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通篇都是祝福词。全诗以“既”字领起,用的虽是赋法,但并不平直,相反,其突兀的笔致深堪咀嚼。而“既醉以酒”,表明神主已享受了祭品;“既饱以德”,表明神主已感受到主祭者周王的一片诚心,更为下文祝官代表神主致辞祝福作了充分的铺垫。享受了主祭者献上的丰盛的美酒佳肴,对他的拳拳之意不能无动于衷。因此,神主愿意赐给献祭人各种福分,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
诗的前两章,讲的都是享受了酒食祭品的神主的心满意足之情,他深感主祭者礼数周到,便预祝他万年长寿,能永远获得神所赐的幸福光明。而第三章末二句“令终有俶,公尸嘉告”,直接点出公尸,说明下文均为神主具体的祝福之辞,诚如陈子展所云,“为一篇承上启下之关键”。如果把此诗比为一篇小说,则前两章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法,而后五章用的是第三人称叙述法,第三章则是两者的过渡。“其告维何”“其类维何”“其胤维何”“其仆维何”云云,等于现代汉语“他的……是什么?他的……是……”这样的结构。这五章中,除第三章是答谢献祭人的隆重礼节外,其余四章都是祝福的具体内容。从尽孝、治家、多仆几个方面娓娓道来,显出神意之确凿。诗的中心词不外“德”“福”二字,主祭者周王有德行,他的献祭充分体现了他的德行,因此神就必然要降福于他。而神主所宣布的将赐之福,在诗中主要是属于家庭方面而不是属于军国方面的,颇显示出此诗颂祷的倾向性,对一般读者来说这似乎也更有亲切感。
从诗的艺术手法看,善于运用半顶针修辞格是此篇的一个特色。《诗经》中运用顶针修辞手法屡见不鲜,但像此篇这样上文尾句与下文起句相互绾结,而重复只在上句的末一字与下句的第二字那样的修辞方法(姑称之为半顶针修辞),却是并不多见的。其实,接第三章“公尸嘉告”句的第四章“其告维何”句、接第五章“永锡尔类”句的第六章“其类维何”句、接第六章“永锡祚胤”句的第七章“其胤维何”句、接第七章“景命有仆”句的第八章“其仆维何”句,若改为“嘉告维何”“尔类维何”“祚胤维何”“有仆维何”,也完全可以,这样各章之间便以纯粹的顶针格相贯连。但此篇的作者却蹊径别出,不取上下章衔接文字完全重复的纯顶针格,而仍收“蝉联而下,次序分明”(方玉润《诗经原始》)之效,并别具曲折灵动之势,实在令人拍案叫绝。这章与章的半顶针衔接又与各章章内的纯顶针修辞(如“高朗令终”与“令终有俶”、“朋友攸摄”与“摄以威仪”、“君子有孝子”与“孝子不匮”)连成一片,产生了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效。由此可见,颂诗的表现力也相当强。
这是一首写早秋景色的咏物诗。诗人以清丽的笔调描绘了遥夜、清瑟、西风、翠萝、残萤、玉露、早雁、远山、落叶等初秋景色。在描绘过程中,诗人从听觉及视觉的高低远近着笔,落笔细致,层次清楚。无论写景还是用典,都贴切自然,紧扣“早秋”这一主题。
诗的前四句写初秋的夜景:
“遥夜泛清瑟,西风生翠萝。”漫漫长夜,荡漾着清冷的瑟音;凛凛西风,吹拂着青萝轻轻飘荡。
“残萤栖玉露,早雁拂金河。”几只残存的萤火虫,栖息在沾满白露的野草上;清秋的拂晓,一行大雁掠过朝阳初照下的河面。
诗的后四句写初秋的早晨:
“高树晓还密,远山晴更多。”曙光初照,高大的树木依然枝叶繁茂;晴空万里,峰峦迭翠,层次格外分明。
“淮南一叶下,自觉洞庭波。”古人说“一叶落而知天下秋”,如今见到淮南一叶飘零,我自然感觉到:洞庭湖的秋天就要来了。
词写深深之恋,颇有李商隐《无题》的韵味。李诗写别后相思,希望有人传书递简:“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欧词写虽有青鸟传信,却仍不能相唔之苦。
作者表现这种缠绵悱恻之情,出以含蓄之笔,构思跳跃性较大,是其特征。“见好花颜色,争笑东风。双脸上,晚妆同。”这四句无难字,字无僻义,写的是女子貌美如花,其超忽处在忽见春花,忽生联想,轻灵自然,比喻而兼有起兴作用。需要思考的是见者,思者是谁,如系女子,迹近自夸,不免减色,所以突兀而起的一句主语是作为男子的抒情诗主人公。他在无边的春色中看见在东风里摇曳而色泽艳丽的花,就好像又一次目睹了自己所爱的那位女子晚妆后的容颜。可惜一见之后,她孤处深闺,连春光也难以照射进去。他想象她和自己一样别后不能重逢,一定十分痛苦。“三五夜,偏有恨,月明中。”农历十五日夜,月亮圆了,清辉在地,按常情正是令人赏心悦目之际,可她偏有幽恨。这样连用三个三字句便把女子月圆人不团圆的悲感和夜不成眠的苦况含蓄地写出来了,堪称神妙之笔。
如果说上片是写词人眼中、心中的女子,那么下片是写词人自己的“偏有恨”和热望获得幸福生活之情了。从上片的描写看,词人确实是绵绵相思,不能自己。他虽然“信曾通”,但仍无缘相见,一个“曾”字写出了时间之久,失望之大。“满衣犹自染檀红”是睹物伤怀,回忆往事。唐五代妇女涂口唇或晕眉喜用檀。韩偓《余作探使因而有诗》说“檀口消来薄薄红”。汤显祖评此词专论说:“画家七十二色中有檀色,浅赭所合,妇女晕眉色似之。唐人诗词惯喜用此。”作者这句是说当日相唔,女子啼哭时檀红染上了自己的衣服,而今只能空对啼痕了。想到这里,他羡慕起自由自在任意飞翔的双飞燕了:“恨不如双燕,飞舞帘栊。”欧词《贺明朝》下片也说:“碧梧桐锁深深院。谁料得两情,何日教缱绻?羡春来双燕,飞到玉楼,朝暮相见。”它可以移作“恨不如”两句的注释。
