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感物而起兴的。“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好像就是故乡的花。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
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于是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后化为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仿佛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一声声地呼唤他归去。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后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此时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不能回到故乡去。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本想功成名退再荣归故里。不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觉得没有面目见蜀中父老。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老迈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遥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的悲戚可想而知。
三、四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补叙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
这是一篇很有价值的史料,由于统治阶级的偏见,像毕昇这样平民出身的创造发明家,在正史中没有任何记载。本文作者独具眼力,为我们保存了这一宝贵史料。一些划时代的科学发明,往往是从小人物开始做起的,这种进步和发明,大大推动了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加速器,我们应该对毕昇这类民间革新家、发明家保持崇高的敬意,尊重他们的创新精神。
本文抓住特点,说明工艺程序,有条不紊,给人以明晰、完整、系统的形象。写活字版印刷,紧扣“活”字,在说明时又主要按照工艺顺序进行说明,并且通过与雕版的比较,体现活版的优越性。写制版是按照制字、设版、排字、炀版、平字的顺序加以说明的。写印刷厂用二板,“一板印刷,一板布字,此印者才毕,则第二板已具,更互用之,瞬息可就”。写拆板是附带说明,但是胶泥字模的优越性,也在与木头刻字的对比中,其灵活方便得以充分显示。
全文着重说明活板的制作,印刷整个过程,包括最后拆板的过程,一整套工艺,全无修饰性词语,用词准确,通俗易懂。整篇文章只用三百多字,便将印刷书籍的历史,活字版的创造、发明、用法、功效以及胶泥活字的优点解释得清楚明白。文中多次运用了代词“之”,如“为之”、“炀之”,“贴之”“贮之”、“刻之”它们分别指代相应的事物,这就减少了行文的重复,有助于行文的简洁。用词准确也是本文的优点,“烧”、“炀”、“镕”、“燔”,按照加热的方法、程度不同分别使用,用得都准确贴切。
上片布景,展现行猎的场景。谓平原革枯,黄叶骚骚。这是重阳后郊外的景象。清秋时节,郊外平原,行猎的时间、地点,因此已有清楚的交代。但步入现场,却引起对于另一场景的思忆。接着,“今来是”,现场的场景又回到眼前。上片以“枯”、“残”、“惨”,显示今日郊原的萧瑟情状,并以记忆中的“玉勒青丝”加以映衬,令今日郊原,更显萧瑟,为布景。
下片说情,谓人生在世,应当及时行乐。此生若能够穿着短衣,在原野打猎,到西郊的酒肆,大碗喝酒,趁着黄昏,靠着马背,在夕阳影里,任意挥毫。下片就眼前事叙说观感,即就“短衣射虎”,表达词人的人生观感。
全词情调悲壮,意境沉雄,艺术上似已达化境。词人使用了黄、青、翠、碧、红、皂、惨、白等多种反差比较大的颜色,使词境绚丽,色感丰富。于秋景、猎事中穿插拾翠女子的青春形象,可谓神来之笔,犹如东坡笔下有小乔,稼轩词中有红襟翠袖,而又比这二者更富活力与诗意美,故她又是一种象征,以下阕中的“东君”称之,并不为过。这样写,使全词刚而有柔,直而有媚,可代表豪放词的一格。这首词表达了词人慷慨激烈的壮怀和伤春悲秋、忆昔怀旧的情绪,并抒发了岁月空老、平生不得志的身世之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