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与义是南北宋相交时的著名诗人。这首诗是作者南渡后于绍兴六年(1136年)居住在青墩(今浙江桐乡县北,与乌镇隔水相望)时所作,距靖康二年(1127年)金兵攻陷汴京正好十年。“十年伊洛路漫漫”中“路漫漫”既是说离自己的家乡洛阳(伊水、洛水)是路途遥远,也是说家乡被金兵占领的时间也已经很长久了(十年)。
在这首诗里,作者表面说的是面对春日盛开的青墩牡丹,自己独自一个在观赏,实际上想说的是什么时间我才能再回到故乡去观赏天下驰名的洛阳牡丹。但想到眼前的景况,时间在无情地流逝,自己已变得老态龙钟,然而家国破碎故土依然难回时,作者通过牡丹而强烈地表达出了对故乡深切无尽的思念及对前景的无望与悲苦万千的愁绪!
此诗不用比兴,三章诗全用“赋”,以猎人自叙的口吻,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三章叠唱,意思并列,每章只换四个字,但却很重要,起到了文义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称誉敏捷,次章互相颂扬善猎,末章互相夸赞健壮。首句开口便赞誉,起得突兀,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驱情。他在峱山与猎人偶然碰面,眼见对方逐猎是那样敏捷、娴熟而有力,佩服驱至,不禁脱口而出“子驱还(茂、昌)兮”,这是发自心底的赞叹,“子”是对那位同行的敬称。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只是邂逅相遇罢了。正因为如此,诗人才会那样惊喜不已,十分激动。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奋力追杀两只大公狼。这里诗人虽然没有告诉读者逐猎的结果如何,但是从他那异常兴奋的叙述中,可以猜想到那两只公狼已成为他们的捕获物,读者从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诗人的喜悦。最后一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揖我谓我儇(好、臧)兮”,这里诗人特点明“揖我”这一示敬的动作,联系首句,因为诗人对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为自己能得到对方的赞誉而引以自豪。吴闿生称此为“渲染法”(《诗义会通》)。
全诗句句用韵,每章一韵,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还、间、肩、儇为韵;次章茂、道、牡、好为韵;末章昌、阳、狼、臧为韵,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组成“富韵”,加上四、六、七言并用的参差句法,造成了舒缓的音节,读起来有一唱三叹的韵味。这种一唱三叹、反复咏唱的手法,对强化主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其一
唐代边事频仍,其中有抵御外族入侵的战争,也有许多拓地开边的非正义战争。这些战事给国家造成了沉重的负担,给人民带来极大的痛苦。无休止的穷兵黩武。主要由于统治者的好大喜功。同时也有统治者煽动起来的某些人的战争狂热作祟。这首小诗,显然是对后者的功诫。
这首诗可分前后两层意思。前四句为第一层,描绘边塞的秋景。作品所写是“八月萧关道”的景象,但诗人首先描绘的则是一幅内地的秋色图:“蝉鸣空桑林”,绿色的桑林叶落杈疏,显得冷落而萧条,又加之寒蝉的鸣叫,更寒意大起,诗诗中的主人公就在这样的季节踏上奔赴萧关的道路,走出一个关塞又进入另外一个关塞,边塞的景色就更为凄凉不堪了:他看到的只是“处处黄芦草”。诗人先以内地的秋景为衬垫,进而将边塞的从景描写得苍凉之极,其用意在于暗示战争的残酷和表达诗人对此的厌恶之情。
