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则
评论诗词以境界为最高标准。一首词如果有境界,自然显得格调高迈、超逸不群。这也正是五代和北宋期间的词之所以独到绝妙的地方啊。
第二则
从词人的表现手法上看,境界可以分为“造境”和“写境”两种,这也是西方“理想派”和“写实派”得以区分的缘由。但两种境界比较难以分别。因为大诗人通过想像所构造出来的境地,是一定要与现实生活相符的;而通过写实所描摹出来的境地,也必定是接近于理想化的。
第三则
从创作的主体关系上看,境界又可以分为“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两种。譬如:欧阳修《蝶恋花》词中“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之句、秦观《踏莎行》词中“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之句,都是属于“有我之境”;而陶潜《饮酒》诗中“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之句、元好问《颍川留别》诗中“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之句,则都是属于“无我之境”。“有我之境”是站在作者本人的角度去观察认识事物,借物抒怀,所以事物全部显现出作者本人的色彩。“无我之境”则是站在事物的角度去观察认识事物,物我两相忘,最后都分不清哪里是作者,哪里是事物了。古人作词,一般写“有我之境”的比较多,但并不是说就没有人能够写“无我之境”,这在豪迈杰出的人当中自然能够得到完成。
第四则
要写“无我之境”,词人只有在超脱世俗、散淡静谧的心境中才能得到。要写“有我之境”,词人却必须是在强烈情感的动态作用下,保持一种平静的心态去抒发才能得到的。所以,前者显得优美,后者显得宏壮。
第六则
我们所谓的“境”,并非单指景物一种,喜怒哀乐,也是人们心中的一种境界。所以,能写真景物、真感情的,就叫有境界;否则就是无境界。
第七则
宋祁《玉楼春》词中有“红杏枝头春意闹”的句子,仅仅是使用了一个“闹”字,整首词的境界就全都出来了。张先《天仙子》词中有“云破月来花弄影”的句子,仅仅是使用了一个“弄”字,整首词的境界也就全都出来了。
此诗叙写鲁僖公君臣在祈年以后的宴饮活动。诗一开始便写马,马极肥壮,都为黄色,其“乘”字指出了这些是驾车的马。周代的礼制非常严格,不同的身份地位在礼器的使用方面也有差别。身份本是抽象的名称,它们由具体的物质享受来体现,在出行时,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车驾了。此诗接着转向庙堂,“夙夜在公”的“公”,当作官府讲,与“退食自公”的“公”同。不过,这里的官府不同一般的官府,而是僖公祭祀祈年之处,亦即《鲁颂·泮水》和《鲁颂·閟宫》诗中的“泮宫”和“閟宫”。祈年为郊祭,在国都以外,故首二句反覆咏马。然后才写到乘车马的人,从早到晚忙忙碌碌,揭开诗歌的主要部分,即宴饮部分。在宴会上,舞伎手持鹭羽,扇动羽毛,如鹭鸟一样,有时群飞而起,有时翩然下落,给宴会制造气氛。与宴的人们在饮酒观舞,不绝的鼓声震撼着他们的内心,优美翻飞的舞姿调动他们的情绪,酒酣耳热,他们不禁也手舞足蹈起来。忘记了平日的礼数、戒备、拘谨,都在舞蹈,摅发各自内心的快乐,相互感染,没有语言,但一举一动都在和对方进行心灵深处的交流。这时,诗人也为眼前的情景所感动,而发出由衷的希望:“于胥乐兮!”(“呵,大伙一起快乐呀!”)
