急忙迎上前去。“迎顾”二字,既表现了他的行动,也体现了他的心情。接下“整鬟”,说明她已经过精心的打扮; “颦黛”表示她正忧愁不乐。在如此的美景之中,见到自己的情人,应该十分喜悦才是,然而她却紧紧颦着双黛,这就表明她那黯然销魂的神情。临别之际,按理说应是“
语已多,情未了,回首犹重道”的情景,而他们却“脉脉两情难语”。“脉脉”有含情欲吐之意,既然有千言万语的柔情蜜意,而又觉”难语”,这就把他们绵邈凄婉的情态描摹得极为深致。接着,诗人通过愁的象征一一柳絮的描写,进一层地道出了他们伤感的情怀,并直接逼出”人南渡”,点实词意,结束上阕。
过片以“回首”一气贯下,写对恋人的追念。“回首旧游,山无重数”。诗人着力从男方的角度来表现,这与诗人把自己的情怀寄寓在男主人公身上不无关系。正因为昔时的恋情是如此的欢乐,如此的温馨,所以在分别之后。他才会“回首”,也值得“回首”。然而,举头四望,所见只是群山成列而已。“山无重数”境界开阔辽远,其用意则在于展示人物内心的寂寥空虚,也暗示关山的迢递,故接下有“花底深朱户,何处”的疑问。“花底”写环境之优美,“朱户”写房室之富丽,其中嵌入一个“深”字,则将小红搂掩映在花木革树丛中的势态表现了出来。他的思念始终环绕在恋人的身上。他想象着,他思念的恋人可能在“花底”,有可能在”朱户”。这问题似乎太迷人了,他象是进入了恍惚迷离的心态之中,于是索性掷出一个“何处”的问号。
天地茫茫,情人不知何处,教他柔肠寸断。到这里,诗人没让他的感情喷涌而发,而是宕开一笔,以写景进一步蓄情。“半黄梅子,向晚一帘疏雨”,是他的所见,也是他的所感。一片风景,一片心情,梅子烟雨,也是他郁暗心情的表露,梅子黄时,细雨如丝,他的愁,如迷漫天地的梅子雨一般,无边无际地梭织着,使他无法逃遁,无法挣脱。在雨声的淅沥中,春光流逝了,春色衰残了,他那凄骑、迟暮、孤独的怅恨之情终于饱和到了顶点。“断魂分付与,春将去”,这时怀人和伤春已交织在一起了,从而转折出一片时不我与的无奈心情。结语构思奇特,痛苦不堪的主人公要把“断魂”交付给春天带走,其实谁都明白这是徒劳的,正如冯延巳所云:“谁道闲情抛却久?每到春来,惆怅还依旧。”(《鹊踏枝》)然而正是这结语产生了语已尽而情未了的艺术效果。整个下片抒情,传导出的是缠绵、痛苦与无奈。
整首词情致凄切哀怨,风格委婉细腻。从回忆旧日临别时的惆怅到描写别后的相思落寞,语言凄婉,一往情深。其怀人的愁思和语词意象的选用与《东山词》中的压卷之作《横塘路》(即《青玉案》)有几许相似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