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墓志铭作者选取了妻子王弗的几则日常生活言谈,突出了王弗的贤敏睿智,及王弗对于生性真率随便的作者的忠告、帮助;她提出在人际关系中对两类人尤应保持警觉:一类是见风使舵、投人所好者;一类是对结交过于轻率者;表现了妻子王弗观察生活的精细和见识的卓然过人。此文于记事中寄托情思,记事简洁而感情深挚,文章所记之事不过二三,但一个贤明妻子的形象已跃然纸上。
文章开头说明王氏的身份,死亡的时间、地点,以及之葬的时间、地点。作者自称己名“轼”,表示恭敬和严肃。从第二段开始简介王氏生平,这也是墓志的主要组成部分。作者先介绍王氏的名字、籍贯和家庭出身,称夫人为“君”,体现互敬互爱。接着交代她出嫁时的年龄和所生儿子名为苏迈。
文中选取了王氏生前的几桩日常小事,来反映王氏的为人。她在娘、婆二家侍奉父母公婆“皆以谨肃闻”;陪伴丈夫在任上,经常告诫远离父母的丈夫。要按老父亲的教导办事。作者特别举出实例说明王氏注意来会丈夫的朋友,根据观察所得,分析其人的思想品质,提醒丈夫不要被奸邪谗佞之辈蒙骗。
文中以较多笔墨记述了王氏“从轼官于凤翔”的往事。这可以说是苏轼第一次离家远行,独自带着娇妻幼子前往凤翔赴任。初涉官场,不知深浅,加上离家千里。苏轼曾经多次思念家乡以至于茶饭不思。没有了父亲的庇护,也没有兄弟陪伴,只有王氏一人默默相伴,从此,两人就风雨同行,在宦海沉浮了。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王氏不仅是他生活上的伴侣,更成了他精神上的依托。
结尾写其享年,“年二十有七而已”,痛惜哀叹王氏的不寿;写作者父亲苏洵的话,既表扬了王氏“从于艰难”的高贵品质,又说明遵从父命“葬诸其姑之侧”的理由,这段言简意赅的文字,非常自然的讲述了王氏这位善良忠贞的夫人,也有了全面的了解,印象深刻。
结尾的“铭”有赞叹,有议论,既慨叹王氏早逝,又以能够尽孝母亲为慰,充分肯定王氏的一生恪尽妇道的美德。作者两次大呼“呜呼哀哉”,表明自己失去爱妻和贤内助的深切悲痛;全文仅四百余字,却全面而又重点突出地叙述王氏的生平,充分表达了苏轼和王弗夫妇之间超乎寻常的深厚感情。
文章第一段交代了写《醒心亭记》的有关背景及写“记”之缘由。在介绍“醒心亭”之前,作者先介绍了“丰乐”亭。“滁州之西南”,示方位;“泉水之涯”,写环境;“欧阳公作州之二年”,记构亭时间:文笔交代简洁。作者所以写丰乐亭,用意在于以丰乐亭作背景,一方面引出醒心亭的位置,丰乐亭往东几百步的高山上;一方面交代了“醒心亭”的环境。写“丰乐亭”就是在描绘“醒心亭”的画面背景。作者行文纤徐曲折,不开门见山,直至段尾才开始点题。这并未使人感到烦琐,而是使画面更加丰满。
文章第二段写醒心亭之胜。作者以“饮”和“望”两字,概括区分了“丰乐”、“醒心”二亭不同的用途:前者用于饮酒,后者用于览胜。一个“望”字,总领景致之叙:群山相环,云烟弥漫,旷野无垠,草木茂密,泉水清冽,山岩峻秀。作者所以写“望”中之景,是为了引出“望”中的感受:耳目一新,心中畅然清爽,从而点明醒心亭所以名“醒心”的原因,并进一步指明“醒心”一词的出处及典故。按韩退之诗《北湖》关于“醒心”句的一首是:“闻说游湖棹,寻常到此回,应留醒心处,准拟醉时来。”这一引证,也曲折地反映着欧阳修这位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袖,对于韩愈这位唐代古文运动领袖的推崇。韩愈擅古文,并非以诗称擅者,《北湖》又非韩愈有名的文章,而欧阳公熟知,可见韩愈诗文之被推重。结句“取乐于山泉”,总结了建亭的心旨,为下文议论的生发作了铺垫,既有“总上”之功,又是“启下”之设。
文章第三段的议论,文眼在“乐”字上。承上段“取乐于山泉”,引出“公之乐,吾能言之”,这句总领全段,来说明欧阳修之“乐”的内涵。第三段有两处璧瑕:其一是,曾巩把“夷狄乌兽草木”,列在一起。反映出了他的“大汉族”的封建正统意识,对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的歧视;其二是,曾巩把当时的宋王朝的统治讴歌为“吾君优游而无为于上,吾民给足而无憾于下”是失实的。虽然,这是当时文章通行的一种时代局限,但毕竟是白璧之瑕。欧阳修的山水之乐,也不是太平盛世的一种移情只不过是在被贬蒙诬中,表现了一种旷达的情志而已。滁州是个小州,无从施展抱负,只好纵山水之情罢了。