最后三句“春欲暮,残絮尽,柳条空”,以景语作结,把时光的流逝写得愈具体,愈生动,愈能强化相思之情,也能给人更多的回味。
《诗经·周颂》所载《大武》乐章歌诗六首,它们反映的是周朝初年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在叙事上具有纪实性和连续性。六首都有相应的歌舞形态,其首尾系序幕和谢幕,主体部分是中间四段。
《大武》的乐曲早已失传,虽有零星的资料,但终难具体描述。然其舞蹈形式则留下了一些粗略的记录,可以作大概的描绘。第一场,在经过一番擂鼓之后,为首的舞者扮演周武王,头戴冕冠出场,手持干戚,山立不动。其余六十多位舞者扮武士陆续上场,长时间咏叹后退场。这一场舞蹈动作是表示武王率兵北渡盟津,等待诸侯会师,八百诸侯会合之后,急于作战,而周武王以为伐纣的时机尚不成熟,经过商讨终于罢兵的事实。第二场主演者扮姜太公,率众舞者手持干戈,奋臂击刺,猛烈顿足。他们一击一刺,做四次重复,表示武王命太公率敢死队闯犯敌阵进行挑战,武王率大军进攻,迅速获胜,威振中原。第三场众舞者由面向北转而向南,表示周师凯旋返回镐京。第四场开始时,众舞者混乱争斗,扮周、召二公的舞者出而制止,于是众舞者皆左膝跪地,表示周成王即位之后,东方和南方发生叛乱,周、召二公率兵平乱的事实。第五场,众舞者分成左右两大部分,周公在左、召公在右,振动铃铎,鼓励众舞者前进,表示成王命周公镇守东南,命召公镇守西北。第六场,众舞者恢复第一场的位置,作阅兵庆典和尊崇天子成王的动作,表示周公平乱以后,庆祝天下太平,各地诸侯尊崇周天子。
《大武》六成对应六诗,据《毛诗序》“《武》,奏《大武》也”、“《酌》,告成《大武》也”的说明及《左传·宣公十二年》所记楚王之言“武王克商,……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其三曰:‘铺时绎思,我徂维求定。’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则可确定四篇,另两篇,王国维认为其中一篇即此篇《般》,他并且认为它当是《大武》六成的歌诗,说:“《酌》《桓》《赉》《般》四篇,次在《颂》末,又皆取诗之义以名篇,前三篇既为《武》(指《大武》乐舞,非《周颂》中之《武》篇)诗,则后一篇亦宜然,……至其次第,则《毛诗》与楚乐歌不同,楚以《赉》为第三,《桓》为第六,毛则六篇分居三处,其次则《夙夜》(王氏认为即《昊天有成命》)第一,《武》第二,《酌》第三,《桓》第四,《赉》第五,《般》第六,此殆古之次第,……与《乐记》所纪舞次相合。……《般》云:‘於皇时周,陟其高山。’则与‘六成复缀以崇’(《乐记》中语)之事相合,是毛诗次第与《乐记》同,恐是周初旧第,胜楚乐歌之次第(《左传》所引《大武》之次第)远矣。”(《周大武乐章考》)但高亨认为王氏之见过于相信毛诗篇次,他确定《般》是《大武》四成的歌诗,指出从诗中所述,表明“周朝广大的疆土,有小山大山,有小河大河,普天之下包括当时的边疆,都遵奉周朝的命令,很明显是中国统一的景象,是征服南国后的景象”,既然“诗的内容和《大武》舞第四场所象征的故事如此相符合,那末《般》篇是《大武》舞第四场所唱,是《大武》诗的第四章,也是很明显的”(《周代大武乐考释》)。
《大武》四成的舞蹈是表现周公东征平乱、至于江南的事迹的。作为《大武》四成的歌诗,《周颂·般》和《周颂·武》一样,是四言七句,语言虽然非常简练,但是用了“高”“乔”“敷”“裒”等表示空间之大的字眼,用了最能体现空间感的山峰河流来实化这种象征、隐喻周室伟大的空间之大,便具有一种雄浑的气魄,体现了圣王天下一统的恢宏之势。
起首一句“於皇时周”,就是在赞叹周朝。因为周代既是第一个以“华夏”自称的朝代,对中国文化影响深远,又是孔子所终身向往的“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的礼乐之邦的完美典范,因而,后世在读到和用到这些含有“周”字的古文时,就可以直接将周王朝代入为是属于中华民族共有的国度风范。
“陟其高山”,登上了高山。巡视四海,自然要登山临水,祭拜天地。置身高岗,看到的是“嶞山乔岳,允犹翕河”。这两句形容的场景是:俯瞰群山,仰望岳峰,眺望百川,汇于一脉,俯仰天地之间,山河尽收眼底。这是属于王者的格局,这是巡视河岳的眼界,这是颂诗吐纳的气势。
正因为有了这俯仰之间气势如虹的胸襟与豪情,所以才有最后的升华之句:“敷天之下,裒时之对,时周之命。”这是在说明天下的归心与时局的顺遂,也是说国家的天时地利人和。
因此,《周颂·般》作为《周颂》诗里的最后一篇,虽短小精悍,却气韵冲天,势比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