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开头从赤骠马的神骏落笔。首句用画家难以描绘来虚写一笔,次句用一新奇的比喻来写马的形象:好似一片桃花色的旋风在回旋。“旋风”与“桃花色”构成难以捕捉的形象,从而落实了“画不得”。这是动的描写。三、四两句用名贵的装饰来进一步衬托马的神骏,全用颜色搭配,写得色彩摈纷。这是静的描写;诗的次四句从试骑的方面写马。“尾长”一句从马本身形象写,“自矜”和“百金”两句则分别从骑者的心理和价格的高贵两方面写,都突出了马的不同寻常。“新买时”一句自然引出下文。
以下四句写“新买时”的情景。“香街紫陌凤城内,满城见者谁不爱”,这两句用京城人们的反映对马作侧面烘托。“扬鞭骤急白流汗,弄影行骄碧蹄碎”,这两句则从疾驰和缓行两方面对马作直接描绘。这四句写得很有概括力而又十分形象;京城里的人们仿佛看到:新买的赤骠马穿过京城大街小巷,一会儿扬蹄疾驰,一会儿摇尾缓行,路旁人们无不喧喷称赞。作品就用这种环境把马的神骏突显出来。接着四句又从精心修饰喂养的角度,与众马比较写赤骠马。“独意气”,“偏雄豪”,从马的神态方面写出它的不凡气概。“骑将猎向南山口”以下四句选取了一个特定的射猪场面,以迅疾的狐免,矫健的苍鹰与赤骠马比较,来突出“疾如飞”的赤骠马奔跑的迅捷,“草头一点”,把马的姿态写得轻快而又飘逸。
以上对赤骠马作了尽情描绘,以下八句则转而写卫节度。开始三句对卫节度的富贵加以赞颂,第四句又归结到马上,但不单写马,而是将人与马合起来写:人以马而增辉,马以人而生光,赞扬赤骠马而及于卫节度。诗的最后四切仍将人与马并写,男儿称意,马儿神骏,人马均属不凡。结尾两句则以卫节度和赤骠马双扇作结,扣应题意,预言卫节度将获取更大战功。
这首诗采用铺叙的写法从各个方面极写赤骠马的神骏,其中运用大量比喻和衬托,把骏马写得如在目前;最后赞扬骏马而及马的主人,手法高明。
首句“客心”,指离乡在外的心情,通常说来,免不了一个“愁”字。然而作者并不直接将“客心”等同于“愁”,而是在“客心”与“愁”之间,阑入“水”的意象,连用两“如”字绾结三者,使“客心”与“愁”产生距离,仿佛两事原本了不相干,只是因为都与水有相类之处,所以经由水偶然牵合在一起似的。起手故为曲折,用笔摇曳而蕴藉。
但阑入“水”的意象,主要意图还不在此,而在于带出次句。看到次句,读者方才恍悟,“水”字实有所指,不是虚设的譬喻。它指运送作者舟行还乡的河流。河水流速迅疾,使归舟走得很快。急流是因,在前,归舟容易是果,在后,且“容易”按正常语序,又该放在“归帆”之后,修饰后者。可是这里却句法倒装,把“容易”置于最前面,突出了作者最强烈的感受。
而这句反过来,对上句也起到了定向的作用。以水喻愁,古人诗中其例甚多,喻义不止一端:或以水喻愁绪的深,如唐彦谦《留别》:“龙潭千尺水,不似别情深”;或以水喻愁绪的长,如李白《金陵酒肆留别》:“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或以水喻愁绪的百转千回,如温庭筠《锦城曲》:“巴水漾情情不尽,文君织得春机红”,等等。叶燮的喻义又是什么?通过次句可以确认,他是用水流之急比拟愁绪之浩荡,并且这愁绪同水一样,均是指向他的家乡。
