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瑜隐地春曾住,秋以为期玉斗游。只道参差无此适,要知拓落有何谋。
周瑜隐地春曾住,秋以为期玉斗游。只道参差无此适,要知拓落有何谋。
经行二姓忽相聚,辗转一身终自由。四树木樨花正发,幽香随处且忘忧。
经行二姓忽相聚,辗转一身终自由。四树木樨花正发,幽香随处且忘忧。

èrshíliùsòngcéngshǒuhuīnánlóng--hánbiāo

zhōuyǐnchūncéngzhùqiūwèidòuyóuzhǐdàocānchàshìyàozhīluòyǒumóu

jīngxíngèrxìngxiāngniǎnzhuǎnshēnzhōngyóushùhuāzhèngyōuxiāngsuíchùqiěwàngyōu

韩淲

韩淲

韩淲(biāo)(1159—1224)南宋诗人。字仲止,一作子仲,号涧泉,韩元吉之子。祖籍开封,南渡后隶籍信州上饶(今属江西)。从仕后不久即归,有诗名,著有《涧泉集》。淲清廉狷介,与同时知名诗人多有交游,并与赵蕃(章泉)并称“二泉”。著作历代书目未见著录。史弥远当国,罗致之,不为少屈。人品学问,俱有根柢,雅志绝俗,清苦自持,年甫五十即休官不仕。嘉定十七年,以时事惊心,作甲申秋三诗,得疾而卒,年六十六。 ▶ 2060篇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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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海涛,昔人曾此,酒圣诗豪。我到此闲登眺,日远天高。山接水茫茫渺渺,水连天隐隐迢迢。供吟笑。功名事了,不待老僧招。
天风海涛,昔人曾此¹,酒圣²诗豪³。我到此闲登眺(tiào),日远天高。山接水茫茫渺(miǎo),水连天隐隐迢(tiáo)。供吟笑。功名事了,不待老僧招。
译文:漫天风起,卷起海浪般的波涛,昔人曾在这里饮酒赋诗志壮情豪。我到这里悠闲地登临眺望,眼前是长空寥廓,日远天高。山接着水,苍茫浩渺,水连着天,遥远朦胧。这些山水胜景只能供我赋诗吟啸,功名利禄的事情已了,快去归隐,何待老僧来招。
注释:¹昔人曾此:昔人曾在这里。²酒圣:酒中的圣贤。此指刘伶之属,伶字伯伦,“竹林七贤”之一。性嗜酒,曾作《酒德颂》,对封建礼教采取蔑视的态度。³诗豪:诗中的英豪。《唐书·刘禹锡传》:“(刘禹锡)素善诗,晚节尤精。与白居易酬复颇多,居易以诗名者,尝推为诗豪。”辛弃疾《念奴娇·双陆和陈和仁韵》:“少年横槊,酒圣诗豪余事。”⁴日远天高:双关语,既是写登临所见,又是写仕途难通。⁵茫茫渺渺:形容山水相连,辽阔无边的样子。⁶隐隐迢迢:形容水天相接,看不清晰、望不到边的样子。

mǎntíngfāng··tiānfēnghǎitāo--yáosuì

tiānfēnghǎitāoréncéngjiǔshèngshīháodàoxiándēngtiàoyuǎntiāngāoshānjiēshuǐmángmángmiǎomiǎoshuǐliántiānyǐnyǐntiáotiáogōngyínxiàogōngmíngshìledàilǎosēngzhāo

寒沙四面平,飞雪千里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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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断阴山树,雾失交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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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驱左贤阵,夜薄休屠营。
朝驱左贤阵,夜薄休屠营。
昔事前军幕,今逐嫖姚兵。
昔事前军幕,今逐嫖姚兵。
失道刑既重,迟留法未轻。
失道刑既重,迟留法未轻。
所赖今天子,汉道日休明。
所赖今天子,汉道日休明。

