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前四句写渡河情况。“河流迅且浊,汤汤不可陵。”起笔写出了黄河的气势和特征:水流迅猛而浑浊。“桧楫难为榜,松舟才自胜。”这里说,连桧楫使用起来都好像力不胜任,松舟也只是勉强胜载,可见河水的迅猛,渡河的危险、困难。中四句写岸畔所见。“空庭偃旧木,荒畴余故塍。”庭户是空的,旧木横躺着,像要倒塌的样子;田地荒芜了,还可以看到往日的田埂畦垄。“不睹行人迹,但见狐兔兴。”周围也看不到行人,只见狐兔横行。这里的村庄完全破败了,像《古诗·十五从军征》所写:“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这就是作者眼中所见异族政权统治下的情形。在这描写中见出作者伤感、同情、愤慨等心情。“狐兔”既以纪实,当兼喻异族统治者。由此回过头来看前面关于黄河的描写,似也有兴寄:那汹涌浑浊的河水,当影射北中国的沦丧、淆乱。南宋张元干曾将这两个比兴融在一起,写道:“底事昆仑倾砥柱,九地黄流乱注,聚万落千村狐兔?”(《贺新郎》)以愤慨中原之陷入金人之手。最后两句:“寄言河上老,此水何当澄?”这两句的意思明显是指澄清天下、拨乱反正。由于前面写有渡河情况,这两句出现就不显得生硬;又由于前面写有社会凋残、生民涂炭情况,这两句也就显得很有感情、很有力量了。这表现了作者渴望国家统一、拯救生民出洪荒的忧国忧民的思想感情。还可交代一下,“河上老”或许用河上公的典故。葛洪《神仙传》谓河上公住在黄河之滨,能预卜未来。作者“寄言”于这种决疑释惑的人物,更能见出他渴望河清心情的急切。这里的用典是浑然无迹的。
“渡黄河”这种题材在南朝诗歌中实属罕见。作者身临北境,写出了旅途的感触,从而流露了澄清天下之志。这在“江左沉酣求名者”(辛弃疾《贺新郎》)不复顾念中原块土的情形下,这诗的创作就显得很是难能可贵了。
这首诗分为两部分。前八句为第一部分,叙说澶渊之盟以前边民对契丹的抵抗和斗争。后八句为第二部分,写澶渊之盟以后,朝廷软弱无能,使边民的生活更加艰苦。这首诗采用诗中人自叙的口吻,使人感到更加真切,增强了作品的感染力。
开头两句,正是这种形势的真实写照。“家世”句是说家里世世代代都在边地居住,可见时间之久。而在这很长时期中,不仅年年都要防备契丹的侵扰,而且一年之中,时时刻刻都处在战备状态。正是这种长期的战斗生活,培养了边民健壮的体魄和勇武性格,以致孩子还没有长大就已开始练习骑马,妇女们都能弯弓射箭。边民的英武表现在各个方面,作者也会从边民那里听到或看到许多这方面的事例,如果件件罗列出来,就会拖沓冗长,没有重点,难以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诗中只写儿童妇女的“习鞍马”、“能弯弧”,取材很精。儿童习马,妇女射箭,这在别处是很难见到的,最能体现边民的尚武特点。这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不仅有着现实的依据,还同悠久的历史传统有关。河北地方,从春秋战国以来,一直是经常征战之地,当地人民,历来就有尚武之风,加之宋朝建国以来与辽国长期对峙,使尚武之风更加发展。孩提妇女都能弯弓射箭,青壮年男子更加骁勇善战。
这样英武的人民,绝不会任人侵侮,下面四句,就写边民对契丹的英勇斗争。“朝夕”表明辽军不仅攻扰须繁,而且出没无常,威胁极大。“蔑如”是说边民对契丹毫不畏惧,根本没有把他们放在眼中,表现了边民的英雄气概。因为契丹经常来犯,边民常常同他们不期而遇,一见之后即互相射杀,双方死伤常常相当。“俱”表明辽军异常凶悍,也体现了边民为保卫国土、保卫自己的和平生活而英勇战斗的精神。
