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句“客心千里倦,春事一朝归”,先透过春日已归而人犹滞留不归,把王勃为客在外的心神写得神伤情悴。“春事一朝归”是借由春日返回大地的迅速,来比喻为客羁留在外的时间一下子就过了一年。至于“客心千里倦”一句,则是用来强调远在千里为客的神伤情悴,“倦”字原来是厌倦之意,对于远在千里为客感到厌倦,所以觉得神伤情悴。长久因为远在千里作客不得归而神伤的情怀,在眼见春日一朝而归的情景对比下,心灵自然显得益加憔悴恍惚。
后两句“还伤北园里,重见落花飞”,则是写出春日重回,春花重开又谢,但是作者羁留在外为客的情况,根本没有改变。“重见落花飞”一句,充分把王勃心中为客,千里外度日如年的心思表达出来。此诗起笔壮阔而有劲,文字修辞平淡而情感深厚,意境的表达十分浑厚,已具有盛唐诗的雏形了。
这首《羁春》诗与作者另外一首诗作《山中》诗的韵脚完全相同,而且两诗抒写的都是客愁旅思,但写诗的季节不同,环境不同。因此,两诗的情虽同而景则异:《山中》诗用来烘托情意的是秋风起、黄叶飞的景色;《羁春》诗用来烘托情意的是春事了、落花飞的景色。两诗的写法也有不同之处,在这首《羁春》诗中,情与景却是交错出现、杂揉在一起。应当说,《羁春》诗的艺术成就是不及《山中》诗的。相比之下,《山中》诗的笔墨较劲健,意象较浑成,句格也较成熟;《羁春》诗则略嫌柔弱显露,而且是一首失粘的律绝。但是,两诗合参,彰显作者的羁旅之情。
诗人运用描写、记叙、议论、抒情相结合的手法,完成了这首有名的乐府诗。先以文彩艳丽的笔法描绘了牡丹妖艳迷人的姿色。继写由于牡丹的妖艳而引逗出卿士赏花的狂热场面。然后笔锋一转,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重华不重实的流弊,由来已久。值得注意的是,诗人在这里没有采取直接抨击卿士的办法,而是采取一种委惋的方式,说“卿士爱花心”是由于“牡丹妖艳色”所致。希望老天施展造化力来减却牡丹的妖艳色,削退卿士的爱花心。最后正面提出: “同似吾君忧稼穑”的主张。白居易提倡天子与卿士关心农业生产的主张值得肯定。
开始四句从正面极写牡丹的艳丽之态:黄色的花蕊,红色的花瓣,成千上百的牡丹联成一片,像那晚霞似的
牡丹 灿烂辉煌。“照地初开锦绣段, 当风不结兰麝囊。仙人琪树白无色, 王母桃花小不香。”这四句意思是:牡丹初开似锦绣的身段,光辉照地,香气四溢。仙人的玉树,王母的桃花都无法相比。“宿露轻盈泛紫艳, 朝阳照耀生红光。红紫二色间深浅, 向背万态随低昂。”以上四句意思是:夜露的滋润,朝阳的照耀,使牡丹变幻着不同的色彩,展示着美丽的娇态。
“映叶多情隐羞面, 卧丛无力含醉妆。低娇笑容疑掩口, 凝思怨人如断肠。浓姿贵彩信奇绝, 杂卉乱花无比方。”这几句运用拟人手法写出了华丽、高贵、娇美的牡丹超凡脱俗,与那些杂卉乱花不可相提并论。比方即比拟。比起牡丹,这两种花都显得太细小了。
“遂使”以下四句:写王公贵族狂热地赏玩牡丹, 这四句的大意是:牡丹的妖艳引逗着王公卿相,贵族公主,豪家儿郎,穿着漂亮,乘坐着轻便舒适的车马终日赏玩。“卫公宅”以下八句:继写牡丹盛开时赏花的盛况。这里用一“闭”字。写尽了王公贵旋倾家出动赏牡丹的情景。又用一“开”字,写尽了牡丹开处皆有人的情景。“花开花落二十日, 一城之人皆若狂。”牡丹在谷雨前后开,从开至谢,一般为二十来天。花开花落,仅仅二十来天,在这一年一度的花开时节,满城的人看花。就好象发狂了似的。“三代”以下四句:议论时弊,进入主题。 “三代”,指夏、商、周三代。 这四句的大意是说:夏、商、周三代以后,浮华胜过了质朴,时人都重视虚华而不重视质实。直到看重牡丹的芳菲。这种流弊并非抬自今日,而是由来已久。“霞和”以下六句大意是:元和天子很关心农业生产.由于他怜悯老百姓感动了神灵,上天便降下了吉祥。去年地里的谷子长出了九穗。但是群臣不关心百姓疾苦。以致田野里很寂寞,无人前往问津。今年的麦子分出两枝,真是祥瑞的征兆,但是这些却无人理会,唯独天子一个人内心感到喜悦。这是对皇帝的颂扬欢捧。“无人知”至末尾:直抒胸臆,点明主题。这四句的大意是:天降吉祥,没人理会真叫人叹息,我愿暂求掌握造化的主宰者。减却牡丹妖艳的颜色,冷却一下卿士们爱花的心情,都象天子一样关心农业生产,人民就都得到幸福了。作者痛斥上层统治者狂热地赏玩妖艳的牡丹而不关心与广大百姓生命攸关的农桑。但作者无回天之力,只能无可奈何地呼喊:“我愿暂求造化力,减却牡丹妖艳色。少回卿士慢花心,同似吾君忧稼穑。”作者对皇帝的褒奖,只是一种类似辞赋中的说反话而已。
