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论证了史官遭受刑祸是由社会政治状况和史官本身的品行决定的,与鬼神迷信毫无关系。一面批评韩愈畏惧刑祸而不愿冒政治风险;一面激励他要坚持真理,忠于职守,做一个刚直不阿的优秀史官。全文措词尖锐而态度诚恳,严肃批评而寄予厚望,洋溢着韩柳真诚的友情和坚强的战斗精神。
韩愈给刘秀才信中说“为史者不有人祸,必有天刑”,严重歪曲历代史官不幸遭遇,并以“行且谋引去”为借口不肯修史。柳宗元看后“以为不然”,一针见血地指出韩愈不修史的根本原因在于“不直、不得中道”,不能守“中庸”之道,实为维护自己既得地位进行辩解。柳宗元认为“凡鬼神事渺茫荒惑无可准”,韩愈说为史有天刑不过是借口j柳宗元痛惜因此““磊磊轩天地者”,决必沉没,且乱杂无可考”的损失。这封信鲜明地表现了柳宗元是一位反天命的唯物论者。他主张弘扬历史上的杰出人物,鄙视“美食安坐,行呼唱于朝廷”“不为史而荣其号、利其禄者”的卑劣行为。他不因为和韩愈有私交而放弃原则,表明自己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为人正直的品德。
这封信具有鲜明的驳论特征。抓住对方要害,逐层予以批驳。既驳对方论点又驳对方论据,反驳中推理严密,不乏形象性,时有讽刺,是一篇理晰情笃的论辩作品。如,驳韩愈“以为纪录者有刑祸,避不肯就”的谬论,就采用设比,对照其言行不一的表现层层推理,深刻地揭露韩愈恐惧的实质是“荣其号,利其禄”。推理步骤是,如果说为史不敢为褒贬,那么做了御史中丞大夫,“其褒贬成败人愈益显”,尤其不敢为了。如果说这种逻辑成立的话,那么掌握生杀、升黜大权的宰相,“其敌益众”,岂不更不敢为?那还要政治法律有何用?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其中连用三个反诘句,“扬扬入台府,美食安坐,行呼唱于朝廷而已邪?”, “扬扬入政事堂,美食安坐,行呼唱于内庭外衢而已邪?”“何以异不为史而荣其号利其禄者也?”把向上爬者和不为史者对比起来,揭露他们“荣其号利其禄”的本质,有力地戳穿韩愈“有志于道”的虚伪性,笔力充满咄咄逼人的气势。
韩愈在给刘秀才的信中提到一系列历史人物,加以歪曲,做为他“天刑论”的论据。论据是支持论点的根据,只有把论据驳倒了,受其支持的论点才能彻底动摇,以至不攻自破。柳宗元据此采用枚举例证法,针锋相对地逐一批驳韩愈的论据。指出孔子、范晔、司马迁、班固、崔浩、左丘明、子夏等都不是因作史而遭不幸的,各有其原因,跟为史无关,驳得韩愈体无完肤。
文章结尾语重心长,饱含深情,寄以厚望。先指出“学如退之,辞如退之,好议论如退之,慷慨自谓正直行行焉如退之”的有力事实激励韩愈勇敢地担起修史的任务,又责备韩愈“谋引”而不去的犹豫态度,催其自决,最后劝诫韩愈不要“不勉己而欲勉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充分表现了柳宗元不徇私情的原则性,求真理而不妥协的斗争精神,也体现了柳文说理深透、气势恢宏、感情质朴的特点。
诗以清奇多姿的景语开笔,表现诗人远听太白轻雷、近看紫阁流云的归山逸趣;中间续以久滞宦途的兴叹,折为“钓竿不复把,野碓无人舂”的失意和惆怅;最后复出之以景语,留袅袅钟音于诗外。诗以山中雷鸣雨落、云烟变幻的奇观为启端,抒发了诗人对心居微官的愧悔和向往自由闲适生活的情怀。全诗语调慷慨豪迈调,绘景雄奇瑰丽,境界淡远,写得气魄非凡。
开始四句写雷雨景象,第一、二句写远景。诗人在白阁峰西面自己的草堂中,极目远眺,只听见轰然的雷声突然从终南山那面传来,震耳欲聋。“雷声傍太白”一句,起势突兀,巨响自天而降,震撼人心,具有先声夺人的咄咄气势。接着,闪逝雷煞,大雨滂沱,笼罩着莽莽苍苍的终南山诸峰。这铺天盖地的大雨,在惊雷的衬托下,更加气势夺人。第三、四句渐次而近:终南山的雷雨正向草堂汹涌逼来,东面白阁峰上的乌云,如万马奔驰,涌向那紫阁峰上的十万长松中,乌云与松林连成一片,激起满山的虎啸龙吟。开始这四句,雷鸣、雨下、云涌,写得层次分明,又错综交织,并且与终南山和白阁、紫阁诸峰相连,造成一种雄阔无比、笼罩宇宙的恢宏气势。
