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赋予抽象的春以具体的人的特征。词人因春天的消逝而感到寂寞,感到无处觅得安慰,像失去了亲人似的。这样通过词人的主观感受,反映出春天的可爱和春去的可惜,给读者以强烈的感染。
此词高妙处,于它用曲笔渲染,跌宕起伏,饶有变化。故先是一转,希望有人知道春天的去处,唤她回来,与她同住。这种奇想,表现出词人对美好事物的执着和追求。
下片再转。词人从幻想中回到现实世界里来,察觉到无人懂得春天的去向,春天不可能被唤回来。但词人仍存一线希望,希望黄鹂能知道春天的踪迹。这样,词人又跌入幻觉的艺术境界里去了。
末两句写黄鹂不住地啼叫着。它宛转的啼声,打破了周围的寂静。但词人从中仍得不到解答,心头的寂寞感更加重了。只见黄鹂趁着风势飞过蔷薇花丛。蔷薇花开,说明夏已来临。词人才终于清醒地意识到:春天确乎是回不来了。
此词为表现惜春、恋春情怀的佳作。作者近乎口语的质朴语言中,寄寓了深重的感情。全词的构思十分精妙:作者不知春归何处,一心要向别人请教;无人能知时,又向鸟儿请教。问人人无语,问鸟鸟百啭,似乎大有希望,然而词人自己又无法理解,这比有问无答更可叹。最后,鸟儿连“话”都不“说”,翻身飞走。这番妙趣横生的抒写中,作者的惜春之情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陶渊明不是对于世事无所动心的人,但处在当时东晋统治阶级自相争夺严重的险恶环境中,他只能强作忘情,自求解脱。解脱之道,是守儒家的固穷之节,融道家的居高观世之情,但又不取儒家的迂腐,道家的泯没是非。
“寝迹”四句,写自己隐居家中,销声匿迹,与世隔绝,四顾没有知己,只好白天把“荆扉”长闭。“寝迹衡门”,并不是渊明本怀消极,是被黑暗世局迫成的。“邈与世绝”,实际是“绝”不了的;“邈”更难说,安帝就被禁近在咫尺的寻阳。复杂的情怀,坚苦的节操,“莫谁知”倒是真的,就诗篇来说,只把敬远除外。这四句转折颇多。起四句叙事,接下去四句写景。景有“凄凄”之风,“翳翳”之雪。“凄凄”来自“岁暮”,“翳翳”由于“经日”,轻淡中字字贴实。四句中由风引起雪,写雪是重点,故风只一句,雪有三句。“倾耳”二句,千古传诵。其妙处在轻淡之至,不但全无雕刻之迹,并且也无雕刻之意,落笔自然而兴象精微,声色俱到而痕迹全消,不见“工”之“工”,较后人一意铺张和雕刻,能以少许胜多许。“劲气”四句,紧承风雪叙事:写寒气侵衣,饮食不足,屋宇空洞萧条,没有什么可娱悦的。一“劲”字备见凛冽之状;“谢屡设”三字,以婉曲诙谐之笔写穷困,尤饶达观情趣;“了无”撇扫之词,承上启下。“历览”八句,议论作结:屋内外一片严寒(暗包政治气候),事无“可悦”,唯一的排遣和安慰,只有借读“千载书”,学习古代高人志士的“遗烈”;“遗烈”两字,偶露激情。“高操”两句,又出以诙谐,掩抑激情。有人说这是讽刺当时受桓玄下诏褒扬的假“高士”皇甫希之之流,实际上还包含作者不愿为司马氏与桓氏的争夺而去殉“臣节”的意思;假高、愚忠,俱不屑为。“固穷”自守,本无以此鸣高之意,故自嘲此节为“谬得”。诙谐中表现了坚贞与超脱的结合,正是前面说的对于儒道精神很好的取舍与结合:是非不昧,节行不辱,而又不出于迂拘。仕进的“平津”既不愿再走,那么困守“衡门”,就不自嫌其“拙”了;不说“高”,又说“拙”,正是高一等,超一等。“寄意”二句,才写到赠诗敬远的事,说“寄意”于“言外”,只有敬远能辨别此心“契合”之道,归结诗题,又露感慨。黄文焕《陶诗析义》说这八句,转折变化,如“层波迭浪”,庶几近之;但更应该说这“层波迭浪”表面上竟能呈现为一片宁静的涟漪。
