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审言在狭窄的领域里是一个天才。如果他生活在诗歌范围较广阔的时代,或拥有反抗的、冒险的诗歌个性,那么他将可能成为一位重要的诗人。按照实际情况来说,他致力于将诗歌写得直率优美,这在当时的宫廷诗人中是罕见的。杜审言首先是一位文体家,他的作品具有特别的价值——精练的词语和轻度的句法转换,这是无法翻译出来的。甚至连他的正规宫廷应景诗,也闪耀着流畅的光芒,使其他宫廷诗人显得呆板。这组诗就是这样的典型例子。
其中,第一首诗的首联被《唐人句法》引为对句典范,保存在宋代的诗论集《诗人玉屑》中。这一联作为开头是突兀的,它的风格及自然景物支配人类建筑的主题,更适于放在中间部分。次联修正了开头的突兀,写进了宴会,描写酒杯正漂浮在溪水上,并表现求仙主题,正在烧煮石髓作为长生不老药,至少这是诗人闻到粳香后的联想。三联描写柳叶或虫丝垂挂在雾中,仿佛“绾”住了雾;悬挂的藤蔓在风中飘拂,似乎牵住了风。诗人将隐喻的因果关系倒置,这一手法后来在律诗中很流行,杜甫就经常运用。尾联是惋惜的传统结尾。除了尾联,每一联都是佳对,但互不关联,只是以韵脚和宴会的实际情况串联在一起。
第二首诗说作者跟韦承庆两个人在宴会后尽情欣赏美景,游玩享乐,辞句非常优美。
第三首诗说带着琴瑟,吟诗作画,野餐登山,一直玩到夕阳西下,非常尽兴。
第四首诗也是一首特别优美精巧的宫廷诗:这首诗也以一联适于中间位置的对句开头(应该指出,组诗之一的开头是恰当的),尾联将传统的“天已晚了,该回去了”的结尾翻新,写参与宴会者不愿意离开眼前的美景,虽然他们知道不能不离开。
第五首诗写参与宴会者对宴会周围的美景十分留恋,离开时还要相约他日重来游玩欣赏。
《国风·豳风·伐柯》是首男子新婚燕尔时所唱的歌,描述了他婚姻的美满。首章明白告诉读者:媒妁是使两人好合的人。男女双方的结合,要有媒人从中料理,婚姻才得以成功。作者说得斩钉截铁,不容置疑,其道理就像做个斧柄那样简单明白,兴中有比,比喻浅显易懂。
诗的第二章赞美了新婚的妻子,但奇怪的是,一不赞其年轻貌美,二不言其和顺温柔,独独说“笾豆有践”,赞赏其善于料理祭祀宴飨事宜。这是很值得注意的。
“我觏之子,笾豆有践”,男子很兴奋地看到,他的新婚妻子料理宴席祭祀有经验。封建社会里,娶妻是以祖宗“血食”、延绵家族为目的,因而理想的女人不是貌美、健康,能生儿育女,而是能够辅佐宴飨祭祀。“椒聊之实,蕃衍盈升。”“椒聊之实,蕃衍盈掬。”(《国风·唐风·椒聊》)暗示这位女子的外貌,是一个多子多孙的美女子。
诗中的男主人公满心欢喜因为娶这样的女子为妻。他郑重提出“笾豆有践”这一点并因此而满心欢喜,宣布其婚姻的美满。认为只有懂得笾豆之事,才真正“宜其室家”。这些都从侧面反映出了封建的伦理观念、宗法观念已经渗透到婚姻生活中,成为衡量爱情是否美满的准则了。
此诗从语义上分析,有两重意义,一是文本的表层语义,二是作为引申隐喻的深层语义。
从文本语义来说,《伐柯》以砍伐一支合适的斧头柄子作比喻,说男子找一个心目中的妻子,如斧头找一支合适的柄子一般,要有一定的方法程序,也要有媒人、迎亲礼等基本的安排。男子心中的得意,情绪的兴奋,都凝聚在这首自得自悦的欢歌中。在古代诗歌中,常以谐音示意。“斧”字谐“夫”字,柄子配斧头,喻妻子配丈夫。诗中所说“匪媒不得”“笾豆有践”,也是具体地写出古时娶妻的过程:媒人两家介绍牵线,最后双方同意,办了隆重的迎亲礼仪,妻子过门来。这是中国古代喜庆民俗的场景,也表示中国人对婚姻大事的严肃重视。
从引伸隐喻义来说,重点落在“伐柯伐柯,其则不远”这两句诗上。此处的伐柯,已经不是丈夫找妻子那样狭义的比喻,而是广义地比喻两种事物的协调关系:砍伐树枝做斧头柄,有斧与柄的协调关系;做其他事情,也有两方面的协调关系。要协调两方面的关系做到好的柄子配上好的斧头,那就不能背离基本的原则方法(“其则不远”)。如果砍下的枝条歪七扭八,过粗或过细,都不能插进斧头眼中,成为适手的斧柄。砍取斧柄,要有一定的要求、原则、方法。那么,协调一件事物或一种活动的双方,也要有一定的要求、原则、方法。从具象的斧与柄的关系,上升到抽象的一体两面的关系,这个比喻就有了广泛的意蕴,启示了一个事物发展的共同规律:按一定原则才能协调。后人常用“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来表示有原则的协调关系,来引指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活动,就是从广义的比喻性来理解这两句诗的。