“从来幽并客,皆共沙尘老”,与王翰的“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可谓英雄所见,异曲同工,感人至深。幽州和并州都是唐代边塞之地,也是许多读书人“功名只向马上取”、“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的追逐名利的地方。然而,诗人从这些满怀宏图大志的年轻人身上看到的却是“皆共沙尘老”的无奈结局。末两句,以对比作结,通过对自恃勇武,炫耀紫骝善于驰骋,耀武扬威地游荡,甚至惹是生非而扰民的所谓游侠的讽刺,深刻地表达了作者对于战争的厌恶,对于和平生活的向往。前面讲的幽并客的时候,作者还没有什么贬意,字里行间里还隐约可见对于献身沙场壮士的惋惜之情。用“游侠儿”来形容那些只知道夸耀自己养有良马的市井无赖,作者的反战情绪有了更深层次的表达。
此诗写边塞秋景,有慷慨悲凉的建安遗韵;写戍边征人,又有汉乐府直抒胸臆的哀怨之情;讽喻市井游侠,又表现了唐代锦衣少年的浮夸风气。
其二
此诗在构思上的特点,是用侧面描写来表现主题。诗中并没具体描写战争,而是通过对塞外景物和昔日战争遗迹的描绘,来表达诗人对战争的看法。开头四句是从军士饮马渡河的所见所感,描绘了塞外枯旷苦寒景象。诗人把描写的时间选在深秋的黄昏,这样更有利于表现所写的内容。写苦寒,只选择了水和风这两种最能表现环境特征的景物,笔墨简洁,又能收到很好的艺术效果。首句的“饮马”者就是军士。诗中的“水”指洮水,临洮城就在洮水畔。“饮马”须牵马入水,所以感觉“水寒”,看似不经意,实则工于匠心。中原或中原以南地区,秋风只使人感到凉爽,但塞外的秋风,却已然“似刀”。足见其风不但猛烈,而且寒冷,仅用十字,就把地域的特点形象地描绘了出来。三四两句写远望临洮的景象。临洮,古县名,因县城临洮水而得名。即今甘肃东部的岷县,是长城的起点,唐代为陇右道岷州的治所,这里常常发生战争。暮色苍茫,广袤的沙漠望不到边,天边挂着一轮金黄的落日,临洮城远远地隐现在暮色中。境界阔大,气势恢宏。
临洮一带是历代经常征战的战场。据新旧《唐书·王晙列传》和《吐蕃传》等书载:公元714年(开元二年)旧历十月,吐蕃以精兵十万寇临洮,朔方军总管王晙与摄右羽林将军薛讷等合兵拒之,先后在大来谷口、武阶、长子等处大败吐蕃,前后杀获数万,获马羊二十万,吐蕃死者枕藉,洮水为之不流。诗中所说的“长城战”,指的就是这次战争。“昔日长城战,咸言意气高”,这是众人的说法。对此,诗人不是直接从正面进行辩驳或加以评论,而是以这里的景物和战争遗迹来作回答:“黄尘足今古,白骨乱蓬蒿。”“足”是充满的意思。“白骨”是战死者的尸骨。“今古”贯通两句,上下句都包括在内;不仅指从古到今,还包括一年四季,每月每天。意思是说,临洮这一带沙漠地区,一年四季,黄尘弥漫,战死者的白骨,杂乱地弃在蓬蒿间,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这里的“白骨”,包含开元二年这次“长城战”战死的战士,及这以前战死的战士。这里没有一个议论字眼,却将战争的残酷极其深刻地揭示出来。这里是议论,是说理,但这种议论、说理,却完全是以生动的形象来表现,因而更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手法极其高妙。
这首诗着重表现军旅生活的艰辛及战争的残酷,其中蕴含了诗人对黩武战争的反对情绪。
其三
第三首诗记述了一次征战的全过程,从征兵到战斗结束,充分揭示了战争的残酷性,表达了对戍边普通士卒的深深同情。
前两句记述将军领旨征兵,暗示了这是一次规模浩大的会战,统兵者权倾一时,名耸天下。第三、四句写朝廷用很重的礼仪拜将出征,而大军沿途经过的州郡也预先按制迎送。这四句描写声势浩大,为下文伤亡之重做了铺垫。接着写出征的结果:参战的几万将士无一生还。虽然言语浅白,却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纷纷”,将慷慨赴死的悲壮场面刻画得淋漓尽致,但这些戍卒的生命又不同草芥。作者隐愤难平,发出了“臣愿节宫厩,分以赐边城”的呼声,这是作者那颗忠直爱国殷殷之心的自然流,虽然这次惨败,但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最后两句含蓄地揭示了这次惨败的重要原因,即战略物资奇缺,以步兵之帅与强大的游牧骑兵部落在广漠里作战,必然失败。所谓兵者,国之大事,不得已而用之,战前不作充分的准务,就仓促应战,其失败也就可想而知了。这两句也含蓄地讽刺了唐王朝视战争如儿戏的草菅人命行为。
其四
