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像桃花一样鲜艳,像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像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艳如桃花”,还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说它在《诗经》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如果我们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发为妻。
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
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
一部《诗经》,三百零五篇,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岂不令人深思?不论是谁编辑的“诗三百篇”,不论孔子是删诗了、还是整理诗了,抑或是为“诗三百篇”作了些正乐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团结。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这很容易理解。
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就要复杂多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说。不论“三纲”,还是“五常”,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宋代理学家朱熹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诗集传》卷七)从这段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僻。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他们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桃夭》作过多少文章,但像小桃树那样年轻,像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美丽的少女,却永远活在读者心里。人们衷心祝愿她:“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吟诵《桃夭》,不喝也醉了。
清姚际恒评论此诗说:“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自古,漂亮的女子总是受到超常的宠爱,文学更是不吝字墨,推波助澜。无论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还是“玉腕枕香腮,桃花藕上开。”,读起来,总不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更意浓神近,耐人玩味。
默默的读几遍,然后展开想象的画卷,你会看到千年前,在那桃花盛开的时候,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千年的风从那片“灼灼”的桃林中穿过,摇曳着艳丽的桃花,婀娜着多姿的桃枝,似乎有醉人的馨香随风破卷,扑面而来。但你分不清这是什么香,因为你仔细去看,在桃花丛中,隐约着一个款款移动的女子,少女的清香与花香混揉在一起,这是快乐的味道。
画中的女子两颊绯红,可以听到女子的心声:“今天我要嫁给你啦,今天我要嫁给你啦......”
之子与归,是说这个美丽的新娘就要出嫁了。归,妇人谓嫁曰归。在夸了即将出嫁的新娘的美貌之后,诗意开始延伸,人们随之将目光投向婚后的生活,那是怎样的呢?诗里唱到“宜其室家”、“ 宜其家室”、“ 宜其家人”。
