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别具情趣的写景小诗。小路上花团锦簇,长满花朵的枝条被压得低垂下来,花瓣之上是流连忘返的彩蝶,它们围绕着花枝翩翩起舞。从这里,我们嗅到了浓郁的花香。花旁的小路上,有清脆啼鸣的黄莺,它们活泼自在的神态,给人一种轻松愉悦的感觉。诗人用时时、恰恰这些极富韵律的字眼,使得全幅明丽纷繁的画面充满了动感,也使得诗歌有着更明快、更流利的节奏。全诗语言充满了口语化色彩。读起来令人感到非常亲切,而诗人在春天所感受到的由衷的快乐跃然纸上。
首句点明寻花的地点,是在“黄四娘家”的小路上。此句以人名入诗,生活情趣较浓,颇有民歌味。次句“千朵万朵”,是上句“满”字的具体化。“压枝低”,描绘繁花沉甸甸地把枝条都压弯了,景色宛如历历在目。“压”、“低”二字用得十分准确、生动。
第三句写花枝上彩蝶蹁跹,因恋花而“留连”不去,暗示出花的芬芳鲜妍。花可爱,蝶的舞姿亦可爱,不免使漫步的人也“留连”起来。但他也许并未停步,而是继续前行,因为风光无限,美景尚多。“时时”,则不是偶尔一见,有这二字,就把春意闹的情趣渲染出来。正在赏心悦目之际,恰巧传来一串黄莺动听的歌声,将沉醉花丛的诗人唤醒。这就是末句的意境。“娇”字写出莺声轻软的特点。
“自在”不仅是娇莺姿态的客观写照,也传出它给作者心理上的愉快轻松的感觉。诗在莺歌“恰恰”声中结束,饶有余韵。此诗写的是赏景,这类题材,盛唐绝句中屡见不鲜。但像此诗这样刻画十分细微,色彩异常秾丽的,则不多见。如“故人家在桃花岸,直到门前溪水流”(常建《三日寻李九庄》),“昨夜风开露井桃,未央前殿月轮高”(王昌龄《春宫曲》),这些景都显得“清丽”而杜甫在“花满蹊”后,再加“千朵万朵”,更添蝶舞莺歌,景色就秾丽了。这种写法,可谓前无古人。
盛唐人很讲究诗句声调的和谐。他们的绝句往往能被诸管弦,因而很讲协律。杜甫的绝句不为歌唱而作,纯属诵诗,因而常常出现拗句。如此诗千朵万朵压枝低句,按律第二字当平而用仄。但这种拗决不是对音律的任意破坏,千朵万朵的复叠,便具有一种口语美。而千朵的朵与上句相同位置的四字,虽同属仄声,但彼此有上、去声之别,声调上仍具有变化。诗人也并非不重视诗歌的音乐美。这表现在三、四两句双声词、象声词与叠字的运用。留连、自在均为双声词,如贯珠相联,音调宛啭。恰恰为象声词,形容娇莺的叫声,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听觉形象。时时、恰恰为叠字,既使上下两句形成对仗,又使语意更强,更生动,更能表达诗人迷恋在花、蝶之中,忽又被莺声唤醒的刹那间的快意。这两句除却舞、莺二字,均为舌齿音。这一连串舌齿音的运用造成一种喁喁自语的语感,惟妙惟肖地状出看花人为美景陶醉、惊喜不已的感受。声音的效用极有助于心情的表达。
头四句作者全翻新陶诗开篇,点明了陶花源的来历。陶诗“赢氏乱天纪,贤者避其世。黄绮之商山,伊人亦云逝”,列举两件事:一是指鹿为马胡亥,二是修筑长城害民伤财。说明秦政昏暗朝纲乱,民心尽失,并独创“种桃者”,有桃源避世追求和平之意。
“此来”四句写桃源与世隔绝,自由平等的社会生活。诗中“种桃经几春”、“采花食果枝为薪”说明桃源中人不论沧桑之变,远离尘嚣,超凡脱俗,过着淳朴自然的生活,情趣无穷。使人耳目一新的是作者独创“虽有父子无君臣”之句,虽源于陶诗“秋熟靡王税”,但言出了桃源世界天高皇帝远,虽有血缘亲情,但没有封建等级制度,人人自由平等。
“渔郎”四句概括《桃花源记》故事的主要内容以及渔人与桃源人的交流和叹。渔人荡舟迷航人桃源,彼此相为惊叹。“惊相问”“山中岂料今为晋”则出于《桃花源记》中“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不知秦汉,无论魏晋”诸语的缩写。“世上那知古有秦”是说世人不入桃源,故难知道暴秦无道的具体情况。此句并说明桃源中人自秦就隐居于此,在此居住了汉、魏、晋多个朝代不受王化,不管人世沧桑之变。
最后四句作者借桃源人之口对天下战乱不息、朝代替换的感慨。经过秦末大乱的桃源人,听得如醉如痴,因而回首往事有同感于战乱之苦,悲泪泣下而沾巾,感叹像尧舜一样贤明的君主已不复出现了,桃源人只经过一次秦末之乱已不堪其苦,哪知天下改朝换代,历遭多次似秦末之战祸,沧桑之变故的残酷现实。真是可叹可悲!此四句充分反映了作者对乱世的厌恶与对和平自由平等生活的向往。
本篇故事新咏诗,与晋唐朝诗风格调有异,一是重整体脉络而不作具体描绘,二是叙述以议论出,语意出新取胜,虽诗晚出,然极富新意,体现了宋诗的特色。北宋王安石作《桃源行》,则自创新格,以议论为特点,浓缩陶渊明诗意,精炼词句,独造名句,运思谋篇上胜过了前人。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