这是一首怀古之作。此诗首句点明题意,说明所怀古迹的具体内容;二、三两句分写战士还家、越王勾践还宫的情况;结句突然一转,说过去曾经存在过的一切如今所剩下的只是几只鹧鸪在飞。全诗通过昔时的繁盛和眼前的凄凉的对比,表现人事变化和盛衰无常的主题。
“越王勾践破吴归”句点明题意,说明所怀古迹的具体内容。在吴越兴亡史中,以越王“十年生聚”卧薪尝胆的事件最为著名。诗中却没有去追述这个为人热衷的题材,而是换了一个角度,以“归”统领全诗,来写灭吴后班师回朝的越王及其将士。
接下一句是对回师那个欢悦气氛的描绘。诗中只抓住一点,写了战士的锦衣还故乡,可留给人们想象的却是一个浩大的,热闹非凡的场面:旌旗如林,锣鼓喧天,勾践置酒文台之上,大宴群臣,满脸得意而又显赫的光辉。举城到处可见受了赏赐,脱去铠甲,穿着锦衣的战士,二十年的耻辱,一朝终于洗净,胜利的欢欣与胜利的沉醉同时流露出来。一个“尽”字,便暗示了越王以后的生活图景。果然,王宫里开始回荡起歌功颂德的乐曲伴以柔曼的舞姿,越王左右美女如云,缤纷落绎,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二、三两句是诗人在越国历史画卷中有意摄取的两个镜头,浓缩了越国称霸一方后的繁盛、威风,其中更有深味可嚼。昔日,吴败越后,越王采纳大夫文种的建议,把苎萝山女子西施献于吴王,于是迷恋声色的吴王沉溺其中,不能自拔,终日轻歌曼舞,纵情享乐,对世仇越国不再防范,使得越军趁势攻入,最后亡国自尽。
吴国灭亡的道理越王哪里不知,可他如今走的又是一条什么样的路呢?当年忍辱负重,卧薪尝胆,食不加肉,衣不纹饰,精励图治的英雄本色,随着良辰美景,江山在握都丢得干干净净了。那么这样的繁盛又会存在多久呢?至于越国的命运,诗人不去写了,一切道理已尽在不言之中,而是急转一笔,写了眼前的景色:几只鹧鸪在荒草蔓生的故都废墟上,旁若无人的飞来飞去,好不寂寞凄凉。这一句写人事的变化,盛衰的无常,以慨叹出之。过去的统治者莫不希望他们的富贵荣华是子孙万世之业,而诗篇却如实地指出了这种希望的破灭,这就是它的积极意义。
诗篇将昔时的繁盛和今日的凄凉,通过具体的景物,作了鲜明的对比,使读者感受特别深切。一般地说,直接描写某种环境,是比较难于突出的,而通过对比,则获致的效果往往能够大大地加强。所以,通过热闹的场面来描写凄凉,就更觉凄凉之可叹。如此诗前面所写过去的繁华与后面所写现在的冷落,对照极为强烈,前面写得愈着力,后面转得也就愈有力。
为了充分地表达主题思想,诗人对这篇诗的艺术结构也作出了不同于一般七绝的安排。一般的七绝,转折点都安排在第三句里,而它的前三句却一气直下,直到第四句才突然转到反面,就显得格外有力量,有神采。这种写法,不是笔力雄健的诗人,是难以挥洒自如的。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
“扶桑已在渺茫中,家在扶桑东更东”,说敬龙此番归国,行程辽远,里程不易概指。虽然《梁书·扶桑国传》说过“扶桑在大汉国东二万余里”,后来沿用为日本的代称,若写诗也是这样指实,便缺少意趣。诗人采用“扶桑”这个名字,其意则指古代神话传说东方“日所出处”的神木扶桑,其境已渺茫难寻;这还不够,下面紧接着说敬龙的家乡还在扶桑的东头再东头。说“扶桑”似有边际,“东更东”又没有了边际;不能定指,则其“远”的意味更可寻思。首句“已在”是给次句奠基,次句“更在”才是意之所注处。说“扶桑”已暗藏“东”字,又加上“东更东”,再三叠用两明一暗的“东”字,把敬龙的家乡所在地写得那样远不可即,又神秘,又惹人向慕。那边毕竟是朋友的家乡,而且他正要扬帆归去,为此送行赠诗,不便作留难意、惜别情、愁苦语,把这些意思藏在诗句的背后,于是下文转入祝友人行程一帆风顺的话头。
“此去与师谁共到?一船明月一帆风。”船行大海中,最怕横风暴雨,大雾迷航。过去遣唐使乘坐的大船,常因风暴在海上漂流,甚至失事;能够到达的也往往要在数十日或者数月的艰苦航程之后。这些往事传闻,韦庄是心知的,所以就此起意,祝朋友此行顺利。用一个“到”字,先祝他平安抵达家乡;“明月”示晴,排除雾雨;“帆风”谓顺,勿起狂飚──行程中不生灾障。“谁”字先垫出“与师共到”之人,由下句的朗月、顺风再为挑明,并使“风”、“月”得“谁”字而人格化了。“共”字,一方面捏合“风”、“月”与“师”三者,连同“船”在一起,逗出海行中美妙之景、舒畅之情;另一方面,又结合“到”字,说“共到”,使顺风朗月的好景贯彻全程,陪同直抵家乡。两句十四个字,浑然一体,表达了良好的祝愿与诚挚的友情,饶有诗意。
诗人如此祝愿,也并非仅仅由于主观愿望,故作安慰语。它是有客观事实作基础的,这就是晚唐时日本与中国之间,海上航行相对地便利与安全的事实。它印入了诗人心底,写出来自然而然就是这样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