后两句顺着“容易”而来。何以见得舟行容易?即从不知不觉间已近故乡见出。叶燮乃江苏吴江人,乍闻吴语,自然倍感亲切。第三句的“忽讶”,点出舟行速度快得出乎意料。这一句原作“忽讶推篷吴语是”,今本为叶氏门生沈德潜所改。细细吟味,改句确是胜过原句。原句推篷而闻吴语,是作者主动行为在先;改句语声送入窗内,作者完全是被动的,意外的味道更其浓厚。复以声律而论,原句是“平仄平平平仄仄”,正对下句的“仄平仄仄仄平平”;改句变作“平仄平平仄平仄”,第五、六字平仄易位,自拗自救,令人一上口便稍觉惊异,同要表达的意外之感恰相匹配,声、情相得益彰。这句改动,艺术上是绝对站得住的(“船”字重出,强调所写均系船中所感,不是疏忽)。叶燮的推篷闻声当为写实,沈德潜的隔窗闻声则为诗人的加工,这就是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分野所在了。写诗有时候是不可拘泥实情的。贾岛《题李凝幽居》“僧敲月下门”句,“推”、“敲”两字怎生取舍,迟迟未能定夺。倘使一切照实交代,何来犹疑?犹疑是因为这里的一切考量,目的都在构造意境而不在还原事实。这件事本身大概也属子虚乌有,但久成美谈,则是因为它确乎道出了一些诗艺的真谛。当然,虚构得有个分寸,它是为表达作者所要表达的东西服务的,应该锦上添花,不宜喧宾夺主。若像张枢那样,赋[惜花春]词,“琐窗深”句末字为求声韵优美,改“深”为“幽”,继又改“幽”为“明”(事见张炎《词源》卷下《音谱》),不悟“明”字与他要表达的深幽之境,意义背道而驰,就不免虚构得失去分寸感,未足效法了。
回到叶燮这首诗上来。末句由听觉拓展至视觉。此时故山尚未在望,然而作者藉由明月,先点出故乡近了。月光原是遐迩普照的,照着故山的月光也照着我的船头,这是正常现象,殊不足以证明我离故乡之近。然而这句诗明明传达出一个讯息:故乡已经不远。这不是一个理性的证明,而是一个艺术的证明。叶燮论诗,尝指出诗与寻常文字不同,可用以表现“不可言之理,不可述之事”,“若以俗儒之眼观之,以言乎理,理于何通?以言乎事,事于何有?所谓言语道断,思维路绝。然其中之理,至虚而实,至渺而近,灼然心目之间,殆如鸢飞鱼跃之昭著也”(《原诗》内篇下)。这句诗无理而有理,正践行了他自己的观点。
统观全诗,逆推其构思过程,实际上后半所写才是触发灵感的契机。作者由闻乡音,而觉出舟行之速,于是有了第二句。为什么舟行如此之速呢?水流之急是个“真”的解释,由此推进到一个“美”的解释,那就是客心似水,沛然莫之能御,加快了作者的返程速度,于是有了第一句。诗尽管自客心之愁起笔,但在构思之初,此愁已然因故乡在即而消散,所以作者写愁方能写得如此轻盈,也方有余裕在诗艺上从容打磨。
人们常常把呜叫声当作动物的语言,所以听到反复不断的声音,就自然想象到那是在不断地诉说着什么,或要求着什么,把它想象成无休止的倾诉。杜甫在秦州的几个月,正是促织活动的时候。傍晚,清晨,特别是不眠之夜,大约都是在促织的鸣叫声中度过的。诗人久客在外,心情本来就很凄凉,被促织声一激,往往不禁泪下。这首诗,就是诗人当时忧伤感情的真实写照。
起句正面点明促织,以“甚细微”与第二句的“何动人”构成对比,衬托哀音的不同寻常。
三、四句和五、六句,在修辞上构成两对‘‘互文”。就是说:促织在野外草根里、在屋内床底下,总是鸣声不断;而不论在什么地方呜叫,总和不得意的诗人心情是互相接近的。听到它的叫声,长期客居外乡的人不得不流泪,再也无法安睡到天明;被遗弃的妇女或寡妇也在半夜里被哀鸣之声惊醒,陪着促织洒下泪水。这种“互文”格式的使用,用表面上的两层意思抒写了交互着的四层意思,能收到言简意缘的效果,是古代诗词中常用的修辞手法。
最后两句以“悲丝”、“急管”同促织的啼叫相比较,而以促织叫声“天真”、不受礼俗影响作结,把促织的哀音放在任何乐器的演奏无法达到的效果之上,把“哀音何动人”写到了极点,更加烘托出诗人的思乡愁苦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