孔子说过“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论语·卫灵公》),事实上固守其穷决非易事。陶渊明在诗中坦率地说自己是“谬得固穷节”,论者或以为这是他的谦辞,其实这一句诗表明他本来并不想走这样一条路,现在只是不得已而为之罢了。
在陶渊明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在官场里不断运作和升迁,那是阳关大道(“平津”);另一条是退守田园,栖迟于衡门之下,这是独木小桥。陶渊明说,既然前一条路走不成,那么只好走后一条,这也不算是“拙”。话是这么说,却总是有点不得已而求其次的味道,有自我安慰的意思。这时的陶渊明认为固守其穷乃是“拙”,算不得“高操”。可知他本心深处并不打算“拙”,只是实逼此处、无可奈何罢了;这与他后来下决心“守拙归园田”(《归园田居》其一),心情是两样的。
这首诗绝大部分诗句意思都相当明确,只有结穴处“寄意一言外,兹契谁能别”两句颇有玄言的色彩。这里的“一言”,或谓指“固穷”,或谓指“栖迟讵为拙”,恐怕都不大合适,既然是“一言”,应当只能是指出上句之末的那个“拙”字——否则就不止“一言”了。
“拙”字在陶诗中出现过多次。陶渊明后来往往在褒义上使用此字。在此诗中,“栖迟讵为拙”这一句是为“栖迟”亦即隐居辩护的,他说这样活着还不能说是“拙”,这里“拙”字明显是贬义的。当然,陶渊明立即又说,“拙”字在它的一般义之外还有言外之意,这就含有要替“拙”字推陈出新的意思了。诗中末句忽然发问道:谁能够对此作出分析研究呢?他大约是寄希望于他的从弟陶敬远罢,但也没有明言,此时诗人自己陷入了深沉的反思。前人论陶渊明此诗往往一味称道其高尚,而无视其情感上的矛盾纠葛,尚未可称为知言。
此诗前半叙事、写景,后半议论,俱以情渗透其中。尽管事写得很简洁,景写得传神入化,议论很多;但终以情为主,而情偏没有直接表露。把悲愤沉痛和坚强,变成闲淡乐观和诙谐,把层波迭浪变为定流清水,陶诗的意境,自然达到了极顶的深厚和醇美。
第一首,唐天宝十四年(755年),东平郡王、三镇节度使安禄山从范阳起兵叛乱。范阳即幽州,在今河北省,古属燕国、冀州。“冀马燕犀动地来”即是说此事件。逃难路上,六军威迫唐玄宗下令缢死了“红粉”杨玉环。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初,玄宗也抑郁而死。所以说他“自埋红粉自成灰”。
杨贵妃佳人绝色,明皇认为她能“倾国倾城”,以至放心地“从此君王不早朝”。果真如此,危难来时只要玉环使个媚眼,就不愁安禄山不“倾马倾人”,也就不必路经马嵬仓皇逃难了。
冯浩注说“两‘自’字凄然,宠之适以害之,语似直而曲”,这话很有道理,这两个“自”字确实包涵了唐玄宗的无限痛苦。他不得已杀了杨玉环,也不得已使自己一片真情化为飞灰,这就和《长恨歌》里哀婉的“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长恨歌传》里的“上知不免而不忍见其死,反袂掩面,使(兵卒)牵之而去”相近,不由自主地起了恻隐之心,有相似之处。李商隐毕竟是个重于“情”的男子,尽管他对荒淫误国者含有更多的痛恨心理,但当他面对两个生死分离的情侣的时候,尽管知道他们误国误民,心中却又油然而生了那恻隐之心。