  也许是长久偏安于江左的青山绿水,不闻飞骑击虏、角声马鸣之故吧,南朝稍有壮心的文人士子,往往热衷于汉人出塞千里、勒铭燕然的军戎生涯和辉煌业绩。因此,仿“古诗”、叙汉事,借以抒写自己的怀抱和感慨,也成了他们作诗的一大爱好。范云这首诗,正以“效古”为题,倒转时空,把自身带入了六百年前边塞征战的戎马倥偬之中。

  诗之开篇以粗放的笔触,勾勒了塞外严冬的苍茫和凛冽:“寒沙四面平”写浩瀚的飞沙,在翻腾如浪中猛然静歇,填平了四野起伏的丘谷。运笔静中寓动,极富气势。“千里飞雪惊”则又动中见静,让荒寂无垠的瀚漠,刹时被纷扬的飞雪所笼盖,境界尤为开阔。一个“惊”字,表现诗人的主观感觉。展现在读者眼前的塞外景象,正如《楚辞·招魂》所述:“增冰峨峨,飞雪千里些”,令人心骇而骨惊。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上,诗人恍已置身于顶盔贯甲的汉卒之中,正冒着风雪,向茫茫阴山、皑皑交河进发。“阴山”横亘于今内蒙古境内,往东遥接内兴安岭。山上本来草木葱茏,而今在狂烈的寒风袭击下,时时可见高大树枝的摧折;“交河城”则远在今新疆吐鲁番西北,正是车师前王的治所。此刻在雾气缥缈之中,它竟像海市蜃楼般,消失得无影无踪。从阴山到交河城,空间相距远不止千里。诗中却以“风断”、“雾失”两句,使之近若比邻。如此巨大的空间转换,不仅表现了塞外瀚漠的辽阔,更为活跃在这一背景上的士卒征战生涯,增添了几多壮色和扑朔迷离之感。

  以上四句重在写景,豪情万丈的出塞健儿,似还只在背景中若现若隐。自“朝驱左贤阵”以下,他们终于大显身手了。“朝驱左贤阵”一句,写的是飞将军李广亲自指挥的一场激战。据《史记》记载,当时李广率四千骑出右北平,迎战匈奴左贤王十倍于己的骑兵。李广布圆阵拒敌,“胡急击之,矢下如雨”,“吏士皆失色”。而李广“意气自如”,执大黄弩射杀匈奴偏将数人,终于坚持到援军到来,突围而出。“夜薄(迫近)休屠营”抒写的,则是骠骑将军霍去病的一次胜利远征。公元前127年(元朔二年),霍去病将万骑出陇西,“过焉支山千有余里”,杀折兰王、斩卢胡王、执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首虏八千余级,收休屠祭天金人”,一时名震遐迩。这两次战役,在时间上相隔五、六年。诗中却以“朝驱”、“夜薄”使之紧相承按,大大增添了塞外征战的紧张态势,将出征健儿勇挫强敌的豪迈之气,表现得痛快淋漓!接着“昔事前军幕,今逐嫖姚兵”二句,又回射上文,抒写主人公先后追随前将军李广、嫖姚校尉霍去病屡建奇功的经历。语气沉着,字里行间,洋溢着一种身为名将部属的深切自豪感。

