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送别方尊师前往嵩山修道,以如画彩笔描绘嵩山的奇丽景色,以浪漫的神仙传说渲染方尊师的仙人风姿。全诗描写景物引人入胜,结构紧凑,意境开阔,情景交融,形象鲜明。
一二句先点明题意,说方尊师将回到嵩山九龙潭。他庄重地站在石龛旁,手执旄节和朱幡。
三至六句写嵩山的景物,也即是想象方尊师归嵩山后的生活情况。诗人说,嵩山又高又大,山腰云彩遮掩,远远看去好像是从天上压下来而停留在半天上一样。九龙潭的洞穴幽深,直通江底,而流向江南各地。这样一个高大、幽深的境界,自然最宜于炼性修道,达到清静无为。诗人还说,嵩山长满杉松,巨大的瀑布日夜迸流,使它们经常受到雨点的滋润,因而长得非常苍郁茂盛。当夕阳残照披在苍峰翠峦间时,山林间便忽地腾起一阵阵雾气来。道教强调皈依自然,回归自然,这样一个瀑布飞奔、林木苍茂、夕阳斜照、雾气轻笼的地方,对道士来说,是美妙而理想的。对于方尊师将要回去的嵩山,诗人着力作如此精妙的描写,实际是寄托着一番良好的祝愿,认为他生活在这样一个美好的地方,在道业上必将会有更大的成就。诗人对于方尊师的情谊也从中充分地体现出来。
最后两句用双鹤送苏耽赴南岳衡山的典故,但略加变化,说:借问迎面前来的一双白鹤,你们大概是曾经参加过从衡岳迎接苏耽上仙界的吧?这意思是说,方尊师归嵩山就像当年苏耽登天一样,有着白鹤来迎,方尊师是和苏耽一样道学有成就要飞举上天的真人。
这是赵孟頫因送客城东,适见郊外春光明媚,心有所感而作的一首小诗。
诗人以自然清新的语言,描绘了郊野春色的美丽,抒写了他偶见春光的真切感受。 诗的前两句,是着意描写郊野春色。“野店”、“陌头”,是用村野小店、田间小路,点明此乃郊外。“红粉姿”,是用女子的姿色,来形容桃花。“红粉”,即胭脂和铅粉,因其皆为女子的化妆品,故引申而指女子。“绿烟丝”,是用绿色的轻烟,来形容嫩绿的杨柳细枝。这两句写得集中概括,如描如绘。春光种种,自难以一一道尽,故而诗人仅选择那最醒目的红的桃花、绿的杨柳以概括之。这样写,不仅大省笔墨,而且能突出诗人放野郊野的第一印象,还能以鲜明的色泽,唤起人们对春日郊野生机勃勃的种种美好联想。真是一以当十之笔法。
诗的后两句,是巧妙抒写偶见春光之感受。“却”,犹“了”。“过却春光”是“春光过却”之倒置。这两句,语极浅显,而充满真情,并且很有点哲理意味。其中,固然包含有时光易逝的感慨,而更多的却是得见春光的喜悦。试想,一个久居城中之人,整日琐事缠身,何以得见春色?一旦来到郊外,突然发现那艳丽的春光,怎能不欣喜万分?怎能不产生一种差点错过之感?何况,诗人得见这美丽而易逝的春光,乃是因为送客城东这样一个偶然的机缘。那种不期而获的惊喜和侥幸之情,怎能不荡溢心间?本因送客而伤感,不想得遇此机缘,很有点因祸得福的味道了。
此诗,虽无惊人之语,也谈不到什么重大的思想意义,但它却写得绘景如画,抒情真切,于自然流畅的语言中,传达出一种偶然得见郊野春光的真实感受,仍不失为一首精巧的诗作。
《小儿垂钓》是一首以儿童生活为题材的诗作,诗写一“蓬头稚子”学钓鱼,“侧坐莓苔草映身”,路人向小儿招手,想借问打听一些事情,那小儿却“怕得鱼惊不应人”(怕惊了鱼而不置一词),真是活灵活现、惟妙惟肖,形神兼备,意趣盎然。其艺术成就丝毫不亚于杜牧著名的《清明》一诗。
此诗分垂钓和问路两层,第一、二句重在写垂钓(形),第三、四句重在问路(传神)。
第一、二句,稚子,小孩也。“蓬头”写其外貌,突出了小孩的幼稚顽皮,天真可爱。“纶”是钓丝,“垂纶”即题目中的“垂钓”,也就是钓鱼。诗人对这垂钓小儿的形貌不加粉饰,直写出山野孩子头发蓬乱的本来面目,使人觉得自然可爱与真实可信。“学”是这首诗的诗眼。这个小孩子初学钓鱼,所以特别小心。在垂钓时,“侧坐”姿态,草映其身,行为情景,如在眼前。“侧坐”带有随意坐下的意思。侧坐,而非稳坐,正与小儿初学此道的心境相吻合。这也可以想见小儿不拘形迹地专心致志于钓鱼的情景。“莓苔”,泛指贴着地面生长在阴湿地方的低等植物,从“莓苔”不仅可以知道小儿选择钓鱼的地方是在阳光罕见人迹罕到的所在,更是一个鱼不受惊、人不暴晒的颇为理想的钓鱼去处,为后文所说“怕得鱼惊不应人”做了铺垫。“草映身”,也不只是在为小儿画像,它在结构上,对于下句的“路人借问”还有着直接的承接关系──路人之向小儿打问,就因为看得见小儿。
后两句中“遥招手”的主语还是小儿。当路人问道,小儿害怕应答惊鱼,从老远招手而不回答。这是从动作和心理方面来刻画小孩,有心计,有韬略,机警聪明。小儿之所以要以动作来代替答话,是害怕把鱼惊散。小儿的动作是“遥招手”,说明小儿对路人的问话并非漠不关心。小儿在“招手”以后,又怎样向“路人”低声耳语,那是读者想象中的事,诗人再没有交代的必要,所以,在说明了“遥招手”的原因以后,诗作也就戛然而止。