宜,和顺美满的意思,室谓夫妻所居,家为一门之内。如果说对新娘容比桃花是毫不掩饰的赞美的话,这里就是含蓄的将女子的“善”,掩藏在宜家宜室宜人中了。试想,新人过门后,若能让一大家子都和睦幸福,仅有美丽的脸蛋是不够的,必得有颗善良的心,才能让公婆姑嫂叔伯接受,才能被夫家的人所接纳,日子才能和顺美满,其乐融融。
从桃花到桃实,再到桃叶,三次变换比兴,勾勒出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古人通过桃花似的外“美”,巧妙地和“宜”的内“善”结合起来,表达着人们对家庭和睦安居乐业生活的美好向往。“诗三百”开篇,写尽了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说明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这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期盼,也是统治者的希望,所谓“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说白了,就是建立在“宜家”、“ 宜室”、“ 宜人”上的“宜国”。
不管怎样,“桃夭”是中华民族延续到现在的喜庆与祝福,就是今天,我们也同样祝愿着如桃花般的女子,“之子于归”,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幸福,“宜其室家”。
该诗又题为《团扇诗》《纨扇诗》《怨诗》,是一首著名的宫怨诗。
该诗通首比体,借秋扇见捐喻嫔妃受帝王玩弄终遭遗弃的不幸命运。前六句是第一层意思。起首二句写纨扇素质之美;从织机上新裁(裂)下来的一块齐国出产的精美丝绢,像霜雪一般鲜明皎洁。纨和素,皆精美柔细的丝绢,本来就皎洁无瑕,更加是“新”织成,又是以盛产丝绢著称的齐国的名产,当然就更加精美绝伦,“鲜洁如霜雪”了。二句喻中套喻,暗示了少女出身名门,品质纯美,志节高尚;也是写其内在本质之美。三四句写纨扇制作之工:把这块名贵精美的丝绢裁制成绘有合欢图案的双面团扇,那团团的形状和皎洁的色泽,仿佛天上一轮团圆的月亮。此二句则写其经过精工制作,更具有外表的容态之美。“合欢”,是一种对称的图案花纹,象征男女和合欢乐之意,如《古诗》中“文彩双鸳鸯,裁为合欢被”,《羽林郎》中“广袖合欢襦”,皆属此类。故这里的“合欢”,不仅突出了团扇的精致美观,以喻女子的外貌出众,而且也寄托了少女对于美好爱情的向往;“明月”不仅比喻女子的光彩照人,同时也象征着她对永远团圆的热望。“出入”二句,因古人衣服宽大,故扇子可置于怀袖之中;天气炎热时则取出摇动,顿生微风,使人爽快。李善注云:“此谓蒙恩幸之时也。”但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其实,这两句更深的含义是:嫔妃即使受宠,亦不过是侍候君侧,供其欢娱惬意的玩物而已。
后四句为第二层意思:团扇在夏季虽受主人宠爱,然而却为自己恩宠难以持久而常常担心恐惧,因为转瞬间秋季将临,凉风吹走了炎热,也就夺去了主人对自己的爱宠;那时,团扇将被弃置在竹箱里,从前与主人的恩情也就半途断绝了。“秋节”隐含韶华已衰,“凉飙”,象征另有新欢;“炎热”,比爱恋炽热;“箧笥”,喻冷宫幽闭,也都是语义双关。封建帝王充陈后宫的佳丽常是成千上万,皇帝对她们只是以貌取人,满足淫乐,对谁都不可能有专一持久的爱情;所以,即使最受宠幸的嫔妃,最终也难逃色衰爱弛的悲剧命运。嫔妃制度又使后宫必然争宠相妒,互相倾轧,阴谋谗陷,班婕妤不就为赵飞燕所谗而失宠了吗?“常恐”,正说明乐中伏悲,居安思危;这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乃是封建嫔妃的普遍心理状态。此诗本是女诗人失宠后之作,而这里说“常恐”、用失宠前语气,更显得她早知此事已属必然之势,正不待夺宠之后,方始恍然醒悟。诗人用语之隐微、怨怒之幽深,千载之下,犹不得不令人惊叹其才情丽感慨其不幸!
该诗完全符合这两条美学要求:借扇拟人,巧言宫怨之情;设喻取象,无不物我双关,贴切生动,似人似物,浑然难分。而以秋扇见捐以喻女子似玩物遭弃,尤为新奇而警策,是前无古人的创造。正因为如此,其形象就大于思想,超越了宫怨范围而具有更典型更普遍的意义,即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妇女被玩弄被遗弃的普遍悲剧命运。这正是本诗最突出的艺术成就所在。在后代诗词中,团扇几乎成为红颜薄命、佳人失时的象征,就是明证。
