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边塞诗反映的是边塞胡人的生活。通过这首诗,可以看出作者的民族观,他并没有因为战争而把胡人与汉人对立起来,他相信少数民族绝大多数也是爱好和平的,他们也是战争的受害者,同样渴望过一种安宁的生活。
首联“高山代郡东接燕,雁门胡人家近边”,交代了雁门郡的地理环境和当地胡人的分布。颔联生动地描写了雁门胡人日常的狩猎生活:“解放胡鹰逐塞鸟,能将代马猎秋田。”这两句中“胡鹰”“塞鸟”“代马”三个意象,都是在动物前冠以一个又边塞特征的修饰词,突出其地域特点,很有边地特色。从胡人的放鹰捕鸟、骑马游猎的生活描写中,读者能真切地感受到一种富有民族特色的生活气息,令人耳目一新,仿佛看到了一幅“天苍苍,野茫茫”的秋猎画面。颈联生动地刻画了边地的自然景象:“山头野火寒多烧,雨里孤峰湿作烟。”这两句描绘了“野火烧山”和“雨湿孤峰”两幅画面,意象或浓或淡,或辽阔生动或静谧苍茫,而且富于季节和地域特征。两句中“寒”与“火”、“湿”与“烟”相反相成,互相烘托,趣在其中。另外,山头野火和烟雾颇似战争中的烽火,这对于饱受战争之苦的人们来说,很容易联想到战争,行文上自然地引起下文。尾联“闻道辽西无斗战,时时醉向酒家眠”两句写饱受战争蹂躏的人们渴望和平,并在和平的环境中尽情享受生活的情景。
这首诗独具匠心,别开生面,生动形象地描摹了胡人的生活状态,有声有色地写出了边地少数民族好勇尚武,粗犷豪迈的精神面貌。秋日出猎、山头野烧的代北景色及胡人在和平时期从容醉酒的风习,极其新颖别致。诗中先写胡人的日常生活,然后写了一个小插曲,即误将野火雨雾当作烽烟而最终释然。在诗人笔下,胡人与汉人一样,同样厌恶战争并同样富有人情味,因此赋予了此诗以凝重的反战主题。
这首诗写的是秋天经过郊野的一座小村时的所见所感,描绘了淳朴、自由、优美的农村田园风光。诗清新可爱,含蓄隽永,表现了诗人热爱农村自然风光,追求自由、闲适、和谐的田园生活的情趣。
诗逐次展开一幅绝妙的田家景物风情图,使人读后为之神往。诗写道:他走近了一个村庄,这时候,天已是黄昏时候,一道金色的斜阳照耀着,农民们劳累了一天,都已回到家中,门外院落的篱笆边,孩子们在快乐地玩耍着。正是烧晚饭的时间,烧煮豆荚、姜芽和社肉的香味,从农舍中飘出。村外的小路旁是连绵不断的稻田,稻谷正在扬花秀穗,这时远远望去,一个人也没有,十分寂静,只见到红色的蜻蜓在低低地飞着,稻叶上爬动着绿色的螳螂。这一派和谐自然的乡村风光,使诗人深深地陶醉了。
诗就眼前所见,精工细描,把农村傍晚的景物一组组摄入诗中,使人应接不暇。诗人没有在诗中倾诉自己的心情,但把自己的情感贯注到了景物的描写中,使整诗洋溢着喜悦欢快的气氛。
如诗的第三句由问句形式出现,明知风光无主,偏要问“谁是主”,便突出了眼前的丰收景象带给人的喜悦,也细微地表现黄昏的岑寂。
第四句写红蜻蜓与绿螳螂,不仅在色彩上很艳丽,在二者之间加一“伴”字,运用了拟人的手法,把红蜻蜓与绿螳螂这两种可爱的小生物营造在一个相依相伴、和美融洽的氛围里。更突出它们的勃勃生机,使全诗给人以积极向上的感觉。
这首诗的三、四句是名句,它的好处,钱钟书先生在《宋诗选注》中专门作了发挥,对理解诗很有帮助。钱先生说:古人诗里常有这种句法和颜色的对照,例如白居易《寄答周协律》“最忆后庭杯酒散,红屏风掩绿窗眠”,李商隐《日射》“回廊四合掩寂寞,碧鹦鹉对红蔷薇”,韩偓《深院》“深院下帘人昼寝,红蔷薇映碧芭蕉”,陆游《水亭》“一片风光最画得?红蜻蜓点绿荷心”。乐雷发的第三句比陆游的新鲜具体,全诗也就愈有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