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风·缁子》诗中洋溢着一种温馨的亲情,因此,与其说这是一首描写国君与臣下关系的诗,还不如说这是一首写家庭亲情的诗更为确切。当代不少学者认为,这是一首赠子诗。诗中“予”的身份,看来像是穿缁子的人之妻妾。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卿士旦朝于王,服皮弁,不服缁子。退适治事之馆,释皮弁而服(缁子),以听其所朝之政也。”说明古代卿大夫到官署理事(古称私朝),要穿上黑色朝服。诗中所咏的黑色朝服看来是抒情主人公亲手缝制的,所以她极口称赞丈夫穿上朝服是如何合体,如何称身,称颂之词无以复加。她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如果这件朝服破旧了,我将再为你做新的。还再三叮嘱:你去官署办完公事回来,我就给你试穿刚做好的新子,真是一往而情深。表面上看来,诗中写的只是普普通通的赠子,而骨子里却唱出了一位妻子深深挚爱自己丈夫的心声。
全诗共三章,直叙其事,属赋体,采用的是《诗经》中常见的复沓联章形式。诗中形容缁子之合身,虽用了三个形容词:“宜”、“好”、“席”,实际上都是一个意思,无非是说,好得不能再好;准备为丈夫改制新的朝子,也用了三个动词:“改为”、“改造”、“改作”,实际上也都是一个意思,只是变换语气而已。每章的最后两句都是相同的。全诗用的是夫妻之间日常所说的话语,一唱而三叹,把抒情主人公对丈夫无微不至的体贴之情刻画得淋漓尽致。
陶诗一大特点,便是他怎么想就怎么说,基本上是直陈其事的“赋”笔,运用比兴手法的地方是不多的。故造语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看似不讲求写作技巧而更得自然之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似枯而实腴”。魏晋人侈尚清谈,多言生死。但贤如王羲之,尚不免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之叹;而真正能勘破生死关者,在当时恐怕只有陶渊明一人而已。如他在《形影神·神释》诗的结尾处说:“纵浪大化中,不忧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意思说人生居天地之间如纵身大浪,沉浮无主,而自己却应以“不忧亦不惧”处之。这已是非常难得了。而对于生与死,他竟持一种极坦率的态度,认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任其死去好了,何必再多所顾虑!”这同陶在早些时候所写的《归去来辞》结尾处所说的“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实际是一个意思。
这种勘破生死关的达观思想,虽说难得,但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并能用理智来思辨问题时这样说,还是比较容易的。等到大病临身,自知必不久于人世,仍能明智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如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写成自挽诗,这就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了。陶渊明一生究竟只活了五十几岁(梁启超、古直两家之说)还是活到六十三岁(《宋书·本传》及颜延之《陶徵士诔》),至今尚有争议;因之这一组自挽诗是否临终前绝笔也就有了分歧意见。近人逯钦立先生在《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中就持非临终绝笔说,认为陶活了六十三岁,而在五十一岁时大病几乎死去,《拟挽歌辞》就是这时写的。对于这三首自挽诗,吴小如先生断定他是在大病之中,至少认为自己即将死去时写的。而诗中所体现的面对生死关头的达观思想与镇静态度,毕竟是太难得了。至于写作时间,由于《自祭文》明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即公元427年(宋文帝元嘉四年)九月,而自挽诗的第三首开头四句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竟与《自祭文》时令全同,倘自挽诗写作在前,就太巧合了。因此把这三首诗隶属于作者临终前绝笔更为适宜。