在唐诗中,写儿童的题材比较少,因而显得可贵。这首七绝写小儿垂钓别有情趣。诗中没有绚丽的色彩,没有刻意的雕饰,就似一枝清丽的出水芙蓉,在平淡浅易的叙述中透露出几分纯真、无限童趣和一些专注。 此诗不失为一篇情景交融、形神兼备的描写儿童的佳作。
黄庭坚七古,起首一般采取两种手法,一是突兀而起,高屋建瓴,倾泻而下;一是平平而起,语迟意缓,遒劲老苍。这首诗的起首,用的是后一种手法。诗用叙事语气展开,很自然地入题,说自己来到了浯溪,拄着拐杖上山,细读《中兴碑》,想到生平见过许多此碑的拓《,今天真正见到原碑,却已年龄老了。这四句是开端,也是第一段,看上去很平淡,细细琢磨,却有很深的意味。前两句写见碑,是直写;后两句写见碑的感慨,用旁衬。因了平生看见碑的许多墨《,对碑的内容必然很熟悉,对原碑定然很向往,极欲一见;今天见到了,一定很高兴;然而诗说自己已经苍老,到现在才见到原碑,流露出恨见太晚的感慨。
黄庭坚是著名的书法家,对《中兴颂》素有研究,且上文已明陈“半世看墨《”,于是下文不再具体写碑,不说碑文经风沥雨所留下的沧桑痕迹,也不评颜真卿字体如何苍劲有力,却一连用十六句,倾吐由碑文内容而引起的怀古之思与感慨。《中兴碑》是记平定安史之乱,唐肃宗收拾残局,使唐中兴事,所以诗以唐明皇为中心。前四句写安史之乱的缘起是由于明皇失政,宠用安禄山,终于酿成国变,自己逃入西蜀,大臣们纷纷投靠新主。次四句写唐肃宗恢复事,说他匆忙即位,徼天之幸,得以战胜,明皇成了太上皇,局促不安地回到京城。又次四句,写唐明皇在南内苟活,内被张后欺负,外受李辅国颐指,日子十分难过,自高力士被赶走后,处境更加困难。末四句,写臣子元结、杜甫等忠君报国,但世人都不理解,只欣赏他们优美的文辞。这十六句,是《诗的主体,写尽了玄宗、肃宗二朝的史事。从所举史实及所作评论来看,黄庭坚既对唐明皇荒淫失国表示批判,又对他晚年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对唐肃宗,黄庭坚以“何乃趣取大物为”一句作诛心之论,说他急于登上皇帝的宝座,逾越了《分;又举元结文及杜甫诗来说明当时社会并不安定,人民仍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肃宗也不是个好皇帝。言下之意,对“中兴”二字持否定态度。黄庭坚对肃宗的看法,在当时及后世都引起过争论,元刘壎《隐居通议》称赞这论点说得好,全诗“精深有议论,严整有格律”。宋范成大《骖鸾录》批评说诗“不复问歌颂中兴,但以诋骂肃宗为谈柄”,使后来不少人跟着他走入歧途。陈衍《宋诗精华录》也认为诗“议论未是”。
“同来野僧六七辈”至末四句是一段,也是诗的煞尾。这段犹如古代游记笔法,在最后交代同游人,在风格上与首段遥相呼应。诗收得很平稳,说自己与同行人一起看碑,在断崖前经受着风雨的袭击,思念着唐朝这一段不堪回首的悲凉故事。“前朝悲”三字,总结了前面一大段怀古的内容。当时,宋徽宗重用蔡京等奸臣,民间怨声载道,国家日益混乱,金人在北方又虎视眈眈。诗人敏锐地感受到,宋徽宗正在步唐明皇的后尘,这前朝悲很可能就会演变成今朝悲。所以诗的末段看似写景叙事,却使人感受到诗中笼罩着一股悲凉之气。
这首诗是黄庭坚晚年的作品,诗人这时驾驭语言的艺术已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全诗洗尽铅华,归于自然,结构严谨,章法井然,叙事与议论相结合,概括了安史之乱前后的史实。
这是一首怀旧之作。本词追忆早年初见美人时的喜悦与欢欣及今日物是人非的惆怅,在对比中抒发好景不长的人生感慨。词中以往昔“歌韵琤琮”、“舞腰乱旋” 的欢乐场面与今日“点检无一半”的凄清境况对比,抒发了强烈的人生无常的伤感之情。词中所写景物:池塘、绿水、阑干、香阶,均兼关昔今。物是人非,更兼日斜时暮,遂使词人汕然而生故交零落、人生如梦之感。全词以极优美的文辞来流露出词人关于宇宙无穷,人生短暂,景物依然,物是人非的凄然感慨。
最折磨人的感觉,不是痛苦,而是惆怅的情绪;最令人伤感的,不是生离死别,而是景色依然,人已天涯云杳。“当时共我赏花人,点检如今无一半”——古典的诗意世界,已经远离现实的生活。只希望那些梦里飘飞的花瓣,洋洋洒洒地永远飘落在我的精神世界里。沉湎在回忆中,感觉人生是孤独的,人生其实就是一场寂寞的旅行,没有人可以陪你走到最后。所有的痛苦和美好,都终将随着岁月慢慢远去。云聚云散,潮起潮落。再回首,往事却已随风而去,了无痕迹,最后,还剩下些许淡淡的忧伤和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