  以上一节描述出塞千里、接战强虏的英勇业绩,读来令人神旺。不过,军戎生涯除了长驱直进的胜利外,也难免有意外的失误和挫折。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即使功业显赫的名将,也仍要受到军法的惩处。“失道刑既重”,说的正是李广晚年的不幸遭遇:李广率师出征,因为无人向导而迷失道路;大将军卫青追究罪责,李广终于含愤自杀。“迟留法未轻”,则指博望侯张骞,随李广出塞,迟留后期,按法“当斩”,只是由于出钱,方才“赎为庶人”。这样的失误,虽然难免,但军法如山,不可宽贷。这又使充满英勇气概的军戎生活,蒙上了一重悲壮的色彩。唯其如此,它才更加可歌可泣;在诗人眼中,也更富于浪漫气息和奇异的吸引力。汉代的边塞征战,正是这样,以它辉煌的业绩和悲壮的色彩,写在了汗青史上。何况,这些业绩,又是与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分不开的。倘若不是他的果断决策,汉代则不能有此美善旺盛(休明)的壮举。所以,诗之结尾,诗人不禁发出了“所赖今天子(汉武帝),汉道日休明”的热烈赞叹。倘若联系诗人生活的齐梁时代,朝廷积弱,只能坐看北方异族铁骑纵横,读者可以感受到,诗人的结句又包含了无限感慨和不尽之意。

  “效古诗”名为“效古”,诗中其实总有诗人自己的身影在。范云身为齐梁诗人,写的虽为汉代古事,但因为用了第一人称,在时序上又故意倒“古”为“今”(“今逐”、“今天子”),便在诗中造成了一种古今错综、彼我交融的奇特效果。出现在诗中的主人公,看似汉代士卒,却又融入了诗人的感情。恍惚之中,似乎不是诗人回到了汉代,倒似当年的李广、霍去病,穿过六百年的时空,奇迹般地出现在南朝,正率领着诗人,仰对瀚漠的朔雪、狂风,转战于阴山、交河。而读者呢,也恍惚与诗人一起,参加了“朝驱左贤阵,夜薄休屠营”的战役,为胜利的突围而欢呼,为“失道”名将的陨身而堕泪。这是一种错觉,但它的奇特效果,正是由范云这首《效古诗》的独特表现方式所造成的。

xiàoshī--fànyún

hánshāmiànpíngfēixuěqiānjīng

fēngduànyīnshānshùshījiāochéng

cháozuǒxiánzhènbáoxiūyíng

shìqiánjūnjīnzhúpiáoyáobīng

shīdàoxíngzhòngchíliúwèiqīng

suǒlàijīntiānzihàndàoxiūmíng

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
两人对酌(zhuó)¹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
译文:我们两人在盛开的山花丛中对饮,一杯又一杯,真是乐开怀。
注释:¹对酌:相对饮酒。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
我醉欲眠卿(qīng)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
译文:我已喝得昏昏欲睡您可自行离开,明天你若有想要来的意愿,那就抱着琴再来。

  这首诗首句点明作者与朋友喝酒的地点与环境;次句以反复手法渲染开怀畅饮的场面;三句运用陶渊明的典故,写自己喝醉请对方自便;末句婉订后约,相邀改日再饮。此诗表现了一种随心所欲、恣情纵饮、不拘礼节的人生态度,展现出一个具有高度个性化、超凡脱俗的艺术形象。全诗在语言上词气飞扬,体现出歌行的风格。

  李白饮酒诗特多兴会淋漓之作。此诗开篇就写当筵情景。“山中”,对李白来说,是“别有天地非人间”的;盛开的“山花”更增添了环境的幽美,而且眼前不是“独酌无相亲”,而是“两人对酌”,对酌者又是意气相投的“幽人”(隐居的高士)。此情此境,事事称心如意,于是乎“一杯一杯复一杯”地开怀畅饮了。次句接连重复三次“一杯”,采用词语的重复,不但极写饮酒之多,而且极写快意之至。读者仿佛看到那痛饮狂歌的情景,听到“将进酒,杯莫停”(《将进酒》)那样兴高采烈的劝酒的声音。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由于贪杯,诗人李白的朋友喝得大醉,就告诉李白“我已经喝醉,想要睡了,你回去吧!明天你若还觉得有意的话,就请顺便抱只琴来!”“我醉欲眠卿且去”的典故出自晋代伟大诗人陶渊明。《宋书》记载,陶渊明不懂音乐,但是家里收藏了一把没有琴弦的古琴,每当喝酒的时候就抚摸古琴,醉了就和客人说“我醉欲眠卿可去”。我醉欲眠卿且去,几乎用陶潜的原话,表现出一种天真超脱的风度。唐代伟大诗人李白的《山中与幽人对酌》,在艺术表现上也有独特的所在。盛唐时期,绝句已经格律化。而李白的《山中与幽人对酌》却不迁就声音格律,语言上又有飞扬的气魄,有古代歌行的风格。