文章第四段文眼在“难得”二字,“几百年才能有这相的”,写欧阳修之贤难得。现在的人,还没有理解这一点,但百年、千年之后,人们一定会确认这个问题。蕴含的意思是:历史自有公论。欧阳修以流言攻讦被贬到滁州,身被非誉之名,且有涉罪之嫌,正所谓“周公恐惧流言日”者,曾巩的“公之贤”难遇”说,既是殉流言的反击,也是对欧阳修的声援。当世人不能理解欧阳修,后世人自垫有公论。这是曾巩的一段曲笔。
这是一首豪气快意的小令,前两句先通过服饰、车马表明自己身居高位;接下来再正面抒发自己气吞山河的气势,以及辅佐帝王、建功立业的豪情壮志。全曲写得气势非凡,一气贯通。
开篇两句呈现出一种华丽的贵胄之气和踌躇满志之态。“金鱼玉带罗襕扣”是从衣饰显示出其品阶,显然伯颜此时已身居高位,位列五候,甚是尊贵。他所佩戴的金鱼鱼符,所系的玉饰腰带,所穿衣服的扣子,无一不是达官贵人特有的佩饰,昭示着他们的门第身份和地位。
“皂盖朱幡列五候”,写的是其仪仗车饰,显示其位高权重。古代高官出行往往用黑色的车盖,红色的旗帜,即“皂盖朱幡”。元代并无裂地封侯之制,此处用“列五侯”来表明他身处高官显贵之列。
位高者权也重,对江山社稷自然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山河判断在俺笔尖头”写的就是这层意思。疆域虽大,河山虽壮,却全在俺笔尖掌握。有一种站在河山之巅,俯瞰中华大地,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天下之大,舍我其谁的豪气。将河山之重与笔尖之轻相提并论,有举重若轻的洒脱与优游感。
“得意秋,分破帝王忧”的结句将作者的志得意满和豪气干云演绎到极致。据说作此小令之时,伯颜已率师攻破建康,与其他两路元军会师临安,南宋幼主已降。此时,正是伯颜建功立业的得意之秋。此句实际上是作者自明心志,建功立业并非是要图谋个人荣华,而是要为帝王分忧,其胸怀天下,高瞻远瞩的气魄令人感佩,难怪他病卒后,谥“忠武”。
这首小令朴实、飘逸,有豪迈之气,其中“山河判断在俺笔尖头”之句颇有宏大气象。前几句极言其“武”,英武和事功兼备。后面一句点题,表明其“忠”。
这篇文章叙述了作者少年时候不专心读书,荒怠学业,后来发奋勤苦,而常废于善忘,最后作者从《齐史》孙搴答邢词中得到启发,从而广摘经传子史之文章,遂为《精骑集》。全文格致老成,情挚而意切。这篇文章作者从立足于自身经验来谈,告诫后辈一定要专心治学,引此为戒。
在这篇序文中前两段作者自责自己年轻时不趁着记忆好多读书以及后来之“失”与“得”。“予少时读书,一见辄能诵”,然而“虽有强记之力,而常废于不勤”,是为失之,“比数年来,颇发愤自惩艾,悔前所为”,是为得之。但是已“聪明衰耗,殆不如曩时十一二”这是作者的感叹。在当时秦观之父去世后,秦观曾一度与世俗滑稽人士饮酒交往,疏于读书。自以为记忆力很强,因而放纵自流,把读书置之脑后。有时十天或半月内只有难得几天拿起书本。由于不专心读书,记忆力也衰退了。后来在母亲和老师的严格管教下,秦观感到后悔了,在这篇序里他毫不隐瞒的记下当时的状况。年少时,过目成诵,于是自恃记忆力强而放纵自流,把读书的时间花到饮酒交游上。待知道发愤时,记忆力又已减退,令人可悲,即使比年少时勤苦,学习效果也不及年少时的十之一二。古往今来,有多少这样“少小不努力”的人,但能反躬自省的没有几个。“故虽有勤劳之苦,而常废于善忘。”年长而醒悟者,能以好的学习方法弥补少而不勤、长而善忘的毛病的就更少了。秦观则是其中的凤毛麟角。正视生活的规律,以主观的努力夺回逝去的年华,总结人生的经验,以启迪来者珍惜宝贵的青春。这正是秦观超出常人之处,也是这篇书序最值得品味的地方。