接着,诗人却就此陡顿,转换笔锋。“胜概纷满目,衡门趣弥浓”。是这首诗前后过渡的关键。前一句是对风雨雷电交织而成的雄壮景色的赞叹,而后一句于赞叹之中,更蕴含着丰富的内容,它表面是在进一步渲染草堂景色之胜,而实际上,是用“衡门”与帝都长安以及右内率府兵曹参军的衙署相比,京城和衙署尽管那般堂皇,但生活却是平庸枯燥的,比不上这简陋的草堂中瞬息万变、应接不暇的景色,和那游目骋怀、无拘无束的浓郁的情趣。这里已经委婉流露出了诗人追求新鲜活泼、自由无碍的生活的思想。
由这关键性的两句,引出了诗人的深深感慨。从“幸有数亩田”到末尾,以夹叙夹议的手法,抒发了自己对区区微官的不满和向往自由闲适生活的情怀。自己本有几亩薄田,可以像二仲那样过隐居的生活;也听过“达士”规劝之语,正与诗人心相通。却错误地做了个于世无补、于己不利的区区小官,现在因假而还归草堂,看到自己满身尘俗之气,无地自容啊。如今,钓竿疏远了,舂米的碓也无人操作,想起来惆怅不已,望着那日暮时渐尽的飞鸟,只听见南溪几声悠扬的疏钟。最后两句,诗人将无限怅惘之情,融进自然景物之中,结语微妙。白天四处觅食的鸟儿,随着暮色的降临,渐渐各自找到了归宿之所,而自己还滞留宦途,在异乡飘泊。那静夜里悠扬的钟声,是警醒诗人的“暮鼓晨钟”,好像是对诗人的召唤,但同时又像是轻轻的叹息。诗人用象征、映衬手法,将不尽之意隐含在最后两句。
不仅如此,这首诗的开头和结尾还形成了一种对比,隐含着诗人的深意。开始四句极写雷雨风云来势之猛,一派动荡之势,草堂似乎难以避免暴风雨的冲涮。接着,诗人虽然没有再交待风雨,但从最后两句“惆怅飞鸟尽,南溪闻夜钟”的暗示中可以看出,显然风雨往别处去了,并没有降临草堂。诗人这种章法,动荡与宁静的强烈对比,无疑地隐含着对人生变幻无常的感慨,与“早闻达士语,偶然心相通。误徇一微官,还山愧尘容”的出处无定的伤喟,正是统一的,两者交相映发,将这种迷惘而又感伤的情怀,表现得更为婉曲而又深沉。
这首词寄托着对两个歌女的思念。起二句回忆当年在月下梅边听歌女唱《金缕衣》曲。次二句回应《金缕衣》曲意,怨恨歌女薄情。过片写眼前,盼望着到采莲时节,能与歌女一同荡桨湖中。末二句用倒装手法,曲折委婉,充满诗情画意,与首句遥相呼应,意境浑成。此词结构严谨,情切意深,落笔疏拓,别具一格,用词嫣然,丽而有则。
起首二句回忆当年在月下梅边听这二位歌女唱曲,曲名《金缕衣》,词曰:“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须惜少年时。花开宜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文君在此处借指唱曲的歌女,同时暗喻爱情关系。
次二句回应《金缕衣》中词意,说是经不起一夜春风,花枝尚未及折下,已经换上满枝绿叶,意在怨恨歌女的薄情。比喻新颖,含思凄婉。
过片写眼前景,从蘋花正香、莲花将开,联想到名叫蘋和莲的两位歌女,盼望在将要到来的采莲时节,能一同荡桨湖中。
最后二句为倒装句法,说是到了那时他将在花丛之中开怀一醉,让这两位歌女扶着归来;然而他又怀疑那时她们是否会来。曲折委婉,形象鲜明,特别是最后一句非常优美,充满了诗情画意。与起句“疏梅月下歌金缕”首尾呼应,意境浑成,饶有美学意味。
文章从秦晋相好说起,历数秦穆公、康公、桓公时代,两国由交好到引发争端的种种情况,表明晋国在“肴之师”、“令狐之役”、“河曲之战”、“辅氏之聚”等双方争端中每次都是因秦怎么样,我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切入正题,说明这次“令狐会盟”秦的失约和不是,但狄、楚都已通报,晋国早有准备,是战是和由秦君定夺。这是一篇完整的外交辞令,结构严整,句法变化错综,行文步步紧逼,不容辩驳,虽然言语中真假搀杂甚至强词夺理,但深意曲笔,文字铮铮,开战国纵横家游说之辞和后世论辩书信的先河。
