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坊正字剑子歌》,是李贺乃至整个中国诗歌史上的一首著名的咏剑诗。它以构思新颖、设想新奇、比喻奇异、主题深刻而著称于世。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评这首诗说:“从来咏剑者只形其利,此并传其神”。这个切中肯綮的评语,为读者指出了理解这首诗的主旨。诗的写作时间,可能在入京作奉礼郎任内。“春坊正字”,唐太子宫中掌校正经史文字的官名,隶属于左春坊,所以称为“春坊正字”。“剑子”,即剑。
“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潭斩龙子。”读的开头二句,直接入题,说在太子宫中担任正字老前辈的剑匣中,装着一柄光芒耀眼如三尺秋水的宝剑,它曾上山刺虎、入水斩蛟,来历不凡。“吴潭斩龙子”;暗用《世说新语》中载周处在古吴地的义兴长桥斩蛟的故事。“隙月斜明刮露寒,练带平铺吹不起。蛟胎皮志蒺藜刺,鸊鹈淬花白鹇尾”。这四句紧接着说,远远看去,这柄宝剑好似从云隙中射下来的一抹月光,寒气侵人;又像是一条平铺着的洁白的绢带。银光闪闪,老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鹈油像雄鹇鸟的尾羽毛般锃亮,永不生锈。“蛟胎皮”,就是鲨鱼皮,有珠纹而坚硬,古代的剑鞘多用它做成。“蒺藜”,草木植物,果实圆而有刺。这里用来形容剑鞘的花纹。“鸊鹈”,水鸟名,用它的脂肪涂剑可以防锈,“淬”,是涂抹的意思。“白鹇”鸟名,似山鸡而色白,尾长三尺,这里用以形容剑的锃亮。在这六句里,诗人用“三尺水”、“隙月斜明”、“练带平铺”、“白鹇尾”等一连串的比喻,渲染宝剑的光亮,用“蒺藜刺”形容剑鞘的精美,并用周处长桥斩蛟的故事,极力赞美宝剑的不凡经历,重点在“形其利”,下面的六句则把笔力的重点转向“传其神”。“直是荆轲一片心,莫教照见春坊字。”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不仅精美绝伦,锋利无比,而且有一颗跳动着的心——一颗像战国时期的著名侠士荆轲那样的侠义之心,希望为国解愁、为人赴难,盼望着难能再有一试锋芒的时刻;然而它却长时间地被闲置不用,整天被佩在一个九品文官春坊正字的身上。它会感到委曲、羞愧的。所以在这里诗人呼告、祈求:不要让这柄满怀侠义之心的剑宝整天无所事事,徒然让它的光辉照映着春坊的图书文字吧!这两句是全诗承上启下的过渡句,在这两个诗句里,诗人想落天外,比喻新奇,以飞扬之笔,点燃了全诗光照之火,成为统帅全诗的灵魂,把咏剑的主题升华到了咏人的高度,它十分自然地把宝剑的被抛弃、春坊正字的大材小用和诗人的失意不遇绾合在一起,咏剑的不能尽其用,实写人的不能尽其材;剑的不遇,正是春坊正字和诗人的不遇的真实写照。咏剑是宾,咏人才是主。王琦评云:“通篇供剑以抒不遇知己之感。”可谓中的之言,接着诗人又写道:“挼丝团金悬,神光欲截兰田玉。提出西方白帝惊,嗷嗷鬼母秋郊哭。”“挼丝团金”:用金丝编制成的圆形繐子。“簏簌”(lùsú,竹字头应改为罒字头):下垂的样子。这四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虽然久遭废弃,不得其用,但它的神威却不减当年。它那剑柄上垂着的金色丝缚还是那样鲜艳夺目,它在匣中发出的奇异光芒,随时都在跃跃欲试,想把那坚硬无比的兰田美玉切削成泥呢!西方的白帝看见它也会惊惶失色,神母也会吓得嗷嗷大哭。在最后两个诗句里,诗人用了刘邦斩蛇的故事。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酒醉夜行,遇一大蛇当道。刘邦挥剑把蛇斩为两段。后来有人经过这里,见一老妇啼哭。问她的原因,她说她的儿子是西方之神白帝的儿子,化成龙,被赤帝的儿子(刘邦)杀了,所以伤心啼哭。说完这个老妇就不见了,她原来是西方的神母。诗人借用这个典故,进一步渲染春坊正字宝剑的神奇威力。