第二章的形式和首章基本一致,只是个别字有所变化,一是描写得更具体细致,指出马为牡马,大伙在官府中所忙碌的是饮酒跳舞;二是写出时间变化,“鹭于飞”是舞者持鹭羽散去,舞宴结束,故而饮宴者也带着醉意而返回。
第三章揭出郊祀之事。駽为青骊,与前言乘黄不同,疑为鲁公所乘,以乘駽推出鲁公,显出其与群臣不同。群臣的欢乐是君主所赐,故曰:“在公载燕。”饮宴不是一种孤立行为,既是欢娱群臣,更是祭祀,朱熹说:“凡庙之制,前庙以奉神,后寝以藏衣冠,祭于庙而燕于寝,故于此将燕,而祭时之乐,皆入奏于寝也。且于祭既受禄矣,故以燕为将受后禄而绥之也。”正指出这种联系。下面四句是诗人的祈祷,希望从今以后,有好的收成,并把这福泽传之子孙。榖,兼含福善之意,诗人不仅希望鲁君把收获的粮食传给后代,更希望鲁国福泽绵长,享祚长久。《史记·鲁周公世家》载“成王乃命鲁得郊,祭文王”,郊祭对于鲁国显示出在诸侯中的崇高地位,故诗人极力赞扬,每章以“于胥乐兮”为结束。
前三句的两个比喻总体的概括了全诗意旨,那瓶沉簪折正是女子遭遣弃命运的写照。次三句写女子年少时的美貌殊姿,以相识之前的欢悦与相识后四句横遭不幸的痛苦相对比。再下写女子以身相许,决然私奔的过程,表现了痴情女子的天真和纯洁及为情所动的真实形态。之后的五句叙述私奔带来的屈辱和痛苦。“聘则为妻奔是妾”表达了没有经过礼法嘉许的结合,即使相爱情深也不能得到他人的认可。女子愤然出走,然而天地茫茫,已经无处可归。诗末两句凄凉悱恻,是对后世痴情女子的警策,也是女子自身屈辱悲愤的呐喊。“痴情女子负心汉,教人如何不悲伤。”
“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频有言“。好好的良家女子,只因为随爱人私奔,便从此失去了为人妻的资格。”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苹蘩。”侍奉公丈夫五六年之久,都换不来男家人的认可,她没有资格参与家族祭祀,她生的儿子也算不得夫家首选的继承人。这位重自尊的女性,终于决定离开这个家庭。一个追求真正爱情的弱女子是难以与强大的封建礼教相抗争的。在那个时代,像这样一个自主追求真正爱情的女子,不但在夫家会受到歧视,就是回到娘家,也会被自己的父母弟妹所鄙弃,她会被看成败坏门风的不祥之物。残酷的封建礼教就是这样直接摧残着人们的身心。因此诗人最后感叹说:“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看似劝戒,实为叹息,诗人对诗中主人公的同情远远超过了他的劝戒。诗歌的基调因之也变得深沉且凝重。
此诗的最大成就在于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单纯、美丽、多情的女子形象。除结尾外,整篇作品都是一个不幸女子的内心独白。刻画她的美丽不是通过自我欣赏而是借他人口中说出,手法颇高妙。“知君断肠共君语”,“感君松柏化为心”、“暗合双鬟逐君去”等语,刻画少女,贴切自然,充分表现出女主人公的单纯、多情。开头以银瓶、玉簪隐喻美丽的少女,新颖别致,托此以起兴,与下文衔接自然。结尾仅言她出门后没有去处,不进一步描写悲剧的结局,余韵深长,发人深省。
在这首中长篇叙事诗中,诗人用凝练的语句表现了一私奔女子的悲哀。《礼记》:“奔者为妾,父母国人皆贱之”。它在题材上与古乐府中的弃妇诗类同,但其风格与情调与传统之作多有不同。从内容上看,全诗所表现的生活现象带有中唐都市生活的色彩,女子能有这样的机会与男子交往并能私奔,这在当时其他人的作品中也有所表现,这是唐人都市生活中特有的一个现象。唐朝的商业生活给青年男女的交往带来了一定自由,但传统的礼教观念却扼杀了他们追求幸福的权利,并制造了一些悲剧,而在这一悲剧中女子更是一个更大有受害者。诗人取材典型,对扼杀人性的礼教提出了批判。对不幸的女子表示了同情。其中对礼与情之间矛盾的表现体现了中唐士人的思想个性。其次在艺术表现上诗人也体现了中唐文人的叙事艺术的水平,诗人以女子之口叙述他们相识、私奔以及产生矛盾的整个过程,情节完整生动,极具戏剧性。诗人着重交代矛盾的原因,细致描写女子被弃后的心理, 突出故事的悲剧性与抒情性。诗人便就这种“奔者为妾”的社会现状写了这首长诗。同时,也表达了告诫女子不要轻易与人私奔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