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男儿远去从军戍边,他们从小就游历幽燕。个个爱在疆场上逞能,为取胜不把生命依恋。厮杀时顽敌不敢上前,胡须象猬毛直竖满面。陇山黄云笼罩白云纷飞,不曾立过战功怎想回归?有个辽东少妇妙龄十五,一向善弹琵琶又善歌舞。她用羌笛吹奏出塞歌曲,吹得三军将士泪挥如雨。
此诗题为“古意”,标明是一首拟古诗。开始六句,把一个在边疆从军的男儿描写得神形毕肖,栩栩如生,活跃在读者眼前。第一句“男儿”两字先给读者一个大丈夫的印象。第二句“少小幽燕客”,交代从事长征的男儿是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的幽燕一带人,为下面描写他的刚勇犷悍张本。这两句总领以下四句。他在马蹄之下与伙伴们打赌比输赢,从来就不把七尺之躯看得那么重,所以一上战场就奋勇杀敌,杀得敌人不敢向前。“赌胜马蹄下,由来轻七尺,杀人莫敢前”,这三句把男儿的气概表现得淋漓尽致。这样一个男儿,谁都想见识见识吧!可是诗不可能如画那样,通体写出,只能抓特征。于是抓住胡须来描绘。然而三绺五绺长须,不但年龄不符合,而且风度也太飘逸了,因此诗人塑造了短须的形象。“须如蝟毛磔”五字,写出须又短、又多、又硬的特征,那才显出他勇猛刚烈的气概和杀敌时须蝟怒张的神气,简洁、鲜明而有力地突出了这一从军塞上的男儿的形象。这里为了与诗情协调,诗人采用简短的五言句和短促扎实的入声韵,加强了诗歌的艺术效果。
接下去,诗人又用“黄云陇底白云飞”一句替诗的主人公布置了一幅背景。闭目一想,一个虬髯男儿,胯下是高头战马,手中是雪亮单刀,背后是辽阔的原野,昏黄的云天,这气象是何等的雄伟莽苍。但这一句的妙处,还不仅如此。塞上多风沙,沙卷入云,所以云色是发黄的,而内地的云则是纯白的。这一句中黄云白云表面似乎在写景,实则两两对照,寓情于景,写得极为精细。开首六句写这男儿纯是粗线条、硬作风,可是这远征边塞的男儿,难道竟无一些思乡之念吗?且看男儿在向前看一看那陇上黄云之后,也还不免回首一望故乡。故乡何在?但见一片白云,于是不能不引起思乡之感。这一层意思,诗人以最精炼最含蓄的手法,表达在文字的空隙中,于无文字处见功夫。但如果接下去,写思乡念切,急于求归,那又不象是这样一个男儿的身份了,所以在这欲吐不吐、欲转不转之际,用“未得报恩不得归”七个字一笔拉转,说明这一男儿虽未免偶尔思乡,但因为还没有报答国恩,所以也就坚决不想回去。这两个“得”字,都发自男儿内心,连用在一句之中,更显出他斩钉截铁的决心,同时又有意无意地与上句的连用两个“云”字相互映带。前六句节奏短促,写这两句时,景中含有情韵,所以诗人在这里改用了七言句,又换了平声韵中调门低、尾声飘的五微韵。但由于第八句中意旨还是坚决的,所以插用两个入声的“得”字,使悠扬之中,还有凛烈的劲道。
一般想法,再写下去,该是根据“未得报恩不得归”而加以发挥了。然而,出乎意外,突然出现了一个年仅十五的“辽东小妇”,面貌身段不必写,人们从她的妙龄和“惯弹琵琶能歌舞”,自可想象得出。随着“辽东小妇”的出场,又给人们带来了动人的“羌笛出塞声”。前十句,有人物,有布景,有色彩,而没有声音:“今为羌笛出塞声”这一句,少妇吹出了笛声,于是乎全诗就有声有色。“羌笛”是边疆上的乐器,“出塞”又是边疆上的乐调,与上文的“幽燕”、“辽东”贯串在一起。