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从题目“赠道者”可以看出,诗赠送的对象是个道士,从诗的内容看,这是个女道士。此诗题目一作“赠送”。如果是后一个题目,那么,他写赠的对象就不一定是个女道士。但无论用哪一个题目,都不难看出,诗人所要着意描绘的是一个漂亮的白衣女子,并且对她的美色是颇为倾倒的。
首句中的“麻衣如雪”,出于《国风·曹风·蜉蝣》,这里借用来描画女子所穿的一身雪白的衣裳。在形容了女子的衣着以后,诗人又以高雅素洁的白梅来比拟女子的体态、风韵。次句中的“微妆”,是“凝妆”、“浓妆”的反义词,与常用的“素妆”、“淡妆”意义相近。“笑掩”写女子那带有羞涩的微笑。这女子是如此动人,她曳着雪白的衣裙,含情脉脉地微笑着,正姗姗来到诗人的梦境。
从甜蜜的梦境中醒来,诗人不禁浮想联翩,以致在他眼前呈现出了一个富有诗意的美丽境界:他仿佛看到这一女子来到越国的一条溪水边,走进一群穿着红色衣裳的浣纱女子中间;那风姿,那神韵,是这般炫人眼目,就像是开放在一片红色荷花中的一朵亭亭玉立的白莲。这两句,以“若”字领起,说明这是诗人的假想之词。首两句说的是女子的神,此两句则是说女子的形,然而在写法上却不似前两句作直接的描绘,而以烘托之法让人去想象和思索。当女子置身于漂亮的越女中间时,她便像是红莲池中开放的一朵玉洁冰清的白莲;她的婀娜娇美,自然不言而喻了。
在表现手法上,此诗主要采用了拟物的手法。一处用“一枝梅”,一处用“白莲”,后者尤其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当然,以莲花比美人,并不是武元衡的独创。稍晚于武元衡的白居易也曾以莲花比女子,如“姑山半峰看,瑶水一枝莲(《玉真张观主下小女冠阿容》)。但比较地说,白居易只是运用了拟物一种手法,以形象显出单纯的美;武元衡在拟物时,兼用了烘托的手法,让诗中女子在一群越女的映衬下亮相,然后再过渡到莲花的比拟上,更有一种优美的意境和特殊的艺术效果。不过,全诗的情调只是在吐露对白衣少女美貌的神往之情,诗旨便不可取了。
这是一篇具有独创性的传记文学作品,写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儿童区寄被两个强盗劫持后,凭着自己的勇敢机智,终于手刃二盗,保全了自己。作者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征,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刻画出一个勇敢机智、不畏强暴而又纯朴憨厚的少年英雄形象。全文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具有类似“引言”的性质。
第二部分是传文本身,这部分曾入选初中语文教材。“引言”部分叙写了越地有一种劫缚小孩和成人“屈为僮”的恶俗,而官府不问。所以无数弱小者被劫缚而“少得自脱”。只有小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可见作者对这种恶俗非常不满,对对不制止这种恶俗反而以此谋利的官府十分憎恨,对反抗豪贼获得胜利的区寄则极其赞赏。传文本身则写了关于区寄的真实故事:区寄被两个强盗劫持后,凭着自己的勇敢机智,终于手刃二盗,保全了自己。作者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征,从不同角度有层次、多侧面地进行刻画,把一个小英雄写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特别是文中有关区寄语言和动作的描写,值得仔细品味。
传文本身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记叙区寄智杀第一个强盗的经过。可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遇劫的经过,这是故事的缘起,由此引出“智斗”的故事。第二层写区寄智杀第一个强盗,区寄的这次反抗行动显得既小心谨慎又坚决果断。
第二部分记叙区寄智杀第二个强盗的经过。可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机敏地对付第二个强盗,表现了非凡的机智和勇敢。第二层写区寄智杀第二个强盗,并且“愿以闻于官”,表现了他很聪明,知法懂法、知事明理。
第三部分是事件的尾声,也分两层。第一层写区寄不肯为“小吏”,被护送还乡,表现了他纯朴憨厚的性格。第二层写“乡之行劫缚者”对区寄杀盗一事的反应,从侧面表现了区寄的惊人勇敢。
文章塑造了一个少年英雄形象。区寄的英雄品质首先表现为机智。他假装哭,用刀断绳,与贼周旋,用火断绳,而且能报告官府,知法懂法。其次表现为勇敢。他临危不乱,用火断绳时烧伤了手也没有影响他的冷静。再次是淳朴。他放弃做官、不慕名利,表现的是劳动人民的淳厚朴实的品质。同时,文章用豪贼的愚蠢来衬托区寄的机智勇敢。文中的豪贼一方面非常凶狠,另一方面又非常愚昧。一贼把刀插在路上,区寄拿到刀就可以杀了他。这充分显示了豪贼的愚蠢。另一贼竟然对区寄杀了他的同伙没有起戒心,的确愚蠢至极。两贼自私自利,互相算计,这正给了区寄脱身的大好机会。在写作手法上,文章采用正侧面像结合的方法,正面描写区寄的形象,同时侧面烘托人物的形象性格及其精神的震撼力量。作者希望借此揭露劫杀成风、贩卖人口严重、官府对强盗行为的姑息与放纵的黑暗社会,赞扬、歌颂区寄面对强敌机智勇敢的大无畏精神。