上面虽然讲到残酷的战斗,巨大的伤亡,情调却是高昂的,下面转到澶渊之盟以后,情调就不同了。这次议和是宋辽关系的一个转折点,从此以后,宋朝对辽即完全采取妥协屈服的方针了。诗中的“结欢娱”,即指这次议和,这本是统治者的语言,边民引述,是对最高统治者和那帮主和派大官僚的辛辣讽刺。据和约,以后辽帝称宋帝为兄,宋帝称辽帝为弟,表面上“情同手足”,“欢娱”得很。宋朝廷用大量绢、银买得了“和平”,以为可以笙歌太平了;契丹统治者打了败仗,还得到这样丰厚的贡献,是真正得到了“欢娱”;而受苦的却是宋朝劳动人民,这大量的绢银,全都将从他们身上榨取出来。而对于边民说来,他们更要同时向宋、辽两方交纳赋税,遭遇更加悲惨。朝廷既然对辽采取妥协屈服的方针,边境上的将吏就害怕同辽发生纠纷,便约束边民,不准他们“生事”,实际上就是要边民服服帖帖听凭契丹骚扰,不得反抗。朝廷为了欺骗民众,便把这种妥协求和以求苟安一时的行径,说成是深谋远虑。“远图”本是统治者欺骗人民的话头,诗中用作反话,加以讽刺。诗的最后两句就是“远图”的具体说明。“界河”本来是中原故土,此时却成了宋辽边界,而且由于朝廷的妥协退让,住在界河上的边民,甚至连去界河打鱼的权利也被剥夺了。“不敢”,不仅是说要遭到辽军的横蛮干涉,还包括宋朝将吏的制止,因为他们害怕得罪辽军。末两句极为悲愤沉痛,是对朝廷的尖锐谴责。
这首诗写法同杜甫的名篇“三别”相同,都是采用诗中人自叙的口吻。这样写可以使人感到更加真切,增强作品的感染力。诗中把澶渊之盟的前后作为对照,也使得对朝廷主和派的揭露更加深刻有力。欧阳修前期在政治上站在以范仲淹为代表为改革派一边,对辽和西夏主张坚决抵抗,反对妥协。他在庆历三年(1043年)写的《论西贼议和利害状》,就主张对西夏采取强硬态度。这首诗正是这种政治主张的反映。
《塞翁失马》通过一个循环往复的极富戏剧性故事,阐述了祸与福的对立统一关系,揭示了“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的道理。如果单从哲学角度去看,这则寓言启发人们用发展的眼光辩证地去看问题:身处逆境不消沉,树立“柳暗花明”的乐观信念;身处顺境不迷醉,保持“死于安乐”的忧患意识。
从寓言本身包含的思想倾向来看,存在与主流思想不和谐的因素:“居一年,胡人大入塞,丁壮者引弦而战。近塞之人,死者十九。此独以跛之故,父子相保。”胡人大举入侵,国难当头,青壮年都拿起武器去打仗了,而且有那么多的人在战场上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足见战争之惨烈。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善术者”父子没有尽匹夫之责,倒是“以跛之故”保全了性命。
问题不在于“父子”是否上战场,毕竟年老和腿瘸的客观现实给了他们没上战场的理由。问题的关键是作者把“父子”因为没有上战场而保全了性命当做了莫大的“福”分,并为之而庆幸。这与培养爱国主义感情、道德品质,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的要求很不一致。
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善术者”因为腿被摔瘸了而没有为国尽力,理当感到遗憾甚至惭愧,特别是在有那么多战死者的情况下,作为苟活者,应该感到内疚甚至耻辱才是。但“父子”没有,他们只是庆幸,庆幸“堕而折其髀”的灾祸,庆幸逃脱了去战场捐躯”,庆幸继续活下去的福气。
这里没办法去讨论战争的正义与否,毕竟只是一则寓言,是为了诠释一个道理而演绎的故事。如果单从祸福相互转化的关系去看,对这则寓言不能有什么非议。但既然选入了中国的学生教材,就应该特别在乎是否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了。
在一定的条件下,好事和坏事是可以互相转换的,坏事可以变成好事,好事可以变成坏事。“塞翁失马”的故事在民间流传了千百年。无论遇到福还是祸,要调整自己的心态,要超越时间和空间去观察问题,要考虑到事物有可能出现的极端变化。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