第一首开宗明义,说明人有生必有死,即使死得早也不算短命。这是贯穿此三诗的主旨,也是作者对生死观的中心思想。然后接下去具体写从生到死,只要一停止呼吸,便已名登鬼录。从诗的具体描写看,作者是懂得人死气绝就再无知觉的道理的,是知道没有什么所谓灵魂之类的,所以他说:“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只剩下一具尸体纳入空棺而已。以下“娇儿”、“良友”二句,乃是根据生前的生活经验,设想自己死后孩子和好友仍有割不断的感情。“得失”四句乃是作者大彻大悟之言,只要人一断气,一切了无所知,身后荣辱,当然也大可不必计较了。最后二句虽近诙谐,却见出渊明本性。他平生俯仰无愧怍,毕生遗憾只在于家里太穷,嗜酒不能常得。此是纪实,未必用典。不过陶既以酒与身后得失荣辱相提并论,似仍有所本。盖西晋时张翰有云:“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见《晋书·文苑》本传)与此诗命意正复相近似。
此三诗前后衔接,用的是不明显的顶针续麻手法。第一首以“饮酒不得足”为结语,第二首即从“在昔无酒饮”写起。而诗意却由入殓写到受奠,过渡得极自然,毫无针线痕迹。“湛”训没,训深,训厚,训多(有的注本训澄,训清,似未确),这里的“湛空觞”指觞中盛满了酒。“今但湛空觞”者,意思说生前酒觞常空,现在灵前虽然觞中盛满了酒,却只能任其摆在那里了。“春醪”,指春天新酿熟的酒。一般新酒,大抵于秋收后开始酝酿,第二年春天便可饮用。“浮蚁”,酒的表面泛起一层泡沫,如蚁浮于上,语出张衡《南都赋》。这里说春酒虽好,已是来年的事,自己再也尝不到了。“肴案”四句,正面写死者受奠。“昔在”四句,预言葬后情状,但这时还未到殡葬之期。因“一朝出门去”是指不久的将来,言一旦棺柩出门就再也回不来了,可见这第二首还没有写到出殡送葬。末句是说这次出门之后,再想回家,只怕要等到无穷无尽之日了。一本作“归来夜未央”,意指自己想再回家,而地下长夜无穷,永无见天日的机会了。亦通。
从三诗的艺术成就看,第三首写得最好,故萧统《文选》只选了这一首。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基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看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而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大意是,人死之后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把尸体托付给大自然,使它即将化为尘埃,同山脚下的泥土一样。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呢。
至于前面说的此三首陶诗极有新意,是指其艺术构思而言的。在陶渊明之前,贤如孔孟,达如老庄,还没有一个人从死者本身的角度来设想离开人世之后有哪些主客观方面的情状发生;而陶渊明不但这样设想了,并且把它们一一用形象化的语言写成了诗,其创新的程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当然,艺术上的创新还要以思想上的明彻达观为基础。没有陶渊明这样高水平修养的人,是无法构想出如此新奇而真实、既是现实主义的、又是浪漫主义的作品来的。
因为徇私犯法,发配岭南,诗人心中的追悔、痛苦自不言而喻。加上本来他是颇受宠幸的,痛苦无疑更甚。所以,被贬途中,当他看到成群的大雁向北飞去,不禁睹物伤情,悲从中来。“万里人南去,三春雁北飞”,在这美好的春天,群雁北归,寻其自由安乐之所,而自己却要跨越千山万水,远赴万里之遥到那险恶湿热的南方瘴疠之地。其间旅途的坎坷,虫兽的侵袭,疾病的折磨,都要忍受。春雁北返,回到自己的乐园,乃随性而动;而自己作为万物之灵长,却沦落偏僻的异地,身不由己,无可奈何。首两句,由雁及人,在人雁对比中,那种人不如雁的感慨深蓄其中。
末二句,“未知何岁月,得与尔同归”,紧扣归雁,进一层抒发内心的悲愤与痛悔。雁在北方安家落户,因此,古人称北飞的雁为归雁。隋代薛道衡《人日思归》“人归落雁后,思发在花前”两句写人见归雁而自然生归家之情。诗人此时身处南中,凝望那阵阵北归的群雁,也不禁动了归乡这个念头:不知什么时候,我才能和你们这些自由的大雁同返家园?古时北方人不适应南方的湿热气候,被贬谪南地的人往往凶多吉少,加之路途遥远艰辛,更是生死难料。此番南去,是生是死,实难卜知。盖一切都尚在冥冥之中也,因而作者那绝望的苦痛、负罪的悔恨以及深沉的身世之悲,都交织在这末二句上了。
