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作于唐代宗大历元年(766年),当时杜甫正流寓夔州,因瞻拜武侯祠有感而作此诗以悼念诸葛亮。该诗前两句描写庙内、外的景色,描写山之空寂,也暗示武侯一生的志业早已随岁月而消逝,回首往事一切皆空。后一联诗以短短十个字概括了诸葛亮的一生,道出了武侯放弃早年隐居南阳的生活而终身尽瘁国事,以身许国、义无反顾的境遇和心情。
“遗庙丹青落,空山草木长。”这两句写诗人瞻仰武侯庙所看到的一片萧条破败的景象。上句写庙。诗中“丹青”,指庙中的壁画;“落”,剥落、脱落。从“遗”字和“落”字可想而知,前来祭拜的人很少。想当年诸葛亮为蜀汉的创建和巩固,倾注了毕生的心血,而诸葛亮的遗庙竟是这样的景象,诗人顿生感慨。再看下句,诗人站在武侯庙放眼四望,周遭环境也是如此的空寂和荒凉。“空山”,指白帝山。诗人用一个“空”字,似乎是说这山上什么也没有,空空如也,说明人迹稀少;一个“长”字,说明草木无忧无顾地生长,倒很茂盛,进一步反衬出武侯庙位于一片荒山野草之中,是多么的令人感伤!
“犹闻辞后主,不复卧南阳。”这两句由武侯庙写到诸葛亮,对诸葛亮的出山辅佐刘备以及后主,赞叹有加。诗人似乎还能听到诸葛亮作《出师表》辞别后主的声音,可他壮志未酬,病死军中,在也无法功成身退,回到故地南阳啊。上句“犹闻辞后主”,“辞后主”,蜀建兴五年(227年),诸葛亮出兵汉中,实行伐魏,临行上《出师表》,向后主刘禅辞行,告诫后主要亲君子,远小人,表明自己的一片忠贞之心。下句“不复卧南阳”是上句的继续,由于诸葛亮将一生献给蜀汉事业,在也不能回到他的躬耕之地南阳了。“南阳”,郡名,诸葛亮曾躬耕于此。“不复”二字,既写出了诸葛亮为报答刘备三顾之情,将一生献给蜀汉事业的伟大功业和奋斗精神;也表达了诗人对诸葛亮的赞叹之情和无法功成身退返故乡的惋惜之情。
这首诗虚实相生,融情于景。清代王夫之在《姜斋诗话》中说“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分。神于诗者,妙合无限。巧者则有情中景,景中情。”这首诗可以说是情景交融的代表作,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
诗人通过动静交错,以动显静的写法描绘西湖一年四季,各个时节美景不同,游人络绎不绝的美景,下片诗人描绘了西湖黄昏的时刻倚栏向西天远眺,单间芳草斜阳,一片瑰丽;水远烟微,引人遐想远的画面跃然纸上。也表达做人最爱黄昏时刻的西湖。这首词如同一幅清丽活泼、空灵淡远的风景画,美不胜收,清新可爱,令人留连忘返。。
欧阳修特意游览西湖,于暮春败景,歌散人去之处发现了特殊的美感与韵味。 作为西湖的老熟客,作者就在该篇用审美的语言把西湖的好处给介绍出来。
该词上片是说,西湖的第一点好处,是在于“佳景无时”——一年四季风景皆佳,春景、夏景、秋景、冬景各有各的妙处;一天之中,无论晓景、午景、黄昏之景,也都各具特色。正因为如此,一年到头,一天到晚,都有车马载着游客翩翩而至。人们往往在花间饮酒,用醉眼观景,直至尽兴方归。
在下片中,作者则告诉人们,虽然西湖“佳景无时”,但好中选好,最妙的还是黄昏之景。闲倚栏杆向西天远眺,单间芳草斜阳,一片瑰丽;水远烟微,引人遐想;而最让人感到惬意的是,水边草地上,高洁潇洒的白鹭在自由自在地飞翔……该词末两句营造出了耐人寻味的意境。欧阳修晚年定居颍州,目的就是在这里度过他的桑榆晚景,他对西湖黄昏之景情有独钟,这是符合一个垂暮老人的心理常态的。
作者写西湖美景 ,动静交错,以动显静,意脉贯串,层次井然,显示出不凡的艺术功力。这首词通篇写景,景中寓情,反映的虽是个人生活感受和刹那间的意绪波动,但词境清隽疏澹,一扫宋初词坛上残余的“花间”习气。全词意境开阔,明丽晓畅,清新质朴,读来确有耳目一新之感。
这首词如同一幅清丽活泼、空灵淡远的风景画,美不胜收,清新可爱,令人留连忘返,从中足见欧公乃词坛写景高手。
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