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自首句到“吏能”句,是讥时,讥刺宋神宗,王安石对外开边,对内变法,本想富国强兵,结果事与愿违。神宗即位不久,鉴于宋王朝同辽国和西夏的屈辱和约,有增强兵备,“鞭笞四夷”之意,先后对西夏和南方少数民族用兵,故此诗前八句首先讥刺开边。为了铸造铜制虎符,调发军队。已“椎破(以椎击破)铜山”,大量采铜,可见征调军队之多,这是夸张的写法;但熙宁七年(1074)九月置三十七将,皆给虎符,则史有明文记载;这一年八月遣内侍征调民车以备边,十一月又令军器监制造战车,“伐木作车轴”也是事实;取鼍皮以张战鼓,虽史无明文,但征集牛皮以供军用却与此相似。而这一切征调,谁也不敢怠慢,否则就有资斧(利斧)之诛。苏轼并不反对抵抗辽国和西夏,他青年时代就表示要“与虏试周旋”(《和子由苦寒见寄》),就在写这首诗前不久还表示“圣朝若用西凉簿,白羽就能效一挥”(《祭常山回小猎》);但是,他反对“首开边隙”,反对为此而开矿、置将、伐木、取鼍,加重百姓负担,闹得鸡犬不宁。
“保甲”四句是讥刺新法的。“团未遍”,写保甲法因遭到一些老百姓的抵制(有人为了不作保丁而截指断腕),还未完全组织起来。“方田”写方田均税法,丈量土地,均定献税,引起民间诉讼纷纭。“手实”写令民自报土地财产,作为征税根据,“尺椽寸土,检括无余”(《宋史·吕惠卿传》),这就是“抉剔根株穷脉缕”的具体内容。“诏书”二句是对第一部分的小结。这些诏书表现了宋神宗对民间疾苦有深厚的哀怜同情之心,但这些新法一个接一个地颁布,事目繁多,吏能浅薄,并未取得实效。纪昀称这两句是“诗人之笔”,意思是说它怨而不怒,哀而不伤,没有把矛头直接指向皇帝。但却深刻地揭示了宋神宗、王安石的主观愿望同客观效果的矛盾。
第二部分自“平生”句至“更望”句,是自嘲。熙宁二年(1069),苏辙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而罢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神宗问王安石:“苏轼如何,可使代辙否?”王安石不赞成,认为他们兄弟“学本流俗”。“众里笙竽”,即《韩非子·内储说》所载滥竽充数一典的活用。第二部分的前四句是说:他早被王安石判为“学本流俗”,像滥竽充数一样,平庸得无可比拟;现在突然要他担任密州知州,作地方长官,独奏一曲,这就像要南郭先生单独吹竽一样,怎么吹得好呢?这是从主观上说的,接着又以“况”字领起,进一步讲客观上的困难:密州仍然旱灾、蝗灾不断,老百姓饿得以草木泥土充饥,作为知州的诗人自己也“斋厨索然,不堪其优,日与通守刘君廷式,循古城废圃,求杞菊食之”,过着“揽草木以诳口”的生活(《后杞菊斌》),更谈不上置酒宴、赏舞听歌了。“红裙踏筵舞”,是从韩愈《感春》“艳姬踏筵舞,清眸刺剑戟”句化出。
“故人”句至末句为诗的最后一部分,是答“故人”(刘孝叔),戏语连篇,尤为曲折多姿。当时,已经提举崇禧观,过着隐居生活的刘孝叔多次寄书劝苏轼“当归”。苏轼同朋友开玩笑说:他虽“学本流俗”,是“众里笙竽”,但总比那些盗食太仓之粟的雀鼠即贪官污吏好得多。他们都做得官,却要他像南朝陶弘景那样脱朝服挂神武门,辞官不干了。这既回答了故人“当归”之劝,又嘲笑了当时一些无能的官吏。接着他称颂刘孝叔在朝直言敢谏,有补于世,及见朝廷遗使(冠盖)扰民,就立即自请提举宫观,归隐湖山;但“小隐隐陵薮,大隐隐朝市”(晋代王康琚《反招隐诗》),要过隐士生活也不一定非弃官不可。这样既赞美了刘孝叔的“高踪”,又为他暂不归隐作了辩护。最后又转圆说,前一年相聚时已闻其道之大略,他定将弃官,到刘孝叔处完成这段学业,只怕俗缘未尽,未必能睹刘孝叔之大道。或进或退,他正惶惶不定,有望故人教以安心之法。据《景德传灯录》载,慧可对达摩说:“我心未宁,乞师与安。”达摩说:“吾与安心竟。”末句即用这一佛典。