其次,诗中欲抑先扬的反衬手法和绮丽清简的语言也是值得欣赏的。前六句写纨扇之盛,何等光彩旖旎!后四旬写恐扇之衰,何等哀感顽艳!在两相照映之下,女主人公美好的人生价值和这价值的毁灭,又对比何等鲜明!短短十句,却写出盛衰变化的一生,而怨情又写得如此抑扬顿挫,跌宕多姿,蔚为大观。
第一首诗描绘登通潮阁所见情景,闲雅的笔触中隐然透出羁旅愁绪。首句“倦客愁闻归路遥”,开门见山地点明诗人的心境和处境。“倦”字令人想见诗人旅途颠沛、神情困顿之态;而“归路”之“遥”,则暗示出漂泊之远,一怀愁绪由此而起。“愁闻”二字下得平淡,却将思乡盼归的心曲表达得十分真切,不管诗人是有所问而“闻”,还是他人无意之言而诗人有心而“闻”,都使人意会到身处偏远之地的诗人内心的落寞、孤寂。他暗自期望:此处离故乡会近一点了吧?但是留心打听,方知归路依然遥远,这给他这个旅客增添了许多倦意和愁绪。
诗人怀着思乡的愁闷心情独自行走,突然眼前一亮:前面有一座飞檐四张的高阁,凌空而起,俯视着跨水长桥。“眼明飞阁俯长桥”点出“通潮阁”之题。“眼明”二字极其准确地写出诗人对突兀而起的通潮阁的主观感受,而且使诗歌的情调由低抑转为豁朗。两句之间的起落变化,显示了诗人开阖自如的大手笔,也表现了诗人对人生磨难所持的乐观态度。正像他在另一首诗中所说:“九死南荒吾不恨,兹游奇绝冠平生。”(《六月二十日夜渡海》)把远贬海南视为难得的经历一样,在这里他也不肯让自己的精神就此委顿,而是竭力振作,将内心的愁苦化解开去。眼前这座凌空而起的通潮阁正是以其宏伟之势、阔大之景吸引了诗人的注意力。
诗歌很自然地由抒情转到写景:“贪看白鹭横秋浦,不觉青长没晚潮。”正因为“贪看”,全副身心被自然景色所吸引,故而不觉时光流逝。写得意气悠然闲适,大有与物同化之趣。有意思的是,诗人写白鹭,不用“飞”或“翔”,却着一“横”字,而这“横”字正是诗人匠心独运之所在。首先,“横”字带出一股雄健之势,如同一团浓墨重重地抹在画面上,其气势,其力度,是“飞”或“翔”所不具备的。其次,这一“横”字中,点染了诗人的主观情感,传达出诗人的神情意态:诗人凭栏远眺,“贪看”一队白鹭在秋浦上飞翔,视线久久地追随着白鹭移动,故而有“横”的感觉。若用“飞”或“翔”,则见不出诗人久眺的身影。更妙的是,白鹭“横”于秋浦之上,化动为静。这种“静态”完全是诗人的主观感受,它既与人们观察展现于开阔背景上的运动时所获得的感受一致,暗示出秋浦水天一色,空寥清旷;同时,也是诗人心境之“静”的外现。最后一句用一个“没”字写晚潮,虽然是动态,却也是无声无息,令人不觉其“动”。正是在这至宁至静的境界中,时光悄然消逝,晚潮悄然而退,只有一片青葱的树长映着最后一抹斜辉。而从诗人倚轩凝然不动的身影中,表现出深切的寂寞和一丝莫明的惆怅。
第二首诗着意抒发思乡盼归的心情。诗人从绍圣元年(1094年)被贬出京师,六七年间一直漂泊在惠州、海南等地,北归无期,鬓发染霜,此时悲从中来,发出“余生欲老海南村”的叹息,他说,看来只得在这天涯海角之地度过残生了。然而,这自悲自悯的情感却不能淹没诗人心中执着的期望,他内心深处依然盼望有朝一日遇赦北还,因此第二句写道:“帝遣巫阳招我魂。”诗人在这里巧妙地化用《楚辞·招魂》之意,借上帝以指朝廷,借招魂以指奉旨内迁。诗人就像一个漂泊无依的游魂,苦苦地盼望朝廷将他召还。无望已使人痛苦,而无望中的期望,更煎熬着诗人的心。这两句诗中翻腾着一种深沉炽热的情感,分外感人。
怀着强烈的思乡之情,诗人翘首北望,只见“杳杳天低鹘没处,青山一发是中原。”杳杳,形容极远。极目北眺,广漠的天空与苍莽原野相接,高飞远去的鹘鸟正消逝在天际;地平线上连绵起伏的青山犹如一丝纤发,那里,正是中原故乡。这两句以远渺之景抒写对故乡的怀念之情。“天低鹘没”,笔触洗炼,气韵清朗,极具情致。而“青山一发”,用头发丝来比喻天际的青山,更是新鲜别致。黄庭坚曾称赞苏轼的诗“气吞五湖三江”,而此句也显示了苏轼诗特有的磅礴气势。只不过它不是以恢弘之景表现出来,如“峨嵋翠扫空”,而是将壮观之景“化”小,运于股掌之间——“青山一发”。另一方面,“青山一发”又是实写之景。如此雄伟壮观的青山仅仅在地平线上露出一丝起伏的远影,可见青山之遥远,中原之遥远。而这正表明了诗人遐思的悠长。青山在天际时隐时现,宛如发丝若有若无,它牵动着诗人思乡的情愫,勾起诗人执着的期望。