这首诗还蕴含着深刻的辩证思想:一方面强调“匪斧不克”、“匪媒不得”,因为运动变化需要一个中介,所谓“自内出者无匹不行”,或如阳明子所言“天下未有不履其事而能造其理者”。另一方面又主张不能心外求理,“伐柯伐柯,其则不远”,运动变化的根源在于自身,外面的中介只是“应”,“感”才是运动变化的主宰,或云“自外至者无主不止”。整首诗是在阐述《易传》“无平不陂,无往不复”的道理,前半部分说“无平不陂”,后半部分说“无往不复”。
此诗歌者采取了设问的方式,从最浅显的比喻入手,言简意赅,形象鲜明,把娶妻必须行媒的道理说得很明确、很具体,给人一种不可置疑的印象。诗意单纯明朗,语言朴素自然。在一问一答的陈述中,歌者那喜形于色的情态也跃然纸上。由于此诗说到娶妻要有媒妁之言,再加上“伐柯”的比喻朴素明朗,浅显易懂,后世遂以“伐柯”“伐柯人”称作媒人,称替人做媒为“作伐”“伐柯”“执柯”。
此时王世贞与李攀龙主盟文坛,名重天下。登太白楼,追寻前朝天才诗人的足迹,心中有很多感想。所以,诗的一开头就写当年李白登楼情景:“昔闻李供奉,长啸独登楼。”不称“李太白”而称“李供奉”,称李白刚刚去职的官衔,这就巧妙地交代了李白登楼的时间和背景,李白到山东任城,是在任翰林供奉之后,并说明他虽然被“赐金放还”,却满不在乎,照样地纵情诗酒,放浪山水之间。“长啸独登楼”,“长啸”是魏晋时代阮籍嵇康的名士风度撮口发出悠长情越的声普。这个细节描写,突出了李白的潇洒风神。一个“独”字,更写出其超逸不群和“眼高四海空无人”的气概。
“此地一垂顾,高名百代留。”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座本来不为人注意的济宁南城小楼,一经大诗人“垂顾”,从此百代留名了。这里流露了王世贞景慕、缅怀李白之情,在无限景慕中,也隐隐蕴蓄着作者追踪比附之意。王世贞此时想的是:当年李太白垂顾此地,百代留名,我王世贞如今也来步他的后尘了。明里是颂扬前贤,暗里寄寓着个人的抱负。
“白云海色曙,明月天门秋。”王世贞写自己登楼望断天涯的情景。可是诗人笔下之景,并非全是济宁城楼即目所见,而更多的是作者心中想像的一种海阔天高的境界。此时登上太白楼的王世贞思接千载,多么想与才华盖世的李太白精神上千古相接。于是,他也像李白那样,运用充满神奇幻想的浪漫主义笔法表现自己对这位天才诗人的神往。李白《登太白峰》:“太白与我语,为我开天关。愿乘冷风去,直出浮云间。”王世贞在登临凭吊之际,也进入李白写的那种幻觉境界:仰望海天,明月当空,曙光朦陇,仿佛自己也听到诗仙李白的召唤,即将凌虚乘风而去,进入天界之门,去与他“相期邀云汉”了。
当他猛然从幻境中清醒过来时,又从天上跌落尘寰,不禁产生一种失落感。他感叹:像李白这样的夭才多少年才出一个,酒楼啊酒楼,自李白光临之后,还会有像他这样的人再来登临,使酒楼重新蓬壁生辉么?“欲觅重来者,潺湲济水流。”他心潮澎湃,望着东流入海的济水出神:那i滔滔江水啊,洪波涌起,后浪逐前浪,一浪高一浪。“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人类发展史文学发晨史,也是这样。他感咽的神情中,大有“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几百年”之慨。
这首《登太白楼》写作上一个显著的特色,把李白当年登楼和自己今日登楼捏合到一起写,明写大白,暗写自己,写得极有才情,极富个性,表现了王世贞敢于与李白攀比的雄心、气魄,李贽称王世贞“少年跌宕,······气笼百代,愈不可一世”(《藏书》卷二十六)。王世贞这种个性,在这首诗中表现得很突出。这首诗写得也像李白,海阔天空,气条调古,颇得李白诗歌之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