全诗由形到神,由物及人,构思新颖,设想奇特,比喻连珠,绾合自然,炼字妍冶而传神,用典多而不晦涩,跳跃大而脉络暗藏,主题深刻而无枯燥之嫌,不愧为咏剑的名篇。
结构赏析
蔺相如是战国时赵国人,赵惠文王得到稀有美玉和氏璧,秦昭王诈以十五座城相交换,赵王于是令蔺相如奉璧入秦,见秦王无意兑现诺言,终不辱使命而完璧归赵。文章始以“蔺相如之完璧,人皆称之,予未敢以为信也”,即表示了异议,然后以分析秦、赵时势入手,指出赵国有诸多失策之处,而蔺相如完璧归赵实为“天固曲全之哉”。王世贞此论,言辞咄咄,非纯为凿空之谈。
文章第一段,作者力排众说,对蔺相如“完璧归赵”一事“未敢以为信也”。开门见山,毫无遮拦。接着分述其观点,展开全文。《史记》所载的“完璧归赵”始末,事启端于秦昭王“愿以十五城请易璧”,结束于“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作者据此断言,虽秦强赵弱,但秦“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窥赵也”。也就是说秦当时的本意只是想要得到和氏璧,而没有打算以此为借口进攻赵国。作者开始就把注意力集中在和氏璧事件的本质方面,而不去纠缠其中令人眼花缭乱的具体情节,根据史实得出了使人信服的论断。然而作者并没有以事后的认识去苛求古人,而是允许赵国对秦的实情本意有“得”与“不得”的两种选择;对秦的威胁有“畏”与“弗畏”的不同反应。偏执一言,就不近情理;面面俱到,才让人心服口服。赵国的“得”与“不得”,“畏”与“弗畏”都无可非议,作者要批评的是蔺相如“既畏之而复挑其怒”的自相矛盾的做法。换句话说,无论蔺相如如何智勇,而做出可能招致“武安君十万众压邯郸”的事,也是不足取法的。作者跳出前人只见个人不见大局的窠臼,正本寻源,一新读者耳目。
文章第三段,作者以“得”与“畏”为前提错综组合成四个判断,包罗了赵国的一切可能情况,令人信服地得出了所谓“两言决耳”的必然性结论——“予”或是“弗予”。承认作者的前提就必须承认他的结论,这就是逻辑力量的所在。第三段中作者为蔺相如拟设了一段对秦王的言辞,其所以有力,就是因为其中包含了以城易璧则民怨,不予城而欺赵则失信于天下这样的二难推理。秦王要摆脱这种两难的困境就只有“返璧”这唯一的出路。本文区区不足四百字,却包含了几处严密的逻辑推理。如果说卓越的史识是这篇文章的躯体的话,那么支撑它的正是强有力的逻辑之足。
文章最后一段,作者为了不使读者生疑,作者便用归结于天的说法,含蓄地表示虽然完璧归赵了,可是也不能说明蔺相如的做法正确,恶果没有产生,只是事出偶然罢了。古人云,“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作者此处是反其意而用之。
纵观全文。文章开头一句揭示全文论旨,“人皆称之”与“予未敢以为信”一反一正相对提出,自然地引发下文。文章的主干是第二、三两段。作者先论“情”,后析“理”,双管齐下。论“情”,则由秦及赵丝丝入扣,抓住“得”“畏”二字论清蔺相如“既畏而复挑其怒”的失策。析“理”,则先破后立多方设想,辩清“曲”“直”两字,证明“使舍人怀而逃之,而归直于秦”的荒悖。“情”“理”两层文有先后,意有轻重,作者思路清晰可见。
文学赏析