第二首,开首即说“海外”,指杨玉环死后,唐玄宗曾令方士去海外寻其魂魄,在海外仙山会见了她,杨授以钿合金钗,并坚订他生之约的传说故事而言。诗人以玄宗心情设想,直说九州更变,四海翻腾,海外徒然悲叹,而“他生”之约,难以实现。三四句承上铺写。“空闻”、“宵柝”,即未闻“宵柝”;“无复”、“报晓”,即不用“报晓”。此皆承上两句“徒闻”、“未卜”之意,暗指杨玉环被缢于马嵬事。五六句转入实事。“此日”指贵妃赐死之日,“当时”指七夕相约之时。“六军同驻马”指禁军哗变,李、杨两人的爱情也一同“驻马”了,幻灭成空。“七夕笑牵牛”,意为七夕之夜,长生殿上两人曾欢笑密约,并笑牵牛织女一年一度相见之短暂;“ 当时”曾“笑”他人,而今却不如牵牛织女之长久相恋;相比之下,令人可悯而又可笑。诗人把六军愤慨之情与长生殿秘密之誓,相映成趣,议论深刻,笔锋犀利。七八句以反诘语气反衬作结。言贵为天子,但反不如百姓的爱情甜蜜,生活幸福。诗人借“莫愁”以寄托感慨。以“如何”来反问,暗含指责。
这是一首政治讽刺诗,锋芒指向了李唐前朝皇帝唐玄宗。 一开头夹叙夹议,先用“海外”“更九州”的故事概括方士在海外寻见杨妃的传说,而用“徒闻”加以否定。“徒闻”者,徒然听说也。意思是:玄宗听方士说杨妃在仙山上还记着“愿世世为夫妇”的誓言,“十分震悼”,但这有什么用?“他生”为夫妇的事渺茫“未卜”;“此生”的夫妇关系,却已分明结束了。怎么结束的,自然引起下文。
次联用宫廷中的“鸡人报晓筹”反衬马嵬驿的“虎旅鸣宵柝”,而昔乐今苦、昔安今危的不同处境和心情已跃然纸上。“虎旅鸣宵柝”的逃难生活很不安适,这是一层意思。和“鸡人报晓筹”相映衬,暗示主人公渴望重享昔日的安乐,这又是一层意思。再用“空闻”和“无复”相呼应,表现那希望已幻灭,为尾联蓄势,这是第三层意思。“虎旅鸣宵柝”本来是为了巡逻和警卫,而冠以“空闻”,意义就适得其反。从章法上看,“空闻”上承“此生休”,下启“六军同驻马”。意思是:“虎旅”虽“鸣宵柝”,却不是为了保卫皇帝和贵妃的安全,而是要发动兵变了。
正因为如此,才“无复鸡人报晓筹”,李、杨再不可能享受安适的宫廷生活了。
第三联的:“此日”指杨妃的死日。“六军同驻马”与白居易《长恨歌》“六军不发无奈何”同意,但《长恨歌》紧接着写了“宛转蛾眉马前死”,而“此日”即倒转笔锋追述“当时”。“当时”与“此日”对照、补充,不仅其意自明,而且笔致跳脱,蕴含丰富,这叫“逆挽法”。玄宗“当时”七夕与杨妃“密相誓心”,讥笑牵牛、织女一年只能相见一次,而他们两人则要“世世为夫妇”,永远不分离,可在遇上“六军不发”的时候,结果又如何?两相映衬,杨妃赐死的结局就不难于言外得之,而玄宗虚伪、自私的精神面貌也暴露无遗。同时,“七夕笑牵牛”是对玄宗迷恋女色、荒废政事的典型概括,用来对照“六军同驻马”,就表现出二者的因果关系。没有“当时”的荒淫,就没有“此日”的离散。而玄宗沉溺声色之“当时”,也不曾虑及“赐死”宠妃之“此日”。行文至此,尾联的一句已如箭在弦。
尾联也包含强烈的对比。一方面是当了四十多年皇帝的唐玄宗保不住宠妃,另一方面是作为普通百姓的卢家能保住既“织绮”、又能“采桑”的妻子莫愁。诗人由此发出冷峻的诘问:为什么当了四十多年的皇帝唐玄宗还不如普通百姓能保住自己的妻子呢?前六句诗,其批判的锋芒都是指向唐玄宗的。用需要作许多探索才能作出全面回答的一问作结,更丰富了批判的内容。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