文章第一段对秦恩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在秦晋两国关系史上,也曾有过友好的时代,正所谓“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公元前655年,晋献公将女儿伯姬(穆姬)嫁给秦穆公。公元前637年,晋文公重耳逃亡秦国,秦穆公嫁以女儿怀羸。所以后世以男女通婚谓之结秦晋之好,献公宠骊姬,杀太子申生,“文公如齐,惠公如秦”。重耳逃亡各国十九年,最后一站是秦国,夷吾先后逃亡梁国和秦国。晋惠公夷吾和晋文公重耳两兄弟都是在秦国的鼎力相助下才得以回国登上君位的,秦对晋实有再造之恩。吕相却将此说成是“穆公不忘旧德,俾我惠公能奉祀于晋”,指穆公虽然做了好事,但那只是报答晋国的旧德而已。紧接着又指责秦国“而为韩之师”,好事做得不彻底,所以“不能成大勋”。公元前645年秦晋韩原之战的原因是晋惠公为得君位曾许秦五座城,回国后却又食言;公元前647年,晋国发生饥荒,秦输粟于晋,输粟船队自雍及绛相继,人称“泛舟之役”。第二年,秦国发生饥荒,晋国却不卖给秦国粮食。韩原之战,晋惠公被俘,交割了原先答应的五座城,又以太子为人质,才回到晋国。作为战争双方来说,实在是晋国理屈,有负秦恩,但在吕相绝交书中,倒好像战争的责任在秦国似的。所以下文秦穆公“亦悔厥于心”,支持晋文公顺利登上君位。吕相绝秦书中只有这一段涉及了历史上两国存在友好关系,但吕相绝不是为秦歌功颂德来的,而是为战争即将爆发来递交绝交书,所以他把秦国友好行为说成是“不忘旧德”,“悔于厥心”,可谓深文曲笔,煞费苦心。
文章第三段对秦罪浓墨重彩,极力渲染,吕相对两国历史上的友好关系轻描淡写,但对秦国的“罪咎”却是不吝笔墨。在绝秦书中,秦国韩原之战是第一罪;公元前630年秦晋共同攻打郑国,秦穆公在郑大夫烛之武的游说下,和郑国私下订盟撤军回国,是第二罪;公元前627年,晋文公去世,秦穆公不来凭吊,反而侵犯晋国肴地,灭掉与晋同姓的滑国,妄图倾覆晋国,是第三罪;公元前626年,秦国因为肴之战战败,释放楚国俘虏,约定秦楚合作反对晋国,幸而上天有灵,楚太子商臣弑楚成王,秦国的阴谋才没有得逞,这是第四罪;公元前620年,秦康公即位,秦帅师送公子雍回国即位,被晋军在令狐击败,是第五罪;公元前615年,秦军为令狐之役伐晋,取晋羁马,两军战于河曲,是第六罪;秦桓公即位后,公元前594年,秦国利用晋国进兵伐赤狄灭潞国的机会,侵入晋国靠近黄河的州县,焚烧晋国的箕、郜两地,抢割庄稼、屠杀边境人民,秦晋因此有辅氏之战,这是第七罪。在历数了秦国的罪状之后,吕相才切入令狐会盟的正题,声讨秦国背盟的不义。在指斥秦国背盟时,吕相先用白狄告我,再用楚人告我,引告我。是秦反复无常的罪证。尤其是引楚王所述秦国之语:“尔虽与晋出入,余唯利是视。”既暴露了秦国见利忘义的嘴脸,又刻画了秦国两面三刀的作法,使秦国无所逃其咎。令狐背盟是秦国言而无信、背信弃义、唯利是图的代表作,故吕相抓住不放,大作文章。
文章第四段在论述秦康公、晋灵公时期两国关系恶化时,绝秦书先点明“康公我之自出”,康公母亲是晋献公女儿,本是至亲,但他“又欲阙剪我公室”,“摇荡我边疆”,简直是六亲不认,实在不像话。“我是有以令狐之役”,又是被迫采取的行动。可“康犹不悛,入我河曲,伐我涑川、俘我王官、剪我羁马。”这等于说,给他改过的机会,他犹不思改悔,反而变本加厉。所以“我是以有河曲之战”,“东道之不通,是康公绝我好也。”事实是,晋襄公死后,晋大夫赵盾等因太子夷皋年幼,都主张立公子雍。于是派先蔑、士会等到秦国去迎接公子雍,秦国亦派兵护送。可是晋襄公的夫人穆羸出来反对,坚持要立太子夷皋。赵盾临时变卦,改立夷皋,即晋灵公。赵盾派兵拒秦,在令狐把秦兵击退。后公子雍就客死秦国。本来是晋国前去迎公子雍,却说成是秦“帅我蟊贼”,有意颠覆晋国,真理都在晋国,责任全在秦国,讲理能讲到这种地步,吕相的口才实在令人惊叹。
吕相这篇绝交书,历数秦穆、康、桓三王和晋献、惠、文、襄、景五君之事,上溯源流,下及当世,行文纵横捭阖,笔力阳刚雄健,给后世以很大影响。其后秦作《讥楚文》,即仿效此书。吕相绝秦书开战国策士游说之辞先河,也是后世檄文之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