中国古代散文的特征很好地在他这篇《蔺相如完璧归赵论》里表现出来。散文特征在语言上是求简与求精相结合的。所谓“求简”,就是字数、篇幅简要;所谓“求精”,就是语言精当,语意精辟。例如首句“蔺相如之完璧,人皆称之,予未敢以为信也。”语言上求简与求精相结合,言简意赅地发表了作者的论点。该文是一篇翻案文章。翻案文章独执异议,贵在识见高远,令人信服。该文开篇对世所称誉的蔺相如完璧归赵这一史实,予以否定,先声夺人。接着,文章从三个方面阐述予以否定的理由。首先,文章分析秦以十五城之空名取璧的真实意图,指责蔺相如之所为是“既畏而复挑其怒”之举,是失于智。接着,文章重点分析了蔺相如的所谓曲直论,先明秦赵“两无所曲直”,后又代蔺相如策划,指出蔺相如“使舍人怀而逃之”是“归直于秦”,是失于信。最后,文章分析相如完璧的后果是族灭国破,是失于利。这样,文章层层递进,步步深入,从而逼出了全文的结论:“蔺相如之获全於璧也,天也。”这里的“天”,是指当时的客观形势。行文至此,文章已可作结,而作者又列出“劲渑池”“柔廉颇”两件事,表面上与上文关系不大,但在“愈出而愈妙于用”一句中,表现出了作者的写作意图。作者认为,蔺相如的所谓“智”“勇”,不是为了赵国,而是为了自己,他的所作所为,不过是纵横家的权谋机巧而已,这,其实是触摸到了纵横家的本质。因而,该文结论之后的余波,决非可有可无的续貂之笔,用意特深。章法上散聚结合,定主宾之序、掌均变之衡,征节奏之美,懂疏密散聚,知大小曲直,驭圆缺参差,见开合呼应,求从顺言自然。审美上是实用与审美相结合。
第一首诗的前两句是诗人的回忆。诗人怀着留恋的心情描述了自已青年时期在边城的生活。“骣骑蕃马射黄羊”的生活确实令人怀恋,“放狂”二字写出了诗人对这种生活的欣赏。此时,诗人已经年老力衰。越是到这时,越是怀恋青年时代,因此写起来感情就饱满充沛。诗的后两句表述了诗人现在的状况与心境。诗人现在已经是“年老无筋力”了,但他仍然身靠着营门“数雁行”,仍然想把成排飞行的大雁射下来,一试自己的苛法与筋力。遗里大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气概。一种“年老”而不服老,“无筋力”而欲有筋力的心理写得逼真具体,淋滴尽致。
这首诗语言通俗流畅,无生僻的词语,无深奥的典故,而是口语入诗,以口语写自己青年时期及现在的生活,写现在的心境,而“数雁行”一句又含蓄深刻,意在言外。
第二首诗中,诗人先介绍自己的籍贯。在第一句诗中,七个字就有四个字是地名,诗人又把本属于一个词组的“本”与“住”分开,使之与地名互相配搭,安排巧妙。第二句写博取功名需要箭法纯熟,武艺高强,而自己现在已经博取了功名,那当然是箭法纯熟、武艺高强了。这种写法比直说自己箭法纯熟、武艺高强更为好。这首诗的后两句描写了自己当年秋原骑马飞驰、寒空射猎的边塞生活。“飞鞚秋原”本来是很壮烈的,而诗人却说是“等闲”事,这说明这种生活的频繁,又点出诗人气概的豪迈。最后一句的“独”字与“试”字恰当风趣地表现出诗人独立不群,气派宏大。一个“声”字说明诗人放的是响箭,又使这首小诗增添了音响色彩。诗从多方面塑造了诗人的自我形象。形象突出,语言优美,概括力强是这首诗显著的特点。
第三首洋溢着爱国热情的小诗,诗中抒发了诗人以身报国的豪情壮志。诗的前两句极力渲染了诗人青年时期出征的豪迈气概。弓箭在霞光中闪耀着光辉,宝剑照耀着寒霜,在凛冽的秋风之中,诗人驰出了京城,奔赴为国效力的疆场;这里,诗人的自我形象鲜明,报国的豪情壮志表现得十分充分。这首诗的后两句,作者用诗的语言表示自己的决心,说只要国家的河追地区没有收复,自己就不打算回头望一望故乡。这比汉代霍去病“句奴未灭,何以为家”(见《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的话更进了一步。
这首诗先描写,后抒情,两者结合紧密。诗人把雕弓、宝剑、夜光、秋风,走马等形象集中起来,突出了诗人的自我形象,描写之中充溢着诗人的报国热情。抒情时,诗人抓住了对国土丧失的痛惜,直述以国为家,先国后家的决心。这首诗语言简炼、生动,节奏感强。
