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首联就对,突破律诗常格,是学杜甫《登高》一类诗的痕迹。首句平平而起,感慨年华犹如逝水,笔势很坦荡。次句提出问题,指出朋友中这么多人,有谁能够建功立业图形凌烟阁呢?问得很自然,稍见有一丝不平之气透出,但不是剑拔弩张式的直露刻薄语。诗虽然用对偶,因为用的是流水对,语气直贯,既均齐又不呆板,这样作对是黄庭坚的拿手好戏。
“春风春雨”二句是名联,在对偶上又改用当句对,语句跳荡轻快。在诗意上,由上联半世交亲,几人得遂功名的感慨而联想到朋友间聚散无端,相会无期。在表现上只是具体说春天到来,满眼春雨春花,怅望江北江南,春水生波,浪花拍天。诗全用景语,无一字涉情,但自然令人感到兴象高妙,情深无边。黄庭坚诗很喜欢故作奇语,像这样清通秀丽、融情入景的语句不很多,看似自然,实际上费尽炉锤而复归于自然,代表了江西诗派熔词铸句的最高成就。
五、六句转入议论,以虚词领句,以作转折。诗说自己要解下官印,寻求人生的真谛,想来对方这样的金石交,一定会忘掉年龄的差异,共同研道。这两句得赠答诗正体,一方面表示自己对苏辙的人品仰慕,并恰到好处地进行颂扬,一方面又表明自己的心意志向。因为诗中加入了自己,便不显得空洞,不单是应酬,这样写就使被赠者觉得自然,也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
末二句又转笔,说自己与苏辙都在怀念自己的兄长,但欲归不得,空自惆怅,时光飞度,日月催人,二人都是满头白发了。黄庭坚与哥哥元明、苏辙与哥哥苏轼,兄弟间感情都很好,诗所以作双收,把共同的感情铸合在一起。诗又通过《诗经》典,写兄弟之情,与题目所说自己是和哥哥原韵相结合。这样收,含蓄不露,又具有独特性,所以方东树称赞说:“收别有情事,亲切。”
黄庭坚喜欢步韵以显露才气,同一韵,他往往赓和四五次之多。他曾经自夸说:“见子瞻粲字韵诗和答,三入四返,不困而愈崛奇,辄次韵。”在黄庭坚诗集中,次韵诗占了很大比例,如《戏呈孔毅夫》诗,用的是书、珠等窄韵,叠和了多首,都自然而富有变化,很见工力。但也有不少诗片面追求新巧,卖弄才气,成为后世口实。这首《次元明韵寄子由》是他叠韵诗中的佳篇,全诗四句,都用同一韵,虽是和作,但丝毫不见局促,为人称道。
其次,黄庭坚这首诗中间两联,一写景,一议论,写景时流丽绵密,议论时疏朗有致,轻重虚实,对比分明,一直被人当作律诗的样板。
现代的读者接触古诗,常常认为具有现实批判性的作品名篇很多,而“颂”体诗歌难得佳作。杜甫《洗兵马》是个例外。诗中有句说“词人解撰河清颂”(424—453年期间,即南朝宋文帝元嘉年间,河、济俱清,鲍照作《河清颂》赞美),这首诗本身就可说是热情洋溢的《河清颂》。
第一段(从“中兴诸将收山东”至“万国军前草木风”)以歌颂战局的神变开端。唐室在中兴诸将的努力下,已光复华山以东包括河北大片土地,捷报昼夜频传。三句借用以说克敌极易,安史乱军的覆灭已成“破竹”之势。当时,安庆绪困守邺城,所以说“祗残邺城不日得”。复兴大业与善任将帅关系很大,“独任朔方无限功”既是肯定与赞扬当时朔方节度使郭子仪在平叛战争中的地位和功绩,又是表达一种意愿,希望朝廷信赖诸将,以奏光复无限之功。以上有很多叙述的地方,“京师”二句则描绘了两个显示胜利喜庆气氛的画面:长安街上出入的官员们,都骑着产于边地的名马,春风得意;助战有功的回纥兵则在“蒲萄宫”备受款待,大吃大喝。“餧(喂)肉”二字描状生动,客观铺写中略微寓含讽意。从“捷书夜报”句至此,句句申明战争克捷的意思,节奏急促,几乎使读者应接不暇,也犹如带有破竹之势。以下意思略微转折,“已喜皇威清海岱”一句结束上面的意思,当时河北尚未完全克复,说“清海岱”显得用词有分寸;“常思仙仗过崆峒”一句启下,意在警告唐肃宗居安思危,勿忘当初“銮舆播迁”、往来于崆峒山的艰难日子。紧接以“三年笛里”一联,极概括地写出战争带来的创伤。安史之乱三年来,笛咽关山,兵惊草木,人民饱受乱离的痛苦。此联连同上联,抚今追昔,痛定思痛,淋漓悲壮,在欢快的用词中小作波折,而不一味流走,极尽抑扬顿挫的情致,将作者激动而复杂的心情写出。
第二段(从“成王功大心转小”到“鸡鸣问寝龙楼晓”)逆接开篇“中兴诸将”四字,以铺张排比句式,对李豫、郭子仪等人致词赞美。“成王”收复两京时为天下兵马元帅,“功大心转小”,赞颂其成大功后更加小心谨慎。随后盛赞郭子仪的谋略、司徒李光弼的明察、尚书王思礼的高远气度。四句中,前两句平直叙来,后两句略作譬喻,铺述排比中有变化。赞语既切合各人身份事迹,又表达出对光复大业卓有贡献的“豪俊”的钦仰。“二三豪俊为时出”,总束前意,说他们本来就是为重整乾坤,应运而生的。“东走无复”以下六句承接“整顿乾坤济时了”而展开描写,从普天下的喜庆写到宫禁中的新气象,调子轻快:做官的人弹冠庆贺,不必弃官避乱;平民百姓也能安居乐业,如鸟归巢;春天的繁华景象正随朝仪之再整而重新回到宫禁,天子与上皇也能实施“昏定晨省”的宫廷故事。上上下下都是一派熙洽气象。
