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在写作上按事件的发展顺序记事。写起义过程,先写起义的原因和起义前的谋划,再写起义的爆发和发展,直至政权的建立,脉络非常清晰。在记述中,则采取了先因后果的写法。写起义的动机,则先写暴秦的严刑峻法;写起义的发生,则又先写将尉的残酷等等。都入情入理,有力地突出了起义的正义性。文中还通过典型细节的描写,对起义的过程、浩大的声势以及起义领袖的精神面貌,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展现,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此文生动地记述了从大泽乡起义到张楚政权建立这一段历史进程,再现了陈胜、吴广两位起义领袖的英雄本色。陈胜有很高的阶级觉悟,并且怀有“鸿鹄之志”。这表现在佣耕时与同伴的对话中,表现在并杀两尉之后面对徒属所作的讲演中,尤其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话语,是对封建世袭制度的有力否定和批判。正是由于他富有远见,他的话具有鼓动性,才能收到徒属皆日“敬受命”的效果。作为起义领袖,陈胜和吴广都能审时度势、机智果断,为起义作出周密的谋划和部署。
“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是陈涉等人起义的直接原因。面临必死处境时,陈胜和吴广当机立断,密谋起义,决心率众闯出一条生路来,说明他们对起义的时机把握得很好。二人密谋中,陈胜对时局作了精辟的分析,把握了“天下苦秦久矣”这一社会背景。在这种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打出公子扶苏和项燕的旗号——因为“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提出这一口号,则“宜多应者”。他们在卜者启发下,精心策划丹书鱼腹和篝火狐鸣两件“灵异”事件,骗过了其他戍卒的耳目。他们合演的杀将尉的双簧戏,成功地点燃了起义的导火线,这些都能说明他们善于谋划。
后文中的“诸郡县,苦秦吏者”照应上文“天下苦秦久矣”,“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与上文“宜多应者”相呼应,这两句话的前后照应说明了陈胜的分析完全正确,体现了他洞察时局的能力。也正是陈涉这种谋划、洞察的能力,才造成起义一呼百应,并迅速遍及全国局面。
陈胜、吴广在密谋起义之时曾找人算卦,后来又在卜者暗示下演出了丹书和狐鸣两出骗局。这种为推翻一个政权而造舆论的骗术,在中国历史的改朝换代关头屡见不鲜。当广大群众畏天命的意识很浓厚的时候,举事者想要“威众”,以种种骗术把自己表现成受命于天的超人是最取巧、最见效的手法。然而,陈胜、吴广自己并不迷信天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才是他们的真实思想。作者司马迁更在记叙陈胜、吴广行卜时,特意点破“卜者知其指意”,既“知其指意”,则“足下事皆成,有功”云云,至于“卜之鬼乎”,分明是在参与密谋。《陈涉世家》在行文中使此类骗术昭然若揭,《高祖本纪》中对刘邦制造的斩蛇之类的神话也持保留态度,这都体现了司马迁进步的的历史观。
两个将尉在大泽乡起义中并没有过失,他们和吴广的一场冲突是起义领袖预谋的,但最终仍不免一死。这是因为他们是秦王朝势力的代表人物,在残酷的阶级斗争面前,充当了起义军的对立面,故难逃成为牺牲品的命运。攻下蕲县这第一个县城后,陈胜和吴广及时派葛婴带领人马到蕲县以东开辟新战场,以便迅速打开局面,同时不失时机地立国称王,建立起农民政权。这些都说明他们在起义初期战略战术运用得当,成功地担当了领袖的责任。陈胜在战斗中披坚执锐、身先士卒,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这些都是领袖人物不可或缺的素质,在陈胜、吴广身上明显地体现出来。
上述人物性格特点是通过具体事件或细节的记叙表现出来的,不难看出,《史记》在为一个个历史人物立传时,不仅记录其生平大端,而且注意揭示人物的精神风貌,同时展示与人物活动相关的背景、环境,从而再现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画面,这正是《史记》文学性的主要体现。