第四首诗看似与前三首无关,实际上,这一首与前三首不可分的整体,这一首诗是作者年老时饮酒回忆过往之作。第一句先点明环境:这是一个下霜的清晨,月亮已经过了小楼。这就渲染了一种悲凉的气氛。在唐代,以清晨为诗作的时间的着实不多,可以说,作者在这里写清晨是非常新颖的。然后写作者倚着柱子,观赏深秋景色,这里就照应了前面,只有深秋才下了霜。后两句述怀。过去的称意和快乐早就过去,诗人只能饮酒直到天明也不罢休了。
这首借歌颂热海的奇特无比以壮朋友行色的送别诗,是诗人在北庭,为京官崔侍御还京送行时所作。此诗或写于交河郡,或写于轮台县。热海即伊塞克湖,又名大清池、咸海,今属吉尔吉斯斯坦,唐时属安西节度使领辖。岑参虽未到过那里,但根据传闻和自己长期在荒远之地的体验,把它写得有声有色、神奇无比。
岑参的边塞诗独具特色,将西北荒漠的奇异风光与风物人情,用慷慨豪迈的语调和奇特的艺术手法,生动地表现出来,别具一种奇伟壮丽之美。他的诗突破了以往写边地苦寒和士卒劳苦的传统格局,极大地丰富拓宽了边塞诗描写题材和内容范围。而《热海行送崔侍御还京》则是其中一篇很有特色的边塞诗,它巧妙地把写景与送别结合起来,却又没有丝毫的矫柔伤感之请,代之以热情澎湃,在边塞送别诗中闪出耀眼的光彩。
全诗十六句,以夸张的手法写热海无与伦比的奇热。读罢全诗,令人如临其境,仿佛感受到蒸腾的热气。
开头两句,概括出热海的特点。“西头热海水如煮”虽是夸张,但比喻贴切,用滚烫开水作比,使人很容易想象热海的水热的程度。
热海其热无比,所以第三句说“海上众鸟不敢飞”,但这并不足为奇,奇的是“中有鲤鱼长且肥 ”,在滚烫的热海水中,居然有鲤鱼存活,而且长得又长又肥,这就很使人诧异了。
以上是“侧闻阴山胡儿语”,所用语言通俗形象,如同口语。接下去写当日亲眼所见。由所闻转入所见,过渡自然,衔接紧凑。所见情景,诗人抓住与海水密切关联的几种具体物象;岸旁青草、空中白雪、沙石虏云和浪波汉月。岸边的草木非但没有被热水灼伤而萎枯,反而青青常绿;但空中的白雪,却在很远的地方遇到热气旋就化为乌有。上有云天白雪,下有绿叶青枝,中间夹着热气腾腾的热海,风光奇异。“蒸沙烁石燃虏云,沸浪炎波煎汉月。”两句十四字中,用了蒸、烁、燃、沸、炎、煎六个动词,夸张地描绘出热海的威力:蒸热了沙子,熔化了岩石,点燃了天边云朵,煮沸了细浪,烤热了波涛,煎烫了高空明月,充分显示出诗人炼字之工和大胆而奇异的想象。
“阴火潜烧天地炉”四句,诗人突发奇想,发出喟然之叹:蕴藏在地下的火,以天地为炉,阴阳为炭,万物为铜,常燃不息,为什么偏偏把这西边一角烧得这么热?高处,它吞食月窟,侵及星辰;远处,它的气焰越过西方的赤坂,一直威逼更远的单于。诗的十三、十四句,交代吟诗的环境和原由。吟诗是为了为友送行;地点在天山脚下的城郭;时间是夕阳西下将于海边沉没之际,触景生情,引起一番对热海的赞叹。
诗的最后两句,诗人用风趣的语言,作了临别赠言:“柏台霜威寒逼人,热海炎气为之薄。”意思是说:侍御大人自京师御史台来边陲视察,尽管您威严如霜,但为这热海般的将士赤心所感化,您那冷若寒霜的威严也会淡薄的。
岑参的这首诗 ,在写作手法上以“侧写”标新,全诗写热海 ,由水中到地面到空中,处处炎气逼人,除了“侧闻”的“水如煮 ”外再没有出现一个“热”字,而是通过鱼、鸟、草、雪、沙、石、云、浪、波和月等景物的描写,表现出热海之热,使全诗真实可感。
此诗寄情出人意表,构思新奇。诗人巧设回环,在极力描述了热海之奇景,让读者陶醉于热海风光之时才宛然一转,表明自己吟诗的环境和缘由,“送君一醉天山郭,正见夕阳海边落”。在天山脚下的城郭,在夕阳西下将于海边沉没之时,与朋友送行,无尽的离别之情用一“醉”字消融于无形,豪放不羁。“柏台霜威寒逼人,热海炎气为之薄”这最后两句,用热情洋溢的语言盛赞崔侍御的高风亮节,连热海的炎威也为之消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