第三段(从“攀龙附凤势莫当”至“后汉今周喜再昌”)一开头就揭示一种政治弊端:朝廷赏爵太滥,许多投机者无功受禄,一时有“天下尽化为侯王”之虞。“汝等”二句即对此辈作申斥语,声调一变而为愤激。继而又将张镐、房琯等作为上述腐朽势力的对立面来歌颂,声调复转为轻快,这样一张一弛,极富擒纵唱叹之致。“青袍白马”句以南朝北来降将侯景来对比安史之乱中的叛将,说明叛将不堪一击;“后汉今周”句则以周、汉的中兴比喻时局。当时,房琯、张镐都已经罢相,诗人希望朝廷能复用他们,所以特加表彰,与赞扬“中兴诸将”互为表里。张镐于758年(乾元元年)五月罢相,改任荆王府长史。这里说“幕下复用”,措意深婉。这一段表明杜甫的政治眼光。
第四段(从“寸地尺天皆入贡”到篇终)先用六句申明“后汉今周喜再昌”之意,说四方皆来入贡,海内遍呈祥瑞,举国称贺。以下继续说:隐士们也不必再避乱遁世,文人们都在大写歌颂诗文。至此,诗人是“颂其已然”,同时他又并未忘记民生忧患,从而又“祷其将然”:时值春耕逢旱,农夫盼雨;而“健儿”、“思妇”还未得团圆,社会的安定,生产的恢复,均有赖战争的最后胜利。诗人勉励围困邺城的“淇上健儿”要“归莫懒”,寄托着希望他们早日成功的殷勤之意。这几句话虽不多,却唱出诗人对人民的关切,表明他是把战争胜利作为安定社会与发展生产的重要前提来歌颂的。正由于这样,诗人在篇末唱出了他的强烈愿望和诗章的最强音:“安得壮士挽天河,尽洗甲兵长不用!”
这首诗的基调是歌颂祝愿性的,热烈欢畅,兴致淋漓,将诗人那种热切关怀国家命运、充满乐观信念的感情传达出来了,是一曲展望胜利的颂歌。诗中对大好形势下出现的某些不良现象也有批评和忧虑,但并不影响诗人对整体形势的兴奋与乐观。诗章以宏亮的声调,壮丽的词句,浪漫夸张的语气,表达了极大的喜悦和歌颂。杜甫的诗原本以“沉郁”的诗风见称,而此篇是杜甫古风中的别调。
从艺术形式看,采用了华丽严整、兼有古近体之长的“四杰体”。词藻富赡,对偶工整,用典精切,气势雄浑阔大,与诗歌表达的喜庆内容完全相宜。诗的韵脚,逐段平仄互换;声调上忽疾忽徐,忽翕忽张,热情奔放中富有顿挫之致,词句清丽而能有苍劲之气,诗句跌宕生姿,大大增强了诗篇的艺术感染力。
诗以议论发端。开始两句说,要论山水的优美,襄阳远远胜过会稽(今浙江绍兴市)。会稽是古代越国的都城,以山水秀丽著称。孟浩然刚从越地而归,拿襄阳山水与会稽比较,是很自然的。前二句传达出山是故乡美的热爱故乡之情。笔锋一转,诗人的笔落在望楚山上。孟浩然喜爱游览,一生踏遍了襄阳的山山水水,这座望楚山却一直没有登览过。写未登望楚山,是为了下文写登望楚山。这样写是突出望楚山在诗人心中的地位。
五六句写远望望楚山。望楚山的石崖像刀劈那样陡峭,周围的山都伏在望楚山脚下。诗前句用比喻,后句用比较,表现望楚山的陡和高。七句到十句写登望楚山。在晴朗的天气里登上望楚山,极目远眺,一直看到天的尽头。从看得远写望楚山的高,这是从虚处落笔,让读者充分发挥想象,后两句再从实处写。极目南望,巨大的云梦泽只有巴掌大小,而桃花源隐在迷迷蒙蒙的花中。云梦是中国古代最大的湖泊,横于大江南北,方圆九百里。武陵在今湖南常德市。陶渊明《桃花源记》:“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沿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太守即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襄阳是今天湖北襄樊市,即使望得再远,也不可能望见湖南的梦泽和桃源,而且沧桑变换,唐时云梦已大多成为陆地,名存实亡。诗利用视觉的近大远小,把千里大的云梦缩成巴掌大小,把本来不可见的桃花源写得隐约可见,正是通过想象与夸张,渲染望楚山之高。一般诗写山高都是尽力夸张山如何高耸入云,而这里将云梦武陵缩小,作为望楚山的陪衬,不落窠臼,别有意趣。这样,诗在表现望楚山高的同时,也表现出诗人的高远博大的胸襟。这两句诗文辞优美,诗意盎然。
入夜,诗人才下山回家,足见诗人游兴之高,足见望楚山之令人流连忘返。接着诗人又由下山宕开,为读者展现了一幅月夜山溪图:骏马踏着银色的月光,从山上奔驰而下;月儿透过薛萝映在深深的溪流上,宛如沉璧。
诗以描写望楚山的高峻和登山的所见,描绘襄阳的江山形胜之美。诗格调冲淡,就中又“文采丰葺”(殷璠《河岳英灵集》),显出似淡实腴,“采秀内映”(《河岳英灵集》)的特色。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