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迈在宋高宗末年出使金国。他刚到那里时,颇能表现一点堂堂使臣的气派,不肯低声下气,要求用平等的礼节与金主相见。可是,金人蛮横地把他关在使馆之中,从早到晚不供给一点食物。就这么轻轻一压,洪迈就这样关了三日才见到金国的君主。金大都督怀中提议将洪迈扣留,因左丞相张浩认为不可以,乃遣还。本词开头两句所说的就是这个故事。“拘留”即关押。“稽首”就是磕头。“垂哀”就是乞怜求饶。“敌仇”,即仇敌,这里指金国。
头两句画出了洪迈的丑态,下面三句便讽刺他道:一天的饥饿都忍受不住,就屈服了,实在可耻!汉代的苏武在匈奴十九个春秋又是怎样坚持过来的呢!“争一”,即怎一,如何经得起的意思。苏武是汉武帝派到匈奴去的一个使臣,匈奴单于逼他投降,他不肯,被流放在北海牧羊,餐风宿露,受尽折磨,始终不屈服,坚持斗争了十九年,后来终于回到长安。苏武成为坚持民族气节、不辱使命的光辉典型,所以这首词拿他来与屈辱的洪迈对比。两相对照,软骨头的洪迈不就显得更可耻了吗?
词的下片进一步对洪迈回国后的装腔作势进行揭露和讽刺。
下片的意思是说:洪迈的老子当初被扣在金国一筹莫展,又怎能指望洪迈能为国解忧呢?可是他出使归来还要吹牛,夸耀自己的辩才,真是个不要脸的蠢家伙。他这种人是一得到机会就喜欢摇头摆尾,装腔作势的。
“厥父”即“其父”,指洪迈的父亲洪皓。他也曾出使金国而被扣留,在那里呆了十五年才被放回。“无谋”是形容洪皓在金国束手无策的样子。“厥子”即“其子”,指洪迈。这两句的意思是:老子尚且无用,儿子又哪里能够为国解忧?“村牛”,也就是“蠢货”、“笨蛋”的意思。“好摆头时便摆头”,是说洪迈得着机会就喜欢摇头摆尾。
这首词的讽刺意味是很强的。因为它揭露的不仅是洪迈一个人。在南宋朝廷中,象他这样在敌人面前胆小如鼠、而对人民却威风如虎的官员,又何止洪迈一个呢!
这首诗写旅居客馆,静夜无聊之时诗人的所见所感,出色地描绘出一个异常寂静的环境,衬托出诗人寓居旅舍孤独寂寞的心情。全诗情景交融,韵律和谐。
诗的一二两句由暮写到夜,由野外写到室内,形成一种清冷、孤寂的气氛。“寒林”,除了写荒野郊景,黄叶零落,林木萧疏,还暗寓着季节。“残日”,也是一方面绘景,红日西沉,暮霭弥漫,同时也明点着时间,已近黄昏之时。冬日傍晚,乌鸦要归巢了。残晖笼罩着疏林,寒林的梢顶盘旋着归鸦,构成了暗淡凄冷的意境。第二句由外景转为内景:“壁里青灯乍有无。”陆游《秋夜读书每以二鼓为节》诗云:“白发无情侵老境,青灯有味似儿时。”乌鸦归林,旅人投宿,在此日暮天寒之际,寓居于灯影幢幢的旅舍之内,诗人心旌摇荡,思绪纷乱。
诗的三四两句由坐写到卧,由雨写到马,宣泄了一种空虚、落寞的情绪。在昏暗的灯光之下,外面下起了淅淅小雨,更使人增加愁闷。终因时间过久,解衣而卧,但怎么也不能入眠,还听到槽头的马在嚼着草料。夜阑人静,疲马嚼着残刍,窸窣之声,更使人觉得深夜的沉寂。“疲马啮残刍”,既表明时间之久,夜之深,又表现声音之弱。卧听着疲马啮着残刍,触动着诗人疲于奔波,深感孤寂的情怀,更使他久久不能入眠。
这首诗写诗人羁旅之中感到飘泊无定、前路茫然的感情,寓情于景,颇具功力。以物寓意,自然贴切。诗中的“乌”与“马”既是实景,又倾注着诗人的感情。诗人将这两物摄入诗篇,是有含意的。乌鸦暮投林,而人却无家可归,只得暂栖旅馆。疲马夜不眠,犹如人夜深仍然难寐。以景明情,含蓄蕴藉。诗人以残日的余晖,青灯的微光,小雨的细声,疲马的啮刍等自然之景,形成一种幽寂、空漠的意境,从而烘托出他的心情。