后两段作者写读《齐史》对其中孙搴答邢词表赞同意见,并决定摘经传子史中的文章成集。第三段作者读《齐史》从古人对答中得到补救的启发,像打仗一样,三千精骑足敌数万弱兵,所以从经、史、诸子中精选可供借鉴的篇章,编辑成书。文末“噫!少而不勤,无如之何矣。长而善忘,庶几以此补之。”一部书的序言写得要言不烦、情真意切,连作者的精神也表露的如可触摸,感人至深。
此文是一篇书序,说理未占过多比重,主要靠以事明理。在序文中,作者并未离开选本去发表什么高论,但在交代编辑缘起、选文来源和标准、题名用意的同时,提供了许多令人品味的东西。这就是从自己切身体会中概括出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生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说,也可以把它当作漫话人生哲理的劝学篇来读。
首句开门见山,写出了所要记叙的事情,强烈的感情色彩也在无需意像的渲染的情况下,立刻展现在读者面前。四句话形式上两两相同,但情感上却是层层深入的,第一句提到了人的思念和远,都是平平的概述,点到为止,并没有提及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如何的思念她。第二句则重点写到了思念,写到思念的程度,也并没有深写。行文至此,全诗的中心已经点明框架,已经明晰,但还只是一幅,如果用画画作比的话,构图,或者说是工笔前的白描图,线条简洁而有力。第三句对第一句进行了扩充和延伸,乡远远的程度,对故乡,更准确的说是对故乡的生活,故乡的人的思念之深。第四句是对第二句进行了扩充和延伸。
一、三句是写实,故乡、人都是客观存在的。二、四句是写虚,回忆中的事和肝肠绞痛的感觉是诗人主观的感情。一实,一虚,把气氛渲染开来,行文至此,白描已经被染,出现了淡淡的色彩,阴阳、冷暖色初步分明。诗人付与“人”一个“隔”,付与“事”一个“结”字。“隔”、“结”都是冰凉凉的字眼,给人一种一对火热的恋人被活生生分扯开来的感觉。诗人用两个冰冷的字形象地写出了自己火热的情感,而火热又败于冰冷,这时引出自己肝肠绞痛的感觉显得自然,又打动了读者。在这里,诗人又用了一个打动人的动词“瞻望”。乡远,瞻望却不可相望见,可是还要望,纵是眼望不见那心也早已回到了那故乡的恋人身畔。
前四句是对一个长时间一直以来状态的写,从“况此”一句开始,诗人就开始描绘一个夜雨的场景了。作者在描写夜雨场景的时候,却是惜字如金。他只用了两句话二十个字。这两句话不写思,不写念,不写人,不写事,只是用简洁的言语描绘了许多意像,灯、堂、天、风雨。
一个况字说明这四句所描写的这些是在前四句的前提上进一步增加的。所以,在情感上也是在前四句的思念上增加的。一个“况”字就替代了千言万语的心理描写。“夜”是时间,在“夜”之前诗人用了一个名词作形容词来形容“夜”,“残灯”。灯从晚上点,点到残,一定已是深夜。诗人夜不能寐,久久的思念着心中的恋人。残灯昏暗的光下,长长的灯芯使光闪烁着,诗人在这情景万分伤心,没有言自然显得寂静,寂静使屋子显得“空”,显得寂寥。“空”不一定是真的缺少家具,而是因为缺少“人”。夜雨同话五更的人“空堂”不一定是堂“空”也写出诗人心中的怅然若失。
“秋天”“未晓”“风雨”更是融情于景。“苍苍”二字既是对风雨的描写,又是诗人此时的心境。这两句,不着一字思念,而又字字句句把诗人的思念之情着色,分染过的白描已经基本上上好了颜色。
最后一句话,可谓画龙点睛之笔,使用直抒胸意的写法,将全诗推向高潮。想忘,又不能忘,想忘,又不敢忘。诗人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就在这无果的结局中谢幕,无数的思念,向何处倾诉。
整首诗贯穿着白居易的大、简、妙风格,虽是写爱情,写思念,但不像多数爱情诗一样婉约,它大气、又不失细腻,这不是刻意为之,而是一种情感之至,一种浑然天成。这首诗不是唐代所流行的工整的今体诗,它共有七句话,前四句大量的重复用字,也并不合乎诗歌的习惯。意像的描写被放在了叙事之后,全诗没有比喻、没有用典,也没有大量的兴、比之作,可以说是完全没有格律的羁绊,用最直白的语言,抒发了最真挚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