这是一首七古。范梈说:“七言古诗······须是波澜开合,如江海之波,一波未平,一波复起。又如兵家之阵,方以为正,又复为奇,方以为奇,忽复为正,奇正出入,变化不可纪极。”(见《仇注杜诗》卷一引)苏轼这篇七古就具有上述特点。第一部分讥刺新法,语言相当尖锐,却以“诏书”二句收住,揭露既深刻,又不失诗人忠厚之旨。然后顺手拈出王安石对他的职责,转入自嘲,转得既陡峭又自然。既是流俗、滥竿,就难于胜任独当一面的知州,何况又是灾伤连年的地方。苏轼的话看似自谦,实际却回驳了“流俗”的指责。时局和他的处境既是这样艰难,原本应接受故人“当归”的劝告,但作者却一波三折地反复申诉“未肯衣冠挂神武”,这就是“变化不可纪极”,这就是“东坡诗推倒扶起,无施不可。”(刘熙载《艺概》卷二)苏轼诗长于比喻,这首也不例外,如以“纷如雨”喻诉讼之多,以“抉剔根株穷脉缕”喻“手实之祸,下及鸡豚”,以白羽喻白云等。特别是“平生所学”四句,纪昀特别称许说:“妙于用比,便不露激讦之气。前人立比体,原为一种难着语处开法门。”这四句本来牢骚甚重,但由作者以“众里笙竽”坐实“流俗”的指责,以“独奏凤将雏”比喻任知州,反而显得风趣、幽默,“不露激讦之气”了。
诗中运用了设问和借景抒情的表达技巧,写下了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的社会状况,而作者不得不周旋其中,从而表现了弘济上人的高洁。
《秋夜寄僧》没有运用精工华美的辞藻,而这也是欧阳詹一贯的诗词风格,欧阳詹的诗虽谈不上新奇,却很讲究炼饰。他继承了同时期诗人陈去疾清新洗炼的语言风格, 在用词炼意和声调格律上都十分讲究, 尽量避免押险韵,最忌用生僻词语,这就使他的诗不仅浅显平易,通俗易懂, 而且韵律和谐,读起来琅琅上口,文字质朴,却富有味。
开头前两句先言明自己的处境,想脱离官场,但又不忍,最终不得不周旋其中。二句虽是问话,实则自己心中早有答案,从而引导出对僧人的赞扬。意为“如今人心不古,世风日下,我还不得不周旋于其中,只有您却还与德为邻,佩有美好德行。”十几年求宦的道路上,欧阳詹艰难地抗争,苦苦地挣扎。痛苦的现实,刻骨铭心的人生历程,成了欧阳詹赋作最核心的表现内容。
在后两句中诗人运用了自己所擅长的取材、 布景和造境的写作方式,“为什么呢?看那月光多么明朗,虽然照着千座峰峦,实是受感动而且只照您一人。”在诗中,他不是孤立地抽象地说教,而是把情与理置于形象的描写之中 , 在鲜明完整的意象中以借物言志即景抒情的方式表现个人的思想和情感,刻画传神,细致入微。抒写了他对弘济上人的怀念情绪的同时,把老僧的品德、感天动地月为之明的情形写了出来,可见诗人内心潜在的不须言明的感情。
诗的开头两句,先点明出发时的情景:穿好晨装,跨马出行。“破小寒”,点出季节是清秋。“散疲顽”,暗示此行是在繁忙的公务之后。人们常有这样的体验:当紧张的工作之余,能有机会到郊野散散步,会感到特别轻松愉快。诗人正是怀着这种轻松愉快的心情,品赏竹下之景的。
诗人跨着马儿沿着山道行进,迎面而来的,一是雾,二是山。雾,不是浑沌一片,而是“薄薄轻轻”,虚无缥缈。山,不是孤峰独峙,而是“重重叠叠”,连绵不断。“薄薄轻轻雾”,“重重叠叠山”,十个字,写出了皖南山区清秋黎明时特有的朦胧美。但是诗人所领略到的还不止于此。他坐在马背上看山中雾、雾中山,别有一番情趣:马在漫卷的轻雾中“得得”穿行,恍若冲开一道道轻纱似的帏幔;那从轻雾中闪出的重重叠叠山,仿佛是从帏幔中放出,一座,一座,千姿百态从身边闪过。“冲”,使流动的雾,化动态为静态;“放”,使静止的山化静态为动态。两者相生相映,构成了一幅扑朔迷离、奇趣横生的画面。
随着峰回路转,诗人的眼前又出现另外一番美景——
“碧穗吹烟当树直,绿纹溪水趁桥弯。”上句写炊烟,下句写溪水。碧穗般的炊烟从树顶上笔直地升起,绿绸似的溪水从小桥下弯弯地流过。这两句画意甚浓。炊烟,树丛,溪水,小桥,上下相映衬,一碧一绿,一直一弯,一静一动;在色彩、线条和态势上构成了错综变化之美,使整个画面玲珑剔透,有声有色。写“炊烟”突出“当树”,写“溪水”突出“趁桥”,展现出山村特有的风貌:山林茂密,村户人家的房屋、烟囱,被周围的高大树木所遮掩,所以只能看到炊烟从树顶上升起;溪涧纵横,全靠一座座小桥连接道路,所以溪水始终傍着小桥流逝。此联传出了这幅山村黎明图的神韵。炊烟“当树直”,暗示无风,同时还会使人联想到那炊烟下庄户人家生活的安宁与平静。“弯”字,又把那绕山穿桥的小溪身影勾划出来;一个“趁”字,更把汩汩溪流写活了。