  诗的艺术表现也有独特之处。盛唐绝句已经律化,且多含蓄不露、回环婉曲之作,与古诗歌行全然不同。而此诗却不就声律,又词气飞扬,一开始就有一往无前不可羁勒之势,纯是歌行作风。惟其如此,才将那种极快意之情表达得酣畅淋漓。这与通常的绝句不同,但它又不违乎绝句艺术的法则,即虽豪放却非一味发露,仍有波澜,有曲折,或者说直中有曲意。诗前二句极写痛饮之际,三句忽然一转说到醉。从两人对酌到请卿自便,是诗情的一顿宕;在遣“卿且去”之际,末句又婉订后约,相邀改日再饮,又是一顿宕。如此便造成擒纵之致,所以能于写真率的举止谈吐中,将一种深情曲曲表达出来,自然有味。此诗直在全写眼前景口头语,曲在内含的情意和心思,既有信口而出、率然天真的妙处,又不一泻无余,故能令人玩味,令人神远。

  此诗的语言特点,在口语化的同时不失其为经过提炼的文学语言,隽永有味。如“我醉欲眠卿且去”二句明白如话,却是化用一个故实。《宋书·隐逸传》:“(陶)潜不解音声,而畜素琴一张,无弦,每有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贵贱造之者,有酒辄设。潜若先醉,便语客:‘我醉欲眠,卿可去’,其真率如此。”此诗第三句几乎用陶潜的原话,正表现出一种真率脱略的风度。而四句的“抱琴来”,也不是着意于声乐的享受,而重在“抚弄以寄其意”、以尽其兴,这从其出典可以会出。

参考资料:
1、 周啸天 等 .唐诗鉴赏辞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3 :348-349 .

shānzhōngyōurénduìzhuó

bái tángdài 

liǎngrénduìzhuóshānhuākāi bēibēibēi 
zuìmiánqīngqiě míngzhāoyǒubàoqínlái 
北人生而不识菱者,仕于南方,席上啖菱,并壳入口。或曰:“食菱须去壳。”其人自护所短,曰:“我非不知,并壳者,欲以去热也。”问者曰:“北土亦有此物否?”答曰:“前山后山,何地不有?”
北人¹生而不识²(líng)³者,仕于南方,席上啖(dàn)席,并壳入口。或:“食¹⁰席须去¹¹壳。”其人自护¹²所短¹³,曰:“我非不知,并¹⁴壳者,欲¹⁵¹⁶去热也。”问者曰:“北土亦有此物否?”答¹⁷曰:“前山后山,何¹⁸地不有?”
译文:有个出生在北方不认识菱角的人,在南方做官,他在酒席上吃菱角,连角壳一起放进嘴里吃。有人对他说:“吃菱角必须去掉壳再吃。”那人为了掩饰自己的缺点,说:“我并不是不知道,连壳一起吃进去的原因,是想要清热解毒。”问的人说:“北地也有这种东西吗?”他回答说:“前面的山后面的山,哪块地没有呢?”
注释:¹北人:北方人。²识:知道。³席:俗称席角,形状像牛头,紫红色,水生植物,果实可以煮着吃。性喜温暖和充足阳光,盛产于我国 中部和南部。果实有硬壳。⁴仕于:(仕途)在……做官。于,在。⁵席:酒席。⁶啖:吃。⁷并壳:连同皮壳。⁸或:有人。⁹曰:说。¹⁰食:食用,在这里可以指吃。¹¹去:去除,去掉。¹²护:掩饰。¹³短:缺点,短处,不足之处。¹⁴并:一起。¹⁵欲:想要。¹⁶以:用来。¹⁷答:回答。¹⁸何:哪里。
夫菱生于水而非土产,此坐强不知以为知也。
夫席生于水而¹非土产,此坐²(qiǎng)³不知以为知也。
译文:菱角生长在水中,而不是生长在土里,这是因为他为了装作有学问,硬要把不知道的说成知道的。
注释:¹而:表示转折,此指却。²坐:因为,由于。³强:本文中指“勉强”。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如果强不知以为知,就会闹出笑话,被人耻笑。世界上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而每个人的学识能力是有限的,只有虚心潜学,才能得到真知。