《酌》是《大武》五成的歌诗,《毛诗序》云:“《酌》,告成《大武》也。”(关于《大武》的详细介绍,可参看《周颂·我将》一篇的鉴赏文字)《大武》五成的乐舞表现的是周公平定东南叛乱回镐京以后,成王命周公、召公分职而治天下的史实。当时天下虽然稳定,但仍不能令人放心,所以成王任命周公治左、召公治右,周公负责镇守东南、召公镇守西北,即所谓“戎狄是膺,荆舒是惩”(《诗经·鲁颂·閟宫》)。楚先祖熊绎此时受封于丹阳(今秭归附近),为子爵,盖亦有协助镇守江南的用意。就《酌》诗的内容而言,前五句是成王歌颂王师的战绩,并对统兵出征的统帅表示感激之情,也就是感激和歌颂周公。后三句是成王任命周公、召公分职而治天下。当然,这时仍是周公摄政,但任命之事则不能不以成王的名义,告庙仪式的主人公也不能不是成王。故该诗的主人公表面上是成王,而实际上还是周公。《酌》向来多被认为是周公的乐舞(如郑笺云:“周公居摄六年,制礼作乐,归政成王,乃后祭于庙而奏之。”),也可证实这一点。前人或以为此诗是颂武王伐殷的,但武王并无“周公左召公右”的任命,而且诗中的“晦”也是泛指,不一定特指殷纣王。故不从。诗名为“酌”,《毛序》以为是“斟酌”之意(即“斟酌文武之道”),云:“言能酌先祖之道以养天下也。”恐不妥。“酌”亦可作汋、彴、勺等,就是以勺舀酒灌祭祖先神灵,说明该诗是灌祭祖先时所唱的歌。以歌诗而言则曰《酌》,以乐舞而言则曰《勺》,《仪礼》、《礼记》皆言舞《勺》,《勺》即《酌》。郑觐文《中国音乐史》云:“(《礼记》)《内则》曰:‘十三舞《勺》。’又:‘成童舞《勺》舞《象》。’……《勺》为武舞,其诗为《酌》之章。按诗歌之节以为舞,列为学校普通教科,故曰成童则舞《勺》舞《象》。”可见《酌》作为乐舞,在当时是与《象》舞一样颇具代表性的。它可以作为《大武》的一成与其他五成合起来表演,就像现代舞剧中的一场,也可以单独表演。具体的舞蹈动作,参见《周颂·我将》一篇对《大武》的全面介绍。
此诗文句古奥,今人读来多不解其妙。若拈出孙鑛“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陈子展《诗经直解》引,原为《孙子》中语)的评语以为启发,恐怕读者对其前半部分弦乐柔板般的从容与后半部分铜管乐进行曲般的激昂就会有一定的感悟。欣赏《颂》诗,所当留意之处,就在这如斑驳的古鼎彝纹饰的字句后所涵蕴的文化张力。
此诗描写英姿勃勃的青年形象,抒写了诗人远大的抱负。是作者七绝中以豪放胜者。光芒辐射,眩人心眼。
前两句诗人以一个少年入手,认为男儿应当奋发有为、奔赴战场。“男儿作健向沙场”一开篇诗人便直吐胸臆“男儿作健向沙场”。好男儿应去从军,在沙场上逞英豪,建功立业。这句化用乐府歌辞《企喻歌》,写得激昂慷慨,雄姿英发。接着写男子愿意为国捐躯,义无反顾之决心。“自爱登台不望乡”,要登的是单于台,受降台,而不是望乡台。十分有“出不入兮往不返”的气概。
后两句写男儿登临高台之上,勇武的形象光彩照人。“太白高高天尺五”用古谣《三秦记》以形容山高,另有“城南韦杜,去天尺五”,以形容豪门的势焰高张。这句是活用古谣的这两种意义,表示自己少年意气之盛,如太白高山,离天很近。末句再用宝刀来比喻自己的豪情,“宝刀明月共辉光”宝刀的寒光闪闪,足以令敌人胆寒。一个顶天立地的少年壮士的形象矗立在读者面前。
全诗语言豪壮,刻画的少年男儿的英武形象光彩照人,栩栩如生,读来令人振奋。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最可宝贵的时光,在这时期“作健向沙场”,让“宝刀明月共辉光”,即拿起武器戍守边防,建立功业,无疑十分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