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讽刺地方官员以进贡方物为名,行市恩买宠之实的诗,词微义显,言正行方,全诗可分为两部分。
前四句为第一部分,意思是说,远方贡物,不该强取。首二句由怀古领起。“铜柱”、“朱崖”,暗指杜侍御出旧的地点,这个地方正是当年伏波将军(马援)、横海将军(韩说)拜将坛、征讨东越之地。言外之意,历史上的两位战将,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才到了那里,功彪千载,名垂青史,如今杜侍御为了攫取贡物,取悦皇帝,也到了那里,孰公孰私、孰尊孰卑,两相对照,泾渭分明。若说一二句是侧面讽谏的话,三四句就是从正面进言。意思是说汉唐国力强盛、为其威望所折服,南越人自会心甘情愿向朝廷进献像珊瑚树那样的珍贵礼物,又何必劳驾杜侍御不辞辛劳、万里迢迢前去亲自索要。
后四句为第二部分,写杜侍御冒险而夺取贡物,未必能取悦皇上。五六句承首句,突出“道路难”三字。马精疲力尽,还要爬山涉水,唯恐太阳下山赶不及路程;船,孤帆无伴,还要冲波鼓浪、冒着春寒艰难行驶。两句将杜侍御为逢迎,不惜一切代价的为人及其心理状态刻画得入木三分。七八句,以反言若正的笔法,表面上为粉饰朝廷、为君王开脱,实则寓含更深刻的讽刺。从“多恐”二字里透露了这一消息,可谓起到一箭双雕的作用。
此诗紧扣御史的职责和其卑鄙行为,构成戏剧性的矛盾冲突,增强了艺术的感染力,起到辛辣讽刺的效果。
文章一开头便从难易问题下手,作者认为天下之事的难易是相对的,“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学习也是如此,只要脚踏实地去学,没有掌握不了的学问;反之,不通过学习,就是极容易的事也会被视作十分困难。在说明了难易的辩证关系之后,作者便引出了智愚的问题。天资不高,才能平庸的人,只要勤于学习,久而久之,也能有所成就,摆脱昏与庸的境地;而天资聪敏,才能出众的人,如果自暴自弃,不学无术,也将与昏庸者为伍。相传孔子的学说由智能鲁钝的曾参传给了子思,再由子思之徒传给了孟子。所以作者说:“圣人之道,卒于鲁也传之。”因而作者认为昏庸与聪敏是相对的,关键是取决于个人的努力。这第一段完全以论述的笔墨出之,明白地摆出了自己对学问之道的看法。
文章的第二段则通过一个故事,也可以说是一则寓言,进一步说明难易与成败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有志者事竟成,只要能坚定地朝既定的目标走去,必定是可以达到终点的。四川的贫僧和富僧都想去普陀山朝圣,贫者凭着一瓶一钵和坚定的意志,实现了自己的心愿;富者虽有足够的钱可雇船前往,但由于自己的犹豫畏缩,终未能达到目的。作者由此说明了“立志”的重要。所谓“立志”,不仅是要树立奋斗的目标,而且要有百折不挠、知难而进的精神,这正是学习中第一可贵的。这一段通过具体生动的记叙,设想出人物的语言神态,形象地揭示出立志的重要,犹如一则寓言故事,虽然平易简单,却寓有深刻的道理。
最后一段结论,还是归结到聪敏与昏庸的问题:聪敏不可恃,昏庸也不可限,关键在于能否力学不倦。作者强调了学习中的主观能动作用,摆脱了天赋决定论的成见,劝人以学,对于不同天资的人都有勉励的作用。他对聪敏“可恃而不可恃”,对昏庸“可限而不可限”的辩证认识无疑都是很有见地的。
全文始终用了对比的方法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如一开始便从天下事“难”与“易”的不同落笔,指出在学习中“难”与“易”是相对的,可变的。接下来又从昏庸和聪敏及其与成败的关系立论,反复辨难,说理明白,使读者信服。蜀僧的一贫一富,贫者仅恃一瓶一钵,富者可以买船而下,结果贫者至南海而富者不能至,始终在强烈的对比中展开说理,增添了文章的生动性。文中多用偶句,如:“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学之,则难者亦易矣;不学,则易者亦难矣。”以及“吾资之昏”与“吾资之聪”两段,“聪与敏,可恃而不可恃也”与“昏与庸,可限而不可限也”两段等在句法上都两两相对,给读者造成深刻的印象。文中并没有艰深的文词,只是娓娓道来,如一篇师长对晚辈的劝勉之词,语重心长,切合题旨。