这笛声是那样的哀怨、悲凉,勾起征人思乡的无限情思,听了这一曲,不由“使我三军泪如雨”了。这里,诗人实际上要写这一个少年男儿的落泪,可是这样一个硬汉,哪有一听少妇羌笛就会激动的道理?所以诗人不从正面写这个男儿的落泪,而写三军将士落泪,非但落,而且落得如雨一般多。在这样尽人都受感动的情况下,这一男儿自不在例外,这就不用明点了。这种烘云托月的手法,含蓄而精炼,功力极深,常人不易做到。此外这四句采用了上声的七麌韵,“五”、“舞”、“雨”三个字,收音都是向下咽的,因而收到了情韵并茂的艺术效果。
全诗十二句,奔腾顿挫而又飘扬含茹。首起六句,一气贯注,到须如蝟毛磔“一句顿住,”黄云陇底白云飞“一句忽然飘宕开去,”未得报恩不得归“一句,又是一个顿挫。以下掷笔凌空,忽现辽东小妇,一连两句似与上文全无干涉,”今为羌笛出塞声“一句用”今“字点醒,”羌笛“、”出塞“又与上文的”幽燕“、”辽东“呼应。最后用”使我三军泪如雨“一句总结,把首句的少年男儿包涵在内,挽住上面的突接,全首血脉豁然贯通。寥寥短章之中,能有这样尺幅千里之势,这在李颀以前的七言古诗中是没有的。
这是一首怀古之作。诗歌不是历史小说,绝句又不同于长篇古诗,所以诗人只能选取这一历史事件中他感受得最深的某一部分来写。他选取的不是这场斗争的漫长过程中的某一片断,而是在吴败越胜,越王班师回国以后的两个镜头。
首句点明题意,说明所怀古迹的具体内容。在吴越兴亡史中,以越王“十年生聚”卧薪尝胆的事件最为著名。诗中却没有去追述这个为人热衷的题材,而是换了一个角度,以“归”统领全诗,来写灭吴后班师回朝的越王及其将士。接下一句是对回师那个欢悦气氛的描绘。诗中只抓住一点,写了战士的锦衣还故乡,可留给人们想象的却是一个浩大的,热闹非凡的场面:旌旗如林,锣鼓喧天,勾践置酒文台之上,大宴群臣,满脸得意而又显赫的光辉。举城到处可见受了赏赐,脱去铠甲,穿着锦衣的战士,二十年的耻辱,一朝终于洗净,胜利的欢欣与胜利的沉醉同时流露出来。一个“尽”字,便暗示了越王以后的生活图景。果然,王宫里开始回荡起歌功颂德的乐曲伴以柔曼的舞姿,越王左右美女如云,缤纷落绎,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二、三两句是诗人在越国历史画卷中有意摄取的两个镜头,浓缩了越国称霸一方后的繁盛、威风,其中更有深味可嚼。昔日,吴败越后,越王采纳大夫文种的建议,把苎萝山女子西施献于吴王,于是迷恋声色的吴王沉溺其中,不能自拔,终日轻歌曼舞,纵情享乐,对世仇越国不再防范,使得越军趁势攻入,最后亡国自尽。吴国灭亡的道理越王哪里不知,可他如今走的又是一条什么样的路呢?当年忍辱负重,卧薪尝胆,食不加肉,衣不纹饰,精励图治的英雄本色,随着良辰美景,江山在握都丢得干干净净了。那么这样的繁盛又会存在多久呢?至于越国的命运,诗人不去写了,一切道理已尽在不言之中,而是急转一笔,写了眼前的景色:几只鹧鸪在荒草蔓生的故都废墟上,旁若无人的飞来飞去,好不寂寞凄凉。这一句写人事的变化,盛衰的无常,以慨叹出之。过去的统治者莫不希望他们的富贵荣华是子孙万世之业,而诗篇却如实地指出了这种希望的破灭,这就是它的积极意义。