这首诗前四句描写蓼花似火,绽放在水上,水鸟划过水面,惊得鱼儿上下穿梭,在这充满动感的背景下,千万顷的荷花绽放在水面之上,与满池荷叶红碧相间。最后两句想象荷花如同孙武当年斩落的宫女头颅。全诗写景雅致,想象奇特。
诗的前四句描绘了一幅美丽雅致、令人赏心悦目的画面:蓼花似火,绽放在水上,蘸入水中的,红色亦不改;水鸟划过水面,惊得鱼儿上下穿梭。就在这显示着大自然美妙与神秘的、充满动感的背景下,千万顷的荷花烂漫夺目地绽放在水面之上,与满池荷叶红碧相间,与千顷碧波相映生色。
诗人把荷花写得无限妖饶,充满生机,但是最后两句的想象,却充满了血腥和不祥:“孙武已斩吴宫女,琉璃池上佳人头。”诗人实在无法表达内心深处对荷花的独特感受,于是生发出一个兵家典故:孙武斩吴宫女。这个典故出自司马迁《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诗人把荷花比喻成孙武当年斩落的宫女的头颅。用“佳人头”作为诗歌意象来形容莲花的鲜艳、娇美,前所未有。这个比喻险怪、冷艳,带有几分杀机,包含着一个附庸国国君潜意识中的不平之气。不过如此一来,如火的蓼花映照下的水面则宛若一池血水,难怪当时人们都认为此诗不是吉兆。
诗首联切题,但以倒装出之。诗人对着酒杯,只见飞鸟掠过,浮云缓移,这一切都倒映在杯中,于是心中若有触动,觉得这是极好的诗料,想写出来,又似乎找不到适当的诗句来表达。江西诗派的诗喜欢拗折,这样起句,将因果倒置,诗便显得突兀而有波折。同时人葛胜仲在评论陈与义诗时,曾指出他的诗“务一洗旧常畦径,意不拔俗,语不惊人,不轻出也”,这联诗便是很好的例子。诗写的情况,是每个诗人都遇到过的。这样的感触,就是陶渊明《饮酒》诗所说“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也即李商隐《锦瑟》诗所云“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茫然”,明明是极好的景情,诗似乎就在口边,却一下子说不出来。陈与义对这种境界体会很深,多次拈出,如《春日》云:“忽有好诗生眼底,安排句法已难寻。”又如《题酒务壁》云:“佳句忽堕前,追摹已难真。”
第二、第三联写现实生活,抒发感慨。两联都一句说情,一句写景作陪衬,进一步阐发情。诗人当时官符宝郎,到这年冬天,即以王黼事罢,出监陈留酒税。这时候,他或许已对官场的倾轧感到了厌恶,而自己已是三十五岁,官低位贱,展望未来,前程似漆,于是在这两联诗的出句中感叹自己整天忙忙碌碌,周旋于案牍文书之中,没有出落的日子;没完没了的是非恩怨,又缠绕着自己,伴随着自己渐渐老去。与所抒发的心理动态相呼应,两联的对句便写相应的景物,自成连续,说眼见到楼落阵阵风雨,秋天已经来到,满目苍凉萧瑟,使人感伤;燕子已经离开,飞往南方的故巢,令人感到岁月在匆匆地流逝。这两联是名句,方回对此极为赞赏,在《瀛奎律髓》中评说:“此诗中两联俱用变体,各以一句说情,一句说景,奇矣。”宋吴开《优古堂诗话》说:“近时称陈去非诗‘案上簿书何时了,楼落风月又秋来’之句。或者曰:此东坡‘官事无穷何日了,菊花有信不吾欺’耳。予以为本唐人罗邺《仆射陂晚望》诗‘身事未知何日了,马蹄唯觉到秋忙’。”方回则以为本苏轼词“官事何时毕,风雨外,无多日”,第三联则与陈与义自己的《寓居刘仓廨中晚步过郑仓台上》的“世事纷纷人老易,春阴漠漠絮飞迟”同意,“是为变体”。吴开及方回都遵循江西诗派宗旨,在“无一字无来历”上下工夫,实际上,不论陈与义是否袭用前人,诗都写得意深情深,格调高迥;其中以“书生”对“燕子”、“簿书”对“风雨”、“是非”对“岁月”,都很灵动,非俗手所能做到。
在发了一通感慨后,诗进入尾声,回应题目,说自己含笑把这些人世间的烦恼都远远地抛开,痛快地喝上一通酒,醉后往床上一躺,进入梦乡。这联虽然是故作达语,力求轩豁,但气势与上不称。陈与义曾经提出作诗要达到两个标准,一是“忌俗”,一是“不可有意用事”,这联却写得很俗气,违背了自己的标准,所以清纪昀、许印芳都曾予以指摘。
这首诗属于拗体,采用了特殊的结构形式,显得兀傲奇崛,是陈与义学黄山谷诗的结果,因此被极力鼓吹江西诗派诗的方回赞为“学许浑诗者能之乎?此非深透老杜、山谷、后山三关不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