这首诗摄取的最后一个镜头是林间百鸟的晨歌。鸟儿是山栋的主人,它们迎着马背上的诗人欢呼歌唱,百啭千声。“清禽百啭似迎客,正在有情无思间”——在这美妙动听的“迎宾曲”声中,诗人心驰神醉,鸟儿们是真的有情还是出于无意,他恍恍偬惚难以分清了。
前人论诗云:“作诗要有情有景,情与景会,便是佳诗。”这首纪游诗便是“情与景会”的佳作。诗人不仅把沿途景物的外貌特征准确地描摹出来,而且把自己的主观体验和感受融入景物之中,选用“冲”、“放”、“当”、“趁”等点睛的字眼,使诸多景物情态毕露;诗人观景时的愉悦心情,也就从景物的情态中透露出来了。
这篇文章主要是赞扬伯夷的“特立独行”、“信道笃而自知明”的精神,严厉批评当世之士以世俗之是非为是非的处世态度。“特立独行”既是对伯夷的称颂,也是作者一生立身行事的重要原则,表现了他不与世俗同流的精神。全文以论为主,语气连贯,气势非凡,运用排句,更见力量。
全文短小精悍,由三段组成。
首段提出中心论点:对“士”的要求“特立独行”“不顾人之是非”“信道笃而自知明”。立身行事,绝对不可以人云亦云,是“士”对待外界环境总的态度;不顾别人的抨击、议论,是对外界反应采取独立的看法,乃“特立独行”的具体化;有坚定的信念又了解自己,是对内心天地的要求,也是挖掘“特立独行”的力量源泉。
第二段紧扣中心论点展开论述,赞叹伯夷“特立独行”,不被世俗所困。可分三层。第一层就“不顾人之是非”阐发、议论。全家人都指责他不对,仍能坚持不动摇的人,是很少的,“一国一州非之”“举世非之”却“力行不惑者”,则“天下一人”“千百年乃一人”也。谓“不顾人之是非”之难。第紧承前意,提出伯夷之名,予以高度评价。伯夷,乃“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者”,因此,日月没有他光明,泰山没有他高峻,天地没有他宏大。先颂后叙,以伯夷、叔齐“叩马而谏”,“饿死首阳山”的事例印证“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第三层,点出他们能这样做,没有别的想法,原因在于“信道笃而自知明”。
第三段,联系现实,总结全文,提出伯夷“特立独行”精神对后世的影响。“今世之所谓士者”则是与伯夷完全不同,普通人赞美他,就自以为了不起;毁坏他,就以为自己不行,而伯夷、叔齐却与众不同,敢于“非圣人而自是”,而“圣人乃万世之标准”,并不因伯夷的反对,就丢掉其“圣”。在作者眼里,伯夷最可贵之处就在于“非圣人而自是”,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圣人乃万世之标准”,这句话是为了表明作者对圣人的崇敬,可见作者并不否定周武王伐纣之伟业。
这篇文章在写作上主要是采用前呼后应,对比、递进的方法。篇首揭露“士之特立独行”,篇末仍以“特立独行”结束。第二段有“伯夷者,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者也”,后面则有若伯夷者,“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者也”与之呼应。第三段写殷、周交替之际,殷纣王的庶兄微子,抱着祭祀祖先的用具,到武王军前投诚,武王伐纣,未尝闻有非之者,跟伯夷、叔齐“乃独以为不可”,宁愿饿死,也不吃周粟对比,以强调伯夷、叔齐“特立独行”、“不顾人之是非”。从不顾人之是非,说到不顾一家、一国、一州、天下之人是非,再说到不顾天地万世之对错,逐层推进,从而突出伯夷、叔齐的特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