诗篇将昔时的繁盛和今日的凄凉,通过具体的景物,作了鲜明的对比,使读者感受特别深切。一般地说,直接描写某种环境,是比较难于突出的,而通过对比,则获致的效果往往能够大大地加强。所以,通过热闹的场面来描写凄凉,就更觉凄凉之可叹。如此诗前面所写过去的繁华与后面所写现在的冷落,对照极为强烈,前面写得愈着力,后面转得也就愈有力。为了充分地表达主题思想,诗人对这篇诗的艺术结构也作出了不同于一般七绝的安排。一般的七绝,转折点都安排在第三句里,而它的前三句却一气直下,直到第四句才突然转到反面,就显得格外有力量,有神采。这种写法,不是笔力雄健的诗人,是难以挥洒自如的。
李白另有一首怀古诗《苏台览古》。两首诗都是览古之作,主题相同,题材近似,但越中一首,着重在明写昔日之繁华,以四分之三的篇幅竭力渲染,而以结句写今日之荒凉抹杀之,转出主意。苏台一首则着重写今日之荒凉,以暗示昔日之繁华,以今古常新的自然景物来衬托变幻无常的人事,见出今昔盛衰之感,所以其表现手段又各自不同。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诗人变化多端的艺术技巧。
这首诗是王安石针对当时俗儒歪曲历史事实,把糟粕当精华的情况而写的,诗的前四句说一个人的功名是经过一番艰难才得到的,但却不知谁能如实记载他们的事迹。后四句说有人把古人流传下来的糟粕当作精华,而真正美好的东西是很难流传下来的。这首诗写得深沉、抑郁,抒发了诗人的忧愁和怨愤,容量甚大,耐人寻味。
诗的开头四句说自古以来一个人的功名是经过一番艰难才得到的,但却不知谁能如实记载他们的事迹。历史从来都是难以说清的,即便是在当时也是非难辨,在遥远的后世就更是如此了。
后四句说有人把古人流传下来的糟粕当作精华,而真正美好的东西是很难流传下来的。即便是最出色的画师,也无法描绘出人的精神。因而史书不过是故纸堆而已,并不能真正表达出历代高贤的品格。王安石不只是替古人感慨,也是为自己担忧,他已经预感到那些守旧势力不可能轻易放过自己,后世强加于他的污水肯定不会少。他提醒人们,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正史”对他的评价。应当透过层层迷雾追寻历史的真相。
“糟粕所传非粹美,丹青难写是精神”是被后人推崇引用的名句,常用来说明在文艺创作上刻画人物时,外表好写而内心世界和本质精神却不易写的道理;或者说明要反映事物的本质是不容易的。
羁留异地,思乡永远都是游子的滥觞,而韦庄的这一首《思归》更清婉别致、屈曲缠绵,道尽了异客乡情,实是难得一见的思乡佳作。全诗格调清断,惆怅中带着哀凉。
首联以柳丝随风摇曳,东风徐徐拂过发际的暖春之景写异客断肠之悲,“无力”“断”两个词用法极妙。
颔联,诗人承上贯下,借景抒情,以“外地”“异乡”点明了客居他乡的境况,而身在他乡,乡思难忘,彼时,“见花”“闻乐”,非但不觉美好,反而倍觉凄清落寞,乐景哀情,强烈的反衬,更将这份落寞推到了极致。
而颈联,看似全然在写景,绿野垂杨,樱桃再次红遍,岸边汀草,复又碧染芳菲,一个“还”字,一个“又”字,相互映衬,既道出了岁月流转、光阴流逝的惆怅,又表达了长期漂洎在外的悲苦。
既然苦,那么回乡吧。但“旧里若为归去好,子期凋谢吕安亡”,回乡自然是好的,然而近乡情总怯,诗人也一样,思及归乡,他也忍不住思绪万端、顾虑重重,若“我”归时,故友凋零,知交不在,又该如何是好。而诗人这种矛盾的思绪,恰 又从侧面烘托了他强烈的思归之意。字字珠玑,圜转巧妙,可谓浑然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