  讽刺的生命在于真实。这则小故事不仅在情节构思上遵循了生活的真实,更在于北人强不知以为知的做法与表现在现实生活中极具普遍性与代表性。

běirénshílíng

jiāngyíng míngdài 

    běirénshēngérshílíngzhě shìnánfāng shàngdànlíng bìngkǒu huòyuē  shílíng  rénsuǒduǎn yuē  fēizhī bìngzhě   wènzhěyuē  běiyǒufǒu  yuē  qiánshānhòushān yǒu  

    língshēngshuǐérfēichǎn zuòqiǎngzhīwéizhī 

野店桃花红粉姿,陌头杨柳绿烟丝。
野店桃花红粉姿,陌头¹杨柳绿烟丝。
译文:那郊野小店旁的株株桃花,恰似那施罢脂粉的美女,娉婷而立,分外娇媚;那田间小路边的棵棵杨柳,恰如那绿色的轻烟,依风袅袅,丝丝缕缕。
注释:¹陌头:路上,路旁。
不因送客东城去,过却春光总不知。
不因送客东城去,过却春光总不知。
译文:如果不是因为送客而来到这城东,恐过这大好春光过去了,自己也全然不会知晓。

  这是赵孟頫因送客城东,适见郊外春光明媚,心有所感而作的一首小诗。

  诗人以自然清新的语言,描绘了郊野春色的美丽,抒写了他偶见春光的真切感受。 诗的前两句,是着意描写郊野春色。“野店”、“陌头”,是用村野小店、田间小路,点明此乃郊外。“红粉姿”,是用女子的姿色,来形容桃花。“红粉”,即胭脂和铅粉,因其皆为女子的化妆品,故引申而指女子。“绿烟丝”,是用绿色的轻烟,来形容嫩绿的杨柳细枝。这两句写得集中概括,如描如绘。春光种种,自难以一一道尽,故而诗人仅选择那最醒目的红的桃花、绿的杨柳以概括之。这样写,不仅大省笔墨,而且能突出诗人放野郊野的第一印象,还能以鲜明的色泽,唤起人们对春日郊野生机勃勃的种种美好联想。真是一以当十之笔法。

  诗的后两句,是巧妙抒写偶见春光之感受。“却”,犹“了”。“过却春光”是“春光过却”之倒置。这两句,语极浅显,而充满真情,并且很有点哲理意味。其中,固然包含有时光易逝的感慨,而更多的却是得见春光的喜悦。试想,一个久居城中之人,整日琐事缠身,何以得见春色?一旦来到郊外,突然发现那艳丽的春光,怎能不欣喜万分?怎能不产生一种差点错过之感?何况,诗人得见这美丽而易逝的春光,乃是因为送客城东这样一个偶然的机缘。那种不期而获的惊喜和侥幸之情,怎能不荡溢心间?本因送客而伤感,不想得遇此机缘,很有点因祸得福的味道了。

  此诗,虽无惊人之语,也谈不到什么重大的思想意义,但它却写得绘景如画,抒情真切,于自然流畅的语言中,传达出一种偶然得见郊野春光的真实感受,仍不失为一首精巧的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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