这首诗是诗人客居闽地时而作,当时唐朝已亡,旨在行发对唐王朝的怀念之情。开笔处写出了一个春残红飞,夜雨刚晴的景象,再加上诗人他乡为客,提于旅馆之中,于是使诗人忆起阔别久远的帝京——长安。一提起长安,自然使诗人想起被昭宗信任,作翰林学士时的得意情形,又自然的想到为朱全忠排挤,使他落魄异乡。这难言的种种味道,一时涌上心头。“忆咸京”三字,成为全篇枢纽,领起以下三联。
颔联承接“忆咸京”三字,首先抒写对皇都美好春光的回忆:“树头蜂抱花须落,池面鱼吹柳絮行。”仰望绿暗红稀的树梢,蜜蜂抱着花须随花飞落;俯观柳絮飘坠的池水,鱼儿吞吐着像是吹着柳絮游玩。飞花、落絮本是残春景物,而蜜蜂鱼儿却平添了无穷兴趣与几分生机,故没有半点伤春伤别的落寞,更不见晚唐衰飒的诗风。因为诗人是带着曾经沐浴皇恩的深情在回忆这皇都的风物。正由于此,在诗人笔下,即使是摇落的秋天,这长安的晨昏与草木也总带着几分温暖与芳菲。
五、六句“禅伏诗魔归净地,酒冲愁阵出奇兵”,具体写诗人客居馆舍中的寂寞。诗人心中有无限的悲苦,说不尽的怨恨,客中无聊,只好用诗来抒写自己的心境,用诗来表达悲愤的情怀。然而,几番的思考终未写成。诗人只好以“禅伏诗魔归净域”来为自己解嘲,这恰恰表现了诗人那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心绪,有这样的心绪必不能写出诗来。诗未写成,悲忧郁愤越积越深,真如同一重重愁阵一样,横亘胸中。只好用酒来冲荡这重重愁阵。然而,“借酒浇愁愁更愁”,酒,只能使人得到一时的陶醉,醒来之后,将是更大的悲伤。这更大的悲伤便使诗人产生了信心和希望:“两梁免被尘埃污,拂拭朝餐待眼明”。诗人这时清醒地认识到:诗也好,酒也好,都不能解心中的烦闷。于是他幸起往日在朝时的官帽,悟出了一条真理,他要好好的保存这顶珍贵的朝帽,千万不能让它被尘埃污染。言外之意是决不作异姓之臣,宁肯终生潦倒,也不改变自己的气节。想到这他不愁了,他不悲了,他轻轻地擦拭着朝替,他心中暗暗地表示:一定要耐心的等待,一直等到大唐复兴,戴上朝帽,穿上朝服来参与朝政。闻一多说:作者“深知唐王朝避免不了灭亡的命运,而自己又无所作为,故所作之诗多缅怀往事,情调悲凉。”这首诗没有直抒悲凉之思,但他深深眷顾的往日温馨,实已成为今日悲凉的衬托。
全诗感情起伏动荡,由悲忧到镇定,从中看出诗人的气节。全诗由“旅舍”、“残春”总起,三、四句承“残春”,五、六句承“旅舍”,七、八句收束来照应全篇,结构严谨,脉络清楚。
苔藓自是低级植物,多寄生于阴暗潮湿之处,可它也有自己的生命本能和生活意向,并不会因为环境恶劣而丧失生发的勇气,诗人能看到这一点并歌而颂之,很有眼光!
「白日不到处」,是如此一个不宜生命成长的地方,可是苔藓却长出绿意来,展现出自己的青春,而这青春从何而来?「恰自来」,嗯,并不从何处来,而是生命力旺盛的苔藓自己创造出来的!它就是凭着坚强的活力,突破环境的重重窒碍,焕发青春的光采。
苔也会开花的,当然,怪可怜的,花如米粒般细小,但难道小的就不是花吗?只要能够开放,结出种子,繁衍后代,便是生命的胜利。所以,「也学牡丹开」,既是谦虚,也是骄傲!对的,苔花如此细小低微,自不能跟国色天香的牡丹相比,可是牡丹是受人玩赏而受悉心栽培的,而苔花却是靠自己生命的力量自强,争得和花一样开放的权利——这世道并非仅为少数天才和英雄而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