这两首七绝抒写羁旅思乡的愁怀,但前一首以景写趣,韵调清雅悠闲,意趣隽永;而后一首以景写情,笔墨洒脱飘逸,情感炽热绵长。虽写悲伤之怀,却不流于颓唐委顿;画面疏朗,笔力雄放。前人称苏轼诗“清雄”,这两首诗即是。
李白这首长诗,主要以三位古代圣贤的事迹构作而成。诗人借古抒怀、以典述志,明晰地表达出诗人仕途“穷达”观,含蓄地透露出诗人晚年的悲愁幽恨。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是一般尤为仕人遵奉的信条,李白亦不例外。这首诗中以傅说和当尹两典来写“达”。要“达”,一要仕人必须是一个人才,是池中之“龙”,要发圣贤之光,怀圣贤之德,具“佐皇极”之才能;要“达”,二要君主必须慧眼识贤才。殷高宗思贤若渴,梦得圣人,遍访天下,终于在从事筑墙劳动的努力中找到了贤相傅说;当尹不过是商汤妻有莘氏的奴隶,又当过厨子,商汤却不嫌其地位低贱,委以相位。这样,“达”者就能“兼济天下”,一展宏图。殷商时期不被人理解的傅说曾运筹帷幄,大兴殷室,死后亦化为天上星宿,他确是古来圣贤璀璨星群中的佼佼者。当尹的治绩更为辉煌,他助汤攻击夏桀,又历佐卜丙、仲壬两王,当太甲无道时,他果断地将其放逐于桐宫,自己摄政,直至三年后太甲悔过修道,才复其帝位,忠心辅助。这种政绩,不由得使诗人无限虔诚地吟出了“旷哉至人心,万古可为则”的赞美。由此可见,“达”既是有才、适才、用才、成才的过程,又是君臣相悦、共治国政的过程。因此,“达”成了有为仕人、贤才政治上的最高理想。
第三个孔子的典故是写“穷”。时世乘谬,运命不济,圣贤仲尼也无可奈何。孔子一生奔走于卫、陈、齐、楚等列国间,四处碰壁。他自卫入晋,闻赵简子杀二贤臣,曾感慨贤才求仕五路。他也曾登鲁国龟山,作《孔子龟山操》,视季桓子若龟山之蔽鲁,深感自己手无权柄,仕途窘穷,无法实现三代仁政,不得已而归来牑下,厄而著《春秋》。诗中三个典故均举名相大贤的事例,分析仕途甘苦,发穷达之论。
诗中大部分篇幅写古时贤达者的丰功伟绩,表现了诗人对他们的艳羡、赞美和自身“怀才不遇”的感慨;而在孔子的典故中既对圣贤大德的儒家鼻祖一生窘穷寄于同情,还为自己与之类似的“穷”途末路悲愤不已。诗人所以举孔子为仕“穷”的例子,还因为孔子明知理想难以实现,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积极追求从政理想的精神与自己产生了共鸣。综上所述,李白的仕途“穷达”观以“达”——入世济民为核心的,他的忧喜备份由此而来,他的进步、伟大也由此而来。
此诗意在描写打猎人的本领和美德。其人带着猎犬出猎,品德仁慈,卷发美髯,具有长者之相。作者是以羡慕的眼光,对猎人的外在英姿和内在美德进行夸赞。
打猎是古代农牧社会习以为常的事。猎者除获得生活所需之物外,还有健身习武的好处。古人认为,国家要强盛,离不开文治武功。体魄强健,好勇善战,体现了国人的尚武精神。仁爱慈善,足智多谋,体现了国人的文明精神。因此,文武并崇,刚柔兼济,在古代形成一种风尚,一种共识。在这种风气影响下,人们往往把是否能文能武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有出息的重要标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常常以这种标准与眼光来衡量和观察各种人物,一旦有这样的人物出现,就倍加赞赏,此诗中的猎者就是其中一例。作者选取狩猎这一常见习俗,对猎人的善良、勇敢、能干和美姿进行赞誉,既是情理中事,又是诗人审美眼光独到之处。
此诗采用了由犬及人、由实到虚的写法。全诗共三章,每章的第一句均以实写手法写犬;每章的第二句均以虚写手法写人。
“即物指人,意态可掬”(陈震《读诗识小录》)。“令令”“重环”“重鋂”,是写犬,不仅描绘其貌,而且描摹其声。由此可以想见当时的情景:黑犬在猎人跟前的受宠貌和兴奋貌,猎犬在跑动中套环发出的响声等等,这就从一个侧面烘托出狩猎时的气氛。未见其人,先闻其“卢令令”之声。后面才走出诗中的主人公。“美且仁”“美且鬈”“美且偲”,则是写人,在夸赞猎人英姿的同时,又夸赞猎人的善良、勇敢和才干。这样看来,诗中所赞美的猎人,是个文武双全、才貌出众的人物,以致引起旁观者(包括作者)的羡慕、敬仰和爱戴。从感情的角度看是真实的,从当时所崇尚的民风看,也是可信的。
全诗仅二十四字,就勾勒出一个壮美、仁爱、勇武、多才的年青猎人带着心爱的猎犬打猎的情景,文字简练,形象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