第四首前两句以汉朝霍去病代指唐朝立下赫赫战功的边疆将领。一片悲戚的气氛,因为刚刚埋葬了因战殉国的将军。然后写将军的部下都前来祭奠他,他的死讯使广大的北方边境为之震动。这四句从侧面烘托了将军生前深孚众望,深受士卒爱戴,威震边疆的名将风采,他的死是天下百姓的一大损失。
第五、六句写了忠实的部曲在将军生前随他转战北方广大而漫长的边境地带,立下了赫赫战功,而今将军去世,他们的功勋人多被取消了,而且他们所率领的部队不久也会被调离开去。接着写将军的旧部们虽被剥夺了功勋,但还将被派往别处的的边地驻防,他们悲愤不已,却也只能是对天痛哭。
全诗叙事严整有序,笔力雄健奔放,格调悲壮沉雄,诗人以高度凝练的语言记录了一位将领的丧葬场面,并由此而折射出军队之中由于有功难赏,致使英雄流涕的不公平现像,从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封建社会中深刻的内部矛盾,对有功将士的遭遇寄予了深切的同情。“更遣”二字值得玩味,愈显朝廷对有功将士的不公,扼腕叹息。
这是一首题画诗。作者刘商,诗人兼画家。他本人爱画松石树木。这幅题诗的画,也许就是刘商本人的创作。根据诗作的内容,作者是用这一诗一画来表现自己的精神境界,寄托自己的理想、抱负不能施展的悲愤。
开头两句写画石本身,相当于一般抒情诗中的写景。“苍藓千年”与“坚贞一片”是“千年苍藓”与“一片坚贞”的倒文。这两句的大意是:一块古老的长满了青苔的石头出现在画面上,它那一片坚贞的内质,通过画上的设色充分表现了出来。既赞石,又赞画,亦即自赞。神完气足,犹如累巨石于高冈,为下文的反跌蓄势。
前两句借画说石,后两句便只就“石”生发。它没有顺着上文说下去,却以“那知”二字拗转笔意。“那知忽遇非常用,不把分铢补上天!”感叹突如其来,如石破天惊,出人意表。就“石”来说,其“非常之用”,即不同寻常的用途,便是“补天”了。“补天”,原是我国古代的一个神话,《淮南子》、《列子》中都有记载。据说在远古的时候,天上出现缺口,造成了很大的灾难。于是,有一个名叫女娲的神炼制出五色石,补好了天上的缺口。因此后代诗人常把炼石补天作为整顿乾坤、挽回颓势的非常之举。而作者却生感叹:遇此“补天”机会,却分铢不能得用,如杜甫所谓“我能拔尔抑塞磊落之奇才”(《短歌行赠王郎司直》)者,谁为其人呢?两句借天上映喻人间,借石头比拟自身。上下两联一起一跌,相反相成,构成一幅完整的贞士不遇图,完足作者本意。
《画石》一诗,明写处画是宾,石是主;暗喻处则石是宾,人是主;天上是宾,人间是主。章法井然,余地宽阔,耐人寻味。
白居易有两个好友,年轻的时候跟元稹交往最深,两人并称“元白”。而晚年则跟刘禹锡的关系较近,并称“刘白”。如果没有二人深厚的友谊,没有白居易对刘禹锡的肯定与欣赏,是不会有这首诗的。
“为我引杯添酒饮,与君把箸击盘歌。”刘白二人相互赏识,也只有这样才有了无拘无束地把酒言欢、吟诗作乐。
“诗称国手徒为尔,命压人头不奈何!”“国手”一词可以看出诗人对刘禹锡的极尽赏识,但是如此优秀的人才也没办法改变命运坎坷的局面。这句是抱怨刘禹锡的怀才不遇,壮志难酬。虽然写诗才华横溢,但命运始终让人无可奈何。表现了诗人对当权者的不满与愤怒。
“举眼风光长寂寞,满朝官职独蹉跎。”一个“国手”遭遇的却是“长寂寞”,不能不说刘禹锡的命运太“蹉跎”了。作为刘禹锡的好友,诗人感到愤怒、失望,为刘禹锡抱打不平。
“亦知合被才名折,二十三年折太多!”诗人一方面赞扬了刘禹锡的才情,另一方面对刘禹锡的曲折遭遇表示了同情,这种直率与坦诚绝不是写给一般人的,只有友谊深厚才有如此言语。该二句对当权者和无为者的讽刺,表达了对友人才能的赞赏,以及对友人遭遇的同情与愤懑;刘诗则抒发乐观的情绪,豁达的襟怀,表现出对世事变迁和宦海沉浮的乐观、豁达之情。
刘禹锡为回赠这首诗,写下了《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有意思的是后人对刘禹锡的这首诗评价更高,尤其认为“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两句更能体现刘禹锡乐观、豁达的状态,相比该诗里白居易那副抱怨命运的状态更有意境。不可否认,刘禹锡的诗读来更加的坚韧与豪放,但白居易诗歌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坦率、真诚,敢于直言,往往将各种问题写入诗中。