总之,全文表现了区寄这位少年英雄机智勇敢的性格和不畏强暴的斗争精神,也反映了唐代中期黑暗腐败的社会现实,同时也表明,封建社会里,人民不能指望官府,只能依靠自己的斗争,才能摆脱苦难。
子产不毁乡校和周厉王监谤的故事,人们都不陌生。但韩愈却在他的《子产不毁乡校颂》中把二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这就使人感到很有新意,而且能够从中得到深刻的历史教训。
春秋时,“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当时执政的是子产,他以礼法纲纪治国,进行了一些大胆改革。这就招致一些人的不满,批评,甚至攻击。有人建议毁乡校,子产坚决反对。他说:“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同导),不如吾闻而药之也。”(见《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子产对别人的批评采取的这种态度,是完全正确的,用现在的观点来分析,也是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的。两千多年前的子产能够有这样的气度和认识,是十分难能的。孔子对子产的作法也十分赞赏。据《左传》记载:“仲尼闻是语(指上述子产的话)也,曰:‘以是观之,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孔子把仁当作崇高的政治、伦理道德的标准,从不轻易以仁许人,现在居然据此即称子产为仁。这说明孔子认为这种作法就是仁的一种表现,为什么呢?因为这种作法和孔子的中庸学说是一致的。孔子的所谓中庸,并不是要人们对人处事不分是非,模棱两可。对于那种巧言令色的佞人、乡愿,孔子是非常鄙视的。孔子的所谓中庸,就是“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礼记·中庸》)孔子曾经说过:“君子之行也,度于礼,……事执其中。”(《左传·哀公十一年》)中庸学说承认事物存在着对立的两端,互相矛盾,又互相联结,应取长补短,以得其中,否则就会“过犹不及”(《论语·先进》)。要避免事物的任何一端超过了界限(用现代哲学的术语来说就是“度”),就要求使两端(即矛盾的双方)都能及时暴露出来,使人们及时了解,采取措施,否则就会使问题堆积起来,变得积重难返,甚或酿成大祸。子产说“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否则“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同导),不如吾闻而药之也。”这些话正是这个意思。
正确的认识方法,导致了良好的效果。当子产执政头一年,有的人对他整顿田地疆界和沟洫等改革措施不理解,不满意,就怨恨他,叫喊“孰杀子产,吾其与之!”正如韩愈在诗中所说的“国口嚣嚣”,仇视到了极点。但子产既不因为这些人的不满而停止自己的改革措施,也不对不满的人采取镇压(毁乡校)的办法。而是如韩愈所说的那样,“善也吾行,不善吾避”。结果,子产执政三年之后,舆(国)人诵之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郑人从实践中认识到子产的正确,对子产的态度也从仇恨变成爱戴,起了根本的变化。正因为如此,韩愈在诗中称颂“维是子产,执政之式(榜样)。”这样的颂词,子产是当之无愧的。
韩愈在诗中,也举了反面的例,就是《国语·周语》中著名的周厉王使卫巫监谤的故事。周厉王暴虐无道,国人批评他,他不但不改,反而派卫巫监谤,加以镇压。大臣召公劝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建议他多方设法听取各种意见,然后斟酌采行。但是,厉“王弗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可能是由于吸取了周厉王失败的教训,子产才能悟出乡校不可毁的道理(前面引述的子产的一些话和召公的话很相似)。
经过这样的对比,韩愈在诗中说:“成败之迹,昭然可现。”他通过两个历史故事,两种方法带来两种结果,说明管理国家应该采取甚么方法。当然,韩愈只是从巩固封建制度的立场出发的,但从认识论角度看,却有普遍的意义。
韩愈最后为子产的善政“化只一国”(他的教化只限于一个郑国),而大发感慨。”四海所以不理,有君无臣,谁其嗣之?我思古人。”韩愈以为天下之所以得不到正确的治理,就在于没有称职的良臣。因此,他对子产特别怀念。其实,在古代的封建社会,象子产这样的良臣,是很难被重用的,纵使一时能执掌权柄,实施改革,也免不了要遭到保守势力的攻击,一旦失势或死亡,其改革的善政便又复归失败,即所谓政以人举,也必以人亡是也。
历史的经验证明,健全的政治,不能只靠个别的圣君贤相,而要靠健全的政治法律制度,以保证人民群国可以批评议论执政者及其作为,社会上各方面的不同意见也都能及时反映出来,以便使人们通过实践、试验和比较,认识真理。否则就会如韩愈在诗中所说的“下塞上聋,邦其倾矣!”同时,制度还要保证使那些思想品质好、有才干的人材能不断地被选拔出来,担任重要的职务,使他们能大展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