诗中作者把无情的大雁当作可以告语的知己,向它们倾诉自己的情怀,情真意切,出语自然。这里表现了一个“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的疲惫不堪的旅人,他踽踽独行,凝望那北归的群雁逐渐消失在远方,他的心也随之很沉很沉地堕了下去。值得庆幸的是,韦承庆不到一年便被召回,继续做官,兼修国史,颇受唐中宗称善,官至黄门侍郎而卒,可谓善终。大概从这次贬谪中,作者是吸取了某种人生的教训的,加强了个人品行的修养。宋之问有一首诗《题大庾岭北驿》,和这首诗比较相似,其前四句云:“阳月南飞雁,传闻至此回。我行殊未已,何日复归来。”在人雁对比中,写思家之情。但宋之问终未能从贬所归来,唐玄宗时竟被赐死。大概因为宋之问的人品太差,先谄事张易之,后有依附武三思,在知贡举时,竟然收取贿赂,且不知悔悟,遂引起时人的公愤,连皇帝也讨厌他,于是把他赐死了事。反映在诗歌里,韦承庆的贬谪思归之苦,更能博得后人的同情。末二句自然、真挚,脱口而出,毫无矫揉装束之态,深得后世诗论家的好评。
这首诗,通篇用叙述的笔调,语言直白、通俗,如话家常。短短二十字中,运用对比手法,把作者那深切的贬谪之痛,完满地表现了出来,自具动人的力量。
这首诗作纵向展开,从过去写到现在。开头两句说过去,接着四句主要讲述到永嘉担任地方官以后的情况。中间六句具体写读书的情形。结尾四句直接说到诗人自己的政治态度与生活情趣。这首诗从大处落笔,委婉见意,通篇又具有感情深沉凝重、语调平易亲切的特点。
游京华”与“归山川”、“未尝废丘壑”与“心迹双寂寞”,隔句映衬,在文义上递进一层。这一表示递进关系的连词,更明白提示前后两个时期之间存在着的变化。诗人自述到永嘉以后,“心”不预世事,“迹”绝交以息游。
“虚馆”二句更具体描画出“心迹双寂寞”的景象。事实上,身为一郡之长,是不可能如此清闲的。《宋书》本传说:“郡有名山水,灵运素所爱好,出守既不得志,遂肆意游遨,遍历诸县,动逾旬朔,民间听讼,不复关怀。”可见“绝诤讼”并非真的没有“民间听讼”,而是由于心远地自偏,“不复关怀”,有意不闻不问罢了。以上几句,对于“斋中读书”的诗题来说,看似闲笔,实际上这是从大处落笔,委婉见意,显示的是读书时总的心态意绪与环境气氛。以下写“斋中读书”的正笔,正是从这一大背景上推出的。
从“卧疾丰暇豫”起,即转入“斋中读书”的描叙。“卧疾”就只能在“斋中”,有了许多空闲时间,为了排遣无聊,除了写诗作字以外,便轮到了“读书”。“怀抱观古今”等四句,具体写读书的情形。诗人读书的目的在于了解历史以增进对现实的认识,方法上有读有评。诗中论到的人物有消极避世的隐士长沮、桀溺和热衷仕进的文人扬雄。谢灵运对沮、溺则取批评的态度,认为隐居耕田是一“苦”事而予以非笑。扬雄在易代之际的言行,历来受人非议,如李善说他“露才以耽宠,诡情以怀禄”。谢灵运也不满于扬雄的屈节事人、钻营爵禄,故在非笑沮、溺的同时,对扬雄也采取了哂笑的否定态度。
结尾四句是在读书论书基础上的进一步发挥,由“既笑”二句引出,直接说到诗人自己的政治态度与生活情趣。“执戟亦以疲”,说明自己对于仕进已心灰意冷;“耕稼岂云乐”,又表示自己不愿过躬耕隐居的清苦生活。诗人让自己站到了三岔路口,是仕,是隐,无一理想,无可适从。故不由得叹道:“万事难并欢。”在仕隐矛盾的煎熬下,诗人为自己设计了一条慰藉心灵的人生道路:“达生幸可托。”以“达生”处世,就会避免贪多务得,不受物欲的困扰,摆脱世务的牵累,在精神上求得自我解脱,近乎陶渊明《归去来兮辞》结尾所表示的生活态度:“乐乎天命复奚疑。”
谢灵运为官时不理政事也是“达生”思想的表现,而“达生”思想的进一步实践,尚有待于绝意仕进,归隐田园,更远地离开尘世俗务。谢灵运出身大官僚地主家庭,广有田产,归隐而仍可免于沮溺的耦耕之苦,这大概是他的“达生”思想的最完美的实现了。不久,他果然踏上了归隐的道路。
全诗以“斋中读书”作为结构的中心,向前推衍,说到过去;往后演绎,谈及未来。读书是在斋中,说前道后的情事则及于斋外的广阔世界——京城的丘壑,永嘉的山川,执戟殿中,耕稼田间。仕隐矛盾的抽象主题,由于结合读书论书的具体内容提出,显得不玄不泛;又由于视野开阔,有回顾,有前瞻,联系长期以来的生活体验坦率剖白,通篇又具有了感情深沉凝重、语调平易亲切的特点。
作为一首宣扬老庄“达生”思想的记事说理诗,而能不落抽象说理的魔障,写得迥异于“平典似《道德论》”的“孙绰、许询、桓、庾诸公诗”(钟嵘《诗品序》),足见诗人艺术上的功力。至于诗中宣扬的所谓“达生”的消极避世、自得其乐的人生态度与生活理想,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肯定是不足取的,但对于了解谢灵运全人及其创作演进的轨迹,则又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